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具体实施方案
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了解掌握xx队伍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现状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xx队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经xx局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对大队(站)领导班子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一、考核时间
从2023年1月开始至中旬结束。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队伍各级和除xx局党委班子成员外的在编干部。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干部,其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一)班子考核
全面了解掌握2022年各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履行职责使命、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巡察整改以及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
2、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深入开展“喜迎XX大全力保平安”深化“牢记领袖训词,永做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举旗铸魂、固本培元,加强政治和思想建设等情况。
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和规范班子自身建设,压实监管责任,落实党委集体领导,加强内部协作,增强班子整体合力等情况。
4、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要求,议抓中心、依法履职,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履行职责使命、发挥职能作用,推进队伍改革转型等情况。
5、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推动改革重塑,在战斗力提升、力量发展模式、执勤布局结构、火灾防控机制、装备优化配备、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能力等方面创新突破等情况。
6、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提升干部队伍建设质量等情况。
同时,通过问卷调查、谈话了解、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思想理论武装、党内政治生活、作用发挥等方面对委员(含书记、副书记)进行了解,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参考。其中,对作用发挥不好,履职情况差的委员,视情采取预警提示或组织处理。
(二)干部考核
干部年度考核。以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平时掌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水平、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保考评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总结述职
领导班子总结报告全年工作,领导干部进行个人述职。
个人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1000字左右述职述廉报告,重点是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廉洁、作风等情况,并就个人婚姻、配偶及共同生活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领导班子总结报告、全体干部述职报告统一挂网公示。
(二)民主测评
考核组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对考评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实际参会人员不得低于应参会人员的80%。
机关参与民主测评大会人员范围:xx局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
基层参与民主测评大会人员范围:各单位全体干部。
(三)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对领导班子和干部总体评价等次的意见,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主要成绩、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不足的看法,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党风廉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考核谈话采取调研式谈话方式,提前发放谈话提纲,帮助干部理清思路,提前准备谈话内容,允许谈话对象选择考核组谈话人员或提出回避要求,营造宽松的谈话环境,鼓励干部把问题讲深讲透。同时,为全面了解情况,考核组可听取个别谈话范围以外人员进行延伸谈话。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参照民主测评人员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谈话人数不得少于应谈话对象的70%,无特殊情况,不得缩小参加人员范围,根据需要可由考核组组长决定适当扩大谈话人员范围。
(四)了解核实
根据需要采取查阅资料、采集有关数据和信息、实地检查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实际工作成效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五)征求意见。
征求纪检、审计部门意见,了解被考核对象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情况。
(六)综合评价。
考核组成员依据各种考核信息,分别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作出评价。评价干部,应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特别是对党委高度认可且一致推荐、部分群众有争议的干部,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不简单以票取人,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七)形成考核结果。
汇总分析述职测评、个别谈话、了解核实、综合评价等情况,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建议,提交党委研究确定等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也可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公众意见。
五、量化考核分值构成
根据领导评价、民主测评、考核组评价、实绩考核等权重分值,计算汇总考核量化成绩。其中:
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任务考核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
加分项:根据前期各单位上报荣誉情况,结合实际综合考量进行赋分。
(二)干部考核总分设定为100分,具体分值比例构成如下:xx局主官40%、xx局班子其他成员30%、其他干部30%。
六、等次评定
(一)考核等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班子总数的30%。
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二)评定方法
领导班子:对18个大队进行同类评定,对7个站进行同类评定。
干部:机关职级干部与技术干部合并评定,大队专业技术干部同类评定,站专业技术干部同类评定。其他领导干部按照职务级别同类评定。
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队xx局党委决策部署、指示要求态度坚决、行动有力、成效明显;
2.集体领导作用发挥明显,班子内部团结和谐,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高,抓自身建设能力强;
3.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圆满、亮点较多、排名靠前,横向比较处于前列或纵向比较发展进步明显;
七、结果运用
(一)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
(二)考核结果采取个别谈话、工作通报、会议讲评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向领导班子和干部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优先从近三年“优秀”等次的单位中选拔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
八、工作纪律
(一)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政治部门和考核组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公道公平公正。考核人员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考核过程中,考核组人员不得擅自变通考核方法、简化考核程序、随意考核评判,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泄露考核工作秘密、不得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被考核对象应当正确对待和接受组织考核,坚决做到不拉票、不干扰妨碍考核工作、不打听考核情况,自觉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从严处理违纪行为。对不按照要求参加或者不认真配合考核工作,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工作失真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考核工作中不正之风严重、干部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等行为查处不力的,按照有关要求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