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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上海市改革方案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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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改革方案【第一篇】

1.《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改革目标是什么?2018年3月,本市出台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方案》),明确了3项主要的改革任务:一是“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截至目前,本市已经配套出台了《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改革研究制定的。

此次中招改革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科学有效、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招生录取改革的正面导向作用,与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同招”“民办超额摇号”以及初中强校工程等形成合力,实现两个主要改革目标:一是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积极探索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兼顾各类型初中学校的发展机会公平;二是进一步改变原有的“见分不见人”的招生方式,破除招生过程中的唯分数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引导初中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促进高中学校研究和建立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体系。

2.相较于2018年出台的《中考改革方案》,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做了哪些方面的细化?(相关名词解释参见问题5)2018年出台的《中考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的改革任务和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就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

(1)自主招生方面做了哪些细化?一是明确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其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即6%×15%)。

二是明确了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普通高中学校(目前为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占比相较于当年度其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可适当增加。

(2)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做了哪些细化?一是明确了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的比例。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二是明确了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的测算依据。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

三是明确了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分校或校区,原则上按照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3)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做了哪些细化?一是明确了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的基本原则。每所该类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计划,要分配到区内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实现名额分配全覆盖。若某所该类高中分配到校计划数大于等于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时,须确保区内每一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至少获得该高中1个名额;若某所该类高中分配到校计划数小于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时,则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将计划分配到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

二是明确了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到校的测算依据。若某所该类高中分配到校计划数大于等于区内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数时,在保障区内每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都能获得区属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至少1个名额前提下,其余计划原则上以所属区内各所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总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进行分配。

(4)综合评价录取方面做了哪些细化?一是明确了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考生可以填报1个名额分配到区志愿和1个名额分配到校志愿,按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依次开展招录工作。

二是明确了设立相应最低控分线的要求。招考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排序,对达到“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查(满分50分,具体办法另行颁布)。

三是明确了学校综合考查实施要求。各招生学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公示综合考查方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测试,并做好组织实施保障工作,确程规范、结果公平。

3.需要提醒家长关注的几个问题(1)本次中招改革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从2022年开始实施,适用对象是自2022年起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2021年中招录取的考生不受本次改革影响,仍按照原有招生录取方式进行。

(2)哪些考生可以填报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仅限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毕业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

选择生源的民办初中2022届和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及统一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鉴于本市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行“民办超额摇号”政策,从2024年中招开始,本市所有初中学校原则上都是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因此,从2024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原则上都可参加当年度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4.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中职校招生办法有什么变化?改革后中职校招生分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录取两个批次。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以及需要面试或测试的部分中职专业在自主招生批次录取,其余专业在统一招生批次录取。

5.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涉及的部分名词解释(1)什么是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是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范围招收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进行的招生办法。招生学校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按招生计划1:1进行择优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什么是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是此次中招改革推行的招生录取新办法。这种招生办法仅在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在招生计划安排的时候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在招生录取时采用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招生学校采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方法招生时,不仅要看考生的计分科目总成绩,还要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考查,按照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学校综合考查成绩的总分进行录取。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包含“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大类。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

(3)什么是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指高中阶段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录取总成绩,由招考机构统一投档录取的招生方法。招生志愿包含中考前填报的“1至15志愿”和录取期间的征求志愿。

(4)什么是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指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接或共同管理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主要指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5)什么是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指由区教育局管理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

上海市改革方案【第二篇】

此次中考改革以坚持公平性、提高科学性为价值导向。

力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导向,提高学生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和实践创新素养;。

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健全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保障有力的考试招生管理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三方面的改革措施。

一是实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统一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由630分调整为750分,计分科目、考试形式进一步调整优化。

二是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四方面对学生进行记录评价,并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依据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主要考查内容。

三是优化招生录取办法,整合普通高中现有五种(自荐生、推荐生、零志愿、名额分配、1-15志愿)招生录取方式,调整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类;继续优化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推进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试点,逐步探索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

为确保本次中考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改革措施将分步实施。

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同时,本市还将在年内陆续出台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标准化考场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文件。

上海市改革方案【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改革方案【第四篇】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此次国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特点和亮点?如何使国企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记者采访国资系统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回应社会各界对改革关切。

国资委主任张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指导意见经多次研究修改后,先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公布实施。

“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导意见全面系统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举措。既体现一以贯之的传承性,又体现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既体现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又体现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四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张毅指出,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市场”一词在指导意见中出现35次,是贯穿全文的一条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将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释放巨大政策红利。

楚序平说,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活力,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了大方向,规划了主路径。

指导意见强调,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要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做到“三个归位”,即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说,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目标,就是要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

一个可操作的做法是,“通过加大国有企业重组力度,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李锦说。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张毅说,国有企业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

“过往,国有资产监督领域存在监督资源分散、多头重复监督等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也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指出。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明确:“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毅表示,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侵吞、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朽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在各方看来,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中心。

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增强活力的重大举措,主要包括: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通过界定功能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企业的活力。

对于指导意见提到的“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李锦印象深刻,他说,只有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才能真正激发广大职工活力。

除此之外,李锦认为,文件中透射的推进资本专业化运作,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都将有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各类资本的活力。

指导意见开宗明义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的全民性得到实现,国有企业就能真正发挥出主力军、骨干、排头兵的作用。张春晓说,“国有企业全民性的再一次强调,就是要让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为全民服务、为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此番指导意见体现改革成果人民共同分享的思路,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证和改革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国有资产监督和国有企业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国企,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

此外,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等,则是强调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改革方案【第五篇】

目前,我国所有高校英语专业学生必须要学习的一门课程之一就是英美文学。无论是在一流的本科院校,还是在生源不是那么优秀的民办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该课程在增加学生的人文知识、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树立学生正确的社会观方面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民办高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大多沿用了一般本科院校的传统课程设置方案,对英美文学课程的重视度不够、在教学法反面也比较传统老套。

根据20xx年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英美文学课程被分为了英国文学和美国文学两个部分,每个部分一学年。其中英国文学是大三学生的必修课,美国文学是大四学生的必修课。每星期占用的时间为4个课时。当然各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调整。

但是民办高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大多数都沿用了普通本科院校的课程设置方案,没有把民办高校生源和普通本科院校生源不同以及民办高校师资力量比普通本科院校师资力量年轻没经验但是富有创新精神的实际情况考虑进去。这样就导致了一系列比在普通本科院校英语专业学生中更多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如下:

1.根本不重视英美文学课程,更不用谈什么兴趣和人文素质培养了。现在,全国大多数高校英语专业的英美文学课并不如《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所要求的那样是两学年,并且每周四课时。大多数高校都已经打过折扣,只有一学年,每周两课时。不但如此,有些高校把该课程全部排在了大四。众所周知,大四是学生忙于张罗工作和毕业论文的一年,时间和精力上都不是那么充沛,而且这时才对他们进行人文素质培养也为时已晚。

2.大多数民办高校的英美文学课程死气呆板,教师满堂灌,学生毫无兴趣,更有甚者在英美文学课上逃课的`学生远远超过了上课的学生。这是因为民办高校大多数的英美文学课程都是由外聘老师兼任,这些外聘老师绝大多数都是上过很多年老教材,并且工作重心也没放在兼职的学校,所以上课的质量一点儿不比年轻教师的质量高。

3.考核方式古老传统,并且一刀切,一场期末考试定一学期的学习成果。所以很多学生平时根本不去上课更不去阅读任何英美文学作品,只等着期末老师勾画重点,临时抱佛脚。这不但达不到学习的目的,更是误导了学生,在他们心中留下了大学只要临时抱佛脚就可以顺利通过任何考试的错误印象。

1.摒弃不重人文素质培养的态度。

有调查统计显示,在百余所民办高校中,没有专职教师的学校占%,专职教师人数不超过40人的学校占%,兼职教师超过40人的学校占%,超过200人的学校占%。兼职教师存在不易管理、工作责任心不强、授课方式传统呆板等问题。而年轻好学又富有创新精神的专职教师就对学生的学习大有裨益。年轻教师刚工作不久富有激情、都会灵活使用多媒体教学、新奇有趣的授课方式也多,这对提起学生的兴趣并且在学习的同时学到知识是很有帮助的。比如:教师可以在讲解《哈姆雷特》的时候适当地播放与之相关的录像片段。教师也可以抽调学生对要讲解的文学作品开展表演,在课余时间对学生的彩排进行指导,上课时间再来演示。这样的教学一定会是生动形象又快乐有趣的。

3.改善一刀切的考核方式。

目前,各高校对英美文学课程的考核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试卷式,一种是论文式。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但是总的说来这种一刀切的考核方式并不能有效达到考核学生水平并且让学生通过考试查找、弥补自己不足的效果。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加重平时成绩的考核比例。目前,很多民办高校必修课的平时成绩只占最后成绩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一个学生平时都不去上课,只要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达到了75,就可以顺利地通过该门课程。但是一个连课都不上的三本院校的学生他真正学到的知识有多少呢,大家不得而知。所以,为了让学生更注重平时的积累而不是仅仅为了一个及格分数而学习,加重平时考核成绩比例是唯一出路。

民办高校经过三十年的蓬勃发展,现在正经历着高速发展的阶段。如果在行进的过程中民办高校只注重速度不注重质量和方向,最终的结果必定是飞下悬崖。从创建之初,民办高校就以其灵活自由的管理方式和年轻创新的师资力量的优势在中国教育市场占有了一席之地。民办高校只要能更多地依靠培养自己的年轻老师,鼓励其创新实践,他们的路也一定会走得更远。

[1]高等教育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z].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xx.

[4]林燕平,董俊峰:《英美文学教育研究》[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xx.

上海市改革方案【第六篇】

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真正把课堂教改模式抓到实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素质,提升自我教育科研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现代教育思想,以新《课程标准》为标尺,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新课程改革,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深化教育改革,使素质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

二、实施策略。

(一)导学案设计。

1.认真学习新课标,充分了解学情。钻研教材,创造性的使用教材,准确把握每节课的目标及重难点。

2.多从学生角度思考,严格控制教师讲解时间,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知识的生成,逐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的能力。

3.教师语言要以引导点拨评价为主。引导点拨要把握好深浅,组织教学要机制科学,评价更要从客观事实出发,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4.程序设计要符合课型特点,形成科学的模式。新授课:情境-问题-策略研究-达标检测;练习课:回忆总结-练习巩固-达标检测;复习课:构建知识框架-方法梳理-典型题目训练-达标检测。

(二)课堂教学。

1.精心组织课堂教学语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大胆发言。从积极的发言中了解学情,适时调整教学策略。

2.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四常规,以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学习为主,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积极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协作交流的平台。

3.明确小组分工,发挥好行政组长和科任组长的火车头作用,逐步培养学生的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充分认识到倾听、提问、争辩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形成有交流,有示范,有竞争,有帮扶的小组协作学习机制。

4.评价小结要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和小组的整体发展。

(三)评价机制。

1.评价要从学生的听、说、思、辩、讲、评、做入手,从课前准备、课上表现、小组协作、课内外及家庭作业的完成等方面进行多元评价。

2.实行学生自我反思,学生对自己一天的在校情况进行回顾,并填写反思记录。

3.发挥好小组评价总结作用,每组每周要进行小结评价,每位组员客观的认识自我,认识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4.课堂上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及时性互评、师评。同时与作业评价、个别辅导评价相结合。

5.家长参与评价。坚持家校联系,家长对学生在家庭中的学习、劳动、品行进行评价。

三、方法与措施。

1.备好导学案,客观,适用,坚持课后反思。

2.积极参加研训,从其他教师的课堂中学习课改新理念、新教法,大胆尝试,勇于创新。

3.加强业务学习,从教育类书刊杂志、网络媒体中了解课改动态,汲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4.协助班主任做好小组建设工作。科学划分小组,组织各小组制定组名、口号,进行小组分工,定期进行组长培训。

5.配合班主任,开好班会、家长会,齐心协力抓好班级管理,加强家校联系。

6.制定培优辅差计划,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了解不同层次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高质高效课堂发展。

7.加强学生读写姿势、书写习惯的培养,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上海市改革方案【第七篇】

法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曾说过:“教学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现代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当学生的某种良好行为出现以后,如能及时得到相应的认可,就会产生某种心理满足感,形成良好的心境,并使同类行为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个学生都希望得到赏识,因此,准确、合理、富有鼓励性的评价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处于兴奋、主动、积极的学习状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

《课程标准》对教学的要求是多方面的,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效果又有差别,这就要求评价标准和方法也是多样的,才能够促进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这正如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里所说:“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

那么,如何更好地发挥教学中的评价作用,促进和提高教学的质量?我认为教学评价应从现代教育的特点出发,强调参与与互动,使教师的评价与学生的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从三维目标上进行评价,实现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在新理念的指导下,新的课堂评价方式日趋丰富起来,以“评教”为主转移到以“评学”为主。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评价的作用。

教师评价学生是教学评价常用的形式。教师在教学中的评价分为即时评价和延时评价两类。即时评价是对学生的表现立即给予评价,利于及时纠正学习中的缺点和错误,鼓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延时评价指在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表现不立即给予肯定或否定的评价,而是以鼓励的行为方式和语言,让学生畅所欲言。然后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说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延时评价能充分发扬民主教学创设自由的教育环境,提高学生理解的深度,培养学生自信、灵活、深刻的品质。在教学中即时评价和延时评价要相互配合使用,使用即时评价来对学生以予及时的鼓励,同时,要注意学生的差异,实行延时性评价,应让一部分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和知识技能的学习之后,逐步达到学习目标。

教学中的评价并不是教师的专利,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教学中也要把评价权下放,提倡学生自己给自己评价,以及同学之间的相互评价,让学生参与评价,即让被评价者从被动接受评价逐步转向主动参与评价,使学生成为评价主体中的一员,加强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之间的互动,既可以提高被评价者的主体地们,将评价变成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同时,在相互沟通协商中增进双方的了解和理解,易于形成积极有效、平等和民主的评价关系。这将有助于被评价者接纳和认同评价结果,促进其不怕改进,并获得发展。教师日复一日的“你真棒!”显然不如其他同学发自内心的“你真棒!我要向你学习。”更能引发学生的自豪感。学生自主参与的自评与教师的评价有机结合在一起,更有利于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激发其内在发展的动力,从而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获得发展,实现主体价值。也可以让家长参加评价,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避免教育中的“真空”,使学生在校内外做到表里如一,从而得到全面的健康的发展。

小学语文新课程的学习效果的评价应当以“质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为主体,因为质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最能够适应课程标准对学习效果的评价要求,这正好符合课程标准对小学语文教学的要求。

我们应当从课程标准规定的小学语文教育教学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出发,从不同方面、分时段对每个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考查。从学生个体而言,可以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档案,这可以让每一个学生都看到自己的成长历程,看到自己的优点,感到成功的愉悦,从而树立自信心,从而走向成功;从学生群体而言,可以建立班级学生整体成长记录档案,可以让每一个学生看到同伴的优点,激发其上进心,也可以培养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合作精神。现代心理学理论和多元智力理论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获得成功的愿望,都有获得别人赞扬的愿望,每个人的先天智力是有差别的,人们不可能在每个方面都能够获得与别人一样的发展,但是,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比别人强。因而不可能用统一的量化方法来反映每一个学生的真实情况,他们既有个性,也有共性。法国前教育部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主席埃德加富尔说:“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成为他自己。”美国哈佛大学原校长埃利奥特说:“真正的教育目的是使个体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固定的标准,是人的身心和精神充分发展的天敌”。语文的人文性、语文教育的多功能性和小学教育的基础性,决定了小学语文教育应该而且能够在保护和‘启发’小学生的人性潜能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这种作用不可能用具体的数据来衡量,因而无法用量化的方法来评价,但是可以把它描述出来,给出一个“质性”的鉴定并且记入学生的.个人成长档案里。它能够真实地反映每个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而不具有选拔性和甄别性,因而有利于实施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全民基本素质的素质教育,实施课程改革的目的也在于此。

口头评价是贯穿于教学中的一种即时的、情境的评价,是小学语文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口头评价的直接性、快捷性、情景性等特征,为教师的价值引导和情感感染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口头评价作为师生交流的有效方式,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始终。教师的那些看似平常的话语,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们的兴趣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在现实教学中,教师的口头评价往往还会出现单调、重复、低效的现象,在教学中常会出现“不错”、“很好”这样的泛泛评价,不能对学生产生足够的影响。因而教师在进行的口头评价时一定要从正确的评价理念出发,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目标,形成注重过程,关注发展为中心的新的评价体系。

口头评价是小学语文教学评价体系中不可缺少组成部分。但是口头评价的随机性、无记录性等特征,一定程度上限制着口头评价的范围与效果。因此,口头评价只有与其他手段如书面评价相结合,才能更大地发挥其作用。

书面评价也是教育教学中评价的一种方式。它以书面形式的正规性更能引起学生对它的关注与期盼,因而它以评价的深刻性,效果的长期性的特点而日益成为师生交流的一种有效手段。作业本中的一个翘起的“大拇指”,一颗鲜红的“五角星”,一个简单的“优秀、真棒、进步”,都是让学生激励好长时间,更不要说一句句充满鼓励性语言的评价了。例如,今天的作业突然有了进步,我就会在本子上写上这么几句话:今天你的作业做得真棒,相信以后的你做作业都会这么棒;如果学生今天的作业有退步的话,我就会这样生疏:昨天怎么了,你赶时间吗?作业除了要做得快还要做得好,你同意我的说法吗?这样一来,我相信我和学生的距离更近了,学生的作业会有所提高的。

由于书面评价的长效性,因而在使用时应注意语言的运用,多用鼓励性的语言。即使并不是表扬也应注意语言的委婉。如作业中常出现的字迹马虎,作文内容不具体,语句不通顺,对其做书面评价时应昼避免出现“字迹马虎”,“内容不具体”,“语句不通畅”等语言,而应改为“字迹再工整一些,你的作业会写得更漂亮”,“如果内容再具体一些,就更好了,相信只要认真修改,你的语言可以写得更优美”。本是批评的语言,换一个委婉的说法,学生更容易接受,更能引起学生的反思。

“多一把衡量的尺子,就会多出一批好学生”。只要教师按新的理念来评价学生,相信我们的教育会更有生机的,我们的学生会发展得更好。

上海市改革方案【第八篇】

25。

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盐行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符合上海实际的盐业管理体制。

1.

突出食盐安全。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2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3

.注重统筹兼顾。

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4

.坚持依法治盐。

完善法规政策和治理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实施政企分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是本市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盐行业管理职能,管理食盐专营工作,保证本市盐行业发展和市场稳定。

实施市盐务局与盐业公司政企分开,剥离盐业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配合食盐安全监管,做好食盐安全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盐务局配合)。

“空档期”。(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务局配合)。

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含多品种盐生产企业)。全市以现有。

3

家生产企业为基数,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坚持食盐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2017。

1

1

日起,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不再重新核发,其有效期延至。

2018。

12。

31。

日。从。

2018。

1

1

日起,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市经济信息化委依照新的规范条件,对本市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

国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持有省级食盐批发许可,经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允许进入本市流通和销售。支持本市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省经营,鼓励食盐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盐务局配合)。

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本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本市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市物价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盐务局配合)。

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

1

个月食盐消费量的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储备能力的食盐经营企业承储。市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给予相关费用补贴。补贴资金纳入市级审计,接受社会监督。(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盐务局配合)。

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本市食盐生产、批发企业按照上一年在本市销售的月平均量(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每年核准发布一次)确定最低库存。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实际库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外省市在沪经营的食盐批发企业参照本市食盐批发企业库存管理模式设置最低库存,承担相应的企业储备责任。(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盐务局配合)。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紧急突发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务局配合)。

90%。

以上,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搞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以孕妇和儿童为重点,提高群众的科学补碘意识。市卫生计生委制定本市食盐加碘标准,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公布区域人群碘营养状况,做好动态监控。(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务局配合)。

市经济信息化委督促本市工业盐生产企业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质量技监部门加强工业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按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全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依法采取行业禁入和退出等措施。政企联动、以企为主,加快推进全市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建立本市盐业协会,发挥协调沟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配合)。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本市盐业体制改革如期顺利完成。

改革过程中,为保持本市食盐市场稳定有序,过渡期内,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领食盐批发许可证工作及相关备案管理、推动盐业政企分开、做好本市食盐储备等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做好市盐务局市场监管职能的划转与盐政执法衔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深化监管责任,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按照。

“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加强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有效规范和净化本市食盐市场。新的食盐监管体制没有建成并有效开展工作之前,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盐务局等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盐务局配合)。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改革内容的解读,消除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食盐安全的宣传,普及食盐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盐安全监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本市各有关单位配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设置过渡期分步推进。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18。

12。

31。

日为改革过渡期。

2017。

1

1

日后,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

2018。

12。

31。

日前,完成盐业体制改革任务,并总结全市盐业体制改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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