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活动策划方案【精选4篇】
通过多元化宣传渠道,结合线上线下活动,提升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增强品牌信任感,促进消费维权意识的提升,如何有效实施?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315活动策划方案【精选4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活动策划方案【第一篇】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__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__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___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____;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___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括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11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11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活动实况。
(三)__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米×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社区活动策划方案【第二篇】
每年的3月15日是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认真组织开展周村区20--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 ,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周村工商 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淄博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周村》、《山东卫视》、《淄博电视台》、《周村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周村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周村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周村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 新消法 打击防范传销 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淄博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 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 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淄博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周村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周村》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 双十佳 单位双基地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驰名、商标企业 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活动策划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提出的尽职责、强服务、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效提高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科学发展、“四个确保”的水平,紧紧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抗击金融危机;密切关注民生,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服务__,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等重点,宣传质量技监法律法规,强化市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绿色青浦、和谐青浦尽心尽责。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发展
三、具体安排
⑴3月上旬,在沈巷社区举行手机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邀请有关检测专家赴现场接受咨询;(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质量监督科)
⑵3月中下旬,召开工作研讨会;(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质量协会)
⑶4月上旬起,组织市民参观市第二十机动车检测站、上海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⑷3月,结合后处理工作,深入企业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⑸3月中旬,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重点检查化肥、农用薄膜等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标准化科)
⑹3月,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使用的热轧带肋钢筋、铝合金门窗、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建材产品开展执法检查;(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
⑺3月12—16日,在华新镇集贸市场、社区开展电子秤反作弊宣传活动;(牵头部门:计量科)
⑻3月1—20日,对集贸市场、卖场超市、青浦区各医院的计量器具、电子秤、医院计量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
⑼3月1—20日,启动建设节能咨询服务平台,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质量协会)
⑽3月,在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及安全大检查;(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⑾3月15日,展播《特种设备安全警示片》;(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⑿围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普及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咨询活动;(牵头部门:食品科、食品所)
⒀3月起,结合“百千万”工程的要求,继续开展外来进城务工青年综合培训以及组织市民巡访优秀食品生产企业;(牵头部门:食品科)
⒁3月,开展标准进乡村、进社区试点活动,在农村便利店、农资供应点等发放宣传资料;(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⒂3月,开展标准化人员岗位培训班,积极推动标准化工程师培训;(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⒃3月,举办农业标准化知识竞赛活动。(牵头部门:标准化科、质量协会)
四、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牵头和协调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推进质量兴区、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3、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引导消费,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为质量技监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理解,参与营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社区活动策划方案【第四篇】
为了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协调准备(1月10日至2月15日)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二)1月20日至2月20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公开征集十大维权事件并组织专家做出点评。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四)1月10日-3月5日,做好纪念20--年活动新闻发布会和纪念大会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1、曝光--年侵害消费者十大典型案例。
2、公布--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