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灭鼠方案【实用10篇】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园林绿化灭鼠方案【实用10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一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美丽宜居的公园城市,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栽种植物,利用自然条件,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突出本地特色,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节约资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建管并重、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园林绿化领导协调机制,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建立工作机制,实现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第五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发展和改革、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财政、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人民政府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园林城市、星级公园和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街道等城市园林绿化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鼓励和支持城市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和优良植物品种,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发展节约型绿化,推进海绵型绿地建设,有序开展立体绿化。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应当加强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绿化意识。
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认建、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
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对破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市、县(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目标和绿地布局,确定城市各类绿地建设的控制指标,按照规定标准确定城市园林绿化用地面积。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根据本地特点,利用现有的地形、地貌、植被、水体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规划各类绿地,形成具有保定特色的公园城市布局。
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应当逐步达到或高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
第十二条市、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城市绿线,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第十三条依法确定的城市绿线不得任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城市绿线调整不得减少绿化规划用地的总量。因调整城市绿线而减少的绿地面积,应当予以补足。
第十四条下列区域城市绿线的调整,不得减少绿线范围内的绿地面积:
(一)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等公园绿地;
(二)重要的防护绿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在报请批准前,应当经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一)编制或者修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二)划定或者调整城市绿线;
(三)改变城市绿地性质;
(四)绿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而确需建设的建设项目;
(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的其他重大事项。
对前款规定的事项,有关机关在依法作出审批或者批准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实行永久性绿地制度。永久性绿地主要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下列区域中确定:
(一)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广场;
(二)山体、河(湖)堤绿地和湿地;
(三)城市中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长树龄的成片林;
(四)其他需要永久保护的绿地。
永久性绿地的确定、变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四)新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仓储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六)其他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和绿化空间的控制要求不得低于国家和本省的规定。
在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不得减少原有的绿地面积。
第十八条城市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三)新建住宅小区附属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四)生产绿地、商业服务业和物流仓储附属绿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五)责任不明确的绿地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方便养护管理的原则确定负责单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体现生态要求,注重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优先选用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植物种类,合理设计植物种类的分布、密度,预防和减少病虫害。提高市树、市花的种植比例,突出地方特色。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树种规划、制定乡土植物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采用乡土树种的比例应当占本地树种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学校、医院、居住小区及其周边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植物种类。已经种植的,应当采取科学措施抑制或者逐步更替。
第二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有市、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绿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二)绿地布局是否合理;
(三)植物的种类、配置以及种植密度是否科学合理;
(四)绿化设计是否符合园林景观要求;
(五)绿地内道路、给排水以及其他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有关园林设计规范;
(六)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树木的处置、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与其附属绿化项目,应当同步设计、同步验收。附属绿化完成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的绿地面积(附属绿地)因特定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及就近等值原则(含土地价值)报批后在指定区域内异地补建。
第二十三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城市道路绿化导则,建设一路一特色的城市园林景观道路。
道路绿化应当合理配置乔灌花草,符合行车视线、行车净空、道路照明、行人通行等交通安全的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种植行道树。鼓励和提倡双排或者多排行道树种植。
第二十四条鼓励新建小区临街建设集中绿地,与街道绿化融为一体。
鼓励临街单位建设社会共享型绿地。
第二十五条推行和鼓励城市立体绿化。
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建筑及新建高架桥、人行天桥、城市道路、围栏等市政公用设施,条件适宜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立体绿化。
鼓励对前款以外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适宜实施立体绿化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空间及边坡、墙体实施立体绿化。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制定立体绿化奖励办法。
第二十六条适宜绿化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权人、管理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
第二十七条新建公园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建设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微地形、人工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增加城市海绵体功能。城市绿地内道路、广场等的铺装,应当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第三章公园城市建设。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园城市建设。公园城市建设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文明为引领,将公园形态和城市空间有机结合,从城中建园向园中建城转变,将城市周边的山林、水体、湿地、田园等自然环境要素引入城市,不断推动绿色空间开放、共享,实现城园相融,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
第二十九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以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合理规划公园城市布局,对公园数量、规模和功能进行梳理,实现公园与体育、文化、旅游、产业等各类功能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公园+”的发展结构。
第三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以建设“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公园体系为主体,坚持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形成以大型公园绿地为骨干,绿道体系为脉络,功能组团为单元,山水田园为景观的新型绿色发展格局。
第三十一条郊野公园应当以自然景观为主,具有亲近自然、游憩休闲、科普教育等功能,依托城市近郊湿地、山地、水系、荒野等自然地形地貌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公园。
第三十二条城市公园应当统筹布局、合理规划、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并融入本地特有的人文历史元素、红色遗址,突出古城文化特色。
第三十三条社区公园应当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或改造功能适用、景色怡人、舒适便捷的社区公园,满足街区内不同人群需求,方便居民使用,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第三十四条口袋公园应当充分利用闲置地、边角地、零星地和裸露土地整治等进行建设,使广大居民开门见园,满足就近休闲、游憩的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三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全域绿道网建设,将城区内外的公园、湿地、山体、水体、风景区、主干道等贯穿连接,按照绿道建设标准构建不同类型层次的绿道网络,实现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绿道景观带。
第三十六条滨水公园应当依托现有山水脉络、城市水系,深入挖掘环境特色,做好滨水景观建设,增加城市景观亲水性,优化亲水、亲绿的空间格局,塑造自然生态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形象。
第三十七条推进儿童公园、体育公园、科普教育等各类专项公园建设,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公园体系。
第三十八条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
(三)公路、铁路、河道、湖泊、水库等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相关管理部门或者单位负责;
(四)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社会投资绿地,由社会投资方或者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以及养护管理责任不清或者存在争议的城市绿地、零星树木,由所在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养护管理责任人。
第三十九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城市绿地养护标准,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标准进行养护作业,并履行下列职责:
(二)定期检查树木的生长情况,对死亡和缺株的树木花草进行登记并及时补植;
(三)修复、更换毁损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园林绿化设施;
(四)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五)其他养护管理职责。
第四十一条沿街单位应当爱护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有义务配合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调查破坏沿街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本市园林植物基准价值标准。
制定园林植物基准价值标准应当按照植物的类别、名称、规格进行分类,会同物价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市场情况定期调整。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
因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或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时,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就近落实相同类别、面积的城市绿地,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四条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城市绿地养护标准进行树木修剪。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城市绿地内的树木。
城市绿地内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路灯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通行的树木,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进行修剪。养护管理责任人认为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路灯等设置不合理的,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建议。
城市绿地内的树木妨碍城市管线安全,需要修剪时,相关管线权属单位应当会同养护管理责任人进行修剪。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树木。
树木无保留价值、需要砍伐的,应当向所在地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审批的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十六条因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需要修剪、砍伐树木或者临时占用公共绿地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先行处理,并在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补办相关手续。
因交通、生产等事故损毁城市绿地树木花草或者绿化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审批的部门批准,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占用期满,占用人应当清场退地,委托专业绿化单位恢复原状。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占用人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对城市绿地及其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一)在绿地内采石、采砂、采土;
(二)擅自占用绿化带,增设出入口;
(三)在绿地内野炊、堆放杂物、焚烧物品;
(五)损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坛、座椅、园灯、建筑小品、给排水等绿化设施;
(六)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牵拉绳索、架设电线、捆绑电缆,以树承重;
(七)在绿地内饲养家畜家禽、耕种,硬化或者圈占绿地;
(八)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按照有关规定重点保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进行普查鉴定,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条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生长在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由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管护;生长在各单位管辖范围内以及个人庭院中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管护。
第五十一条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管护经费以市、县(市、区)财政列支为主,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
第五十二条禁止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因社会公共利益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报批。
第五十三条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行政审批、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日常巡查、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依法查处城市园林绿化违法行为。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发现城市园林绿化违法行为,应当告知城市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
第五十四条市、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园林绿地智慧管理系统,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动态监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调整城市绿线和永久性绿地的;
(三)对园林绿化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依法查处的;
(四)对破坏城市绿地和园林设施的投诉、举报未按规定调查处理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工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并处未完成绿化建设面积应投资额两倍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人、管理人或者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临时绿化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临时绿化面积处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养护管理责任人未及时对死亡树木进行清理并补植的,或者对损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及时修复或更换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植,并处本市树木基准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违反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所占绿地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可处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处树木基准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占用绿化带,增设出入口的,处所占绿地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在绿地内野炊、堆放杂物、焚烧物品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绿地内饲养家畜家禽以及进行耕种的,硬化或者圈占小区绿地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非法购买古树名木的,没收树木或者其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购买价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移植致使古树名木死亡的,处死亡古树名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广场用地。
(二)防护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安全防护功能的林带及绿地;
(四)广场用地,指以游憩、纪念、集会、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本条例所称绿地率,是指在一定城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
第六十五条本条例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二篇】
园林绿化中,植物占据着绝大部分,而园林植物养护工作是绿化工作中长期施行的一部分,包括植物再生产和修剪等,其技术管理影响着这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本文主要从园林绿化种植的原则展开讨论,在此基础上讲述了植物配置技术以及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并分析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这里将园林绿化栽植原则分为2条:一是一定要熟悉和了解植物生长特性。不同植物生长环境和生长周期不同,所以工程人员在种植之前应该熟悉植物特性,避免因为环境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反季节植物的种植,一定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二是种植植物一定要适时适地。植物生长期不同,园林绿化种植时可以按照不同环境选择不同植物,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区的气候和地理位置选择合适的植物才能呈现出美观的园林绿化效果,反之则会是失败的案例。总之,一定要科学合理种植,尽可能减少损失。
布局主次。
植物配置安排中,要考虑到布局主次问题,尽量保证园林自然,减少人工痕迹。一般情况下,可以先从大方面入手,将大方向确定后再考虑细节问题,细节部分尽可能突显特色,设计出自然又和谐的景观植物效果,相互映衬。
植物形态。
植物在一年四季中呈现的形态有所不同,了解植物形态变化,按照季节进行配置能够有效调整园林景观呈现效果。植物配置中,根据不同季节所需效果可以改变植物配置,这样能够让人更身临其境,增加了审美感觉,更突出了园林景观的特色。
浇水及排水。
树苗等种植后要做好浇水和排水处理,这样才能保证树苗正常生长,增加成活率。在树苗快速生长时期,要保证树苗根部水分充足,尤其是干燥天气,如果不及时浇水,树苗很可能无法成活。在多雨季节要注意及时排水,防止由于水分过多造成树苗死亡。
修剪。
通过修剪可以让景观呈现出错落有致和层次感,实现艺术设计理念,也可以帮助树苗更好的生长。树苗种植后,经过一定的生长会长出许多树干,此时修剪掉多余的树干可以帮助树苗健康生长,减少养分流失。另外,园林中也不会因为生长旺盛的树木变得杂乱,而是井然有序。
防冻处理。
冬天气温往往较低,尤其是北部地区,一定要做好防冻处理。防冻处理包括在树苗底端涂石灰和围稻秆2种方法,这2种方法都可以有效减少冷空气对树苗的负面影响,增大树苗成活率。防虫害处理园林绿化最常见的问题就是虫害问题,尤其是在树苗生长旺盛期,技术人员应该多观察,及早进行虫害处理,定期进行防治,确保树苗生长环境的安全。
缺乏科学管理意识。
园林绿化是一项较大的项目,不仅需要较多的人力物力,也需要很长的周期,而这些工作所体现的价值很难直接用经济价值表现出来,所以管理人员往往意识不到工作的重要性,管理不科学,导致园林绿化质量差。
养护与管理水平不高。
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升,但大多数居民的素质依然不是很高,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园林养护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甚至一些景观被破坏。如果继续下去很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不够,管理水平低下,维护工作自然不到位,会造成园林质量低下,浪费大量资源。
养护技术管理。
园林绿化要注意对小树及时松土和施肥,如果树木树龄达到要求可以不用施肥。在灌溉方面,对不同植物所需水分有所了解,按照植物种类以及树龄进行水分管理。比如说,乔木成年后生命力顽强,能够自主获得水分,不会发生严重缺水现象,而小树则需要适当浇水。园林绿化中常见的问题还有虫害,需要使用杀虫剂进行有效防治。如果发生病害,要保证树木生长环境的清洁,定期清除枯枝败叶。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三篇】
一、合同期限:从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其中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为试用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xxx范围各绿化区从事花草树木的绿化养护,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现待定劳动报酬为700元。调资、奖励及调动岗位、改变工作后的工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纪律:
1、乙方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试用期内每月休息为2天,试用期满后为每月休息4天。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乙方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适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害的;6对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名誉受损或经济受损的;7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举报、投诉或查办的;8违反甲方员工守则有关规定,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9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终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4甲方无法采纳或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约定而甲方员工守则另有规定的,按员工守则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名并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城市形象,加快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美丽城市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美丽城市”为目标,秉承“生态、自然”建设理念,坚持“增绿提质、裸地绿化、建管并重”的原则,按照“网络化、多样化、立体化、特色化、园林化”建设思路,在主城区全面开展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全面掀起园林绿化高-潮,精心打造“乔木为主、四季常青、三季有花、乔灌花草搭配、高低错落有致、组团式布局”的园林式景观,形成以城市林荫路为绿网框架,以公园、广场、游园为亮点,以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为依托,点、线、面有机结合,各具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把我市建成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辉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绿色家园。
务,明冬后春完成扫尾工作。
——道路体系提升。按照突出重点、扩大规模、合理布局、提高档次、一路一景、绿美结合的原则,新建道路绿化和原有街路绿化提升改造相结合,全面提升重点街路的绿化水平和指标,打造“绿树掩映、繁花似锦”的城市新街景。
——广场游园提升。通过适度点缀大规格乔木、更新完善植物、增加花卉造型、文化景观、修整小品设施,做到乔、灌、花、草、藤合理搭配,扮靓城市“会客厅”,打造优美宜人、设施完善、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公共空间。
——公园体系提升。按照建设精品公园的标准,本着“文化点题、生态造园、打造精品、服务民生”的原则,扎实抓好现有公园的提档升级,通过增加绿量、消灭裸地、完善设施、强化服务和管理,提高公园的观赏性和生态性,增强公园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公园的内涵和品位。
——庭院绿化提升。按照靓美、宜居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为载体,以调整绿化格局、绿化空间、提升绿化标准为指导,加大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及改造力度,创建更多的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小区”。
闲地绿化14万平方米,实现裸露地面的“双覆盖”,减少扬尘污染,打造“黄土不露天、美丽城市行”的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一)道路体系提升
着重从以下八处重点部位进行提升:
1.建国路、世纪大街北段。完成分车带和两侧绿化提升改造,提升改造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其中:两侧绿地,要补植完善乔木、花灌木、宿根花卉,形成植物高低错落,疏密有度的丰富绿化层次;分车带内,要增植白蜡行道树,补充栽植花灌木。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
2.南连接线。完成南连接线全部绿化建设,新增绿化面积约8万平方米,栽植行道树3900株。其中:南连接线a段(南连接线立交桥至高速南口)两侧种植法桐行道树,分车带种植白蜡,配以碧桃、石楠球、黄杨、小龙柏、麦冬;b段(长湖桥至a段)分车带种植大叶女贞,下衬金叶女贞、黄杨、月季、地被花卉等,要做到乔、灌、花、草层次分明,打造浓荫匝地、气势宏大的绿化景观。
(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
3
3.环城路。改造面积共约47万平方米。其中:对北环路分车带和北环路、南环路两侧绿地进行提升完善,增植乔木、彩叶植物、花灌木和地被植物,形成高低错落的植物层次,建设精品示范段,改造提升面积23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对东环路两侧现有绿地,适量增植乔木、花灌木、地被花卉等植物,增加绿量花量,丰富植物层次,提升景观效果,改造提升面积8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按照环城路两侧各50米标准,清理北、南、西环现有空地,实施林带补植、扩建、更新,特别是过村段林带要适当加厚、加密,以屏蔽杂乱环境,着力打造环城景观林带,改造提升面积共16万平方米(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今冬明春完成全部林带建设)。
4.中华大街和公交东站广场。按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秦皇大街和东站广场全部绿化建设。东站广场适量增植冠大荫浓的落叶大乔木和色彩鲜艳的花灌木、地被植物,满足夏季遮荫要求,丰富景观色彩,提高广场的绿化覆盖率。
《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任务)
5.立交桥。提升改造面积共约万平方米。
植物、花灌木等,丰富配植层次,实施生态型绿地建设,加大植物密度,提升整体绿化效果,打造城市绿化亮点(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绿地的改造提升);邯武快速路立交桥绿化,以组团式种植的乡土树木林地为主,改善城市西部生态环境,107国道南、北立交桥和南连接线立交桥等在现有绿地中增加乔木、花灌木等,提升绿量花量,改造面积共约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现有绿地提升)。
6.路网新建道路。对30条具备绿化条件的新建道路,按规划设计方案种植行道树万株,高标准建设绿地4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今冬明春全部完成)
7.行道树补植。对主城区人民路、中华大街、滏东大街等21条主干道,新兴大街、丛台路、曙光路等143条次干道及小街巷补栽行道树2650株,对现有道路分车带缺株断垄进行补植完善,强化管理,打造整洁优美的道路景观。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补植任务)
物景观效果,形成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营造葱郁繁茂、花团锦簇的迎宾气氛。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7年冬完成)
(二)广场游园提升
着重从以下四处重点部位进行提升:
1.博物馆广场。改造总面积万平方米,主要任务是:维修景观喷泉,更新绿地喷灌、地下电缆、景观亮化等设施,更换破损的广场铺装、池沿等;增植一些大乔木、花灌木,更新广场绿地模纹、草坪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2.人民广场。重点在广场绿地内增加种植花灌木和地被花卉,着力改善花灌木数量有限、花期短、色彩单调的绿化现状。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提升任务)
3.区管广场游园。主城区三区一县及经济开发区各自所管理的游园,要因地制宜,适量增植大树,完善补植乔灌花草藤,整治维修小品,增加坐凳等设施,强化日常维护管理,提升景观和服务功能,改造面积共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今冬明春完成所辖广场游园改造提升)
6
4.其它广场游园。对学步桥广场、古城广场等广场和太极园等游园适量补充乔木、花灌木,丰富配臵层次,花架补全藤本植物;整修完善园林小品、设施,加强管理,打造优美宜人休闲空间。改造面积共26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7年冬完成提升任务)
(三)公园体系提升
根据各大公园的实际,实行分类提升。
1.人民公园。按规划方案,高标准完成主题景观区、亭台、雕塑、小品、配套设施及两岸绿化建设,尽早形成“绿水碧湖桥秀色,高楼大路尽枕河”的优美风光;栽植大规格乔木,密植花灌木,大量栽植地被植物,营造立体式、多层次的植物群落,增加绿量,美化公园沿河园林绿化景观。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全部完成)
2.春秋公园。按照打造精品公园的要求,增植国槐、皂角、七叶树、马褂木等特色乔木600余株,补种花石榴、金银木、木槿等花灌木4000余株,裸露地面补植八宝景天、玉簪等地被花卉6万平方米;栽植芦苇、睡莲等水生植物800余株,增设完善亭、廊、小品、景石及无障碍车位、坡道、盲道、公厕等各种便民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冬明春完成提升任务)
7
3.历史遗址公园。今冬明春主要任务:完成公园现有绿地绿化提升,打造牡丹园、蔷薇园、迎春园等专类花卉园区,并进行相应的地形改造,增加公园的景观特色,增加精品节点;补植栾树、国槐、法桐、红花槐等乔木和紫玉兰、榆叶梅、紫薇等花灌木共15个品种万多株,对西小城西门阙节点、龙台等区域进行环境整治、铺装、绿化及文化景观提升,完成北部土方工程等工作。2017年冬季,实施北部区域绿化建设,新建绿化面积约2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4.黄河景区。对支漳河景区现有绿地进行提档升级,增植乔木、花灌木和地被花卉,提高绿量和景观效果。改造提升面积万平方米。
《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今冬明春完成全部提升任务)
5.山体公园。完成游乐场、办公区拆除后的绿化建设、园路铺装;结合串城街改造,完成动物园改造、植物补植等工作。新建面积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17年冬完成)
重点从两个方面入手进行提升:
盖率,对透视围栏、花架和地下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公建屋顶实施立体绿化,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市民对绿色的渴望和需要。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对具备绿化条件的要逐个督促实施)
2.对既有小区和单位庭院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提升。根据实际情况,依形就势,利用栏杆、楼间、屋顶、阳台以及道路两侧等空间,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藤则藤,因地制宜,下大力建绿、造绿、添绿,让能绿的地方都绿起来,做到“开门见绿、推窗见景”。
(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按所辖范围内既有单位、小区数量,分三年分别按40%、30%、30%的比例完成提升任务)
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进行绿化提升:
1.人民路、滏东大街等主干道。按照“一街一景”的原则,采取密植增绿、节点添绿、见缝补绿的方式,对绿化带和重要绿化节点进行提升改造。大量种植大规格丰花型花灌木和宿根花卉,打造“花街、花廊”,真正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形成新的城市亮点。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县区配合;今冬明春完成全部裸地“双覆盖”任务)
2.建国路、山岭路等次干道和小街巷。补植行道树,因地制宜,对裸露地面宜绿化则绿化,宜硬化则硬化,实现“双覆盖”,达到整洁有序的景观效果。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有关县区配合;今冬明春完成全部裸地“双覆盖”任务)
3.主城区空闲地。栽植乡土树种进行绿化,以减少扬尘,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责任单位: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今冬明春全面消除主城区范围内空闲地)
4.建设项目空闲地。对人民路、长安大街、环城路等21条主干道沿线和公交东站周边已确定建设单位但尚未实施工程建设的用地,要动员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由建设单位清理场地,在围挡(墙、栏)内临主干道一侧30-50米范围内实施高标准绿化,绿化方案要经指挥部批准。近期不实施工程建设的空地也要进行植树绿化。
(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县区,今冬明春完成)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相关市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指挥部,以高规格的指挥部、密集化的调度,迅速在全市掀起今冬明春主城区绿化工作高-潮。
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完成时限和奖惩标准,做到人员、资金、措施、督查“四个到位”,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多元投入,保障需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绿化投入,保证绿化建设的需要。主城区市直部门所辖范围“绿美邯郸”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投入;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所管广场、游园、环路片林、空地的园林绿化提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小区、单位庭院内的绿化提升和围挡内空地临时绿化由相关管理单位自筹资金。按照“谁绿化、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园林绿化;采取绿地认养、认建、冠名等方式,拓宽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的积极性,形成全民推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破解绿化建设瓶颈。
护市场化承包运作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护效果。四是对东区园林绿化建设实行严格审核把关,凡东区园林绿化工作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公用事业局审核并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
(四)统筹安排,明确时限。2017年10月底前,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和市公用、建设、交运、水利等部门确定所辖范围三年内增加绿量和空闲地绿化的地点、数量、投资,把任务分解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1月初,完成项目设计及投资较大项目的招投标、苗木订购等前期准备工作;今冬明春,主城区三区一县、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合理安排、有序推进,抢抓栽植黄金季节,全部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五篇】
本文目录。
直接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利益,为有效降低鼠密度,减少鼠害和鼠传播疾病的发病率,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圆满完成关庙镇爱卫会的工作任务,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上级工作任务,保障师生安灭鼠工作全,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灭鼠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灭鼠工作,把灭鼠工作作为一项校园稳定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灭鼠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落实灭鼠措施,解决灭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鼠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在组织全体师生做好整治环境、搞好卫生、彻底清除鼠孽生场所的基础上,做好灭鼠投饵前的准备工作。学校厕所、水沟及教师办公室均属灭鼠范围。
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如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灭鼠工作的重要性,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师生认识鼠疫的危害,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这次秋季灭鼠用药是使用镇爱卫会提供的粮食毒饵。学校灭鼠领导小组要组织抓好十月集中灭鼠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灭鼠用药的安全关,采用周末学生放假无人期间药物集中投放、专人收取,专人保管的办法,对未用完的药物及时上缴以免药物流失造成不安全事故。
1、组织发动阶段(10月14日—16日)。成立灭鼠领导小组,制定灭鼠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与培训,作好灭鼠药的准备与分发工作。
2、统一投药阶段(10月17日—10日)。灭鼠领导小组要按照镇爱委会的部署开展灭鼠活动,鼠药足量投放到位,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23日)。学校灭鼠领导小组将对全校灭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对我校灭鼠工作的检查。
附:劳动小学xx年十月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劳动小学xx年十月灭鼠领导小组。
组长;李延静。
副组长:陈宗花。
成 员:曾忠正 陈沁 王建斌 晁俊品 党忠喜。
xx年10月14日。
返回目录。
根据3月11日下午省爱卫会、省农业厅、省卫生厅联合召开的全省春季城乡统一灭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城市统一灭鼠活动,就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标。
各城区通过春季灭鼠后,要达到全国爱卫会[1997]5号关于《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的各项灭鼠指标要求。
二、责任范围及重点。
1、范围:全市各城区所有单位、居民区的室内外环境及各公共场所。
三、计划安排。
1、准备阶段:
3月份中下旬,制定计划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布置工作,落实责任,做好经费落实和鼠药的筹备等灭鼠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
4月上旬,层层开展灭鼠培训和结合爱卫月活动开展环境整治,结合单位卫生检查进一步落实特殊行业的防鼠设施建设,加强卫生宣教,进行药物的发放和灭前密度监测,在1-8日统一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灭鼠投药,投药时间与农村灭鼠一致。
4月中下旬,及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数次的补充投药工作。组织进行药物到位率、覆盖率的检查,并进一步完善特殊行业、特殊场所的防鼠设施,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及时清理鼠迹。积极开展灭后效果自查和密度监测工作。
3、总结评价阶段:
5月份,各地结合四月份开展的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和统计上报春季的灭鼠工作情况,市爱卫会组织对各地灭鼠活动和灭后效果,进行检查监督和效果评估通报。
四、措施和要求。
以县、市、区为单位,坚持“统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原则,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计划、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大面积投放灭鼠药物,结合环境治理的综合防治措施,开展好本次城市统一灭鼠工作。
(一)周密组织,广泛发动,部门配合,切实抓好春季城乡统一灭鼠活动。
搞好这次活动,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是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需要。各级政府财政要保证各地爱卫会除四害专项经费的落实,各级爱卫会要积极做好筹备、组织、协调、发动工作,准备好所需的药物、器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季灭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监测密度高的重点地带和区域,作为这次消杀和整治的重点,使其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1997]5号文件的标准要求。各级爱卫会和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农村等部门的密切协作,爱卫会负责实施城区灭鼠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实施农村灭鼠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灭鼠工作;广电部门加强对灭鼠工作的宣传;建设部门加强改造孳生地的市政建设和城市绿化的环境消杀;林业部门加强对山林鼠孳生地整治、环境消杀;水利部门加强对城区河道的疏浚和环境消杀;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各工商户开展灭鼠工作的管理;国贸与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粮仓(库)等场所的灭鼠工作;财政部门保证公共灭鼠必要经费的投入;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加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死角整治和灭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驻地各区爱卫会的灭鼠工作。
(二)科学消杀与环境整治结合。
本次以县、市、区为单位,使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有效安全低毒的消杀药品,统一使用的灭鼠药物以大垄溴敌隆为主,提倡使用物理杀灭办法的捕鼠器械。努力提高灭鼠的覆盖率、到位率和饱和率,确保消杀效果。坚持药物消杀与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爱卫会要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居民区,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狠抓薄弱环节,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
(三)加强监测和监督检查。
按照鼠密度季节消长监测的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鼠密度监测工作,掌握消长情况,特别要认真做好灭前、灭后的监测,做好科学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级爱卫会要开展检查评比和通报工作,落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把除四害工作作为评比卫生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对各单位灭鼠落实情况要组织一次自查;对灭鼠工作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灭鼠工作开展较差、四害孳生地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春季城市灭鼠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爱卫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和各单位开展灭鼠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返回目录。
直接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利益,为有效降低鼠密度,减少鼠害和鼠传播疾病的发病率,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圆满完成关庙镇爱卫会的工作任务,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上级工作任务,保障师生安灭鼠工作全,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灭鼠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灭鼠工作,把灭鼠工作作为一项校园稳定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灭鼠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落实灭鼠措施,解决灭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鼠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在组织全体师生做好整治环境、搞好卫生、彻底清除鼠孽生场所的基础上,做好灭鼠投饵前的准备工作。学校厕所、水沟及教师办公室均属灭鼠范围。
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如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灭鼠工作的重要性,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师生认识鼠疫的危害,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这次秋季灭鼠用药是使用镇爱卫会提供的粮食毒饵。学校灭鼠领导小组要组织抓好十月集中灭鼠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灭鼠用药的安全关,采用周末学生放假无人期间药物集中投放、专人收取,专人保管的办法,对未用完的药物及时上缴以免药物流失造成不安全事故。
1、组织发动阶段(10月14日—16日)。成立灭鼠领导小组,制定灭鼠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与培训,作好灭鼠药的准备与分发工作。
2、统一投药阶段(10月17日—10日)。灭鼠领导小组要按照镇爱委会的部署开展灭鼠活动,鼠药足量投放到位,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23日)。学校灭鼠领导小组将对全校灭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对我校灭鼠工作的检查。
附:劳动小学xx年十月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劳动小学xx年十月灭鼠领导小组。
组长;李延静。
副组长:陈宗花。
成 员:曾忠正 陈沁 王建斌 晁俊品 党忠喜。
xx年10月14日。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六篇】
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原则。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
4、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
6、工期保证措施。
7、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10、夏季、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11、环境保护措施。
12、文明施工要求。
13、与甲方、监理、设计间的协调。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七篇】
为加强我院园林绿化工作,营造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高校校园环境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加快校园环境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重点抓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弘扬生态文明,创建和谐校园。遵循为教育服务的原则,坚持实用、经济、美观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绿化美化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校内原有地形、植被、建筑等自然、人文条件,充分发挥植物的降温、滞尘、减燥、增加空气潮湿度等生态功能,以植物造景为主,加大绿化养护投入,努力形成体现农职特色景点景观,突出个性化特点的原则。
根据《北京市高校标准化物业服务标准》关于校园环境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合理栽种风景树、草坪、绿篱、垂直绿化,合理搭配乔灌木布局,实现校园绿化覆盖率45﹪以上,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和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要求。
(一)保持并加强现有乔、灌木布局及35万平方米的绿篱、草坪的规范养护管理,加大经费投入,补充观赏性的花灌木、宿根花卉、藤本植物的品种。
(二)调整布局,发展垂直绿化,增加缠绕类、攀缘类绿化植物,实现校园“连线、连片、成景、多样化”的绿化布局。
(三)根据季节、气候及植物生长状况适时修剪、移栽、补栽、浇水、施肥、清除杂草和防治病虫害,确保良好的生长状况。
(四)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根据对学院校园绿化现状分析,结合季节特点编制了月度养护方案如下:
(一)一月份:本月是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绿植处于休眠状态。
1.修剪:全面进行绿植整形修剪作业,对绿植的.枯死枝、伤残枝、病虫枝以及防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防寒:随时检查绿植的防寒情况,发现防寒物有漏风现象等问题,应急时补救。
3.积肥。
4.维护:对于易受损坏的绿植要加强保护,必要时可以采取捆裹树干的方法加强保护。
5.处治病虫。
(二)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上升,绿植处于休眠状态。
1.修剪:继续进行树木修剪,月底以前结束。
2.堆雪(撒过化雪盐的雪不能堆在绿地上,并应注意不能将雪压倒绿植或压歪绿篱带)。
3.处治病虫。
4.防寒:随时检查树木的防寒情况,发现防寒物有漏风现象等问题,应急时补救。
5.积肥。
6.维护:对于易受损坏的绿植要加强保护,必要时可以采取捆裹树干的方法加强保护。
(三)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绿植开始发芽,下旬有些绿植开花。
1.植树:土壤解冻以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以先刨好树坑,并做到:随掘苗、随运输、随栽种、随浇水、提高植树成活率。
2.春灌:为防止春旱,对需要浇水的绿植要及时灌水。
3.拆除部分防寒物:冬季防寒所加的防寒物,可部分撤除,但不能过早。
4.施肥:土壤解冻后,有应施用积肥的绿植施基肥。
5.修剪:冬季整形修剪没有结束的应抓紧时间剪完。
6.防治病虫害。
(四)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绿植均已发芽、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期。
1.继续植树:抓紧时间争取在绿植发芽之前完成植树工程任务。
2.灌水。
3.施肥:继续施基肥。
4.修剪:剪除冬、春季干梢的枝条,修剪绿篱。
5.防治病虫害。
6.看管维护:很多绿植正处于开花旺期,应加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
7.拆除全部防寒物:冬季为防寒所加的防寒物应当撤除,但不能过早。
(五)五月份:气温急剧上升,绿植迅速生长。
1.灌水:绿植抽条、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适时灌水。
2.施肥:可结合灌水追施化肥。
3.修剪:剪残花、新植绿植剥芽、去孽等。
4.预防病虫害。
(六)六月份:气温继续上升,绿植加速生长。
1.灌水。
2.施追肥。
3.修剪:雨季将来临,可将过大过密树冠适当疏剪,与电线有矛盾的枝杈也应修剪,部分花灌木的修剪。
4.中耕锄草:及时消灭绿地内的野草,防止草荒。
5.准备排水:雨季将临,应预先挖好排水沟,作好排水防涝的准备工作。
6.预防病虫害。
(七)七月份:本月气温最高,中旬以后开始进入雨季,多暴风雨。
1.排涝;大雨过后应及时排水防涝。
2.施追肥。
3.巡查、救危:雨季期间多暴风雨,容易发生绿植倒歪等危险情况,应事先做好劳力组织、物资材料、工具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并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预防病虫害。
5.修剪(有些绿植进行夏修剪)。
(八)八月份:温度依然很高,降雨量大,各类植物生长繁茂。
1.排涝。
2.巡查救险。
3.继续移植长绿树。
4.修剪:除一般绿植修剪外,还可以对绿篱进行整形修剪,黄杨篱应在八月上旬修完,防止冬季哨尖。
5.除草:绿地内消除杂草,并可结合除草进行施肥。
6.预防病虫害。
(九)九月份:气温下降,临近国庆节。
1.准备迎国庆:伐除死树、修剪干枯枝条、绿篱进行整形修剪、绿地内整理园容,做到绿树青枝绿叶,园容干净整齐。
2.施肥:对一些生长较弱枝条不够充实的绿植追施磷、钾肥。
3.草坪维护:草坪进入旺盛生长期,加强草坪管理。
4.防治病虫害。
(十)十月份:气温继续下降,有的绿植开始落叶。
1.积肥:集中落叶积肥。
2.灌水:草坪仍在生长,此时易秋旱,注意对草坪等不耐旱绿化植物及时浇灌。
3.防治病虫害。
(十一)十一月份:气温急剧下降,乔木、花灌木陆续进入休眠期。
1.灌冻水。
2.防寒:对不耐寒的绿植作好防寒工作,灌木可搭风障,宿根可培土。
3.防治病虫害。此时树叶下落,害虫多以虫包、虫茧形态越冬,暴露明显,可以人工捕捉杀灭。
4.如有条件,可以在土壤封冻前施基肥。
(十二)十二月份:气温很低,时常大风降雪。
1.冬季修剪。
2.防寒。
3.做好防风防雪工作。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八篇】
为树立良好的小区整体形象,为业主提供一个洁净、优美的生活环境,盛润物业四季花城项目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绿化任务,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小区绿化总体案以常青经济绿化苗木为主,合理密植造型图案,绿化种植以大众树种为主,绿化后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绿化效果。具体改造建议如下:
1、3、4北侧绿地植被种植麦冬;
2、7、8南侧地面植被种植红花草(大块儿的草坪保留);
3、7、8北侧绿地植被种植鸢尾;
4、10草坪保留,小路南侧种植红花草,10#西侧种植红花草;
6、13西侧香樟树旁边的五角枫可以移位;地面植被改种葱兰;
9、6-1单元广场北种植红花草,单元门口种植葱兰;
1、认真做好绿化区的土方整理工作,对不具备绿化条件的'地块要重新换土,地势较低地块要回填新土。
2、确保绿化成活率,绿化地块土壤要求深翻30公分,清理各类水泥块、砖块、白灰等建筑垃圾。
3、绿化地块要求平整,地平高低误差不得高于5公分。
4、部分绿化区域边缘加装路边石防止雨季水土流失。
1、种植人员按技术要求做好绿化苗木种植工作。
2、绿化技术要求(宽*深):冬青绿篱沟:30*30cm;高杆行道树坑:60*60cm;花灌木和常青球类:50*50cm;各类绿化密植小苗株行距为20*20cm。
3、各类树坑和绿篱沟要上下一致,不得挖成v字型,树坑挖好后由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树木栽植。
4、绿化苗木栽植后要踩实,封好浇水埂,不得歪斜、扭曲。
5、绿化苗木种植后要及时浇水,确保苗木成活。
6、花木公司要制定出详细的绿化技术指导细则,并做好绿化工程的定点、放线、挖坑、种植等技术指导工作。
将现有绿化用水管改为地插取水器取水,可有效的降低损坏率,防止无关人员偷用绿化水。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九篇】
为全面提升我县市政园林绿化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居者心怡,来者心悦”的县城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园林局县城-管理提升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园林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县市政园林局所辖的公园、游园、街头绿地、道路、行道树等所有园林绿化设施。
修剪。
1、绿篱修剪:
(1)原则上每年4月中旬修剪1遍,5月至10月每月修剪1遍。
(2)绿篱修剪应符合《绿化养护标准》及《绿化养护作业安全标准》相关规定,做到保持设计造型,达到横平竖直、篱顶、二侧篱壁三面光,形状美观;还应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要求进行,并及时清理剪除的枝条、落叶。
2、草坪修剪:
(1)、适时修剪,达到均匀整齐,每次修剪量不应超过茎叶组织纵向总高度的1/3。
(2)、修剪高度应按照品种本身的特性、草坪草生长的立地条件及生长季节的气候条件和草坪草自身的状态修剪。
(3)、修剪前应对草坪上的砖石、树枝等杂物进行清理。
(4)、夏季以早晚进行修剪为宜,立秋后应在杂草结籽前修剪,修剪应按合理程序进行,遇到有病害的草坪应进行隔离修剪,剪下的草屑应集中处理并及时对草坪进行病害防治。
(5)、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剪草应平整,边角无遗漏。草屑应及时清理。
3、乔木修剪:
(1)、乔木整形效果应符合树木生物学特性,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2)、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宜控制在10~17m范围内,且不得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
(3)、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乔木,当枝叶影响城市公共道路或物业管理的,应及时修剪。
(4)、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要平,剪口处应涂抹保护剂,不得留有树桩。
(5)、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叶应及时剪除。
4、灌木修剪:
(1)、常绿灌木除特殊造型外,应及时剪除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蘖枝、病虫枝及枯死枝。
(2)、观花灌木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灌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3)、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灌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花灌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4)、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按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做到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5)、灌木过高影响景观效果时应进行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修剪;修剪后剪口或锯口应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剪口应涂抹保护剂。
(二)、浇水:
1、根据乔木的种类、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浇水。
2、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
3、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浇水围堰应规整,密实不透水。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
4、必须在日化夜冻时浇越冬水,春季适时浇解冻水。
5、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2—
12小时内排除积水。
6、浇灌设施应完好,如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应及时补救。
(三)除草:
1、及时消除非种植的杂草。
2、除杂草时间和次数应根据草坪品种和杂草多少而定,遵循除早、除小、除了原则。草坪只要有杂草,在早春杂草发芽出土时和立秋杂草籽成熟前,均应及时排除干净。
3、人工排除杂草应连根挖出,集中处理,若杂草集中量多,可连根挖除,再补栽所需草种。
4、采用化学除草剂除草应在杂草幼苗期及时施药,严格掌握药剂浓度和单位面积施药量,大面积草坪施药时应分小区逐区喷洒,避免重复和遗漏。
(四)、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2%,无明显害虫的活卵、活虫及病状。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cm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五)、卫生保洁:
绿地内无死树、杂树、枯死枝、杂物、砖石瓦块和塑料袋等废弃物,随产随清。绿地完整,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第十篇】
灭鼠实施方案灭鼠实施方案篇1:灭鼠防鼠工作方案***灭鼠防鼠工作方案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降低鼠密度,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提高生活质量,优化生活环境,确保我*管辖区域灭鼠防鼠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一)机关办公场所、单位营房等重点区域,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二)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三)单位城区内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等区域环境累计201x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工作区域: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营房、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及所辖卫生区域等。
三、工作方法本次灭鼠工作采取“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干职工人员住户的灭鼠工作由住户个人进行。单位负责购买灭鼠药物,并提供有关灭鼠的操作知识。
四、组织领导及宣传发动各股、室、办、所要精心组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灭鼠知识的宣传,提高认识,广泛动员人们参与,形成人人动手灭鼠的氛围。五、业务培训与督导检查灭鼠员参加县里组织的灭鼠工作培训学习,指导*机关相关人员的灭鼠工作,并把灭鼠技术指导资料打印下发到人,使各股、室、办、所及家属都能正确运用灭鼠的基本方法。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将我*管辖区域内鼠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另外县爱卫办将组建灭鼠技术指导组检查、指导和督促我*的灭鼠工作。
六、技术措施采取环境生态防制,药物杀灭的措施。(一)药物杀灭:采用县爱卫办统一采购的药物——诱鼠灵,投放到所建的灭鼠站、墙角及其它老鼠经常活动的场所。每堆药饵10—15克,严禁随意散扔。投药后第2天和第3天要观察毒饵被盗食情况,进行补充投药2天。
平方厘米。
3、门窗合缝,缝隙小于厘米,门下包锌铁皮,高度为30,60厘米,锌铁皮厚度不应小于1毫米。
4、管道和电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用水泥混凝土填塞。5、垃圾道口装置铁门,关闭道口,缝隙小于厘米。
6、建筑物周围及墙面60厘米以下的孔洞、破损处用水泥混凝土填塞。7、建筑物外围隐蔽处、垃圾通道口附近设立人造鼠洞,破损的人造鼠洞应修复。
8、外环境灭鼠达到效果后需要用混凝土等堵洞。七、实施步骤(一)发动阶段:*月*日到*月*日。***制定单位灭鼠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培训指导、药械准备。
(二)实施阶段:*月*日到*月*日。***各股、室、办、所开展杀灭工作,进行环境整治。(三)检查考核阶段:*月*日到*月*日。*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自查、写好总结。县爱卫会将组织检查,我*要严格按照县里要求,扎实做好工作,以迎接省、市爱卫会对我县组织的检查考核。****年**月***日篇2:灭鼠活动实施方案南昌市育英学校201x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开展创卫工作,巩固“灭鼠先进城区”成果,预防鼠传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201x年春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全区统一灭鼠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灭鼠范围与灭鼠目标本次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全校各处室,在街办的组织下开展灭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确保我校鼠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组织形式本次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校长涂序健任组长,书记许剑涛、徐裴任副组长。灭鼠工作以“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学校的灭鼠工作由街办爱卫会直接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4月8日——4月9日)学校开展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内容包括灭鼠知识,灭鼠统一时间、安全问题等,使人人皆知,全校参与。
2、环境整治阶段(4月10日——4月11日)(1)在全校范围内在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全面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的堆积杂物;重点做好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证垃圾不过夜,每日收运两次。
(2)全面、彻底地清除鼠粪,鼠咬痕等鼠迹。
3、药物发放阶段(4月12日——4月13日)做好春季鼠药的购买工作,并把药物分发到各处室。
4、投药阶段(4月14日)投药时间为4月14日晚7时整。按标准认真投放。5、完善防鼠设施阶段(4月9日——4月16日)防鼠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的原则实施,全校严格按国家标准,采取有力的措施,建设和完善灭鼠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