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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方案 智慧农业系统设计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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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系统设计方案【第一篇】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基础支持;智慧化服务;智慧化效益;协调机制

农产品流通对于平衡农副产品市场供给、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支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受农产品保存时间短、易腐坏以及跨区域流通运输时间长和方式滞后等因素影响,农产品流通整体发展水平并不高。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多元化互联网技术在流通领域的深入应用,农产品流通逐步走上数字化发展道路,流通速度和效率大幅提高。这一过程中,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促使各行各业逐渐开始向智慧化方向转型。在此背景下,推进我国农产品流通业趁势实现转型升级成为国家关注的重点。加速推进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既可以促进以农产品流通业为主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又能有效保障粮食供应链安全。为此,本文立足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基本现状,通过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对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进行实证测度,并提出新时期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协调机制构建策略,以期为农产品流通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基本现状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流程长且成本高,智慧化生产尚未实现

一直以来,农产品生产环节存在流程长且成本高的难题,对农产品智慧化生产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具言之,农产品生产一般需经过播种、灌溉、施肥、除草、打药、收获等过程,且不同类型农产品对温度、湿度和土壤等生长环境存在差异。为了保证农产品稳定、规模化生长,部分会运用现代化技术搭建恒温暖棚、保持良好灌溉,也有少部分有条件农户会借助多源遥感设备、“3S”技术、智能监控录像设备、物联网和智能报警系统,监测农产品生产环境和生长状况,以智能化、精细化方式促进农产品生产提质增效,但这些行为均会增加农产品生产成本。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过程长、成本高的现状依然存在。现阶段我国依旧面临农产品智慧化生产尚未实现的现状,农产品生产总量和盈利仍由市场实际需求决定,部分农产品过剩或供给不足问题仍然存在。

(二)农产品批发环节:管理与模式滞后,智慧化服务有待增强

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与发展模式仍较为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产品批发环节的智慧化服务水平。一方面,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式滞后。现阶段,我国依旧有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体设计以地摊和档铺为主,内部空间狭窄且设施简陋,数字化设施不健全,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空气置换系统设施不完善。同时,批发管理人员对数字化信息技术与智能化设施的应用意识欠缺,使得农产品批发管理方式明显滞后。另一方面,农产品批发服务模式不健全。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拥有智能化服务功能,其他批发市场依旧存在服务功能不健全、服务层次低等问题,甚至一些市场仅有最基础的场地服务功能。总体而言,受管理与模式滞后影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渠道作用发挥不明显,批发环节智慧化服务有待增强。

(三)农产品物流环节:路程长保鲜难,智慧化运输质效待提高

近几年,顺丰、京东、菜鸟等物流企业均已开始使用相关技术,不断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冷藏运输发展。然而受农产品保鲜难、跨区域运输路程长等因素影响,当前我国农产品物流环节智慧化运输的综合质效仍然较低,亟需提升农产品品质、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满意度。具体而言,农户和消费者都属于个体,存在地址分散、路途较长的特征。农户大多位于山区或远离城市的农村,消费者则更多集中于城市,这使得农产品从生产端到消费端的运输路程长、环节多。当前我国虽有部分地区实现了农产品物流运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物流环节农产品信息的可监控化、可追溯化、可视化。但这一模式并未全面普及,尤其是偏远地区和技术设施差的山区,农产品物流运输、包装和存储均存在较大问题。而农产品自身易腐坏的特性使其保鲜较难,加之运输路程长、新型冷链物流技术应用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致使农产品物流智慧化运输质效亟待提高。

(四)农产品零售环节:外部支持不足,智慧化营销模式不健全

当下我国农产品零售环节面临外部支持不足的挑战,致使智慧化营销模式与农村电商生态圈构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一方面,政府支持与引导不足。现阶段,国家已经出台有关农产品零售的相关扶持政策,如《深化农商协作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但这些政策均是宏观性指导文件,具体支持与引导措施、细则、标准仍旧匮乏,无法有效支撑农产品零售企业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制约智慧化营销模式的完善。另一方面,零售营销环境不成熟。构建农产品电商生态圈是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电商生态发展环境尚不成熟,企业间资源整合力度不够,难以有效发挥带动作用;中小企业线上线下销售模式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难以充分参与农产品流通市场竞争。这使得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依旧以线下为主,农产品智慧化营销模式不健全。

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一)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指标评价体系构建

考虑数据获取可得性、综合性、客观性、可表征性和可度量性等原则,本文结合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基本现状,立足孙伟仁等(2019)、何新(2021)、孙磊等(2021)的研究成果,从农产品流通智慧化的基础支持、服务水平及综合效益三个维度构建指标评价体系(见表1)。

(二)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测度方法

本文借鉴孙磊等(2021)、潘雄锋等(2015)的研究,采取全局熵值法,构建指标-时间-空间三维时序立体数据表,对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具体测度步骤如下:第一步,全局评价矩阵构建。假设对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时,共有c个指标,分别记为Y1,Y2,…,Yc,研究时间范围为t年,研究区域为m个省份,则每个指标不同年限的截面数据为Yt=(yij)mt×c,研究期内共有t张截面数据表。运用全局思想,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将t张截面数据表进行排列,即可建立全局评价矩阵:Y=(Y1,Y2,…,Yt)`mt×c=(yij)mt×c                                        (1)第二步,标准化处理指标数据。基于上述全局评价矩阵,结合本文所构建的指标评价体系,对选取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为规避无意义计算,将Yij指标的最大值定义为Max(Yij),取值为*Yij;最小值定义为Min(Yij),取值为*Yij。第三步,指标数值计算。计算第j个指标在第i个省份的占比、信息熵值和差异系数,公式分别为:

(三)数据来源及权重计算

基于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原则,选取2010-2020年我国30个省份(不含港澳台地区及)数据进行研究。指标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鉴》、地方统计年鉴、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农产品电商发展报告以及国研网统计数据库。另外,农产品贸易增加值指标以2010年为基期进行指数平减,个别缺失值利用插值法进行补齐。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测度基于全局熵值法对各指标权重进行计算,获取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各指标权重,具体测度结果见表2。进一步运用公式(8)计算2010-2020年农产品流通智慧化的基础支持、服务水平及综合效益评价值,并采用加权算法对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进行测算。具体测算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表3绘制图1。从表3和图1可以看出,整体而言,研究期内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且上升幅度以2018年为时间节点可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10-2018年,我国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整体呈现缓慢上升态势,这可能与农产品流通业数字化技术应用不足以及冷链物流等先进物流模式发展水平不高有关;二是2019-2020年,随着各行业智慧化发展加速,智慧化基础支持不断增多,促使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水平快速提升,到2020年末已超过30,达到。分维度来看,农产品流通三个维度的智慧化发展变化存在一定差异。基础支持方面,2010-2020年,我国农产品流通智慧化的基础支持呈现先缓慢上升后加速提升的演变态势,演变态势变化时间节点为2015年。原因可能在于,“十三五”以来我国逐渐加大对农产品流通的重视力度,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大力倡导“互联网+”,推动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在此过程中,互联网电商巨头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始迅速发展,并逐步加大对流通设施的投入,不断优化流通组织结构,因此2015年以来我国农产品智慧化的基础支持提升幅度明显增大。服务水平方面,2010-2020年,我国农产品流通智慧化服务整体呈现稳步上升态势,且增长波动变化较小。细分指标来看,2014年农产品智慧流通的零售服务和物流服务均有所下降。原因可能在于,2013-2014年仍处于世界经济复苏不稳定和不确定上升阶段,农产品电商企业销售额有所下降,进一步影响农产品流通智慧化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这一现象也说明,该时期农产品市场的重要地位并没有完全建立,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综合效益方面,2010-2020年,我国农产品流通智慧化的综合效益整体提升显著,且以2016和2018年为节点呈现分阶段跨越式递增趋势。2010-2016年,农产品流通智慧化的综合效益整体呈现稳步上升态势;2017-2018年,综合效益上升幅度有所放缓;2019-2020年,综合效益整体呈现大幅度增长态势。究其原因,近几年随着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在农产品流通中应用的深化,流通智慧化新业态、新模式渐趋成熟,因此农产品智慧化的综合效益得以显著增强。

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协调机制构建策略

(一)打造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协调机制

农产品流通智慧化发展的关键在于,将多元化数字技术深度嵌入农产品生产、批发、物流、零售等流通供应链各环节,打造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协调机制。在生产环节,农业部门应收集各种农产品生产信息,打造农产品数据库,并利用智能化技术与信息系统,分析农产品生产相关信息,推动农产品智慧化生产落地。在批发环节,农产品批发商应运用大数据、射频识别等技术,分析并记录各项数据信息,制定农产品流通协调计划,进而提升批发效率。在物流环节,农业部门应加快建成覆盖面广的冷链物流渠道网,充分发挥各省、市、县、村物流存储设施的整体联动和共享协同效应,减小农产品储运损耗。在零售环节,农产品零售企业应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收集和分析消费者需求信息与市场信息,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其匹配最优配送机制和零售方案。综合而言,农产品供应链各主体应运用多样化数字技术,串联生产-批发-配送-零售环节的一体化智慧流通链条,以此制定并打造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协调机制,提升农产品智慧化发展水平。

(二)建立农产品智慧流通与监管协调机制

未来我国应着力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深度应用,本着安全可靠的核心原则,着力构建农产品智慧流通与监管机制,提升农产品流通安全水平。首先,扩充农产品智慧流通监管内容。监管机构应拓展大数据平台监管范围,由市场内部向生产和采购端延伸,构建覆盖全供应链、互联互通的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最终形成一系列可追溯的智慧监管链条,以此提升农产品智慧流通监管力度。其次,加强农产品智慧物流运输监管。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在各大城市建立智慧物流、配货、仓储等技术设施,同时搭建内部自纠和外部抽检系统,形成制度化监管机制,实现主动监管与被动监管相结合,提高农产品流通安全水平。最后,加大农产品流通智慧

参考文献:

1.俞彤晖,陈斐。数字经济时代的流通智慧化转型:特征、动力与实现路径[J].中国流通经济,2020(11)

2.赵丹。农产品批发市场智慧化转型研究[J].农业经济,2021(9)

3.孙伟仁,徐珉钰。数字经济时代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现代化水平实证测度[J].商业经济研究,2021(6)

4.何新。电子商务发展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影响研究[D].重庆:重庆工商大学,2021

5.孙磊,张树山,郭坤。中国物流产业智慧化水平测度及影响因素[J].中国流通经济,2021(10)

6.潘雄锋,刘清,彭晓雪。基于全局熵值法模型的我国区域创新能力动态评价与分析[J].运筹与管理,2015(4)

7.赖阳,王春娟,康健。☆☆城市农产品流通趋势的几点研判[J].时代经贸,2017(10)

智慧农业系统设计方案【第二篇】

内蒙古智慧型生态移民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就是将智慧技术应用于生态移民开发建设工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中,通过动态的、实时的、更加精准的智慧技术对移民生产、生活进行管理,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促进人与社会、自然关系的进一步和谐。智慧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内蒙自治区生态移民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并有效解决资源缺乏、就医、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生态移民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从而促进移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一、构建思路

(一)构建依据

智慧,就是创新性知识同客体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智慧管理是创新性知识在管理过程中占主导,使知识主体化、个性化、功能化、价值化、增值化,使主体和客体、主观与客观、相对主体与相对客体的统一具体化、微观化。它是已有的知识管理的升华,使知识管理成为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管理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主题,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生态移民民生条件和保护生态环境兼顾,合理配置城乡生态资源,积极探索高效率、可持续的生态移民发展的新路径,促进牧区生态移民的全面发展,为促进全区城乡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良好的公共政策支撑,从而构建了智慧型生态移民发展政策体系。

(二)指导思想

构建智慧型生态移民发展政策体系应借鉴国内外已有案例和成功经验,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出发,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情况,提供促进生态移民发展的公共政策,保障移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求,创新移民政策体制机制,着力于制度的合理设计、统筹的有效规划、全局的一体化进程,确保政策体系比较完整、符合区情、覆盖城乡,可持续地促进生态移民发展,推进城乡居民发展的均等化。

(三)基本要求

智慧管理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智慧型生态移民发展政策在移民政策的供给时,综合考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以及迁出区域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遵循移民产业发展区域定位,进行生态移民分区化管理,充分体现移民产业发展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强化促进移民发展政策体系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也是智慧型生态移民发展政策的根本体现。要求统筹牧区经济和环境各要素的同时,兼顾移民发展需求与可能,保障移民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在尊重移民自主选择的基础上,以各级政府主导,改革创新移民政策体系和机制,提高移民发展效率;加大农牧业科技投入,促进移民后续生产发展;强化移民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强化政府促进移民后续发展的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和移民自身协同互动发展的新模式,最终实现牧区移民满意,经济社会和谐。

二、建设目标

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智慧型生态移民公共管理和服务是借助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信息化、物联化、感知化、智能化的方式,将城乡政府公用工程设施、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转变为一整套智慧化基础设施,使城乡各领域、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显现出来,使之成为指挥决策、实时反应、协调运作的“智慧网络系统”。而不同部门和系统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协作,更合理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做出最好的生态移民发展和管理决策。

从需求的角度分析,智慧型生态移民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农牧民对和谐社会的需求。因此智慧型生态移民发展政策体系的建设本身,就体现了现代政府“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智慧管理技术系统是根据对城乡公共管理组织的形式、流程及业务特点的分析,按照智慧管理体系、感知预防网络、公共信息基础设施三条线展开建设。智慧型公共服务体系,即以城乡一体化为单位在区域内连接融合移民公共服务领域,以农牧民最关心的服务供给为基础,构建决策主导、资源配置、供给方式、管理运行、信息公开、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管理新机制。在此基础上,以不同网络业务系统数据实时交换技术平台为核心,集成应用云计算、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物联网、政务网、智能化服务端、信息互动产品等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构建智慧型生态移民发展的公共政策体系。

三、智慧型牧区生态移民发展政策体系的构建

城乡一体的智慧管理是生态移民发展政策体系创新的核心所在。创新能够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提升生态移民发展政策绩效,有效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移民发展内涵充分阐释了政策体系创新的实现目标,即基础性支撑体系建设,政策主体体系建设、智慧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政策保障体系建设四个维度。

(一)基础性支撑系统建设

基础性支撑系统由基础网络、智能化信息服务终端和云计算基础设施组成。通过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政务网和智能化信息服务终端实现有线网络高速接入、无线网络全面覆盖、智能化信息服务终端网络广泛部署,形成高速、泛在、可信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生态移民可以在任何有基础网络的地方使用智能化信息服务终端获取基本公共服务。

(二)政策主体系统建设

政策主体系统主要包括政策对象(即生态移民)、政策制定者(即政府)、政策执行者(即地方各行政部门)三个部分。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生态移民决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政策制定者的重要任务是生产高质量的政策,其基本功能包括政策问题的确认,政策目标的制定,政策方案的设计、评估、筛选,政策方案的最终决定和合法化,政策方案的有效实施、分析和总结执行情况;生态移民作为政策对象必须介入政策过程中,通过利益综合和利益表达参与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影响公共政策制定并改变政策环境,填补政策制定者所无法到达的空间。各行政部门作为政策的执行者是生态移民政策方案转化为政策现实的关键,也是具体生态移民政策目标有效实现的枢纽。

(三)智慧型生态移民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建设泛在的生态移民公共服务网络以统一生态移民的信息,进行透明、实时的生态移民政策信息交换,为农牧民提供智能化、敏捷化的生态移民公共服务;通过云计算基础设施将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知识库等嵌入其中,使得生态移民信息资源知识化,业务流程协同有机化,构建一个政府与移民可以充分沟通的公共服务环境。

(四)政策保障系统建设

政策保障系统包括构建政策反馈系统和政策监督系统。政策反馈系统把政策主体、执行者与政策对象,政策系统与政策环境连接起来,多层次、多网络是政策反馈系统的突出特点。政策反馈系统能够将政策对象对公共政策在基础性支撑体系上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效果、意见与建议及时传达到政策主体系统中的制定者与执行者,有利于政策漏洞的发现、修正与改进,提高政策绩效;政策监督系统是监督主体从一定的制度、法规依据出发,对政策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构建政策监督系统的前提是实现信息的充分公开化与政策黑箱的充分透明化,在强化党政监督系统以及人民代表大会、政协、民主党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及网络的力量,避免监督主体自体监督和社会力量的相对弱小的局限性。

四、未来牧区生态移民发展的思考

对于生态移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包括生态移民区的建设与投入、机制的建立与健全,以及移民地区农牧民的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等。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问题

第一,政府对迁入区域基础建设的前期投入的资金来源有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移民发展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资扶持、自治区级财政补贴以及地方财政支持等。但由于国家资金扶持的覆盖范围与地方和省级财政的支持能力都有限,因此,还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地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第二,自然因素影响生态移民产业化进程。全区大部分牧区存在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流通企业经营生产资料资质不统一、服务种类少、配送能力弱、支付方式单一、农资储备能力不足等问题,既不利于电商物流平台自身发展,也限制了服务农牧民能力的发挥。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落后于生态移民城乡一体化进程。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生态移民迁入后无法享受与原有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如医疗保险、失业救助、教育、就业等方面都面临着许多问题。

第四,民族文化保留传承问题。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会涉及文化变迁和保留与传承问题。草原上几千年的游牧文化由于生态移民而发生变迁,随着蒙古族传统独特的游牧特征消失,草原所蕴含的丰富的人文内涵将不复存在,如何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各级政府应重视的一个问题。

(二)政策建议

1.完善生态移民发展机制

生态移民发展制度安排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均衡。完善促进生态移民发展的制度机制,能够减少交易成本,减少个人收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差异,激励个人和组织从事生产性活动,使劳动、资本、技术等因素得以发挥其功能,从而极大提高生产效率和实现经济的飞速增长。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进而不断巩固生态移民政策绩效及促进移民持续发展。国家应该对内蒙古自治区的生态移民工程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在相关政策上予以支持,以此来保障民族地区的生态移民顺利实施,保护农牧民利益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地方政府应当成立专门的生态移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到各部门、各乡镇和各行政村,利用其在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和市场等方面的优越条件,不仅解决迁出地环境保护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移民移入地的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问题。

2.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

建立政府、组织、社会、群众多元化投入机制。应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逐年增加地方财政的投入,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推动生态移民综合建设。对于经济欠发达,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地区,需要自治区根据经济发展实际水平给予政策倾斜,扶持后续产业发展。同时,健全对生态移民资金使用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生态移民工程的建设中来,提高其利用率。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政府应当加大移民迁入地区科技普及投入,强化科技政策扶持,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培育生态产业。

3.建立移民社会保障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移民大都为农牧民,环境的恶化使他们不得不搬离长久居住的草原,面临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因此移民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群体。为此,政府应构建并运行针对移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当前生态移民的具体现状,移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项目可包括:移民社会养老保险、移民医疗保险、移民社会救济以及移民社会互助。”同时,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相关制度落实的配套措施,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能够顺利进行,真正发挥其作用。

4.加强对生态移民的技能培训

加强对生态移民的技能培训能够增强生态移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创造能力,确保移民群众发展有基础、致富有保障,实现移民群众搬迁安置后的稳定性。提高生态移民综合素质是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从根本上提高农牧民的生存竞争能力。

智慧农业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切实增强我县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弥补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保障受灾农户基本利益,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损失为目的,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城乡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3、工作目标:在全县现有政策农业保险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在乡镇建立保险服务站,在行政村设立保险服务点,明确服务站和服务点工作职责,规范开展政策农业保险承保办理、查勘定损及赔偿支付等服务,全面提升我县农业保险工作水平。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险种

(一)玉米保险

参保条件:

1、经县农业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下的非蓄洪、行洪区。

3、生长正常。

参保要求: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保险责任:风灾、雹灾。

保险金额:每亩260元。

保险费:每亩元,其中财政补贴80%,即元;个人交费20%,即元。

(二)小麦保险

参保条件:

1、经县农业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下的非蓄洪、行洪区。

3、生长正常。

参保要求:应将其所有或管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小麦,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保险责任:风灾、雹灾。

保险金额:每亩300元。

保险费:每亩15元,其中财政补贴80%,即12元;个人交费20%,即3元。

三、承保机构及职责

我县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其职责是:负责前期准备、宣传发动,签单承保,现场勘查、定损,防灾防损,理赔等事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是保障该项民生工程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县成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局、财政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台、人保财险公司以及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引导、支持和推动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在人员配备及工作推动上给予有力支持和保障,确保把这项惠农工程抓实抓好。

2、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的组织发动工作,并协助县人保财险公司做好风险评估、勘查定损等理赔事宜;县农业局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县人保财险公司开展险种承保工作,做好信息数据收集、专业技术指导以及农民损失鉴定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国家配套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审核、监督等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县广播电视台要配合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县气象局要及时出具气象证明工作;县人保财险公司应根据“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流程操作,公开、公正赔付。对有争议的疑难案件,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防止涉农群体,事件的发生;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了解各乡镇参保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

3、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县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深入群众面对面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确保应保尽保。

4、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网络。为实现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全覆盖,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县人保财险公司,在乡镇建立保险服务站,在行政村设立农村保险服务点,各村招聘若干保险联络员,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实现农村保险零距离服务。

智慧农业系统设计方案【第四篇】

关键词:物联农业 智慧感知 感知平台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5)12-0000-00

传统人力的农业越来越难以服务现代社会和农民的需求,新生的物联网技术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农业智慧感知也成为其必然的趋势,其迅速地融合,必然为中国农业带来更大的机遇。农业不仅要高产,而且要包含环境,保持土地的肥沃程度和降低农药对整个土地的农药污染,单靠传统人力,是非常难以完成的,因此开展对物联农业智慧感知系统的设计。

1 智慧感知基础

物联网在中国已有广泛的应用,这些应用在政府的鼓励下,也被众多研究机构研究设计。各个地方的农业园示范基地更多的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可实时监控土地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现场环境监测,现代农民仅仅在家就可达到科学种植,大大减少农民的人力耗费。物联智慧感知模式如图1所示。

2 物联农业智慧感知系统设计

系统管理结构

为实现物联农业智慧感知的管理,将整个系统管理结构划分为土地环境感知、作物基础感知、灌溉感知、政策感知和灾害感知预警。按照图2系统管理结构实施。

(1)土地环境感知,土地环境的感知是后续管理基础,因此需要实时把握土地的肥沃程度,并定期汇总土地肥沃程度的变化,能够为农民和政府提供土地治理等数据支持。

(2)作物基础感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购买渠道,实现农民和企业的双赢。

(3)灌溉感知,土地环境感知出的数据,经过智能化处理,可以得到更多的灌溉方案,可供农民选择,最终达到科学种植。

(4)灾害感知预警,土地环境感知出的数据,为农民和政府提供灾害类型和可控程度数据支撑,更好防范灾害。

(5)政策感知,农民能够随时感知到政府的惠民惠农政策,便于农民选择种植的作物类型。

智慧感知系统设计

在系统管理结构的基础上,本设计着力于智慧感知系统的设计,即政策指标感知、灌溉感知、灾害感知和土地环境感知等系统。智慧农业感知系统分配如图3所示。

3结语

本文主要完成对物联农业智慧感知系统的设计,从农业管理系统进入到对智慧感知系统的设计,逐步深入物联网在农业的应用设计,完成对智慧农业感知系统分配设计。

参考文献

[1]吕建东,马睿翔。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10,15(6):81-82.

[2]晏发斌,周航,白建明 等。浅谈计算机信息技术与我国农业现代化[J].现代农业科技,2007(2):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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