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麦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发改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3.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加强领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分析研判,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措施
1.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垂要内容来抓。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将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
2.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3.强化理论武装。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动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情况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情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抓好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过灯塔、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4、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网站和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管理,规范工作信息发布,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管理有序,弘扬正能量。
五、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职责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所在党组织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