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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4篇】

网友发表时间 201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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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第一篇】

xx年3月3日,全国最大的运动社交平台咕咚发布了共享单车骑行数据报告,以咕咚平台上现有骑行用户,以及骑行大数据为基础,结合其他渠道,整合近30,000份关于共享单车的问卷调查,反映了当前国内用户对共享单车骑行的体验和现状。欢迎阅读下文!

去年年底,咕咚版本更新,增加可记录使用共享单车骑行的功能,让用户可以将共享单车使用和日常骑行进行结合,扩充了用户日常骑行运动的玩法和范畴。除了之前的个人自行车选项之外,新加入ofo、摩拜、优拜等多家共享单车品牌。经过一段时间,咕咚发现用户对使用共享单车骑行的整体接受度很高,于是根据相关数据做出了这份关于共享单车的调查报告。

ofo共享单车调查报告一

“国民素质照妖镜”是伪命题

共享单车上路后,随之而来的无序停放、违规占道问题正引起人们重视。在杭州,因违停占用人行道、盲道,骑呗单车曾被下城区城管部门没收7辆并责令整改;西湖区城管局曾找2天内接到10多起关于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的投诉。类似现象,在其他城市亦屡见报端。

“有人说共享单车是一面极好的国民素质照妖镜,但我认为这句话是伪命题。”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告诉记者,如果共享单车真的能成照妖镜,那对照的应该是共享单车经营者的问题——在制定规则时就以无序为前提。

据吴伟强团队的调查,不少共享单车在杭州投放之初曾大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自行车停车区及人行道。“如此大规模、集中式乱停放根本不可能是市民所为,而是共享单车公司有计划的主动性行为。”吴伟强认为,不少共享单车甚至占用公共自行车停车位,造成市民还车困扰的同时,也增加公共自行车的人力调度成本。

在吴伟强看来,自由便捷应当建立在有序的基础上。任何经营者要从事与市民密切相关的盈利活动时,都应考虑国民素质的现状,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负面效应,做好防范性设计。规避风险,是企业基本的经营之道,“小红车就没有出现共享单车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说明人的素质需要制度去约束,矛头不该全部引到消费者身上。”

“共享单车貌似抓住一个公共自行车出行不够便捷的痛点,但并未真正药到病除。”吴伟强表示,无桩但不能无序,随时随地换骑也需要能够“按图索骥”。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则认为,“新物种”的出现刚开始对社会造成一些困扰是正常现象,对于新生且发展中的事物,应当以动态、包容、演化的眼光看待。共享单车公司作为初创企业,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利去约束公民行为,但可以通过宣传、技术和经济手段,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对近期出现的偷车、扔车,肆意破坏等事件,需要政府部门参照管理公共自行车的模式加以管控。

被“倒逼”的自我完善与差异化互补

事实上,在强大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倒逼压力下,各家共享单车公司正在采取措施自我约束、完善服务。

hellobike杭州区负责人袁春江告诉记者,为制止用户负面行为,hellobike将gps和通讯模块集成在自行车的智能锁上,实现对单车轨迹的准实时记录。加上用户实名制,可以追踪单车位置,对违章停车进行快速干预和精确处理。其次,公司已建立信用分制度和违停举报制度,对低于相应信用分值的用户增收租用费,对举报违停并拍照上传手机app的用户,经平台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

而在厦门,hellobike已与当地政府达成合作,采取有栏无桩的还车模式,即划定电子停放区域,用户需将车辆停放其中才能上锁还车。hellobike也计划在杭州推行这一做法。

针对违规停放,ofo杭州区域经理崔超透露,正在尝试与部分社区合作,给予社区人员免费骑车优惠,相应的需要其帮助规整该社区内未停在正确区域的车辆。同时,ofo在手机app上设弹窗功能,告知用户自行车应正确停放的区域,引导市民合规使用。

共享单车的自我完善,一定程度上也在倒逼杭州公共自行车提质升级。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认为,这将是良性的互动趋势,竞争者的出现考验着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的应对能力。

“的确,共享单车带给我们最大的考验是提升自我。”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陶雪军告诉记者,市民正以共享单车为参照样本,对“小红车”的车型、材料、外观、系统、借还方式等提出更高要求。

3月中旬起,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一改以往“常规服务为主,24小时服务为辅”的运营模式,开放主城区2838处服务点,提供24小时服务;同时,用“杭州公共自行车”app扫码租车的保证金也由500元降至200元,扫码租车的服务点由西湖景区周边先期扩展至滨江区,数量从100个上升到438个,今后将逐步增加。

“这些都是为了让小红车更贴近市民、游客需求。”陶雪军表示,公共自行车运营也将学习共享单车公司的互联思维,将积累了9年的大数据分析提上议程。

此外,记者了解到,由杭州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控股的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期推出公共自行车版的共享单车,同样采用无桩化扫码租车,但还车时要求用户将车辆停在事先规划的电子围栏内。今后,小红车若遇桩位已满,也可停到电子围栏中。

“这将对共享单车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挑战。”吴伟强表示,要想让市民真正与共享单车站在一起,企业必须增强社会责任感,在让城市环境更优、公益效能更强的过程中成长自我,持续运营才是共享单车公司追求的发展路径。

他建议,基于杭州公共自行车体系发育比较成熟,未来共享单车应在有序规范的基础上,着眼于公共自行车布点相对稀疏的社区、学校、地铁口、景区游步道等,适量投放,形成互补。

“共享单车想彻底取代公共自行车是不现实的。”陶雪军表示,在杭州,共享单车极可能发展为一种符合个性化需求的出行工具,但绝不会是公共交通的主体。他认为,待共享单车行业经过洗牌,沉淀、确定了运营和盈利模式后,公、私公共产品间的合作趋势是肯定的。

ofo共享单车调查报告二

就共享单车的单次使用距离而言,“1~3公里出行”大于“3~5公里出行”大于“5~10公里”出行。“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这个口号,不是说说而已。除了需求外,单车的用户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户的骑行距离。而男性在3~5公里的骑行段明显多于女性,体力优势明显。

披星戴月,上下班使用最集中

上班族对共享单车的感情,那绝对是不掺一点水分的。

共享单车使用的高发时间段是早7点到10点,与下午17点到晚间20点,正好符合共享单车用户以年轻白领上班族为主力的调查结果。

爱恨交加23%觉得找车太麻烦

骑着共享单车赶地铁和快速公交线的用户,对工作绝对是真爱。上下班的刚需成就了共享单车市场的绝对优势。

多达35%的人选择使用共享单车的原因,是为了解决短程出行,25%的人是因为取车和停车方便,但现在共享单车市场面临的一大考验也是停车难、停车乱的难题。如友所云,共享单车的崛起是对国民素质的一大考验,希望“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不会变成了“阻挡最后五十米交通”。

当然,21%的人放弃使用单车的原因是自己有车,这是真土豪。而这个世界上,不会骑自行车的人已经很罕见了,无论男女,值得拥有。

有趣的是:跟25%占比接受使用共享单车的人不一样,有23%的人不愿意使用共享单车竟然是因为——取车停车太麻烦!不能忽略的是,共享单车“不好骑”与“安全低”加起来也有近15%的比例,所以,单车市场发展任重而道远。

男爱摩拜女爱ofo

那么,对目前市场上现存的共享单车品牌,用户是如何看待的呢

男性最喜欢的单车品牌是摩拜。这与摩拜单车本身工艺制造、性能更安全有直接的关系吗现场用户调查当中,听到最多的是“我亦无他,唯火红耳”。看来共享单车也要在“颜值”方面多下功夫。

女性最喜欢的单车品牌是ofo,这和颜色无关,主要是ofo轻巧灵便好骑,于是获得了大部分女性的青睐。

“抠门”金牛座爱理财更爱骑共享单车

十二星座当中,使用共享单车的男女用户占比,又是怎样的呢尽管这个调查貌似有些玄学,但很多用户并不避讳提供自己的星座。

男性用户以巨蟹座为首,金牛座次之,然而请看完女性用户的统计再下结论!

女性共享单车用户,以金牛座为首!这个星座最大的特征就是会理财,呃,也可以说抠门会生活,这一点也体现在了共享单车的应用上!

毋庸置疑,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人们出行的“最后一公里”刚需,同时通过这种绿色环保的方式也改变了人们出行的方式。

但在咕咚来看,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为骑行运动带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促进了互联体育运动经济的大发展。xx年初,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在咕咚“上山出海”战略发布会表示,骑行运动有望在xx年迎来爆发,咕咚也会在今年着力布局包括骑行、冰雪在内的多个大众体育项目。

目前,咕咚是全国最大的线上自行车赛事服务提供商,xx年将为广大用户奉献更多的线上线下骑行赛事。而打开咕咚app,骑上共享单车,和朋友一起完成骑行赛事,可以说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第二篇】

北京3月10日起,杭州公共自行车升级为24小时服务,并在全市范围设置30处义务修车点。

9年来,杭州公共自行车完成了万辆公共自行车投放,随着ofo、hellobike、小鸣、骑呗、永安行等共享单车的汹涌而来,改变了杭州的“单车江湖”。显然,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此举是对“狼来了”的回应。

杭州共享单车从“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解决了“好借不好还”痛点的同时,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痛点,那就是“野蛮生长”带来的乱停乱放等诸多城市管理问题。

杭州共享单车:

从“红色风景”到“五彩缤纷”

5月1日,红色的公共自行车在杭州首次现身。2800辆车,61个服务点,首日租用人数达3704人次,从此杭城街头多了一道红色的移动风景。

9年来,公共自行车已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杭州公共自行车已有3770处服务点,投放万辆车,日均使用人次达万,累计使用人次亿。

今年以来,各品牌共享单车品牌纷纷杀入杭州,共享单车似乎一夜之间从“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

ofo单车今年2月入杭,首期投放在下沙,预计将在杭州投放超过10万辆;

而总部在福建的“永安行”,与芝麻信用联手推出了“押金模式”,上月刚刚进入杭州,具体投放情况尚不清楚。

据不完全统计,以来,涌现的共享单车品牌约有15-20家,已在全国30多个城市投放,总计投放数量超过200万辆,一场“单车厮杀”硝烟弥漫。有投资人曾扬言“90天结束战斗”,现在看来显然不太可能。

共享单车用户获取的成本几乎为零

每天晚上,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有限公司发来的4000辆单车被送进hellobike朝晖路某仓库,在这里完成检测后,次日就被投放到地铁口、写字楼、大型商圈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投放点都经过事先踩点,如果投放太偏,单车闲置率太高,就直接影响到收益。”hellobike市场经理彭文凯说。目前,hellobike已在杭州投放了近5万辆单车,接下来几个月将增加至8万辆。“我们已在15个城市铺开了市场,今年的小目标是要在全国140个大中城市投放480万辆。”上海起家的hellobike,选择先在苏州、宁波试水,逐渐向二三线城市拓展,他们的策略就是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精耕二三线城市。“目前的问题是自行车生产厂家的产能不足,每天只能给杭州发4000辆左右。”虽然全国排名第三,但hellobike还是很有信心,若能在140个城市铺开,日均用户超千万很轻松。据了解,目前日均订单超千万的平台只有美团、淘宝和滴滴打车。“共享单车是一个高频产品,我们用户获取的成本几乎为零,而美团获取一个用户的成本要达到十几块甚至更高,瓜子二手车的用户获取成本最高能达到元/人。”彭文凯说。

“朋友圈”调查:有人点赞有人吐槽

大量涌入的共享单车,为人们提供了新的出行选择,但也有诸多诟病,比如乱停乱放,占据盲道、消防通道等,市民对此褒贬不一。用惯了市民卡租车的市民胡美英认为,共享单车像癌症一样向城市的各个角落蔓延,“有的堵在小区门口,有的停在消防通道和盲道上,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杭州的市容市貌,有一个小红车就够了呀!”

市民黄廷辉则宽容得多,他说:“共享单车解决了‘小红车’好借不好还的痛点,用起来也很方便,二维码扫扫就可以用车、还车,非常方便,影响市容市貌的个别案例肯定有,总体来看还是好的。”

刚从北京开完两会回来的全国人大代表虞纯则认为,共享单车本是一个惠民的创新,但“随借随还”的理念给城市的建设、发展和管理确实带来了一些影响,创新也应该讲规矩,希望加强管理。

有人点赞,有人吐槽,记者在朋友圈做了一个小调查(10人小群),其中有6人认为比“小红车”方便,“尤其是从地铁到家这两公里路,走路要20分钟,有共享单车的接驳,就方便多了。”另外4人认为,杭州是风景旅游城市,应该以城市形象为重。

单车公司:

“很乐意和相关部门坐下来商量”

彭文凯还清楚的记得,从合肥来杭州不久,他就遇到一件棘手的事情:

3月3日上午,他接到电话说,地铁打铁关站的单车被人堆起来了。当他赶到现场时,20多辆单车堆得老高,两辆单车不知被谁放在了围栏上,还来了不少记者。“可能是抢了摩的师傅的生意,但也很无奈。”

据介绍,一辆共享单车的成本约为700元,包括实心胎、太阳能发电板和gps定位锁。“每损坏一辆,都是成本消耗。”彭文凯说。

这次事件,引起了企业的重视,hellobike还为西湖景区的5个城管中队分别配了1人,参与单车停放管理。同时,还在一些城市增设共享单车的“虚拟停车位”,将这些“虚拟停车位”标注到地图上引导共享单车规范停放。

有类似服务模式的还有“骑呗”,该公司城市运营经理戴锋说:“公司杭州现有近30名车辆巡检员,每天通过软件来反馈故障车辆和违停情况的信息就有100来条。”

人力战术成本高,虚拟车位收效不大,有的单车甚至尝试了系统内信用积分,但收效甚微。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个单车企业的共同声音:“我们对接的部门很多,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牵头,在沟通上就有障碍,我们也很乐意和政府坐下来商量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杭州市城管市容环卫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共享单车随意乱停乱放,确实影响了杭州的市容市貌,也影响行人出行,给环卫保洁工人的作业增加了不少麻烦。

杭州城管宣教处处长何国辉则表示,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这一新情况,正在跟相关领导汇报,由于此事涉嫌人行道占道经营,处罚还要协调工商部门,这和以前西湖边的双人自行车管理难题有些相似。“乱停乱放最开始是交给城管部门来管,但骑行在路上的就管不了,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共享单车是一个新事物,它的管理涉及到交警、城管、运管、工商等多个部门,由于目前共享单车没明确管理部门,杭州运管局方面不便做出回应。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也就是说,乱停放的共享单车,交警可以拖车并进行处罚,然后再让运营公司拿回去。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杭州市政府正在召集多方开会,积极研究解决方案。

专家视角:应尽早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

关于共享单车,交通部部长李小鹏曾表示,政府部门要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创造条件、加强监管,推动新的事物能够更好地发展。

根据业内乐观估计,每20-30人需要一辆自行车,按照目前杭州900万的常住人口数量来计算,今年底,杭州共享单车数量将饱和,若相关部门不尽早规范管理,势必会造成更多社会资源浪费。

作为公共管理专家,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吴伟强同样关心社会资源的浪费问题,他说:“杭州作为一个开放的城市,并非不允许共享单车发展,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和管理。”

“上海约谈单车企业的结果是暂停投放。事实上,共享单车有巨大的空间去改善,只要它符合上路规定,乱停乱放的查处难度就很大,这需要多部门联合,共同研究解决方案,鼓励创业创新,而不应该‘一刀切’。”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学院教授马良说。

评论:当你在支持“共享单车”时你在支持什么?

当你在支持“共享单车”时你在支持什么——套用的是村上春树发明的句式。想必没有人会回答:“我支持它的乱停乱放。”

那么反过来讲,当我们在批评“共享单车”的“乱停乱防”时,也不是在否定“共享经济”,不是在否定“互联网+”,不是在否定“共享单车”给人们出行带来的便利。

追求“便利”,人同此心。但世间不只有“共享单车”一种存在,“共享单车”的“便利”,需要与其他万事万物的“便利”和谐相处。权利有边界,便利也有边界——你的便利,不应该以他人的.不便利甚至于整个社会的不便利为前提。“便利”是有底线的,不论是“共享单车”的经营者还是使用者,都应该认识到底线所在。整个社会要形成共识,也是常识:人类的资源有限,“便利”也就有限;城市的道路资源、空间资源有限,自行车(不论是传统公共自行车还是新兴的共享单车)的便利也就有限。人们对“便利”的追求,应该适可而止。

那么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如何才是对于“共享单车”正确的态度?一言以蔽之:放管服。放其进来,依法监管,高效服务——鼓励其“共享经济”的成份,使其与公共自行车的相得益彰,让市民出行更加便利;处罚其“乱停乱放”的违规行为,倒逼经营者改进、升级运行模式;同时为其有序停放提供条件,就像杭州为缓解市民停车难而不断增加停车位有效供给一样。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第三篇】

3月15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江苏省网约共享单车消费调查报告》。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共享单车普遍存在押金过高、预充值退款困难、投放点数量不合理、乱停、损害严重等问题。

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问题

使用者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涵盖了江苏省内主要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3806名使用者参与调查,其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一部分人会在换乘公交或地铁的时候,选择骑车;一部分是直接骑着单车去上班;还有些是为了锻炼身体。

在使用频率上,%的消费者每周都会使用1到3次。九成消费者单次骑行时间在一小时以内。

押金过高,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

共享单车虽然方便,但消费者吐槽的问题也不少。想骑单车要注册、交押金,还要充车费。其中,部分单车押金过高,很多消费者接受不了。调查中,%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100元以下押金;25%可以接受押金在100元到199元之间。

调查中,四成消费者不能接受预充值。能接受的消费者,也希望预充值金额在50元以下。但是,实际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不需要预充车费,其他都需要。而且如果要退预充的车费,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

着急用车的时候附近没有车,也是头疼的事情。约两成消费者表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与此同时,车辆乱停乱放、损坏情况也比较严重。

隐患

骑单车出事故,谁负责?

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运营商要不要负责?现代快报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其他品牌都在推进中。

建议1

对此,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运营商应该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所以,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扫假冒二维码被骗咋办?

由于现在使用共享单车,不少是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不法分子就趁机加贴假冒二维码。调查中,%的消费者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在扫描后发现不对劲停止了,%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

建议2

李晓霞表示,如果造成损失,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商家应该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此外,消费者通过扫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南京交警约谈共享单车企业:

及时清理“僵尸车”

快报讯(通讯员朱闻婷记者杨菲菲李娜王瑞)3月15日上午,南京交警二大队联合辖区街道,与各大共享单车的片区负责人专门进行了座谈,要求各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尤其要对“僵尸车”进行及时清理。

新街口作为南京核心商圈,停车区域本来就相对有限,单车的集中投放,导致车辆违停,甚至出现了大量“僵尸车”的情况,给新街口地区车辆停放以及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南京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余洋建议各单车企业,一是加强对单车集中投放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单车没有停在规定区域,应及时调拨公司清障车辆;二是对每个单车设置智能锁上的gps,以及用户下载app实名制;三是要缩短后台对单车的gps监控的间隔时间,否则会出现“僵尸车”“死循环”等等不良现象;四是建立“警民合作,一切为民”微信交流群,加强交管、城管、街道与单车负责人的及时沟通,做到发现就处理;五是严把单车质量关,避免因单车质量问题照成的积压,影响循环使用。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英语【第四篇】

近年来,在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时代号召之下,作为我国人民的智力创新成果的共享单车正渐渐地进入广大公众的日常生活中。作为一种新型的出行提供方式,共享单车不仅节约和充分地利用了资源、优化了资源配置、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破坏,而且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创造了更多的社会价值。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有利就有弊。共享单车在给我们人类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为此,从法律价值的角度进行分析,为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需求解决的途径。

关键词:秩序;效率;价值;冲突

1月12日长沙晚报刊登了1篇题为“长沙共享单车数量增长迅猛超48万辆共享单车如何疏堵不添堵?”的报导,该文称:走在长沙的街头,共享单车随处可见。在公交站、地铁站、繁华路段、公园景区周边,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给不少市民的正常通行和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了影响。有的市民告诉记者说:“共享单车的普及本是一件便民之事,但投放量过多,物极必反,连正常的步行都受到了影响,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大家感到的不是方便而是麻烦”。

对以上问题,笔者从法律价值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共享单车是企业提供的一种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主要分布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区域,是一种服务租赁的新模式。作为一项科技创新,它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体现了其存在所具有的效率价值;但是,它在给人带来便利之时,妨碍了交通秩序,又体现了其对法律所维护的秩序价值的破坏。因此,当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取舍才能让二者有机的协调起来,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所以,面对不同的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律应该如何取舍?就共享单车这一具体的社会现实,结合法律价值的位阶冲突的解决办法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法律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适用于人类社会从而产生的作用,是社会主体需要与法律现象之间的关系的反映,体现了人与法的关系,反映了法对于人的意义。正如《法理学》书上所言,法律价值是作为法律价值主体的人所希求,并借助于作为法律价值客体的法律的价值属性而得以满足的各种价值目标的集合。在分类上,法律价值有狭义的法律价值和广义的法律价值。狭义上的法律价值主要包括秩序、自由、公平、正义;广义上的法律价值除了秩序、自由、公平、正义之外,还包括效率、效益、人权等。本文法律价值的含义是指广义的法律价值。

秩序,是指人类社会所呈现的一种状态,是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统一性的反应现象。卢梭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说过,人类社会有两种状态: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这两种状态最明显的区别是社会状态是一种稳定的、有序的状态,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而在自然状态之中,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无序纷争的状态,人与人之间是互相战争的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秩序,就没有当今的人类生活。从人类社会的发展状态来看,有秩序是一种常态,是一种普遍、正常的状态。不管是一个社会之中的不同阶层,还是说一个社会中的各个成员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都有其固定、连续的秩序。对人而言,不管是以自然人的角色谋求生存,亦或是以社会人的角色进行活动,一个人与他人之间和与社会之间必然需要秩序来维持。正是因为人类意识到秩序的重要性,才通过具体的法律规范的形式对秩序价值进行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是指法律规范所变现出来的为了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稳定和有序发展而对人的行为进行限制的一种价值取向和法律追求。在整个法律价值的体系框架内,秩序价值作为一种最基础的法律价值,是其他法律价值的前提,自由、平等、效率价值的实现需要以一定的社会秩序为基石。可以说,秩序是其他法律价值的基础。

效率价值是指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而法的效率价值是指法能够使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从而满足人们效率的要求。“效率”一词最初应用于经济学领域,后来逐渐引入到法律之中作为一个富有法律意义的词来使用。法律作为一种承载着价值取向的规范,在应用于现实社会生活的时候无不彰显着其对一定社会价值的追求。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社会效率尤其显得重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我们可以把法的效率价值分为两类:资源利用上的效率价值与资源分配上的效率价值。众所周知,人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资源,但是资源总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在使用资源的时候,要注重资源适用的效率,尽量以最少的资源投入最大地换取我们人类生活所需的产出。法律作为一种调控资源有力的方式,在对社会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也要注重通过法律来最大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法律的效率价值,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法律调节作用。

法律价值的冲突是指不同法律价值间存在的一种相互矛盾或相互排斥的状态。

价值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是导致法律价值冲突的主体原因;

二是社会生活的纷繁复杂,社会发展也呈现的多变性、多元化,是不同法律之间产生冲突的社会原因。

三是法律对于满足人们需求的有限性。

为了避免和缓解不同的法律价值间的冲突,有基本的原则应该值得我们重视:

一是价值位阶原则。所谓价值位阶原則,是指当不同的法律价值产生冲突时,位阶在前的法律价值优于位阶在后的法律价值比如说,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

二是个案平衡原则。个案平衡是指当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应当全面考察不同主体之间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从而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不同程度地兼顾不同主体的利益。在现实中,法律价值之间最具体的、最激烈的冲突常见于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实践过程中。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离不开执法人员与司法人员的执法与司法裁量权,他们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利益,从而实现个案平衡。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个案平衡原则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子原则。

其中包括:

二是风险比例原则。所谓风险比例原则,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在不得已要对不同的法律价值做出取舍之前,应当确认其风险大到非得如此取舍不可,并且由此采取的手段是必要的与影响最小的。

三是利害原则。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个人的利益不可能全部都得到实现,往往会与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此时就需要人们做出不同的价值选择。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也需要经常面对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此时,依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可以做出最优选择。

该原则主要有三层含义:

一是利与利相比较时取其大;

二是害与害相比较时取较小之害;

三是利与害相较时,取利而弃害。

在现实的生活中,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经常会发生冲突,二者经常发生顾此失彼、互相对立的现象。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的提供出行服务的方式,不仅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节约了人们生活和生产成本,满足了人们对效率的价值需求;另一方面,共享单车的出现,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人们的通行秩序,也造成的资源的浪费和市容的破坏。因此,笔者认为,共享单车所带来的问题用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就是作为两种法律价值的秩序和效率产生矛盾的时候该如何解决平衡的問题。

共享单车所导致的不同价之间的冲突,我们需要遵循上述基本原则进行协调解决。首先,从不同价值的位阶来看,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是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实现的前提和保障。当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然后在考虑效率价值。因为,如果没有秩序作为保障,效率价值也难以得到保证和实现。只有先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才有条件和基础来讨论效率价值的实现问题。共享单车,在实现其效率价值、提高生产生活效率的时候,必须先有秩序的存在。企业在为社会提供共享单车服务之前,必须确保共享单车投入市场以后不至于造成交通秩序的破坏甚至混乱。我们不能盲目地追求效率,而忽视对社会秩序的损害。如果秩序得不到保障,效率也就不可能实现。其次,从利益兼顾的视角来考虑,法律的不同价值形式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都是法律在整体上所希望实现的公平正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从法律价值所遵循的原理来看,我们在肯定了一种法律价值的存在形态时,不能没有理由绝对地否定另一种价值形态的存在状态,当不同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或者当同一法律价值所包含的不同内容之间发生矛盾时,结合个案的特殊情况作出适当的平衡协调,从而利益兼顾是十分必要的。共享单车所引起的价值冲突,我们不能绝对的选择秩序价值而放弃效率价值,更不能绝对的选择效率价值而放弃秩序价值,必须把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结合起来,协调兼顾,不可偏废。最后,从利害原则的角度来看,对人类而言,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都是人们所追求的,都是于人有利的。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判断标准,笔者认为秩序价值相对于效率价值而言更大,我们在二者之间应该首先选择秩序。当共享单车所带来的秩序维持成本超过了其所带来的效益时,我们应该果断的放弃效率选择维护秩序。

综合以上,笔者认为,共享单车所创造的效益和社会秩序的价值对人类而言同样的重要,我们应该协调兼顾,不可偏废。具体而言,我们应该承认共享单车给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巨大效益。但是,我们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必须以秩序的保障为前提。无论共享单车给我们创造多大的价值,我们都必须遵守社会的基本秩序,秩序是共享单车进入日常生活的一条底线和“紧箍咒”。

在共享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出现了许多法律不能填补的空白,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予以重视。共享单车,在悄然之间已经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几乎成为日常生活之中司空见惯的一种存在。它的到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也产生了一些现实的问题,我们需要对它划一条基本的“红线”。共享单车我们是需要的,但不能以破坏社会的基本秩序为代价。只有在遵守和维护基本的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我们才应该对共享单车的到来敞开怀抱,大开方便之门。所以,希望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对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设置相应的限制,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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