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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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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第一篇】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火灾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有效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增强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有效预防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网格员对本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清理违规住宿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指导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拒不改正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教育体育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培训机构、小型私立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三)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四)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医院、小诊所等卫生领域内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五)民政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影剧院、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七)公安局。

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违规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气、违规留宿住人的单位,要采用强制手段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对涉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八)城市管理局。

负责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区域道路、门面等开展排查清理,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动态隐患。

(九)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对工业行业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商务局。

负责对商务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一)市邮政分公司。

负责对邮政储蓄、邮政物流网点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二)文物管理所。

负责对革命文物建筑、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三)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对各镇(街道)和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向市、县两级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其他行业部门。

负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建筑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严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整改阶段(8月31日前)。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场所类别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组织对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内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一)明确主体责任。“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涉及租赁关系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二)清理留宿住人。对存在“多合一”现象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要搬出违规住宿人员,并将住宿的床铺、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步移出;对属于出租房屋的,通知房屋产权人协助清理,告知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等法律责任。

(三)设置防火分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楼板,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者进行房屋内部分隔。

(四)用火用电安全。电气线路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营业结束时后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厨房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或其他燃料。电源、火源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五)畅通疏散通道。禁止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开口尺寸应满足人员逃生需要。建筑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堆放货物和停放电动车。

(六)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场所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场所内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七)推广应用技防措施。要在“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推广配备轻便消防水龙、智能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手段,前移火灾防范关口,实现火灾事故早发现、早处置,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严格压实属地安全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此次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奖优罚劣。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动配合、互通信息,凝聚维稳工作整体合力。

(三)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3),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四)精准宣传教育。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每周组织网格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提供课件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市政府启动督导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要开展联合督导,督导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7月5日前,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上报动员部署情况和“九小场所”底数台帐;自7月份起,每月10日、20日、30日10时前上报《“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个清单”》(见附件2、3),9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所有资料上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第二篇】

为扎实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县卫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8月20日,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强化县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统筹推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立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镇卫生院长、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卫计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工作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县卫计局、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一)部署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底)。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限期整改。

(三)总结阶段(8月1日-8月20日)。县卫计局联合县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管委会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村(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二)道路、桥梁、渡口等公共交通设施。重点检查村(场)易发事故道路,对危险地段要设立提示牌或警示标语,同时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和河堤的整险加固,看路基、河堤有无塌陷、裂缝等危险情况。同时要加强村(场)桥梁设施和渡口渔船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看有无异常情况。

(三)农业机械及泵站。重点检查渔船、农用车辆、农村泵站、涵闸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等情况。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特种设备。对部分村(场)、企业涉及锅炉、大压力容器、变压器等特种设备的,要加强对设备的操作及相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检测、超期服役等违法行为。

(五)建筑施工工地。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重点要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

(六)公共活动场所。对超市、医院、学校、小区等人员往来密集的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电器设备、线路、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转,有无必要的消防设施且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七)学校及校车。对学生接送车辆、教室、宿舍、楼道、运动设施及学校周边安全环境等开展隐患排查。

(八)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本地居民、职工的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教育活动。

区管委会将组织专班在__月__至__日对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进行逐一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把这次大检查活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重要举措来抓,要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区安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周密组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迅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次内部大排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区检查组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检查组将于五月中旬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批示指示精神,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对全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结合淇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范“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全区范围内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含棋牌室)、小美容洗浴场所(含足浴)、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含托教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特别是“二合一”和“三合一”场所。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影响逃生的金属栅栏(防盗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四季青农贸市场、淇滨商贸城、贸易区、九州农贸市场、黎阳商贸城、大梁庄、姜庄商业街、钜桥商贸城、玖街十巷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场所。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其中存在严重隐患的要立即搬出;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含足浴)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各乡镇(街道)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适时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拉网排查。要依托“一办十组一联席”工作机制,开展全面拉网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组织乡镇(街道)网格人员、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等力量,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派员会同乡镇(街道)对属于其行业系统监管范围的场所门店开展检查;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20日前,要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乡镇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检查台账。

(三)强力整改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2),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隐患,要实行“一隐患一专班”,切实形成闭环管理,果断整改。8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9月,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救援大队要每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定代表人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7月3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行业部门要上报动员部署情况,4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时前上报当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7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上报《“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9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第五篇】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电话88125001)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的掌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员工三级教育情况,涉及高危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xx〕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

5.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表、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情况。

6.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镇按照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9月5日前,督促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镇安监办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9月8日前,对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第六篇】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要求,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林草行业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三、目标任务。

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林草行业安全水平。

(一)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四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大力加强消防安全整治。要利用三年时间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优化完善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林业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四、时间步骤。

20___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广泛动员部署阶段(20___年5月)。按照全省林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深入排查整治阶段(20___年5月至12月)。要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

(三)大力集中攻坚阶段(20___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

(四)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全面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在全局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真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督查手册。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保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第七篇】

为认真吸取“4·3”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沿街门店及“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方案如下。

随着疫情在我市影响逐渐减弱,各类商业经营逐步恢复,随之而来的是群众聚会、购物的反弹,人员的回流,对商业门店、经营场所(三合一)的消防安全压力增大,尤其是作为我市商业中心的老城区及各乡镇办事处所在地,沿街门店林立,商业景象繁荣。但由于老城区人口密集,老建筑物较多,防火等级较低,且多数几乎为“连体建筑”,加之老城区消防设施相对滞后,防火基础较为薄弱,一旦发生火情,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同时,近期我市及省内一些地方商业门店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非常值得我们警示。

重点排查整治市区沿街门店与“三合一”场所。各乡(镇)、街道也要参照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抓好本辖区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4月20日起至5月31日。

(一)整治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达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二)整治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员工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达到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

(三)整治线路老化、电气线路私拉乱扯、超负荷违规使用电气,到达用电安全规范。

(四)整治楼梯、走道、管道井等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物品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达到楼梯、走道、管道井等畅通、整洁,无占压通道、违规用电现象。

(五)整治安全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违规改变一楼的使用功能影响安全疏散,达到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楼梯设置达标规范。

(六)整治沿街经营性餐馆违规使用连体液化气,达到规范用气、安全用气。

(七)整治住宿、经营、储存“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凡存在“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的,一律责令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住宿部分必须与其他部分完全物理分隔,且住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通道等设施;不得在外窗设置防盗网,确需设置的要保证火灾时易从内部打开。

对市区主要干道按照店面分布进行划分,由蒲东街道、蒲西街道牵头,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局、商务局、城管局、电力等部门配合,组织人员成立联合检查执法组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内工作方案,组织属地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城管、电力等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属地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执法检查小组要对辖区内沿街门店逐门逐户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检查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整改台账。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限,及时验收。确保排查出的隐患不缺不漏,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整改。排查整改期间,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各执法组要将每周排查整改情况,由属地政府行政正职签字后,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县安委办(联系电话:,邮箱:)。

(二)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认真研究,把握规律,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运用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册)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剖析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曝光隐患突出的单位和区域,警示提醒广大公众,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检查活动。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存放、安全充电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醒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指导开展消防检查和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县安委办和县委督查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坚持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发生事故严格追责。凡督察发现中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训诫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导致发生伤亡火灾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第八篇】

为增强东坪社区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己防护能力,使每个居民都懂消防知识,遇到火警、火灾时知道怎样报警,怎样扑救,特制定此消防技能竞赛方案:

通过消防技能竞赛的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青少年的消防安全意识,在火灾初期可以正确的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扑灭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火灾初期处理不当导致的`火势增强以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主办:思明区梧村街道东坪社区居民委员会。

承办:厦门市三通广联科技有限公司。

1、人员安排:

2、活动时间:20xx年10月16日。

3、活动地点:东坪社区东坪山庄演练场。

(1)家庭消防知识讲解。

(2)家庭消防灭火竞技比拼。

(1)厦门三通广联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准备活动用的灭火器、汽油、活动奖品等。

(2)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厦门三通广联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场地和路线进行查看。

(3)社区居委会在辖区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组织参与活动人员。

竞技项目:灭油火。

1、参加竞赛对象:老年人或青少年(55岁以上,10—15岁青少年)。

2、竞技内容:地面倒油点火,使用一泰·酷家冷焰灭火器时,将瓶冒拨掉,将喷头对准火的根部,按下开关进行灭火。

3、指定秒数内完成指定灭火,到工作人员处领取奖品。

1、我公司将长期在微信服务号推广家庭消防安全知识。在场的所有居民群众均可以扫描厦门市三通广联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服务号二维码关注我们,并在朋友圈转发成功。

2、通过现场厦门市三通广联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验证后将分发一份关注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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