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专业通用8篇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通过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措施,提升安全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专业通用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第一篇】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接连发生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地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4月26日至5月8日。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组织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落实情况等。
2、道路交通方面:交管站牵头镇派出所、交警四中队配合,检查交通运输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的;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证、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224省道、刘庄矿进矿路、潘谢路、谢夏路、联络路、二路、谢土路、共建大道、矿友大道等出行干道,由镇城建办牵头,沿路各社区、村负责检查是否存在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是否存在危桥;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是否存在占用路面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等危险行为。
3、消防安全方面:镇派出所消防中队牵头,涉及单位和各社区、村配合负责检查公共聚集场所、超市、教会、生产储存类企业、板材加工业、大跨度厂房、仓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和正常运行、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人是否在岗等。中心校负责组织人员对各中小学校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寄宿生宿舍、食堂等人员比较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和体育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镇民政办、妇女协会负责对张庄社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点、镇留守儿童之家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和娱乐健身设施器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4、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城镇规划区内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情况;农村农民建房安全管理情况。
5、非煤矿山方面:各社区、村负责检查属地内的砖窑厂、粉矸厂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情况等,同时重点检查各砖窑厂对因烧砖取土形成的坑、塘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配备安全人员、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切实防范溺亡悲剧发生。
6、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方面:成立由镇安全办、镇派出所、工商所、交管站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负责加大对危化品在原料供应、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链条,打击非法制售贩卖行为。
7、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由镇安全办、派出所、交管站、中心校负责检查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使用校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驾驶员工作和培训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8、特种设备方面:镇安全办牵头,工商、质检单位负责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化工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张庄公园游乐设施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由镇安全办牵头,中心校、中心医院、防疫站、畜牧兽医站、各社区、村参与配合负责检查学校、医院、车站、旅馆、饭店、物资交流大会等人员较为集中场所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各中、小学校食堂餐桌餐具的消毒、食品卫生情况的检查力度。时值春末夏初,气温回升较快,大量蚊蝇孳生,加之禽流感疫情发生,对群众生活环境和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此,各社区、村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检查,严厉制止乱丢乱弃垃圾行为,对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要集中送往镇垃圾焚烧站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心医院、防疫站要加强对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对畜禽养殖场要强化消毒,对上市出售的活禽和畜禽产品要加强检疫。
10、燃气方面:工商所负责检查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燃气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的;非法充装倒卖石油液化气的。尤其要加大对个别商贩采用车载气瓶,走村窜户流动充气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11、用水用电方面:谢桥供电局负责检查公共电路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负责检查本单位的用电线路是否老化,各种电器设备等是否按要求使用。水利站牵头负责对镇域内的沟、桥、涵、闸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除险,对排查出的'险情,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安排专人看守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工商、质检、水利站负责检查镇域内各水厂生产和上市桶装的水质量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
12、两矿采空区住房安全方面:镇地矿办牵头,兰庙、化中、张庄三个社区及路庄村要分别迅速组织人员对采空区群众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已经损毁和可能损毁的房屋按照结构、面积、居住人口情况、损毁程度等分类登记造册,既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有效推进分批安置工作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齐抓共管。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社区、村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检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具体单位企业和责任人,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社区、村检查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单位、社区、村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各单位、社区、村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深入基层、深入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对安全监察走过场、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的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各单位、村(社区)要在深入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镇安全办公室,5月中旬镇将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督查。确保“五・一”期间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让谢桥镇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谢桥镇人民政府。
年4月23日。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实现“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针对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安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作业现场无“三违”现象。
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所检查车间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
硫化罐、储气罐、行车、叉车、各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工作状态正常,是否超期是否有专人管理。
5、操作工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周检记录。
6、现场安全警示。
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7、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增强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第三篇】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虽然是句俗语,却蕴含深刻哲理。它不仅适用于人生,适用于发愤进取,在安全生产中,更有其重要意义,来看下面网友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省属企业,义乌市安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并就我省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切实把“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及早制订活动方案,尽快落实活动经费,推动指导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管齐下,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今年的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多管齐下讲好安全故事,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将组织开展全省性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三)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开辟“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创意征集比赛;
(七)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暨十佳“金点子”评选活动;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九)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知识培训;
“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三、务求实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切实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重点结合新媒体传播信息短、平、快的优势,切实发挥万里行宣传、采访和督导“三位一体”作用,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对典型隐患进行曝光,推进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对先进典型和经验,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宣传和推广,引导群众重视安全、关注安全。
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月,使“安全生产万里行”成为常年行、全国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把活动安排方案(于5月18日前)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指导组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7号)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2017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安委会办公室主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
成立由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局长陈正邦为主任的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重点宣传教育活动。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和新闻通气会。
省、市安委办下发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联动开展宣教活动,实现“省市联动”。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于5月下旬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活动方案,联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实现“媒体联动”。
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活动,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实现“社会联动”。
(二)深入开展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
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评论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等进行宣讲,组织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新安全生产法》主题片等,营造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6月16日,省安委会、南京市安委会、秦淮区安委会联合举办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航空及铁路安全”宣传咨询,民航江苏安监局和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及徐州办事处分别牵头负责。
(四)有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省有关部门要以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片和资料,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
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7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
(五)大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广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
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广泛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征集等活动。
组织开展优秀安全文化作品进重点行业领域、进高危企业、进中小企业活动。
(七)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
即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八)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一线行”新闻采访专题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宣传。
进一步宣传陈亚平同志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坚守一线基层干部的感人事迹,宣传敢于亮剑、敢于执法的重大事件,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
大力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
(九)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
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十)有序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省安委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条举措》,确保宣传无死角、没盲区、全覆盖。
“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4个、我省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
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组委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内容,增强活动质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央关于消除“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并与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
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
(三)畅通信息渠道,总结经验做法。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省安委办将通过江苏安全生产网、《江苏安全生产简报》、《江苏安全生产》杂志开展集中宣传,并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请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月30日和7月10日前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第四篇】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第五篇】
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辉安字〔〕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6月至9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常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
三、检查内容。
(一)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治理烟花炮竹企业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3、消防: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建筑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5、建筑工地: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手脚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6、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村、各企业、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办。
(三)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全镇各村、各企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19日至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村和各有关单位发动和安排企业开展自查,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自查。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深入检查,全面推进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对所属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要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镇安监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排查本单位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认真负责,加强反馈。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所属辖区和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监办。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xx〕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民政发〔20xx〕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实施方案》、县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为全县“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使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达到标准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民勤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配备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应不少于2人。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不少于1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5、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矿山企业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实行五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民政办发〔20xx〕16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离矿请假制度;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要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监管不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凡是发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检查、维护、更新不及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2、不断强化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停产复工、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复工、试生产(运行)的,企业要制定方案,申请备案,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具备复工、试车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复工、试车。
3、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两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存在国家首批公布重点监管的15类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企业,必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改造。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的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两年内完成。尾矿库要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4、大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适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予以强制性淘汰。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武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民勤县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当地企业包括盛市驻民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切实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6、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水利、农机、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治理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7、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发改、国土、住建、工信、人社、工商、质监、电力、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8、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承担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安监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监控体系建设。
1、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制度。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环节、敏感时段和区域要进行专项风险分析,无安全可靠保障措施不准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预警监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部门、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指标控制情况,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3、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要坚持预防为主,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特点,认真进行风险辨识,确定危险源点,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1、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各类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推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企业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切实加强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师资建设,确保培训质量。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矿山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3、认真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企业新上岗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经济保障体系建设。
1、加大安全专项投入。把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执法装备、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建立专项资金,加快重大安全建设项目的实施。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保险政策。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
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安全生产保险范围。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按不低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维护以及工艺更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科技开发、奖励等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体系建设。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强化源头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2、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卫生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
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经验,继续扩大推行范围,积极开展达标评定,深入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4、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在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
6、严格规范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凡是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发生事故的,追究发包或者出租单位的相应责任。
7、切实加强地面挖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在挖掘施工前,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各种地下管网的分布和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地下设施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开挖作业。建设单位要协调各类地下设施业主单位对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各类设施安全。
1、不断加强企业应急管理。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知识培训,做到会处置会急救。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必须与邻近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或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快捷有效的通信联系。同时,要按照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
2、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要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建立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
4、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所有矿山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停产撤人演练活动,其他高危企业、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每年都要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指挥体系。
(一)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4月底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制订《通知》和《实施意见》的宣传培训计划,在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和企业全面开展宣传活动。20xx年4月25日前将宣传计划和活动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5-10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紧扣《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责任、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保障、安全标准化达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认真进行梳理,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投入保障、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4月下旬,9月上旬,12月上旬):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宣贯活动结束后、活动开展过程中、年底责任书考核时三个时段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并把《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因《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12月):各乡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贯彻落实《通知》和《实施意见》情况进行验收。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客观分析,大力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认真整改问题与不足,切实巩固活动成果。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一)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二)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三)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季考核、全年综合评价”的考核方式,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县政府已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在年终考核时对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完善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第七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怀宁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6月1日至6月30日。
(一)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7日。
2、活动内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组织动员辖区内或各自行业领域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影视放映等形式,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
3、组织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二)开展安全文化周系列活动。
1、活动时间:6月8日至6月14日。
2、活动内容:一是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二是举办“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征文活动;三是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3、组织单位:各村(社区)、镇政府。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6日。
2、活动内容: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向社会公众赠送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等。
3、组织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政府。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6月23日。
2、活动内容: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单位:镇政府、企事业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时间:根据全国性活动时间统一安排。
2、活动内容: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知识竞赛和全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网上竞赛。
3、组织单位:镇政府。
(六)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组织单位:镇政府、镇机关、镇共青团。
(七)开展新安法、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安全生产主题内容、署名文章和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通过户外电子屏幕、横幅等形式手段,加大对深入开展“安全怀宁提升年”活动等内容的公益宣传,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公布的《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
3、组织单位:镇政府。
(八)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o日2.活动内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在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石油天然气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安全隐患,清除事故苗头。
3、组织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安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部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我县开展的“安全怀宁提升年”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各项宣传活动。要在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等重要环节上早谋划、早部署。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镇安委会办公室;20xx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乡镇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第八篇】
为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如既往在全乡范围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乡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积极行动、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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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长任组长,安监站及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全乡9个村、15个成员单位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成立了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广泛利用资料、图片、群众会议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六月一日乡安监站组织全乡各村、部门、企业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月动员会,部署我乡2020年安全月活动要求和内容。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乡按照“七进”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学校课堂向学生宣传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防范和自救知识。深入到辖区的在建企业向施工人员宣传基本安全知识,检查安全措施,各类安全制度,深入到非煤矿山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活动期间向各村和企业分发各类安全生产资料、图片300多本,召开群众会议9次,参会人数四千多人。海报500张,整个宣传活动以我乡安全实际为主,重点在家庭防火用火用电,农用车载人拉客,酒后驾车,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
在搞好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我乡安监站与相关部门到各在建企业、辖区内的公路,桥梁的安全,检查摸排各类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了相关的预防措施。
1、继续加强对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得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2、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复查制度,扎实推进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3、加强对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排水系统、钢丝绳、绳扣、罐道、防坠器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加强台帐的检查力度,使各单位及时、认真、规范记录、填写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