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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诚信投标承诺书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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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投标承诺书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第一篇】

1.我方已收到上述投标工程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招标文件,并对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勘察,现根据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并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经综合研究决定,我单位报价如下:

竞争费率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干项目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费用是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承诺该费用完全用于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否则完全接受委托人的惩罚。

2、本工程投标工期为

3、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天。

4.我单位如果中标,必定全面履行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同意与贵方签署一份基于上述文件而制定的承包合同。否则发包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投标时所承诺的总包管理费不变,并确保相关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否则,发包方有权扣除总包管理费。

投标单位名称(盖法人公章):xxx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第二篇】

为营造江阴市建设工程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切实维护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虚假成分。

二、我单位保证资质不被检出或挂靠,不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

三、我单位保证不越级承接业务。

我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的行为得到核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知,并自愿退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所有招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我单位在三个月至三年内不进入江阴市招标投标市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接受江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处罚。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第三篇】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具体的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带给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资料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职责,包括:愿意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理解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中心、宁国市招标采购中心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企业(盖章):

xx年xx月xx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第四篇】

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一、不带给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标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议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担任本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管理,对所分包的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职责,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贴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十三、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年 月 日

日 期: 20xx年2月3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第五篇】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xx工程招标公告,现参加该工程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在该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资格。

(1)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拒不递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4)签订合同时提出更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附加条件的;

(5)在市公管办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其以上处罚的;

(6)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排挤竞争对手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7)恶意投诉、虚假投诉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8)在投标中互相串通,恶意抬高或压低标价的;

(9)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10)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11)向有关人员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2)项目经理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不认真履行职责由他人代替行使职权的;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不如实填报企业基本情况,或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15)在从事招投标活动时,对管理机构、招标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招投标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16)无故拖延工期的。

出现(1)~(5)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6个月;出现(6)~(12)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1年;出现(13)~(14)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3年;出现(15)~(16)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5年。

时限以被记录为不良行为之日起算,在记录时限内再次被计为不良行为的,记录时限应从上次记录时限截止日起算。

二、我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工程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期限内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投诉,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监管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

1、投诉人须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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