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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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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第一篇】

20XX年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全国农资打假办和省市对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治理整顿的要求,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打假护农,保粮增收”为目的,搞好农业综合执法及农资市场的治理整顿,防止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

为使农业执法人员更好地行使执法权利,全体执法人员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文明执法、树立农业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上半年,我们重点对农业有关法律、农业部部令公告、行政通知以及省市下发的有关公告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按照农业部新规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进一步完善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严谨的执法队伍。

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群众增强维权意识

根据以往的假劣种子、农药、化肥案件,由于宣传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根据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工作安排、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农业厅的要求,**市及时制定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5-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以送科技、送识假辨假常识、送优质农资下乡进村为重点的宣传周活动。XX年3月5日,由**市农业局组织,局属法规科、执法支队、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农机推广站、水产站、农环站等参加,在沾益县组织开展了“**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市随即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市共出动车辆311车次,制作宣传标语107条,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宣传咨询165场次,组织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方面的专家3146余人次进行现场咨询、现场解答,现场咨询人数达98421人,辐射人数达450080人,组织农资质量鉴定服务73人次。发放《农业部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科技明白纸》、《蔬菜科技知识小问题》、《如何正确施用农药》等宣传资料、技术材料274976份,展出农药、肥料、农机等农业科技展版60余块,执法人员现场介绍识假辨假常识,把劣质农资种子、化肥、农膜也摆到现场,从外观包装如何识别耐心讲解,让农民也成为了辨假专家。现场播放“放心农资 百姓无忧”系列电视宣传讲座,利用各县(市)区农广校宣传教育系统播放“放心农资与维权知识”系列广播讲座小时,组织广大农村朋友认真收看,收看人数达127585人;云南省广播电台、**市电视台于3月5日到现场作了采访报道,各县市区电视台也对各县市区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情况作了报道,市县电视台报道16次。同时推介了一批放心农资、信誉较好的企业,农资经营户现场介绍一批放心农资,现场销售放心农资XX余公斤。

三、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市场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市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上半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2-5月份共集中执法61余次,出动人员2146余人,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81车次,检查整顿各类市场273个,检查整顿经营单位376个,共查获假种子1671公斤,假农药及高毒、高残留农药1466公斤,肥料96103公斤。立案查处71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处罚。特别针对种子、农药市场的抽查检验工作中,体现了“两个转变”,三个“延伸”。一是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执法转变,二是由临时检查为主的执法向日常化执法转变,进一步强化农业执法的主体地位。“三个延伸”:即从单一农资市场管理向农产品质量生产全过程执法监督延伸;从单一查标识、证书向内在质量管理延伸;从单一查市场向查源头、打“窝点”延伸。全市共抽检种子174次,抽检品种15个,通过检验,种子的发芽率都达到国家标准。农药共抽检30多次,抽检品种20个,结果存在质量不合格现象。其中假种子案主要发生在会泽县、麒麟区、罗平县、师宗县,假农药及高毒农药主要分布在:陆良县、宣威市、罗平县等,但通过近段时期的打假整顿和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使全市的农资市场秩序得到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毒鼠强的宣传和监管力度,防止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

XX年1月4日宣威市宝山镇毒鼠强中毒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说明了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对少量流散在民间的毒鼠强清缴还不够彻底,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毒鼠强整治成员单位的紧急会议,进一步总结毒鼠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成员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抓好毒鼠强整治工作,杜绝毒鼠强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于XX年1月10日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毒鼠强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抓好毒鼠强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部门整治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机构不散,工作力度不减,整治要求不变,进一步查缺补漏,全力做好毒鼠强全面清查收缴工作,保证不漏一家一户、一门一店、一瓶一包,进一步强化对合法杀鼠剂营销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毒鼠强中毒事件的督办。

五、组织项目申报

按照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市秩函[XX]22号《关于申报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农资市场和农资监管工作的特点,经请示局分管领导批准,迅速组织陆良县申报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县。

通过上半年的工作,农业执法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农民没有掌握辨别假冒伪劣农资的基本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对购买了假劣农资后如何追讨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甚了解,以及农资经营者未建立经营档案,未开具有效售种凭证现象突出,致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到假劣农资后,追偿困难,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等等问题。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解决,在今后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心慈手软,力争下半年无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确保农民能够买上放心农资。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制,全方位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把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第二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特殊而重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聚焦省委农业农村“十稳十提”工作思路,融合县委、县政府以“五强”“五建”为抓手,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关要求,建强队伍,提升能力,进一步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思路,按照《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战图》《长治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矩阵图》部署,全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领域覆盖、全行业监管、全链条打击,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2022年,力争年度全县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达25件以上,查办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件10件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2件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

四、执法重点

1.种子。重点查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未审(登)先推、散种子、未按规定检疫调运、标签不符合规定及不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农药、超范围经营禁限用农药、制售假劣、标签不符合规定、添加隐性成分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3.肥料。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兽药(鱼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禁用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销售处方药、超范围经营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兽药使用主体不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用药及休药、使用违禁兽药或违禁添加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违法添加、掺假使假、无证生产、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及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6.畜禽屠宰。重点查处未佩戴标识或无检疫合格证明、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生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私屠滥宰及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7.动物卫生监督。重点查处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无检疫证明和无检疫标志、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运载工具未按规定及时清洗消毒、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动物诊疗机构无证诊疗、“挂证”诊疗、超范围诊疗、不按规定使用处方笺、未按规定处置诊疗废弃物、不按规定悬挂许可证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不按规定登记保存动物诊疗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8.畜禽养殖。重点查处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畜禽养殖、不按规定申报检疫、未按规定实施免疫接种、未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违法使用禁限用投入品及不按规定建立和保存养殖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9.渔业渔政。重点查处全民所有水域非法捕捞活动,特别是在禁渔期、禁渔区从事捕捞作业,使用禁用渔具电毒炸鱼,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涉渔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水产养殖主体无证养殖、使用违禁药物、不按规定建立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农产品。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投入品、违规使用“三剂”(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不按规定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及不按规定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农机(具)。重点查处无证无牌、涉牌涉证、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使用不合格零配件维修农业机械、违规载人、伪造变造证书和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能力提升培训

按照部、省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通知要求,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大练兵方案,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在本级执法队伍中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通过以学助练、以查提技、以案强兵,切实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要保证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的基础知识和执法技能理论学习。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对照《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执法行为“二十条禁令”》要求,建立健全《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行动管理制度》、《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形成农业行政执法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铁篱”,切实消除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漏洞,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严格落实属地执法职责

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处理好长远目标与近期任务、日常执法与重点执法、执法办案与技术支撑、源头打击与全链条执法四个方面的关系,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查涉农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属地执法职责,切实做到全方位履职、全领域覆盖、全环节监管。在检查巡查时,要认真填写《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巡查记录表》,按季度装订成册、留存备查,作为履职尽责的依据。

(四)矩阵执法开展六大行动

按照《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战图》《长治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矩阵图》部署,明确执法重点、划定执法区域、紧盯重点环节,以“晋剑护农”行动为统领,扎实开展好种业执法、农资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具)执法等六大执法行动,确保做到全领域执法、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覆盖。重点围绕部、省年度考核指标,确保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年度办理不少于10件、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年度办理不少于2件,全力完成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指标。

(五)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加强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种子、农药、肥料等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全面掌握辖区执法监管对象总体情况并及时动态更新,对移交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快查严办,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积极对接市场、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惩涉农违法主体,形成执法合力;密切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紧密、配合有力的常态化工作格局,形成行刑衔接合力。持续保持严厉惩治违法的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涉农生产经营主体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守法意识。

(六)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要求,把正确履职尽责、依法公正办案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确保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主体适格、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牢固树立办大案、办要案、办铁案的意识,坚决杜绝“零办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有目标任务、有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有检验考核,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要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大力推动法律法规进乡村,以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为契机,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段,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现场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宣传普及涉农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引导农业从业者知法守法用法,实现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型有效。

(八)按时公开案件信息

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长治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及《长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信息内部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双公示”及信息报送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布影响力大、震慑力强的典型案例,让守法者规范经营,违法者寸步难行。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第三篇】

今年上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实施部门职能,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并且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资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市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20**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和《农资打假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村口和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在农村中心集镇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资辨识知识、维权办法等。印发《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管理制度》等宣传资料3320份,出动宣传车辆30台(次),并及时汇总信息上报。在全区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打假护农氛围。

二、市场排查。

我区严格按照全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重点对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门店进行检查,对全区20个农资市场进行了80次农资市场检查,共排查154家农资经营商户,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未种子备案和未审定品种门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32份,避免群众经济损失共5万元;调解农资质量纠纷3起,已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挽回群众经济损失万元;协助外地市调查农资案件1起。

截至20**年7月15日,全区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性农药除外)》178家;审核上报省农业厅《农药经营许可证》5家。重点检查农资经营门店是否执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农药经营门店(非限制性)是否存在销售限制性高中毒农药,对于存在限制性农药情况,责令下架停止销售。20**年上半年全区农药使用量近130吨,高毒农药占比5%,环比下降1%,切实落实了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

三、下半年工作部署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做好小麦季种子市场打假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秩序,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第四篇】

我队的执法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相关股站的大力支持下,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用种安全为工作目标,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不动摇,狠抓农资市场的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作用,使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实现了根本好转,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多轮驱动,从各方面提升农业执法、办案水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队员对《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巩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二、夯实基础,努力抓好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工作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起步晚、底子薄,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充分履行好依法治农的职责,让更多的群众增强维权意识,加强农业法律知识宣传学习,是一条必须遵循的规则。一是结合“放心农资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农资经营户散发各种宣传资料5100余份,悬挂横幅4条、张贴标语320余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580多人次;二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以送科技、送法、送优质农资下乡进村为重点的宣传活动。

三、加强监管,全面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农资经营资质的审核,从源头上防止假劣农资进入市场。我们对境内186家生产、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农民春季生产安全,有效净化全县农资市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堵住假劣农资进入农资市场,维护春耕生产正常秩序,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抽检农资样品32个,检查农资经营户186家,检查市场40处,立案查处案件1起,下达整改5份。在检查中突出重点,对重要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管。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杜绝重大农业事故发生。一方面加强经常性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效结合,随时掌握经营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进行从重从快处罚,另一方面加强对农资产品售后的监管,我们利用下乡的执法检查,经常深入农村、田间地夕,进行调查研究,对因农资质量给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努力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依法赔偿,尽力将影响消除在基层。同时构筑执法调解平台,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做好涉农纠纷的调解工作,受理因种子、农药质量等问题投诉案件。通过执法队调处烤烟、西瓜药害案:受害面积涉及烤烟180亩、西瓜80亩,补偿金额合计16万元,成功化解经销商与农民的经济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化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通过强化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查处曝光、督导检查等综合措施。在以粮食、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为监管重点,狠抓基地建设、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执法工作。二是着力推进耕地质量保护。耕地资源是农业的基础,只有保持稳定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才能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矿业发展越来越迅速,导致局部地区的农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耕地质量明显下降,我们把破坏耕地土壤肥力和恶意改变耕地用途的案件为切入口,严厉打击耕地质量违法行为。

五、再接再厉,把农业执法工作做得更规范、更圆满

一是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建立每月最后一天为集中学习日制度,紧紧围绕“怎样开展农业执法”这一主题,系统学习执法程序,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增强对案件性质的判断能力。二是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认真贯彻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源头,治理以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为突破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不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三是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着力从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环节,科学指导农业合作社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查处力度,促使农产品生产、加工者严格按标准化生产加工,经营优质的农产品,从而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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