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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应急预案及措施【精彩4篇】

网友发表时间 2012363

项目应急预案及措施【第一篇】

本工程基础为cfg复合地基。主体结构型式为钢结构,工程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防汛信息:

项目经理部夜间设值班人员并做好值班记录,同时,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如遇高温、大风、暴雨天气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施工人员进行雨前防护措施。据此信息调整安排施工计划并做好雨季施工各种材料准备,防止暴风雨突然袭击,给施工造成影响。

场地排水:

雨季到来之前,将施工现场的排水沟清理通畅,雨季施工,应经常疏通排水沟,保证及时将地面雨水排走,防止雨水流进基坑;基坑内加强降排水,防止浸泡基底土壤,影响基底土承载力和基坑护壁稳定;塔基四周加强排水设施,防止因积水造成塔基下沉。重点防范后浇带、各种予留洞,防止雨水流入地下室。对地下室窗井及洞口,在雨季期间加以遮盖或封闭,防止雨水灌入。

材料及半成品的保护

(1)所有堆放材料、构件的场地均要硬化,并且做好排水措施,使材料场地的排水系统排水性能良好,以及时排除雨水,防止对材料造成侵蚀、锈蚀。钢筋堆放应垫起,严禁放在泥地上。架料堆放应搭设架子。

(2)雨季所需材料、设备和其它用品,要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进场,主要设备如下:

机械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防雨:

(1)机械设备的电闸箱下部要砌500mm 以上高台或支架,上部搭设防护棚,以防雨防潮。并应安装接地保护装置。

(2)塔式起重机的接地装置要按塔吊施工方案进行设置,雨季之前进行全面检查,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 欧姆,为此应进行摇测。

(3)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在地势较高、防潮、避雷的地方,并要搭设防雨棚,机械设备的电源线路要绝缘良好,要有完善的保护按零,机动电闸箱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标准防水电闸箱以保证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

(4)大雨后应对塔基、道路、施工电梯基础和外架子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等重要构造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更换加固。

(5)对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电闸箱及漏电保护装备和施工机械应按安全标准做全面检查,及时休整,对施工避雷装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测试,达不到要求者应立即整改。

(6)对现场临时设施,如工人宿舍、办公室、食堂、仓库等要进行全面检修,达到防漏、防塌、防漏电、防火的功能。对危险建筑物应进行全面翻修加固或拆除。

(7)雨季施工主要以预防为主,采用防雨措施及加强排水手段,确保雨季施工正常进行,不受季节性气候的影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雨季施工方案的落实和检查,结合生产例会布置雨季施工任务。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防汛重点为基坑支付稳定性和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性。

基坑支护工程:本基坑支付属柱列式排桩挡墙,加土层锚杆相结合复合支护结构,面层加钢丝网及喷射混凝土,其主要技术措施如下:

(1)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监测检查,特别是汛期更应增加监测次数,监测内容主要为:基坑周边土体变量测量、围护结构变护测量及内力测量、土压力测量、地下水位及孔隙水压力测量等。

(2)基坑四周应修筑挡水墙,其高度不小于200mm,防止地面雨水流入基坑,冲刷护壁;四周路面均需硬化,做好排水沟,及时排走地面积水,不能让水侵入坑壁土层,破坏土壤内部结构,增大压力。

(3)在基坑内做好排水沟、集水井,组织充足的排水工具,防止基坑浸泡,并加强做好降水井点降、排水工作,保持基坑不积水。

(4)随时观察基坑周围情况,发现周围路面有沉陷、坑壁支护有位移及表面有裂纹等情况,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5)对基坑倍受雨水冲刷的部位和路面裂缝处要及时覆盖,并处理。

垂直运输机械:

(1)塔吊和物料提升机应严格按规范和图纸要求进行基础处理,保证地基土层耐力达到设计要求。

(2)随时检查塔吊基础沉降情况,特别是雨后,掌握其沉降量,如果沉降超过规范规定,应及时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3)塔吊基础四周做好排水沟,防止基础长期浸泡在积水中。

(4)塔身上电气设备应防雨防雷良好,有漏电保护设施,塔身应做好防雷措施,防止雷击。

(5)雨期可能影响操作人员视线,加上吊装绳索被淋湿,导致绳索与吊装件之间摩擦系数降低,可能发生构件滑落等质量安全事故,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否则停止作业。

加强雨期、暑天安全生产教育使施工人员在思想上明确安全生产在雨期、暑期情况下的特殊性、重要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好充分准备。

通过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的露天作业,加强食堂、宿舍、厕所等的卫生管理,要防止食物中毒,保证施工人员的饮水卫生和供应。

充分发挥工地专、兼职安全人员的作用,除常规性的检查外,在风雨天气后要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工程负责人报告,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及时解决,方可继续施工。

使用中的塔机、外架在大风雨前后要进行检查附墙、地锚是否牢固,地基是否下沉,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方可施工,塔机及外架应检查避雷措施,防止雷击事故。

消防工作:

消防器材防雨、防晒,要防止储料仓库燃烧起火等现象发生。

(1)消防器材有防雨、防晒措施。

(2)对防水涂料及其它化学品、油类、易燃品应设专人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及起火。

项目应急预案及措施【第二篇】

2、伤员营救组由副经理xxx担任组长,施工队各班组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3、物资抢救组由施工队长xxx担任组长,施工队各班组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

4、保卫疏导组由后勤人员与施工队各班组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

5、抢险物资供应组由物资负责人曾德与担任组长、施工队各班组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

6、后勤供给组由项目部办公室人员组成;。

7、现场临时医疗组由现场医护人员与施工队各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8、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项目部办公室。

1、事故现场总指挥的职能与职责:

a、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与协调;。

b、现场事故评估;。

c、保证现场人员与公众应急行动的执行;。

d、控制紧急情况;。

e、现场应急行动的指挥;。

f、作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与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

g、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2、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a、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b、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a、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b、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

4、保卫疏导组的职能与职责:

a、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与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b、疏散场区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地带。

5、抢险物资供应组的职能与职责:

a、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b、提供与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与安全配备;。

c、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6、后勤供给组的职能与职责:

a、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

b、及时输送后勤供给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7、现场临时医疗组的职能与职责:

a、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与包扎工作;。

b、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汛期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xxxxxxxx。

在险情发生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总指挥,同时上报公司总部领导。

1、项目部办公室在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各施工班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准备工作。

2、办公室负责做好天气预报信息的收集、跟踪与传递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汛期的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

3、接到项目部施工队各班组按照所在地发布的有关紧急警报通知后,项目部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作好抗灾准备工作,督促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工地现场应加强巡逻检查,配备好抢险器材与物资。

4、办公室组织施工队各班组制定水灾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措施。

5、施工队各班组按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6、危险品存放应有明显的标志,防止洪水将其搅乱、混杂、流失,造成事故,需要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项目部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检查,办公室督促各部门做好检查并记录。

1、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联络防汛应急响应有关事宜,并组织施工队各班组实施应急响应的预案。

2、施工队各班组应积极配合办公室工作,并按制定的应急响应预案实施。

3、当发生严重意外防汛情况时,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与指导,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4、当发生一般意外事件时,各部门按应急措施进行事件的处置,及时撤离人员与重要物资,控制与防止事件扩大,努力将损失或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

当确认发生防洪防汛事故时,由现场负责人下令,报告值班室,组织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将施工机械加以安置保护,现场施工人员由班组长带队全部撤离。被困施工人员来不及撤离的,应选择地势较高地方躲避洪水,进行自我保护,等待组织救援。

4、在发生水灾时,如设备不能撤离到安全位置,应使设备处于动力关闭、加固与适当防护状态,防止设备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卫生员做好准备,并视汛情提前与定点医院联系。

2、启动专用照明线路,保障现场必要的照明需要。

2、加强现场看护,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放入任何人员。

1、在现场显著位置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等;。

2、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3、自备发电机与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现场预备砂袋等物,利于堵水与引导水流方向。

在对施工场区周边情况的摸查基础上,应确立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疏散路线与方向,形成行之有效的疏散通道网络。应急状态时,由应急总指挥决定下达应急疏散令。保卫疏导组引领受影响区域的居民从疏散网络通道疏散、撤退。

交通管制机制由事故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两部分构成。

1、警戒。

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其任务与作用是: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

2、交通管制。

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本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按《xxxx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培训与演练的有关要求执行。

事故发生后,由办公室负责督促事故发生地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本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如发现该预案部分条款不适应时则对本预案予以修订。

项目应急预案及措施【第三篇】

为做好春节治欠保支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结合《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资实行网络化管理的通知》形成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制定本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根据局内网格化分工,各有关片区做到“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本预案适用区域内建筑工程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跳吊等)。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进京到省去市上访事件。

4、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事件。

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孙卫祥局长担任。房文利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网格化牵头责任领导及抽调的专班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和处置措施。

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突发事件有关的用人单位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领导小组报地方政府、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动用甲乙双方在监管账户上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

1、反应迅速,强化协作。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对事件涉及各方面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严格处理。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要及时提报“东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扣分处理。对于情节严重,应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规定将信息报送至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限制其进入河口区建设领域市场。

项目应急预案及措施【第四篇】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处理欠薪突发事件,要坚持“反应迅速,依法依规,部门协调”的原则,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平息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一)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二)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三)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四)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五)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六)其他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张家界市处置拖欠劳动者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市发改委、市旅工委、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划分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责任。

1、各区县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企业的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企业的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以及招商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3、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各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该项目的劳动者欠薪的协调处理。各项目的责任领导是该项目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

4、市属企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产业推进组负责人作为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

5、旅游产业的各个企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为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旅工委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

6、信访部门要积极做好涉劳动者工资、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交办、转办和督办等工作,及时掌握并报告群体性上访案件。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发挥劳动监察、争议仲裁调解职能配合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项目的劳动争议投诉和劳动者工资拖欠投诉工作。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对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行政司法联动打击。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和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

8、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路局、旅工委、国土资源局、经信委等部门要加强对自身领域的建设项目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监管和督导,认真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主动预防、及时处置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

9、公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协助处理相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对恶意欠薪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0、人民法院要建立劳动者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1、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和反馈,并对落实情况按时间节点进行通报,必要时及时通报重大情况。

欠薪突发事件根据其发案范围、涉案人数、金额和影响程度等,分为一般欠薪突发事件(iv级)、较大欠薪突发事件(iii级)、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i级)、特别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级)四级。当欠薪突发事件分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的,按相对较高一级对待。当欠薪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的程序处置。

1.一般欠薪突发事件(iv级):指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5人以内、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1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2.较大欠薪突发事件(ii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5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市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3.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10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全市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4.特别重大欠薪突发事件(i级):指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人数超过50人,拖欠劳动者工资金额超50万元以上,有可能引发影响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欠薪突发事件。

(一)启动预案。

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后,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或所在区县应迅速查明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数、起因、经过、社会反响等),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定并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1.对一般欠薪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政府、项目指挥部及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事发地政府确定应急组织机构和相关人员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较大欠薪突发事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及时提请事件所在区县政府、行业主(监)管部门和项目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3.对重大、特别重大的欠薪突发事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及时提请市领导小组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处置。

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应当立即根据案情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投入应急处理工作。

1.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工作,并要求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协同处理。

2.现场处理时,要迅速控制场面,控制员工情绪,并迅速查阅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职工名册、工资数额、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资料,掌握充分证据,客观、全面、准确掌握事件起因。如案情需要,应录像拍照。如遇情况紧急、涉及人员较多、场面复杂等,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

3.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拖欠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4.一般性、重大突发紧急情况中有围堵、冲击办公大楼和服务窗口,恐吓工作人员、危及人身安全、打砸公物和财物、阻断交通,以及发生特大突发紧急情况的,公安部门应及时控制现场,确保有关人员、财产安全。

5.紧急突发事件平息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

(三)信息报告。

在发生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接到报案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30分钟内上报市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四)后期处置。

市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市欠薪突发事件案件的事态发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尽快研究处理措施和意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发生欠薪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定期跟踪并依法处理。欠薪突发事件结束后,具体承办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市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处置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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