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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大全【参考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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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从即日起至5月中旬。

覆盖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围绕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检查社区门诊、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

各站所办在重点检查以下事项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有关单位实际,完善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情况。

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是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勇于担当负责,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是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企业及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是否严格执行“七不复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验收不合格)要求;企业在复工复产前是否严格执行“六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以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厂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复工复产企业是否达到“六个到位”(企业风险分析研判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七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按照“一单五制”要求,对重大隐患问题进行管理并按时完成整改;是否依法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失信企业,严格实施联合惩戒;是否对去年以来县安办巡查、督查和交办事项全面进行落实,整改到位。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存在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企业主体责任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落实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各部门和企业是否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是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应急处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遇险人员能有效撤离。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由各镇属站所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分工如下: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全应急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二)建筑行业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

(三)交通运输、交通建设行业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

(四)工贸行业(重点是液氨制冷、粉尘防爆)、电力行业、民爆物品生产、商贸市场领域、商场等领域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

(五)道路交通、危险物品公共安全领域由派出所牵头组织。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由消防站牵头组织。

(七)学校和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由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八)医疗机构(场所)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组织。

(九)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由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

(十)文化娱乐场馆(所)、旅游景区等领域由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其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在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开展专项检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镇安办将从即日起督查各部门开展检查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行业领域主管站所要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好,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和检查标准等,确保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

各行业领域主管站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落实检查责任,强化结果运用。

各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做好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导,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有分析、有对策,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加强督促指导服务,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此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全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

各站所办,3月12日12时前将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每周星期五12时前向安办反馈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自行总结分析,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提供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二篇】

在全市疫情防控期间,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和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主线,突出治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企业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

(1)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告知书》的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完备提交涉及疫情防控的6个要件,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后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利用企业现有条件建立集中隔离场所,对春节假期前后省外返桦员工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督促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将有关情况按要求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对有不适症状及其他可能感染情况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就医,并同时向主管部门、市疾控中心和属地政府报告。

(3)加强复工期间的防疫管理,复工前集中进行全面消杀,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单位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每天监测员工体温并做好记录;取消企业食堂集中用餐;教育员工按要求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多饮水,不参加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二)部门监管(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的原则,督促行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完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督促开工企业加强公共场所消杀防疫、人员防护管理,加强外省来桦人员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逐级上报。

(三)党政领导责任。

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层层包保制度,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职责流程,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闭环。

结合当前复产复工企业增多、节后返程人员数量增多、物资运输车辆增多、居民居家活动增多和医疗、民生保障等人员密集场所无法关闭管控等特点,供热、燃气办、物业办、市容科要加强监管行业疫情期间复产复工监管。

(一)供热、燃气: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边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范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场站内消防器材、消火栓的管理。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监管,加强储罐、仓库、窨井、污水池等重点部位检查。严格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继续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负责部门:供热、燃气办)。

(二)市政路灯管理、物业小区:市政路灯巡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小区物业通过排查督查,确保器材、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及时更换缺损、过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箱等消防器材正常到位,并能正常使用。开展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及时清理楼道。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并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部门:物业办)。

(三)供水设施:对供水企业重点消防部位做好检查。对城区供水管网进行管护,制定严寒天气产生事故应急预案,并对所有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破损严重、无法使用的市政消火栓要进行及时维修,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负责部门:供水、节水办)。

(四)环卫设施:对城区公共厕所用电防用电、用火、操作间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修。(负责部门:市容管理科)。

(一)坚持领导督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各科室负责人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严格工作措施。

(二)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大对企业巡查检查力度,做到对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日巡查”;要针对行业特点,各科室每月制定主题开展专项检查,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隐患。

(三)突出全面性。对监管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市安委会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企业。

(四)突出差异性。各科室根据不同的产业结构、企业分布、地域特点,充分研判当前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人民政府6号通告精神,全面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司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安环部,为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疫期间具体工作安排。

工作措施。

人员排查。

12月22日前完成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重点统计员工的返回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否途径(或武汉地区)、是否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状况。各部门员工每天班前打卡,时刻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如有感冒、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的症状必须马上汇报,同时安排居家医学观察,等身体恢复健康后上岗;根据《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对由武汉返回的员工,自返回之日起按规定接受14日的居家医学观察并向所在社区报备;有过武汉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自接触结束之日起按规定接受14日的居家医学观察,国内其他地区员工,按14天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执行。所有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记录后向所属单位报备;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由所属单位向公司及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进行进步诊治。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程人员管理工作,为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宣传教育。

利用微信、qq、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全员开展疫情期间注意事项培训教育,保证每一位职工掌握疫情防控基本知识。

消毒措施。

1、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大厅、楼道、电梯、会议室卫生间、生产设施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减少电梯使用,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有人在公共区域应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交流尽量保持米以上距离,尽可能少去电梯间、餐厅等密闭区域。设置单独废弃口罩回收箱,废弃口置和手套必须折叠封闭后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便丢弃。

2、疫情防控期间,综合部负责执行全面消毒制度。消杀记录表中记录消毒时间及消毒人员,按规定比例兑制消毒水。

3、重点部位办公人员密集区域会议室每日2次消毒;综合部负责对垃圾中转站、下水道行政大厅、卫生间、电梯轿厢(按键)、公共区各类门及把手、开关等重点部位和关键触点每日2次消毒。

4、综合部负责在每栋楼首层设置“废弃口驾集中回收点”统一贴回收标识,封闭管理。每日2次消毒,对接安全部门集中处置。

必须加强餐饮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出行交通方式。

1、在疫情解除前,所有人员实施分散就餐制。供餐方式改为由个人到餐厅刷卡后领用单份餐食,避免人员集中用餐,鼓励员工自带碗筷,自带午饭或到食堂打饭后带回办公室就餐,自带餐具自行开水消毒,饭后食物残渣必须清理干净,不得随手丢弃在水池。

2、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复工员工优先采用自驾、乘坐班车、搭乘其他员工自驾车、骑电动自行车的方式,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班车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同志必须全程戴口和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区域,到公司及时洗手后再进入办公室。

3、食堂每天向综合部报备从业人员体温测量数据,发热症状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餐饮制作及服务,打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综合部负责对餐厅后场每日深度消毒1次,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体温测量。

1、严格执行测温合格后进入的管理措施,所有进入公司员工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检测体温超过摄氏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自我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严格访客管理,原则上不接受访客进入公司各部门尽量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联系工作。确实工作需要的,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并登记个人、单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所有来访人员应在原登记内容中增加体温记录。

值班值守。

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要强化事故预防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险肇事故,及时处置事故隐患,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人员伤亡。

其他要求。

1、要充分认识到疫情的严重性,要求各级人员严格按照疫情注意事项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做到非必要不外出。

2、要求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外地返岗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主动做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止疫情蔓延和传播,保证人员的身心健康。

3、要求在疫情期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到不聚会、聚餐、聚众闲谈。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四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实用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大全【参考10篇】”,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要求,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3月1日。

二、工作内容。

(一)疫情防控工作。

各局属单位、各科室要保持高压态势,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统一行动,落实好主体责任。市中心客运站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一定要提高重视程度和防范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各局属单位、各科室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以更严更实更细的举措抓好防控工作。市中心客运站要落实好扫码、登记、测温、消毒等各项防疫工作,并督促客运站一线工作人员着防护服参加工作,禁止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旅客进站乘车,检查客运站管理人员对进站口、检票口、车门口、候车区等关键位置的防控落实情况,认真查摆漏洞风险,整改潜在隐患问题,坚决不留死角。客运站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测系统提示司乘人员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听从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动态调整班线客车运营。

3、加大防控宣传,做好培训教育。

当前学生放假、务工人员返乡,疫情反弹的复杂形势,客运站要通过广播、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广泛播放疫情防控知识,营造加强疫情防控,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督导客运站管理人员对站内的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提醒乘客佩戴口罩。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避免人员密集接触。

(二)安全生产工作。

1.农村公路隐患排查。

公路段要严格按照“四好公路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农村公路日常排查工作,随时掌握公路动态变化,对所辖农村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

2.客运站的安全监管。

对市中心客运站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客运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长效化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重点检查动态监控系统(gps)、车辆安全例检、内部管理、驾驶员培训、三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站、六不出站执行情况。以及三品”检查制度、消防安全等落实情况。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局各科室、区公路管理段、市中心客运总站。

设立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承担方案实施的督导检查,由局安全科负责协调和信息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局属单位、各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升事故预防的能力水平,超前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责任,强化落实。

各局属单位、各科室务必要强化责任担当,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加强督导,强化问责。

方案实施期间,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统筹兼顾,强化推进。

坚持“四方责任”工作方针,推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要统筹好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实现两手抓、两不误。要密切关注疫情、天气等形势变化,建立的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五篇】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好辖区企业(含各类经营主体)防控责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合力打赢"防疫战""经济战"两场硬仗,按通区疫防控指发xx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安云乡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各村社区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辖区企业(含各类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并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没有落实复工复产核查手续擅自开工运行的要全面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乡各行业站所要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会同村、社区人员对复工复产申请和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核查和监督,按照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复产,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后,按程序申报,经乡政府组织核查、审核后可复工复产(行业有规定从其规定)。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一)做好复工复产审核报备。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照附件4),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疫情期间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厂区(办公室)封闭管理、职工健康监测、环境卫生和食宿管理、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要明确主要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规上限上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其余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报乡政府审核。

(二)全面掌握员工活动轨迹。复产复工前,各企业要对拟上岗员工情况全面梳理,准确掌握近14天的活动轨迹与身体状况,科学区分在岗未间断人员和重新返岗人员。一直在企业工作生活未间断员工,由企业担保可不持有《健康申报证明》上岗,由企业填写《无疫情传染风险员工担保书》,其他返岗人员须须持健康证明方可返岗(原则上使用本地人员)。未经核查同意的职工严禁上岗。各企业要督促员工在返岗后如实记载生产生活活动情况,为突发疫情轨迹追踪提供条件。

(三)做好场地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要提前对厂区(办公场所)、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村社区和乡行业主管站所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四)从严从快做好审核办理。各村社区和乡行业主管站所要指导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通川区安云乡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核验表》、《承诺书》、《复工复产员工花名册》,并会同各村驻村干部开展实地核查,并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一)实行企业封闭管理。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与的自觉性。要减少企业(办公场所)进出通道,合理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办公场所)。同时,要严格车辆进出管理,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二)严密监测员工健康。建立员工体温每日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员工体温检测,并做好日常考勤记录,并填写好《通川区安云乡复工复产员工日常监督检查表》,如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良情况应及时隔离,并立即报告村委和乡政府,由乡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防护措施,排除疫病后经健康检测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加强卫生和食宿管理。正常生产期间,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定期消杀防疫,保持环境卫生,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错时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员工回家食宿,分散居住,切断集体宿舍疾病传播渠道。

(四)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护物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康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王泽兵、党委委员徐钟旭、副乡长李国庆任副组长,乡党政办、纪检组、财政所、民政办、信访办、规建办、农牧站、林业站、国土所、扶贫办等行业站所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乡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乡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二)层层压实责任。企业要主动承担复工复产主体责任,乡行业站所、驻村干部(行业站所监管为主,驻村干部监管辅,没有明确主管行业站所的驻村干部为主)和村社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和乡驻村干部要指导监督企业按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组织生产、落实防控措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可视情况由复工复产审核部门或乡政府提出限期整改、暂停营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等意见上报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审定后执行。

(三)做好物资保障。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员工配足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落实疫情防控管控专管人员,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防疫工作的物资保障工作。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六篇】

为了确保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奖罚制度;

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七篇】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

(1)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告知书》的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完备提交涉及疫情防控的6个要件,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后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利用企业现有条件建立集中隔离场所,对春节假期前后省外返桦员工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督促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将有关情况按要求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对有不适症状及其他可能感染情况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就医,并同时向主管部门、市疾控中心和属地政府报告。

(3)加强复工期间的防疫管理,复工前集中进行全面消杀,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单位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每天监测员工体温并做好记录;取消企业食堂集中用餐;教育员工按要求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多饮水,不参加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二)部门监管(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的原则,督促行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完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督促开工企业加强公共场所消杀防疫、人员防护管理,加强外省来桦人员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逐级上报。

(三)党政领导责任。

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层层包保制度,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职责流程,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闭环。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八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安委会20xx年第一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通过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检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成立乡疫情期间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4个检查组对各自负责片区、各村、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1、第一检查组。

组长:

成员:

2、第二检查组。

组长:

成员:

3、第三检查组。

组长:

成员:

4、第四检查组。

组长:

成员: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我乡辖区内17个行政村、三个集市的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由第一组负责,主要对双河机砖厂和新农村建设各施工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疫情期间工人防护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二)政府及职能部门层面。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平安交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村级基层组织层面。

由第四组负责,重点对易发地质灾害地点的排查和监控、对农村危岩、危房的排查和监控、对农房老旧电线线路老化的排查,杜绝因其引起火情的发生、对农村自办家宴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一件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对农村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实施重点监控等。

乡直各部门、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責,联合组织检查,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切实有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此项工作将纳入本年度工作考核。

疫情期间安全监控方案【第十篇】

20xx年12月底前,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区住建局建管处联网,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一)8月1日—8月31日。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区建管处进行排查落实,对未按期完成的进行停工整改。

(二)9月1日—10月31日。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网络运营公司,确定联网方案。

(三)11月1日—12月31日。对所有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联网调试,实现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建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建管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部署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安全科,孟令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信息统计和文字起草工作。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将采用“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即每周调度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进度,月末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第三、第四季度季末对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通过按时调度、系统总结、量化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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