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汇报材料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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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汇报材料1
根据省委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进行上下联动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认真总结我县20**-20**年耕地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现自我总体评价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建设占用,
且自行补充占用指标。2018-2021年,我县共报批42个批次,共批准总面积亩(新增建设用地亩),建设占用耕地亩,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为%,严控耕地占用比例,并且所占耕地全部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二是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成效显著。我县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己任,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动力,规范管理、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2018-2019年连续两年新增耕地面积3461亩、2223亩,超额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任务,有效的增加了区域内耕地面积,并且积极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有效提高了土地耕作条件,提升了土地耕作质量。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一是严格实行违法用地问责制度,各乡(镇、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负总责,对乱占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不查处或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达到一定数量的,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文件规定予以查处,确保我县各项建设用地依法依规。我县20**-2021年,均未发生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案件。二是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2018-20**年,我县全面分解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实施县、乡、村、组四级责任保护,层层传导压实责任,推动耕地保有量任务顺利完成。三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我局联合相关乡镇场共同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耕地卫片问题图斑整改工作,建立微信工作群,多次下达整改通知和相关政策文件,并联合农业农村局下乡巡查问题图斑整改完成情况,每周定期上报整改工作进度。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耕地卫片问题图斑共34个,总面积亩,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宝塔排涝站前池3个和高塘乡高塘村绿化广场1个、林泉乡小溪山1个共5个问题图斑,面积亩,拟通过进出平衡进行整改,已向省厅上报进出平衡情况说明;宝塔排涝站前池2个图斑,面积亩,拟通过年度变更予以整改,已在2021年度土地变更中调成坑塘水面;其他27个图斑均恢复耕地原貌。3月中旬,对全县自20**年1月1日以来耕地“非农化”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初步排查情况:在耕地上绿化造林3亩,在耕地上种植苗木1957亩,在耕地上挖湖造景、兴建坑塘230亩,其他93亩,下步将结合2022年度耕地卫片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四是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年度乡镇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设立单项奖在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会上进行表彰,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五是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及环境保护任期审计制度、耕地保护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2019年完成对聂桥、林泉两个乡镇领导离任审计。六是严格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度。各项建设尽可能少占耕地,除国家重点项目外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址重视规划因素更要重视耕地保护责任,可用非耕地绝不占耕地,可用劣等耕地绝不占用优等耕地,确保耕地保有量。
3、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一是高质量落实年度任务。
我县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路相连、渠相通、涝能排、旱能灌”目标,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县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年度实施完成面积为万亩,超额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其他年份均按照任务完成实施面积。二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三是建立统一、规范和长效的管护制度。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建立统一的、规范的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按“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管护责任主体,与乡镇签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固定资产移交管护协议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
二、主要问题
1.乡镇干部及村民对耕地保护政策了解不多,保护意识不强。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培训不多,耕地保护宣传力度不够。
2.由于种植粮食作物经济效益低,且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大量耕地抛荒或者改变耕地用途,出现“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
3.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对于一些发生耕地“非农化”行为不能够及时制止。
农业局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汇报材料2
一、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撂荒耕地的情况。
经调查,全县耕地总面积万亩,近年来种植面积大约在35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宁武属于土石山区,土地相对贫瘠,总体质量不高,连续耕作粮食产出量较低,必须进行休耕。因此,我县轮荒现象较为普遍突出,基本不存在撂荒现象。
2、是否存在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行为。
近年来,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投资30万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550余名在忻州顿村举办了4期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问题,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乡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经我们自查,近两年来,未出现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同时也未出现高污染、高耗能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3、是否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2008年8月,省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下发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对辖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工程的监管,坚持把这些项目工程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巡查范围和执法检查重点,不阶段性地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打击。2010年4月上旬,针对境内个别工程项目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现象有所反弹,由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对全县所有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工程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撤离大型机械152台(件),拆除工棚600间,遣散非法民工427人,给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4、是否存在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多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认真落实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特别是坚决执行“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使用土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年度用地安排不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经自查,未出现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未履行复垦义务的情况。近年来,我县涉及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只有省级重点工程忻堡高速公路。该工程共临时占用土地800余亩。目前,部分临时占地已经复垦并交还农民,剩余部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方可进行复
6、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及处置整改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两通知、一规范”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图斑涉及的地块,逐宗进行实地查对核实,并进行了相应处理。经自查,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我县违法占用耕地共2宗亩,其中:潞宁孟家窑煤矿新井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亩,省级重点工程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违法占用耕地亩。形成违法占地的原因是,前者为资源整合矿井新选址,后者为华能风电项目报批占地位置与实际建设位置发生了改移。对此,我们严格按照《山西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并对潞宁孟家窑煤矿进行了万元罚款处理,对公司总工赵明和1名村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写了书面检查。
7、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近年来,我们严格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不断加大对城乡违法占地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全县基本没有出现大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
经自查,2007年至今省市批复我县的农转征用地,全部按期开工,未存在闲置现象。
2、是否存在工业用地项目违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
经自查,未出现此类现象。
3、是否存在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规划办事,未出现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4、是否存在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供地的情况。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未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用地现象。
5、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情况,2007—2010年度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及整改情况。
2007年至2010年,我县共批回建设用地公顷,实际征地公顷,供地公顷。其中:2007年批回建设用地公顷,实际征地公顷,供地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均达到100%;2009年批回建设用地公顷,实际征地公顷,供地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2010年批回建设用地公顷,实际征地公顷,供地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
2009年尚未供应的131公顷土地,为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实际建设位置与报批位置不符,部分线路发生了改移。我们已责成项目承载单位重新进行勘测定界并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2010年尚未供应的公顷土地,为华能东马坊风电场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部分塔基位置与实际报批位置不符。我们已责令企业重新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农业局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汇报材料3
根据《县20**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我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耕地地力和粮食安全,现将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工作责任。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是对现有耕地地力保护,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镇村社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公平地做好耕地面积核查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兑现。
二、加强宣传动员,政策家喻户晓。
我镇现有耕地16680亩,为有效保护耕地地力,促进种粮农民积极性,召开镇、村、社干部大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各社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员代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块核查面积,确保家喻户晓,面积准确。
三、掌握原则对象,按照程序工作。
20**年必须按照国家“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的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农户。面积核查必须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确定、直发,保证资金足额兑现。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督查。
镇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站,邵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镇纪委书记牵头,负责面积、工作进度,资金兑现的监管督查工作,不抵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拖延,否则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