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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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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与服务水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工作方案

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相对集中、统一执法"的原则,创新和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提高基层经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坚持"稳妥有序、审慎推进、综合施策",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统筹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乡镇属地为主、统一指挥派驻机构、统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相对集中执法职责。按照省政府向乡镇下放行政权力清单和法定程序,逐步赋予乡镇执法权并集中行使,解决乡镇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

--统筹组建执法机构。统筹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形成执法合力,解决乡镇执法机构缺失、多头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

--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探索更大范围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下移执法重心,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解决乡镇执法"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智慧平台,解决执法不规范、信息不互通的问题。

到2024年底,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逐步下放执法权限、组建执法机构、配备执法力量,基本实现执法权限、力量和资源的相对集中。到2026年,动态调整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加强执法培训、健全协调机制,基本构建执法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力量充足、运转有序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体系。到2028年,配强执法力量、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保障,基本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主要内容

(一)下放执法权限。省政府印发向乡镇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前,根据市级委托乡镇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指导清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委托下放乡镇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包括1张基础清单和4张特色清单)。基础清单中所列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由各乡镇全面承接;特色清单中所列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按各乡镇类别划分,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按程序报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下放。

省政府正式印发向乡镇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指导清单后,根据省上指导目录,按照《X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相关要求,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原则,在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决定扩大乡镇执法权限。

(二)健全执法机构。依托乡镇现有执法(协调)机构,整合乡镇区域执法力量,统筹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开展乡镇的行政执法以及辖区(片区)内其他有关派驻机构和上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芦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乡镇的行政执法以及辖区(片区)内其他有关派驻机构和上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芦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不作调整,集中行使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三)建强执法队伍。配齐执法力量,鼓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主任按需要在已核定的中层干部职数中调剂,并保障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派驻(出)乡镇的执法人员或主要承担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进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设有执法机构、未向乡镇派驻(出)执法人员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在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兼职,兼职人员日常工作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为主,配合乡镇开展本行业执法工作。加快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县司法局要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考试。乡镇领导干部要带头考取行政执法证,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2年内应考取行政执法证。乡镇要将执法证考取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加强执法培训。县委党校要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纳入培训内容。县司法局要在行政执法证考试前组织乡镇开展专题培训,考证后要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培训。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下放、谁培训"的要求,通过"走下去、请上来"等形式,重点加强执法流程、执法要点、执法注意环节等实战培训。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各乡镇、县级部门要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爱、精神上激励,为执法人员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四)强化执法监督。县司法局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和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督方式、工作流程和整改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按照"谁下放、谁监督"的要求,加强执法监督,统筹负责重大案件查处、跨乡镇执法工作。

(五)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力度,健全乡镇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县级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沟通执法和监管的衔接配合。完善纵向联动机制。发挥乡镇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和县级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的机制优势,探索联合执法机制,提升乡镇对辖区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健全横向配合机制。各乡镇要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其他综合办事机构的协调配合,实现执法人员互补,确保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执法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智慧平台,端口接入乡镇,实现信息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完善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细化配套措施。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三)强化执法保障。发改、财政等部门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落实好改革推进中涉及的经费保障和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检测仪器等执法设施保障。

(四)营造执法氛围。相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程序步骤,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营造尊法守法、依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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