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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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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 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剧<<江西省人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质定如下实施方案.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细,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职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体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真实掌握本企业职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职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村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要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要点疫区旅居史及要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飞快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末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职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有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职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多职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察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察,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察,确保无故障、无遗露,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公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源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察验收公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题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成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职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员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全部职员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员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员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全部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察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员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带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员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员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要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要点地区新招聘员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员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要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要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舒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员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俱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榀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用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体捅风,尽量开窗增多捅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捅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捅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亭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全部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像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培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员的心里健康和心里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销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荒及心里伤害,避免极端亊件的发生,培育引导职员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亭召开职员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蜜集俱集的有关活动.企业要培育员工不到人员蜜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带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全部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员因疫情缺员等突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砖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察,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亭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括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用,防控工作洁束后自行废止。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因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科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公司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依靠科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各科室(以下简称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分级部署的疫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级部署,齐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各部门、科室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部门为防控主体,由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关注、掌握疫情发生、发展等方面的情况,组织拟定控制方案,启动紧急控制方案,下达疫情防控命令,全面掌握疫情防控力量,合理进行人力分配和防控布局。

2.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指令的传达,协助收集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做好控制方案的组织实施,在领导小组授权的前提下发布有关信息。

3.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防控方案中本部门的相关职责并在完成任务后积极援助其他部门。

(一)办公室及各部门与当地街道、卫生防疫部门密切联系,随时接受疫情方面的预警预报,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的安排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部门收到疫情预警预报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渠道将相关疫情信息和公司安排传达至部门;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做到人人知晓。

(三)办公室及其他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员工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

(四)办公室及各部门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消毒酒精、消毒粉等,统一调配防控物资尽量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并组织人员统一对办公场所、楼道、厕所、车辆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五)在疫情预警期间,全体员工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少出门、少聚集、勤洗手、勤通风、办公或外出均须佩戴口罩;各部门应采取体温检测措施,对体温超标的同事立即安排就诊或居家隔离,现场办公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六)在解除疫情预警前,公司尽量减少现场集中开会、集中客户营销和服务活动,尽量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分散的、非现场方式召开各种会议;要求员工尽量以非现场的方式开展工作。

(一)响应程序

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措施

1.公司内发生疫情后,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有部门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全体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2.领导小组组长迅速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至各部门,指导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安排人员将公司疫情情况上报至监管部门、当地街道及卫生防疫部门。

3.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隔离已感染人员,并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及时联系疾病控制中心,由其派专业人员和车辆来公司将已感染人员接往其处治疗。

4.办公室及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已感染人员使用过的物品和所处办公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并要求与感染人员有接触的和同一办公室人员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5.各部门务必对部门内情况一日一摸排,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严禁信息瞒报、迟报、漏报。

6.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安排专人加强与当地街道、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随时接受疫情方面的预警预报以及对公司员工的确诊通知,协助有关部门全面做好预防、控制的安排工作。

(三)应急结束

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疫情应急响应工作结束,但此后疫情的后续观察工作,视情况由各部门自行进行。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第四篇】

深入贯彻中央、省、宁波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举措,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企业和房产销售企业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住建行业防疫网络密而不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实施范围:建筑施工领域(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

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的各项要求,做到“守牢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住建行业节后复工期间不出现疫情事件。

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双联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余联防办〔20xx〕30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对住建行业相关企业复工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复工时间要求

各建筑领域企业及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各建筑工地原则上应推迟至2月17日24时后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内部管理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涉及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等项目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楼部一律不得复工。

(二)防控预案制定

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各建筑领域企业复工前应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的具体防控预案,预案应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管理(包括消毒情况)、交通组织方案、隔离及居住预案、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管控清单、体温检测及健康报告制度、复工生产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

1、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内容。

2、防疫人员:复工前应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建筑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卫生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且不宜少于全部工人数量的2%。)。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工地(场所)内部管理要求

1、加强内部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一是加强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通道宽度不小于,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二是加强食堂管理。工地(场所)内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地(场所)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用餐实行分餐制及错峰就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三是加强消毒监测工作。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内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2、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市区主要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米,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建筑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3、房产销售提倡网上办理。暂停各类现场的促销活动,各类业务提倡网上办、电话办,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利用网络、微信等载体为市民提供看房、选房便利。

(五)加强人员管控

1、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对于重点疫区或途径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回姚,做好劝返工作。

2、工地返工人员及工地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返岗人员具有连续14天本地(余姚市域范围)居住史。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一是对工地(场所)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场所)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场所)一律停工(停业),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四是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五是对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4、各企业有业务需到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办理的,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手段,加强事前事中沟通,实现“少跑”、“不跑”。

5、建立工地(场所)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各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

6、复工前应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

1、制定预案。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按要求在复工前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2、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要对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全封闭管理、人员管控等防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及复工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3、复工申请。认为符合复工条件的须经过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同意后,提前3天向市住建局上报复工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有关资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申请表详见附件1)。

4、查勘审核。市住建局成立复工检查小组,会同卫生防疫人员等,对工地(场所)进行实地查勘,对防疫各项措施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验。市住建局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工地(场所)出具审核意见。

5、审定备案。由市住建局统一向市联防联控办报送复工审核意见,经市联防联控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复工。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复工前还应先向属地备案报告。

(一)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对于工地(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医,并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市住建局。

(二)加强人员隔离管理。对于疫情地区来姚的务工人员、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应落实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人员隔离统一纳入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并将隔离情况通知市住建局。

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及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复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住建行业复工工作。复工工作由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落实监管。各企业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疫情防控专班,各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房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房部)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应将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防疫专班建立、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企业、项目部(场所),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全面掌握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停工复工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防疫情况的日常上报工作。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要按照行业管理科室前期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及时填写《企业(项目)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样表)》(附表5)、《企业(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样表)》(附表4)和《建筑工地出入人员登记表(样表)》(附表11),自发文后每日12:00前将《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每日动态报表》(附表9)、《疫情期间建筑工地隔离或确诊人员名单》(附表10)和《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上报至市质安站监督员处,由市质安站统一汇总后于每日15:00前报市住建局。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出入人员登记,并于每日12:00前向市住建局上报《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建筑工地由属地乡镇街道参照本办法执行。如上级政策有变化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复工复产应急预案【第五篇】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之规定,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将按照“企业自查、向区(园区)报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标准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详见):

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2、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复工复业之前,企业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3、企业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须独立分餐。

4、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和主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切实履行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宁时间,错峰复工复业。

三、审批流程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应向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业。鼓励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提倡企业采取云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

1、复工复业申请。企业对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项准备后将企业人员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三份材料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手机app等形式)报送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

2、复工复业审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应于受理企业申请的24小时内分级审批。3000人以上企业复工复业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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