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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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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工作,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成员身份认证工作,确保工作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二)尊重历史原则

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沿革,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形成的历史过程,尊重过去由于政治、经济、体制、政策等历史原因形成的传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限。

(三)民主决策原则

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体地位,发挥民主决策作用,成员身份认证方案和结果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公开透明原则

成员身份认证工作全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认证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认证时间

XXXX年X月X日——XXXX年XX月X日

五、认证程序

(一)宣传动员

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的目的、意义、政策和程序,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调查摸底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土地承包、居住状况、履行义务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登记表》,建立成员信息台账。

(三)制定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组织实际,制定成员身份认证方案。方案应包括成员身份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时间安排、争议处理等内容。成员身份认证方案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四)成员公示

根据成员身份认证方案,对初步认定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再次公示。

(五)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成员名单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镇人民政府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         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档案整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成员身份认证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成员信息登记表、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审核确认文件等,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

六、认定标准

(一)初始取得

1. 户籍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长期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人员。

2.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二)法定取得

1. 因婚姻关系,将户籍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人员。

2. 因合法收养关系,将户籍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人员。

3. 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将户籍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人员。

(三)申请取得

1. 符合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条件,户籍不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并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人员。

2. 户籍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不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经本人书面申请,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人员。

(四)不予认定

1. 已死亡人员。

2. 已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

3. 户籍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已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事业单位编制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人员。

七、争议处理

(一)协商解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调解处理

协商不成的,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解处理。

(三)司法裁决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工作。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成员身份认证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操作严谨、结果公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

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质量。

(四)维护社会稳定

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工作中的社会稳定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九、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和推进成员身份认证工作。

(二)经费保障

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成员身份认证工作的宣传培训、资料印刷、设备购置等方面。

(三)技术保障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培训保障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十、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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