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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读阿q正传有感 读阿甘正传有感样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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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阿q正传有感【第一篇】

约翰·德莱顿说过,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应该很好看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竟然是讲一个疯子的故事,哈哈哈,这里面一定非常有趣!可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错了,读后我感动极了。里面最让我为之感动的是这两段话:我要说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对你态度恶劣。诺,大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要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话虽如此,我却不埋怨,因为我自认为我的生活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里发生有趣的事儿。瞧!阿甘会玩美式橄榄球,还获得了奖杯。哦,阿甘还为了赚钱上了拳击赛场,他还得到了观众的阵阵喝彩。看,快看!他上天了!你们觉得这个很有趣吗?其实没有,阿甘自己是个弱智,其实很多人会嘲笑他,欺负他,但他总是乐观面对,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像阿甘一样坚强,一样乐观的面对挫折,不能因为失败而放弃。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你去阅读,有兴趣你可以去看哦。

读阿q正传有感【第二篇】

今天范文网友为大家准备了读阿甘正传有感500字,欢迎大家的阅读!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

存在就是一个永久的奇迹,而这就是人生。

每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生活就像手电筒的一开一关,有时明亮的晃人的眼,有时有又阴暗沉闷。

在明暗交错的时光里留下纯真。

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常常,我们看错了世界,却说世界欺骗了我们。

这就是人类的悲哀。

我们总习惯于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

我们总以为人生是反复无常的。

然而,正是有了这些苦难与磨难才铸就了人生的辉煌。

苦难与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

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丽的人生。

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只是通常我们只看到了磨难,而看不见希望。

其实希望就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史铁生说,孩子啊,这是你的悲哀,亦是你的福祉。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够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总喜欢思考最深处的人性。

人性是美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只是通常我们习惯于刻意的忽视它。

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根源。

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

只要我们相信人性的美好,那么即使是身在地狱,我相信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天堂的温暖。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从小到大都没哭过,珍妮拒绝他的时候、巴布死了的时候、他的妈妈死了的时候,阿甘都没有哭,但是珍妮死了之后,阿甘站在她的墓前哭了。

我想阿甘最爱的人珍妮,他记不得很多事,但却记得珍妮的每一句话,他总按照珍妮的话做,但是珍妮在即将要死的时候才回到阿甘的身边。

珍妮的一生都是可怜的,所以她即将到达生命的尽头时,对阿甘说:“我们结婚吧。”她知道阿甘是唯一能给她安慰的人。

我想她同样是爱着阿甘的,因为就算她不与阿甘结婚,她知道只需要她的一句话,阿甘也会养她们的儿子。

由于童年的创伤以及成年后的吸毒经历,珍妮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她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不管是一开始还是结尾,她都选择了离开。

如果珍妮是一只自由的鸟,她一定会选择留在阿甘身边。

她与阿甘一起祈祷“万能的上帝,请让我变成一只自由的鸟。”珍妮死了的时候阿甘去她的墓看她,就在阿甘要离开的时候,树上的鸟飞了起来。

阿甘回头痴痴地望着,那是珍妮在与他道别,珍妮微笑着说:“我要走了。”

生命快结束的时候你会想和一个人那么静静坐着,沉默着让时间流逝,然后靠在他的肩膀上一觉不醒。

那一刻,珍妮想到了阿甘。

小时候的学校巴士上,珍妮让阿甘坐在他的身边,她们的命运从此牵绊。

不论好的坏的,都紧紧缠绕在一起。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说,我们结婚吧。

阿甘真的不懂爱是什么,他只知道他爱她就要保护她。

阿甘每一次都尽全力保护珍妮,不想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

是珍妮不懂阿甘的爱那么深沉,那总把她爱进骨髓里的感觉,珍妮不懂。

妈妈说,你和别人一样。

阿甘和别人不一样,他比任何人都要成功,他把上天给他的恩赐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背总是挺得直直的.,做事情一丝不苟,说话不拐弯抹角。

他从不认为自己笨,也不喜欢别人说他是笨蛋,他总是说:“笨是笨的作为。”所以他是聪明的,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

我很喜欢妈妈的一句话“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迟到什么口味。”妈妈总有办法解释的让阿甘听懂。

妈妈死之前和阿甘的谈话没有哭泣,像平常一样说说话。

因为阿甘知道,妈妈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阿甘,阿甘最后发出了一声请求:“如果没有死亡该多好。”

如果没有死亡,巴布可以看到自己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如果没有死亡,妈妈会看到自己的孙子是多么可爱。

如果没有死亡,珍妮和阿甘该会是多么幸福。

如果没有如果,阿甘不会在最后憋回去那句话“不要上陌生人的车。”

经历了这么多,阿甘终于体会到了母亲对他的劝导,巴布死前用芭蕉叶挡住流血的伤口,珍妮对他的情谊。

阿甘终于长大了,一切都不晚,珍妮送给他一份很好的礼物。

小阿甘。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

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

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

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

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

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

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读阿q正传有感【第三篇】

昨天上午,我观看了《阿甘正传》这部电影。主人公弗雷斯。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智障儿童。

阿甘母亲认为: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跑出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他小的时候因为智商低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因为腿的残疾,不得不戴上铁质的腿箍,走路一瘸一拐,被同学们讥笑捉弄。后来他在同学珍妮的鼓励下,练习跑步,一发不可收拾,他无论干什么事都跑着。不知不觉阿甘上了大学。因为跑步的'特长,被大学的橄榄球教练看中,成为橄榄球健将;大学毕业后,他服兵役,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幸免的'人,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成为战斗英雄,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归国后他做了做虾船船长,去捕虾,成了亿万富翁;最后和他的恋人珍妮终于走到一起。跑得快真是好世界。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只要有毅力,坚持到底,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

正像阿甘一样,虽然先天缺陷,智力低下,只要坚持脚踏实地,不懈地努力奋斗,绝不会半途而废,我们的目标肯定可以实现,否则什么事页做不成。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读阿q正传有感【第四篇】

“啊?150分钟!”

寒假的一天,我们到上海迪士尼玩,我被爸爸拽到了一个叫做“极速光轮”的过山车那里玩,看着门口写着的等待时间,再看看排队的长龙,我被这么多游玩的人着实吓了一大跳。

我犹豫了,退缩了,说这是迪士尼的镇园之宝,还说什么到迪士尼不玩“极速光轮”非好汉。可是,每当听到玩过山车的人鬼哭狼嚎的尖叫声,我心里还是有些怕怕的。

在等候的时间里,我以各种理由告诉爸爸,我不想排队、不想玩时,他总是说:“有些事情不是因为有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因为坚持了才有希望;有些事情不是因为喜欢了才去做,而是因为做了才喜欢。”

10分钟,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看着边上有些走快速通道的,心里真有些羡慕,不过我们渐渐地也离那扇门近了,近了!终于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进入了那扇门。可是,前方还有一列方阵摆在我们前面,我们只能咬牙排队。

伴随着大家的抱怨声,我们又来到了第二扇门,不禁一阵欣喜;可向里面一看,又是一列长长的队伍。刹那间,我崩溃了,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蹲坐在地上不想起来。前面有些人也像我一样,站累了随意坐在地上。我开始抱怨爸爸:“都是你,一定要玩这个排队150分钟的项目,现在我们足足排了180分钟还没轮到,其他项目估计能玩好几个了……”

哪知爸爸却说:“你忘了曾经看过的《阿甘正传》了?”脑海中闪现出智商很低让别人认为是白痴的阿甘,她虽不会像常人一样,做每一件事都会经过重重思考,但她会执着于一个信念,把一件事坚持到底。爸爸让我明白了阿甘之所以能有轰轰烈烈的一生,就是因为他做事坚持不懈,他想让我学习阿甘这种精神。

我又重新站了起来,和爸爸一起等待,和爸爸一起坚持……

读阿q正传有感【第五篇】

约翰.德莱顿说过,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阿甘是《阿甘正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智商只有七十的弱智。他一生中发生了许多笑中带泪的故事……….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应该很好看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竟然是讲一个疯子的故事,哈哈哈,这里面一定非常有趣!可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错了,读后我感动极了。里面最让我为之感动的是这两段话:我要说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对你态度恶劣。诺,大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要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话虽如此,我却不埋怨,因为我自认为我的生活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里发生有趣的事儿。瞧!阿甘会玩美式橄榄球,还获得了奖杯。哦,阿甘还为了赚钱上了拳击赛场,他还得到了观众的阵阵喝彩。看,快看!他上天了!你们觉得这个很有趣吗?其实没有,阿甘自己是个弱智,其实很多人会嘲笑他,欺负他,但他总是乐观面对,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像阿甘一样坚强,一样乐观的面对挫折,不能因为失败而放弃。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你去阅读,有兴趣你可以去看哦。

读阿q正传有感【第六篇】

《阿甘正传》讲述了主人公福雷斯·甘从幼年到少年再到青年的成长经历,他从人人口中口娘养的傻瓜成为一名真正的成功人士。听老师说,这部电影当时上映时曾在世界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通过观看这部电影,改变了我很多的想法。

主人公阿甘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他为人善良、讲义气、信守承诺,也正因为他的这些优良品质,他收获了友情、爱情和荣誉。从珍妮到布巴再到丹中尉等,阿甘与他们都成了生死之交。虽然阿甘天生腿不好,总带着一股傻气,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坚毅、努力,逐渐超越了自我,创造了奇迹。他从跑步到踢足球,到参军、打乒乓球,再到捕虾,一直都有所建树。最后,他获得了多个荣誉,成为了百万富翁,也与他从小的好朋友珍妮结为了夫妻,并有了自己可爱的孩子。

观看这部影片,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做好自己该做的,并坚决不做自己不该做的;不要瞧不起任何人,更不要认为某个人傻。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将要面对什么,就像电影中阿甘说的那样:“只有做傻事的人才是傻”,看起来傻的人说不定就是运气、最精明的人。

所以,我们要正确对待每一个人,学会宽容,学会坚持,学会专一,学会讲诚信,学会做自己该做的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读阿q正传有感【第七篇】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但是他有自己的特长——跑得快!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战。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这个人给了我很多的震撼!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对于我们来说,都已经可以称之为成功了!他却不停地努力着!和他相比,我们有怎么能不好好努力,来追寻自己的梦想呢!

文档为doc格式。

读阿q正传有感【第八篇】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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