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方案策划【参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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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一篇】
××省提出广州要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城市管理各部门面临的任务更为艰巨、更为迫切。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何使城市管理真正落实到基层,把广大群众热切期望提高环境质量的要求和他们的智慧、力量凝聚到“三年一中变,20xx年一大变”目标上来,凝聚到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上来,实现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为建立和健全城市管理宣传网络,强化宣传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
(一)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措施;
(二)宣传“一年一小变”成果和“三年一中变”规划;
(三)宣传各个阶段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计划;
(四)宣传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
(五)宣传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六乱”及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批评、鞭挞和曝光;
(七)督促各部门,各区、街、镇对“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改。
(一)充分发挥广州地方新闻媒介多且集中的优势,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沟通,举办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以及现场采访报道等。
(二)在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设立城市管理宣传栏目。
(三)举办城市管理现场咨询会。
(四)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好市民”和“城市综合管理文明执法先进集体”的活动。
(五)充分发挥区、街、镇宣传阵地(刊物、简报、墙报)作用,并在公共候车亭、公共宣传栏开辟公益宣传栏。
(一)建立和健全市、区、街(镇)三级城市管理宣传网络,组织城市管理通讯员队伍,定期对通讯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触觉敏锐快速反应、文字表达等新闻素质,主动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准确稿件、信息。
(二)配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与建设工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组织新闻单位现场采访报道。
(三)印发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
(四)对“110”报警服务台城市建设管理快速反应网络群众投诉的和监督检查处“巡城马”日常巡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由专人收集归纳,进行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开。督促整改,取信于民。
(五)加强对区、街(镇)及各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指导。
(一)4月-5月,精心组织一批有份量的新闻稿件提供新闻单位,组建宣传网络和通讯员队伍,筹措、申请城市管理宣传经费,与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洽谈城市管理宣传栏目的设置,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办布置个年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任务。印制市民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
(二)6月份举办市、区城市管理现场咨询会,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公用事业局、交警支队、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区城管办参加。会上派发市民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争取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城管”栏目正式开通。
(三)11月份在市、区开展“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城管综合执法文明单位”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好市民评选活动”。
(四)12月份对评选出来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单位”、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分别推荐的‘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好市民”进行表彰。并对“城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及时调整宣传形式,改进工作方法,办好城市管理各种宣传活动。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二篇】
为进一步提升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抓实落地,形成常态,根据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要求及区指挥部领导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作用,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相关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网格管理人员可由网格员、各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各乡(街道)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各村(居)相关工作人员、志愿者、物业公司人员组成。
(一)网格划分。
按照便于管理,相对集中的原则,各乡(街道)自行将所辖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配备相应网格工作人员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
(二)工作流程。
每个网格明确一名网格长,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该网格中发现的问题;每个乡(街道)明确一名片区网格长(由副科级干部担任),负责收集汇总辖区网格长上报的问题并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片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南明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片区网格长反馈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统一组织调度解决片区网格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形成“乡办吹哨,部门报到”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市政环卫设施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市政环卫设施管理维护情况,及时劝导和处置市民蓄意破坏、占用市政环卫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发现破损、堵塞、泄露、缺失等网格无法直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和整治情况,及时劝导市民乱扔垃圾、乱排乱倒、乱堆乱放、乱涂乱画、随地吐痰等行为;发现占道经营、卫生死角等问题及时协调网格内行政综合执法和环卫人员进行整治;网格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三)小区(院落)管理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小区(院落)管理情况,协调督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等组织做好小区(院落)管理工作;对无人管理的小区(院落)存在的乱堆乱放、违法搭建、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等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整治。
(四)交通秩序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交通秩序管理情况,及时劝导市民乱穿乱行、翻越护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发现交通违法严重需进行整治的问题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交管部门进行整治。
(五)村(居)管理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村(居)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促各村(居)开展相关工作。
(六)农贸市场方面。通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农贸市场管理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督促市场运营管理单位做好市场管理和点位创建工作;市场内及周边存在车辆堵塞通道、占用公共空间、环境脏乱等情况及时上报乡(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整治。
(七)基层文化服务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基层文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开展好创建工作。
(九)政务服务窗口方面。过巡查详细掌握网格内个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服务窗口开展好政务服务工作;巡查中发现窗口人员工作期间不履职等情况及时反馈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一)筹备阶段(5月15日前)。
各乡(街道)结合实际划分辖区网格,落实各网格具体工作人员。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后)。
各乡(街道)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并对各网格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调度和考核。
(一)建立联络对接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联络对接机制,各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对网格内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处置,需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的问题,由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将具体问题提交至乡(街道)汇总后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涉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的区直各相关单位需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各乡(街道)具体联络对接,及时处置网格内发现的各类问题。
(二)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各乡(街道)定期对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相关各职能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各网格反映问题;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指挥部在工作例会上听取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建立考核考评机制。
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由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考核考评办法,定期对各网格进行分类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区指挥部。
(一)各乡(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要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统筹调度职能,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网格化工作。
(二)区直相关单位及时对网格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处理,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区域内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力度,围绕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集中整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各乡(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帮助网格开展工作,发动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真正形成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三篇】
在一年一度的五四青年节结束之际,作为一个新成立且主要以青年团员为主的团支部,如何才能保持我们的青年团员的先进性呢?由此出发点,我团支部利用资源优势,组织支部成员前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明博物馆参观学习,通过走进历史来触动我们青年团员的心灵,从而加深我们的精神文化建设。三明市博物馆作为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它是以收藏、研究、宣传祖国优秀文化,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目的。以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为主线,积极组织举办或引进系列展览。其新馆中辟有《三明革命斗争历史展》、《三明历史文物展》、《三明客家祖地民俗风情展》等陈列突出了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和三明特色,进一步激发了我们青年团员热爱祖国、热爱三明的热情自信心。希望此次的博物馆之行能让我们认真学习爱国主义知识,并在之后的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丰富团支部成员的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团支部的凝聚力。
二、活动主题:
热爱祖国,热爱三明——三明博物馆之行。
三、参与成员:
xx专业团支部成员。
四、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2012年5月12日。
2、活动地点:三明市博物馆。
3、具体内容:
(1)对于三明博物馆的历史进行了解学习。(2)参观其历史文物陈列馆。
(3)参观荣先祠《客家民俗风情展馆》。
(4)参观正顺庙《三明革命斗争历史展览馆》。(5)活动参与成员合影留念。
五、活动流程:
1、前期组织:
(1)对博物馆进行提前踩点,清楚博物馆具体位置及相关前往路线。
(2)提前联系好博物馆,看是否可以预约讲解员对我们支部成员进行相关展厅讲解,同时取得对方负责人的信任和工作上的支持和相互配合,以便于定期开展活动。
(3)确定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名单并划分小组选定小组组长,并进行信息通知:如出发时间,集合地点等。
(4)为防止夏季炎热带来的出行问题,指定同学负责负责购买当天所需要的饮用水和防中暑物料,并提醒同学积极携带太阳伞。
2、具体安排:
(1)博物馆入场前,让活动参加成员熟知《三明博物馆观众参观文明守则》。(2)与博物馆工作人员协调,届时我们人员的入场时间和次序。(3)组织参加成员跟随博物馆讲解员,对博物馆内展品进行学习。(4)安排参加成员自由参观,并通知集合时间和地点。(6)全部活动结束后,活动参加成员合影留念。
3、事后总结记录:
(1)活动结束之后及时做出总结并形成活动报道。(2)对此次活动进行宣传,以图通号召学生前往参观学习。
(3)向博物馆相关负责人反馈我们此次活动的收获,并表示感谢,以便于以后再次前往。
六、保障措施:
1、与博物馆的负责人协商好各项工作的开展所需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
2、参加活动人员准时在指定地点集合,服从安排,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者,请及时转告该活动的负责人员。
3、各项活动开展落实到具体人,分工明确(活动将制定专人进行跟踪摄影、拍照以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4、由于参与活动同学人数较多,为了切实保障同学们的出行安全,我们将划分小组,指定小组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的点名、到位情况及出行安全保障。
5、着装整洁,佩戴校徽,注意保持一个青年团员和三明学院学生的形象。
xx专业团支部2012年5月9日。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四篇】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是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市区、近郊区面积(185平方公里),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具体界定的行政区域范围附后。
第四条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市人大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和有权机关批准的区域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城市规划工作。
第六条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制度。
第七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书两证”及配套的文件、图纸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城市规划与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互为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含技改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大、中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报计划部门批准之前,必须持有关文件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的选址定点,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属上级有权机关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项目,须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是报批项目建设书或可研报告的必备文件。
第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建设用地或在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上扩建改建的,必须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三)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依据。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询和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意见后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应包括初步确定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红线图应标明:范围界线、代征城市道路边线、建筑退让线、高层建筑线及规定设计通知书的文字注明。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内容包括: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地坪标高、建筑限高、进出口位置、体量和管线的走向和配套设施要求。
(六)建设单位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地形图,并按规定交纳城市规划管理有关费用后,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制规划用地红线图和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图或总平面图。加盖城市规划专用章的红线图和规划图,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附件。
第十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如对规划用地红线有异议,须书面反馈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复核或调整。
第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变更(招标、拍卖、协议出让或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总门参与编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计划,组织编制变更地块的详细规划,提出变更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变更地位位置范围、地坪标高、用地面积、使用属于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停车场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率、须经过的城市管线、须配套的公共设施、建筑界线以及其它要求,作为土地变更合同的必备条款。拟定变更地块,按第九、第十条规定,以土地管理部门的名义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移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注明地块编号,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有关费用,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变更的依据。已经确定规划设计条件的变更地块,需分块招标、拍卖、出让的,应重新办理分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十二条用地单位征用城市规划道路两侧的土地,须同时征用道路宽度一半范围的土地和拆迁安置地,作为开拓城市道路及敷设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不得它用。其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技术经济指标按规划道路红线外征地面积计算。在已有道路两旁征地的,应负担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
第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准办理村(居)民零星批地建房,新村建设和拆迁安置用地要纳入城市规划,统一安排,并按上述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不得侵占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测量标志、水文观测点、电力、电讯走廊或压占地下管线涵沟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第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确需临时建设用地的,必须取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地。
第十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它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的可研批复;
(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和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划用地红线内,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包括建筑使用功能、室内标高、建筑密度、高度、容积率、配套设施、停车场地比例、绿地率、管线敷设和衔接要求、房屋间距、四周退让距离、防灾、防空、防洪和空间环境要求。
(五)初步设计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审批,建设单位在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前,应征求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六)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报送的施工图进行复核无误后,通知建设单位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七)由市测绘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放样(其中包括各个转折点坐标、标高、配套设施位置等),填发建筑放样核样单。建筑工程竣工时,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划验收,换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规划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修建道路、桥梁、公交车站、驳岸、码头、河闸、单位门口通道、围墙和给水、排水、电力、电讯、广播有限电视、燃气等工程管线,必须参照本规定第十七条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道路管线部分)。城市道路的标高、坐标及控制红线宽度,必须依据城市规划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在城市道路上架(敷)设工程管线,应服从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管理。各种管线原则上应埋设地地下,城区现有电力、电讯、路灯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埋设。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办理建设项目开工申请。建设单位确实不能按上述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经批准,逾期未提出延期申请或未经批准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吊销。
第二十条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从规划道路红线退让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层和多层建筑物:支路不少于3米、次干道不少于5米,主干道不少于8米;
(三)公共建筑、位于道路交叉口的建筑、与规划道路标高有高差的建筑,应增大退让距离,具体要求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一条河流两岸防洪蓝线以外的绿化带用地宽度,旧区不少于15米,新区不少于30米。集中绿化地段应按详细规划要求严格控制,不得侵占。
第二十二条建设用地的总平面布局与建筑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七)临街建筑和高层建筑应进行夜景工程设计和广告造型布置。
第二十三条建筑间距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四)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间距(含东西向、南北向)在6米以下(含6米)的,此间距内不得外挑阳台、楼梯。建筑物外挑的走廊、阳台、楼梯等,当连续长度超过4米时,应以外挑部门的边缘计算建筑间距。
第二十四条建筑从本单位用地边界退让距离,南侧和北侧应不少于规定间距的倍以上,旧城区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东西侧不少于米。有特殊要求的,应加大退让距离。
第二十五条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原则上采取方案设计招标(设计标书由建设单位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拟定)。建设单位应报送二个以上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方案应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个方向的立面图、电脑透视图或鸟瞰图,有条件的应制作建筑模型,设计说明书捌份以上)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评选,择优录用。
第二十六条城市规划区内,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片区、街坊、组团成片开发形式进行审批。除小区配套建设外,不予审批零星规划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区内,近期旧城改造范围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旧城改造区域和已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确定的用地不予审批单位和个人房屋的改建、拆建、翻建。
城市核心区内,不予审批农民新村建设,经鉴定属危房,且不符合审批条件需要安置和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可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优先在农民新村内安置。
第二十七条在城市规划区原则上不得进行临时建设。确需临时的,必须取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含临时搭盖、破墙开店等)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不搞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建设,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分别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七条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市道路两侧、广场、公共绿地、建筑物和其它公共场所的雕塑,户外广告构架载体和其它构筑物、宣传牌等应统一布点,统一设计,符合城市规划。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为便于规划跟踪管理和社会监督,每项建设工程应在施工现场的显目位置悬挂标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拆除施工临时搭盖,清理场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部门应凭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方可给予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提请市人民政府责令违法建设单位退回占用的土地,对该土地上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第三十一条未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堆放弃土、垃圾和废物,围填水面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整理现场,赔偿损失,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100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影响城市规划,尚未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数额为该违法建设项目整体工程造价的5%至15%。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使用性质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改正,并处以该项目整体工程造价的10%至20%罚款。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核样,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博士学位的规定处以该项目整体工程造价的3%至5%罚款。
限期拆除的违法建设不得继续施工。限期采取改正措施的,必须均作出处罚决定机关检查认可并重新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建设。
第三十三条违法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接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建设通知书或者处罚决定后,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的,由城建监察队伍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查封,直至拆除继续违法建设部门。
临时建设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城建监察队伍强制拆除。
拆除违法建设的费用由违法建设者直接支付或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预交的抵押金中扣除。
第三十四条未办理征地手续的违法建设,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负责处理,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配合;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上进行违法建设,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负责处理,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负责处理的部门应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规划行政执法人员应依法持证进行规划监督、检查。阻碍规划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告,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市人民政府每两年对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并报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市城乡规划局。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五篇】
为了落实市委关于“三个延伸”的指示精神,不断提升乡镇的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乡镇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招商环境,逐步推进城市管理的城乡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象、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由无意识管理变为有意识管理,由无序管理变为有序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变为规范化星级管理。
(一)区政府所辖各镇(村屯)。
(二)国家、省、市公路两侧相邻的镇(村屯)。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市中心城区街路秩序容貌管理标准》(××发[20xx]23号、《××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办发[20xx]62号)和《×××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一)五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井然,商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贴乱画;无陈旧、破损的牌匾、广告、条幅等;市场秩序井然,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并设有专人管理;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巷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9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无luo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渣土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二)四星级村镇标准:主次街路秩序良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视野内无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规范整齐无破损;市场秩序良好,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巷道卫生有人清扫,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95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8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其它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luo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要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以上;渣土管理覆盖面为主次干道。
(三)三星级村镇标准:主次街路秩序较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基本消除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等较为规范;市场秩序较好,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主干道、次干道环境卫生有人扫、有人管,街路比较干净,垃圾清运率达到9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5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其它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luo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渣土管理覆盖面积为区域主次干道。
(四)一、二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较好,街路秩序有人管,牌匾、广告、招牌无破损,乱贴乱画较少;市场经营秩序较好,有人管理;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停放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70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80。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对渣土的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突击治理的方式。
(一)检查评比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时间同季度市城管局检查一并进行,并作为全年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二星级村镇、区建设局自行评定;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村镇由区建设局推荐,经市城管局验收合格后授予星级资格。
(二)区申报星级村镇验收,本着先国道、省道,后其它镇(村)的'顺序申报,凡不占国道、省道的村镇,可直接申报其它村镇。凡有国道、省道的村镇而没有申报,市局将不受理申报请求。
(三)验收采取百分考核制。凡是分数达到65分(含65分)以上的为二星级村镇;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三星级村镇;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四星级村镇,达到95分(含95分)的为五星级村镇,星级升降根据考评结果确定。
(一)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村镇,市城管局将给予命名表彰,并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每次的评定结果。
(二)创建星级村镇的达标率,一年内要达到20,两年内要达到50,三年内要达到80以上,力争五年内全部达到三星级(含三星级)标准以上。一年内至少一个镇达标,三年内全部达标。
(三)对没有达到目标的村镇,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全年评选先进资格和年度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在下年度整改后重新申报。
(四)市城管局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村镇在一年后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重新评定星级。
(一)“三个延伸”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抓好村镇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时代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谋求发展的视角出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将“三个延伸”工作目标纳入村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奖罚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推进目标计划。
(三)区建设局每月对各村镇至少检查一次,每半年向市城管局推荐拟申报的星级村镇。从20xx年起,三年内完成两个镇星级达标任务。
(四)区建设局制定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六篇】
为配合区政府组织的城市管理,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总体水平,营造和谐人居环境,结合区政府城市管理督查考评,特制定城市管理考评的具体方案。
每周由社事办组织进行督查考评,每天由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对辖区内的涵港路、居民区内道路卫生清扫、保洁、清运,周边的小广告,一经发现,立即清理。
考核制度为分为二级,一级由分管领导组织社事办及相关人员每周进行督查的督查组,二级为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管理巡查。
发现清扫不到位或未进行清扫的路段要处(路段长度50米以上),每次罚款1000元,发现作业时应付了事,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每次扣罚500元,发现一处垃圾扣500元,发现乱倒垃圾或将沙土扫至下水道或绿化带的每次扣罚200元,发现未合理配置清扫保洁作业工具的每人每次扣20元,督查合格每季度给予奖励2000元。
由老体协对开发区的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直接向开发区主要领导反映发现的问题,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组织落实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七篇】
mtv城市形象宣传片策划目前,越来越多的mtv城市(含县、区、镇。下同)宣传片在网络、电视上播出,用于城市形象宣传、地域特色推广。因其具有生动直观、迅速有效、声色阅耳艳丽及信息量丰富的特点,因此有着广泛的社会接受度。如同一张城市名片,mtv城市宣传片利用声音、影像等元素,随着音乐的节奏,让网民、观众在轻松的环境之中就可以真正了解一个城市——不管是大城市、小城市,还是县、区、镇的精神、文化和发展状况。
mtv城市宣传片的内容可以包括城市全貌、标志性建筑和雕塑、生活休闲和工作环境等内容,配上恢宏激昂的歌曲,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出城市的整体形象。
有别于其它影视宣传片,mtv城市宣传片的重点之处在于其中的歌曲。歌曲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生活中无处不在。从目前来看,歌曲在mtv城市宣传片中的表现形式可以称为城市歌曲。
城市歌曲简称市歌,是指当地城市特有的形象之歌,和市花、市树、市徽等一起,蕴含了城市的特色文化、城市精神和发展目标。城市歌曲大多配以激昂的旋律和振奋人心的歌词,用来在各种活动中播放和在群众中传唱。城市歌曲的优点在于把城市形象用歌曲和mtv这种艺术形式表现出来,新颖别致,能够浓缩提炼出一个城市文化的精髓,宣传渠道也比较广泛。城市歌曲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城市的广告歌曲。
而广告歌曲在信息传播中的作用有目共睹,比如当你听到某个你熟悉的广告歌曲,你会通过歌词联想到广告中商品的名称。城市歌曲在mtv城市宣传片中的作用也要如此。当听到一首熟悉城市歌曲和音乐时,会马上联想到这个城市标志式形象。
mtv城市歌曲的风格、所表达的情绪和歌词内容的独特性,使之具备了很高的流行潜质。相比较其他五花八门的广告创意,一首具有优美旋律和精致画面的mtv更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很容易被记住和传唱。无疑是宣传城市形象的载体。再加上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可以得到广泛传播,从而达到随着歌曲的流行而提升城市在公众群体中的知名度的目的。城市宣传片策划方案篇mtv城市宣传片有以下十大特点:
1、实惠性。比同级别的广告片制作投入要少许多。并且由于是政府行为和公益性质,因而播出费用也会比硬性广告片优惠许多,甚至免费。
2、包容性。信息量大,表达更全面。
3、导向性。使公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共同的价值观念,从而形成合力,向既定的方向努力。
4、统一性。就像指挥棒一样,使辖区内的各种力量达成统一、和谐和默契。
5、凝聚性。使市民的个人思想和命运与城市的安危紧密联系起来,与城市同甘苦、共命运。
6、激励性。激励市民为实现自我价值和城市发展而勇于奉献,不断进取。
7、浓缩性。浓缩经典理念,巩固核心竞争力。
8、辐射性。可以激发广大市民的城市自豪感和责任感和崇尚心理。
9、文化性。能够更深刻的反映出本城市文化的特点及内涵,在社会中树立起良好的城市形象。
10、传播性。富于节奏和旋律,便于多渠道传播,有效地扩大城市的影响力。
1、城市歌曲创作:
制作mtv城市宣传片首先要创作出优美精良、便于传唱的城市歌曲。而一首好的市歌,首先歌词要有一定的思想内容,城市构想理念也好,发展目标也好,市民行为准则要求也好,目的都是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城市形象,甚至就是一个很好的城市解读广告,是直接为树立城市人文形象、环境优美形象、市民精神风貌服务的。
一首好的市歌,还必定要有优美的旋律,符合歌词情绪内容的节奏,还要容易上口,有感染力,能感动人,这样才会被接受、被传唱。另外一首好的市歌,还必须有一定的艺术性,太直白、肤浅肯定是乏味的。
创作出的市歌只要能符合上面的要求,就应该是一首有生命力的作品,会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自然也就会渐渐深入人心的。
2、制作选择:
市歌创作出来之,要制作成mtv城市宣传片一般有以下几只种选择:按制作的精细程度可分高、中、低三个档次。
按照内容可以分为唯美型和写实型。
同时可以邀请明星、歌唱家演唱城市歌曲,或者由市民演唱等。
3、制作的流程:
1)前期筹备阶段:
b.制作方根据市歌方诉求,整理、撰写创意脚本,制定制作预算表;。
c.市歌方确认mtv创意脚本及核准制作预算后,双方签署委托制作和约;。
d.制作方开始筹备工作。
2)现场拍摄阶段:
a.制作方导演负责整体创作以及摄制组人员调配等各项工作;。
b.市歌方现场监制并协调统筹配合摄制组工作。
3)后期制作阶段:
a.制作方音乐人对歌手录音和音乐合成;。
b.制作方剪辑师根据脚本对拍摄的素材进行初剪;。
c.制作方动画师根据脚本对制作视频特效;。
d.制作方剪辑师根据脚本对画面进行精剪;。
e.市歌方审片,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f.修改完善后,市歌方签收。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八篇】
以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进位争先、和谐安定、富民强市”为目标,按照“环境优美、设施优良、服务优质、成绩优异”的总体要求,认真细致、精益求精、扎实有效做好省运会各项筹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办成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体育盛会,体现“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诠释廊坊城市精神、人文理念和核心文化。
(二)展示廊坊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城市形象和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三)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廊坊影响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提高全市人民关心省运、参与体育的意识,推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整体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竞赛组织。
(一)竞赛日期:209月8日举行开幕式,9月16日闭幕,部分竞赛项目安排在开幕式前举行。
(二)竞赛项目:省运会设田径、游泳、跳水、射击、自行车、举重、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体操、艺术体操、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赛艇、皮划艇等22个项目,廊坊市承办18个项目,跳水、体操、自行车、射击4个项目安排在其他市举行。
(三)参加单位:石家庄市、保定市、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承德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沧州市。
(四)赛场安排:省运会主赛场设在廊坊体育中心,承办开(闭)幕式以及网球、排球、田径、柔道、摔跤、乒乓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羽毛球、举重、拳击、艺术体操等比赛项目;游泳比赛项目在霸州举行;赛艇、皮划艇比赛项目在大厂潮白河水域举行;足球、篮球比赛项目在三河燕郊举行。
四、大型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在廊坊市体育场举行。开幕式体现创意新颖、文化品位、特色展示和艺术魅力。
(二)闭幕式:在廊坊市体育馆举行。闭幕式遵循创新、精彩、节俭的总体要求。
五、工作分工。
(一)综合协调部。
部长:王洪生。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省运会总体筹备工作,组织各项会议和活动,拟定省运会工作。
计划和重要活动日程表。
2、负责与各工作部的联络,催办筹委会重要事宜,做好上报下达。
3、负责草拟领导讲话、文件、通知等文字材料,做好文书管理。
4、负责邀请出席开(闭)幕式国家、省、市领导和安排座次,做好开(闭)幕式票务发放工作。
(二)竞赛训练部。
部长:王钦华。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我市备战训练和竞赛工作方案,督导运动员科学训练,做好总体调度,确保完成“金牌第四、总分第六”的目标。
2、配合省体育局制定省运会竞赛项目设置方案,督导落实承办项目比赛场地,编制器材购置计划并检查验收,协助做好比赛组织工作。
(三)大型活动部。
部长:卢留虎。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开(闭)幕式总体方案,协助演出单位做好开(闭)幕式、开幕式前文艺表演等大型活动的策划、创编、排练、演出事宜。
2、负责开(闭)幕式群众演员的选拔、组织工作。
(四)环境治理部。
部长:李东。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迎省运环境建设方案,做好廊坊市区、各出入口、体育中心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九篇】
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精细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能够使城市管理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实时;能够促进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一)科学发展,精细规划的原则。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融、科学发展。因此,城市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要按照十一五规划和金堂县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定位、道路辐射、城市设施等方面进行精细规划,尤其要对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细微之处进行设计,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的衣、食、住、行、购、娱。同时,要突出我县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显金堂历史、水文化等特色,形成金堂独有的城市风格。
(二)整合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树立大城管意识,探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凝聚管理合力,降低管理成本。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把搞好城市管理作为共同目标,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创建合力,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三)依法行政,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以人为本、情法相融、疏堵并举。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违规情况较轻的,要规范劝导,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对明显违法者,要严厉查处,注重效果;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入手,从重处罚;对打擦边球的,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
(一)地域范围。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县城建成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重点区域,后次要区域。重点区域20xx年1月1日前实施运行,次要区域20xx年7月1日前实施运行。
(二)对象范围。
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对象的范围,以《县城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中确定的四大类(市容市貌类、公用设施类、环境卫生类、园林绿化类)为主。
要根据自身实际,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居民小区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体现精细标准。要从城市的功能设定、区域规划、设施管理等各个层面入手,全面进行精细化管理。无论是一个小区还是一栋楼房,无论是一条道路还是一盏路灯,无论是一片绿地还是一处管网,无论是一条斑马线还是一个禁行标志,均需本着规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点滴入手,精心设计、务求科学、认真实施。
(二)体现运转快速。要特别注重处理问题的时限,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及时的工作机制。比如,路面发生破损影响交通时的修补时限;沉陷扭曲的路沿石、台阶坡道、破损的人行道板的修复时限;接受市民诉求的受理时限和办结时限;如发生井盖缺失、破损,首先进行安全警示,然后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雨水箅子如出现缺失、破损,必须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等。
(三)严格考核评比。要严格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年表彰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以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成效显著、反映良好的,大力宣传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缺乏责任心的,严格进行处罚,从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
(一)依照标准,制定细则。依照城市管理标准,制定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二)打造样板,试点先行。采取打造样板、组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行的办法,以县城为样板,以十里大道、滨江路、中心广场等重点区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试点,严格标准,细化责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探索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规律,最后全面推广。
(三)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明确管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做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标准,就必须要有严密的机制来保障落实。因此,要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查、舆论监督、社会投诉的立体监督机制。
(一)政府督导。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县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坚持乡镇城市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和验收。
(二)部门督查。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和监督局属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防止和纠正不文明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三)舆论监督。利用金堂电视台、金堂信息等新闻媒体,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违规违章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社会投诉。采取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诉求办结回复制,畅通信息渠道,从而达到市民认同,提升城管形象的目的。
面对城市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不断拓宽城市管理工作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劲合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管好执法队伍。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引导下属单位和执法队员相互交流,队员间、单位间开展竞赛,不断强化每个单位、每名队员的精细化管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二)提高市民素质。采取多种形式,以家庭、社区、单位、团体、学校为基本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广大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守法规、树新风、爱家乡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法规意识,提高市民素质。
(三)加强法规宣传。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审批程序、执法纪律的宣传和解释,以实现与广大市民互动为前提,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城市管理方案策划【第十篇】
第一条为了创造和优化无障碍环境,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保证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老年人组织等社会组织、机构的意见。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适用和便利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九条设计单位进行无障碍建设工程设计时,应当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配套相应的无障碍设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对无障碍设施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应当配套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无障碍设施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所有权人与管理人应当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责任。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通信、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第十五条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配备并完善过街音响信号装置,适应残疾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要。
第十六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一)停车位数量大于500个的特大型停车场,设置5个以上;。
(二)停车位数量为301至500个的大型停车场,设置4个以上;。
(三)停车位数量为51至300个的中型停车场,设置2个以上;。
(四)停车位数量为50个以下的小型停车场,设置1个以上。
无障碍停车位应当设立在方便残疾人通行的位置,并设置显著标识,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使用无障碍停车位的车辆,应当在显著位置放置残疾人车专用标志或者残疾人证,未在显著位置放置残疾人车专用标志或者残疾人证的车辆不得占用无障碍停车位。
第十七条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
城市的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应当配备字幕报站、语音报站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占用手续,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替代措施。临时占用期满,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十九条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做好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修复损毁、损坏的无障碍设施。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鼓励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无障碍信息交流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创造条件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应当加配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备手语的新闻节目。
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应当加配字幕,逐步播放配备手语的节目。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并提供方便视力残疾人阅览的有声读物和盲文读物。
公共图书馆进行图书数字化建设时,应当利用无障碍技术手段。
第二十四条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第二十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时,应当向有需求的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提供文字信息服务,向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
电信终端设备制造商应当提供能够与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相衔接的技术及产品。
第二十六条社区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对不符合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的应当进行改造。
第二十七条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应当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其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残疾人应急避难预案,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培训。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九条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应当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未按规定设置或者设置不规范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停车场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罚。
其他损坏、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标志,影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修复,依法处罚。
第三十二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