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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案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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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预防和杜绝私房出租屋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洪山街工委,街办事处关于在全街开展私房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会议精神,现制定洪山街板桥社区出租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照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上级各相关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社区开展私房出租屋清理、整顿,坚决遏制私房出租屋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特成立板桥社区私房出租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联系电话:xx;社区民警陈迪才联系电话:xx

组 长:周列峰

副组长:刘利

成 员:吴敏、陈君、詹翠兰、邓冬民、刘汉武、张腊喜、

宋承荣、尚福祥、易少群

三、 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是全社区所有房屋出租屋,重点是一家多户出租,及单栋居民楼内常住人员超过5名的出租屋。

四、 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在社区居委会的通知部署下,各家各户进行自清自查,并配合上门的工作人员填写房屋出租调查摸底登记表。各区居民积极开展全面清理无证加工厂、小作坊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并上报社区或辖区派出所。4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

五、 整治标准

房屋租赁应当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出租住宅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2、危险房屋、违章建筑及没有合法产权房屋不得出租给他人使用;

3、出租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出租屋不得与生产车间、仓库、“三合一、多合一”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毗邻或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5、出租屋每户业主必须配置至少1具2kg 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各层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

6、出租房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严禁阻碍消防通道。

六、 工作要求

1、各区居民要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全力以赴。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区居民代表及党员同志多多宣传,广泛参与,提高房屋出租户业主的自觉性。

3、严格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听取情况汇报,对工作不落实,督查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2

为切实推动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彻底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街道领导指示,集中力量、“地毯式”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张颖娜任组长,成员为社区工作站所有人员。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废品收购站(点)安全隐患清理工作。全面开展废品收购站(点)的排查整治,建立台账,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隐患整治行动。

(二)社区场所安全隐患清理工作。认真排查清理辖区所有场所,加强用电检查,严禁“二合一”、“三合一”现象。同时加强场所从业人员灭火器使用等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旧货店、小作坊、阁楼等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清理工作。要加大对旧货店、小作坊、阁楼等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的方式,全面登记造册,积极向街道安委办反馈,依法从速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排查整治行动纳入重要、首要工作,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社区领导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 狠抓落实,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对消防安全隐患场所,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确保大排查大整治的顺利开展。

(三)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档案建设,强化信息报送。要加强经验总结,要对所有的隐患场所及整治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送。

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3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和做好我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区实际,就本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在全区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以属地化管理和条块结合为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一)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区安监局。协办单位:区国资委、区经委、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世博"工程设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桥隧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堤防、水闸、排水设施、防汛设施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牵头)部门:区建管局。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桥梁、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

责任(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协办单位:区建管局、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4、农林机械。主要包括:城市绿化建设、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责任部门:区农绿局。

5、人员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协办单位:区经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

6、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7、燃气安全。主要包括:燃气管道运营设备设施及违章占压整治,供气运营企业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

8、环境保护。主要包括: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及易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责任(牵头)部门要结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陆续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九是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十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三是检查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四是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五是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六是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八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重点时段主要工作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动员会议,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整改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台风、暴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防汛设施、病险堤防、地下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运输、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本区体育场馆、设施设备以及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区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的力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提高对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北京奥运会保卫和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各镇(街道、工业区)和各责任(牵头)部门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3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二年来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四)坚持“三个全程”,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工业区)、各责任(牵头)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对隐患整改,要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并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五)做好“四个结合”,夯实双基工作。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坚持与检查落实政府责任结合起来;三是坚持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四是坚持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结合起来。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三大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各镇(街道、工业区)、各责任(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阶段小结,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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