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确保产品安全可靠,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消防行业健康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和总队《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支队决定对社会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开展专项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产品种类
1.消防接口(自愿性认证)
2.玻璃球洒水喷头(自愿性认证)
3.消防水带(自愿性认证)
4.防火门(自愿性认证)
5.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自愿性认证)
6.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强制性认证)
二、时间安排、任务分工及抽查方式、数量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9月20日。
(二)任务分工、抽查方式和数量
社会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监督抽查由支队统一组织,各大队具体实施。按照《2021年度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方案》(附件2,以下简称《方案》),依法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抽封样送检,出具法律文书和查处不合格产品等工作。
此次抽查社会单位用消防产品,支队已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专项检查任务中生成"牡丹江市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度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请各大队及时关联支队抽查任务,同时按照抽查范围及产品种类,合理设置各类单位标签以及百分比,要将在建建设工程、2021年以来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和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全部列入专项监督抽查范围,抽查比例不低于50%,确保能够完成此次监督抽查任务中每个产品种类规定的批次数量。抽样送检后,各大队应督促抽样产品生产企业配合被抽样单位及时补齐所抽产品器材。
三、社会单位用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程序
(一)各大队要对社会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逐一登记产品名称、型号、标称生产企业、数量等信息,并填写《社会单位消防产品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在现场监督抽查前,要完成消防产品清单、购销合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强制性认证产品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对应型式试验报告;取得自愿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提供《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及对应型式试验报告;未取得自愿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提取收集工作,并整理汇编成册备查。
(二)实施监督抽查的消防救援机构按照《方案》的要求抽封样品,填写《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粘贴封条,按规定予以保存。抽样过程应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抽样部位和检、备品粘贴封条后均应拍照固定。同时,要通过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查询、生产企业代表到场签字或盖章、邮寄样品确认单盖章、收集产品购销合同等方式,对抽查样品的生产者进行确认。不得抽取生产企业现场提供的样品,不得送检未经社会单位和生产企业确认的样品,不得委托社会单位或生产企业自行送检,
(三)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3日内,消防救援机构要制作《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并送达被抽样单位;被抽样单位或生产企业对产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抽样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抽样单位受理复检申请后,应当场出具《消防产品复检受理凭证》,并书面通知检验机构采用备用样品进行复检;抽样单位自收到复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将复检结果告知申请人。
(四)检验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的,消防救援机构应依法处理,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认证机构。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消防救援队伍在用装备产品不合格的,要清查同批次装备产品的数量及流向并立即停用,依法通报认证机构及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追究生产企业质量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大队要以此次消防产品监督抽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本辖区社会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要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消防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明确专人负责,整个监督抽查工作期间,各大队要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所有环节必须通过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操作运行,严禁体外循环。
(二)严密组织,规范执法。各大队要严格按照此次监督抽查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现场检查判定和抽查封样方法,确保抽样单填写清晰完整准确、送样及时有效,确保监督抽查任务顺利完成。监督抽查时要携带现场检查判定所需检查仪器设备、相关法律文书和摄像照相器材,相关检查仪器设备要经过计量检定。检验费用在各大队经费中列支,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
(三)统筹推进,确保实效。各大队要结合总队、支队2021年度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有关要求,统筹推进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不合格消防产品违法案件通报、消防产品宣传等系列措施,持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跟进落实不合格消防产品后续处理工作,严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合格消防产品整改到位,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各地要以此次监督抽查为契机,根据当地消防产品质量现状,开展本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