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汇报【精选5篇】
【参考阅览】此篇精品资料“环保工作汇报【精选5篇】”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帮您减少加班熬夜,轻松写作尽在阿拉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环保工作汇报篇1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安排,4月上旬,在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的带领下,城建环保工委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做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大资金投入,以“抓环境、促提升”为重点,以迎全运为契机,坚持基础建设、综合整治和管理提升并举,扎实开展“迎全运、创一流”工作,圆满完成了新一轮硬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区整体形象有了明显提升。
(一)环境建设亮点迭出,城区面貌明显改观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打造精品、提升档次的工作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积极推进以榆林地区为重点的沈铁路沿线城中村改造,不断巩固东望、望花出口路整治工作成果。圆满完成了5条精品街路牌匾规范改造、30块节点绿地、2座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对6条街路200栋楼体亮化设施进行了检修与维护。建设132条标准化街路,塑造一批彰显我区特色的城市雕塑,开展了以清理街路市场、占道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治乱工程。加快推进东中街商业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道路整修及环境综合整治。相继开展了11次全民卫生大清扫活动,清除垃圾残土2900吨,清除卫生死角6700处。市容环境展现新风貌,园林绿化提上新档次,凸显了高效、整洁、生态、文明的区域新形象。
(二)切实加大市政投入,基础设施逐渐改善
以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为重点,充分利用市、区财政拨付的7000余万元改造款项,精心制定道路整修计划,切实加强市政设施的高标准维护和绿地园林景观建设。全年修补道路坑槽万平方米,调补方砖万平方米,清扫管线12万延长米,修补井盖1500个。栽植树木2400株,栽植绿篱模纹植物万株,铺设草坪11万平方米。栽植花卉27万株,安装白色围栅9200延长米,铺设方砖2800平方米,圆满完成16条重点街路绿化提升工程,高质量完成了20条道路的整修。还投资550万元,安装新式果皮箱400个,新建25座智能环保公厕,公厕建设管理工作在全市取得了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市政设施完好率有了明显提高。
(三)强化监督管理考核,提升全员工作效率
城管部门加强内部监督,健全量化考核机制,制定实施了千分制考核,以明检、暗检、互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城管工作实施月检查、季通报、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与局属基层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城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抓督查,强管理、严考核,促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督办单,不定时组织召开城管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通过实施岗位考核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极大地提升了全员工作效率。
二、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虽然区政府对城市管理的投入每年都按一定比例有所增加,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仍存在基础设施老化、硬件设施维护不够、市政道路破损严重等问题。随着城市扩容,管理运行成本也有所提高,而城市维护费却没有同步增加,既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又加大了管理压力。
(二)城市管理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待完善
由于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职能交叉,有些工作存在“都管都不管”现象,导致相关部门间出现相互推诿、扯皮,致使管理效能不够高,督促检查不力,措施得不到很好落实。
(三)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建筑垃圾管理不够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建筑残土乱排乱卸、小广告乱贴乱画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地方仍存在卫生死角,尤其非物业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和治理。
三、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城市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实力大东、文化大东、生态大东、和谐大东建设。
(一)政府要加强对大城管的领导、协调与监管,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尤其在全运会的紧张准备阶段,要把城市管理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细抓实。
(二)政府要量力继续加大对城管的投入,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硬件设施维护不够等问题。
(三)城市管理工作不是一个工作部门的职责,而是多部门、多项管理的系统工程。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交通、工商、公安、城建、城管、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调度、协调和整合,解决部门间存在的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等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
(四)政府要结合“十二五”规划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步骤地解决历史欠账问题。坚持城管工作精细化、数字化、法制化,建立强有力的城市管理网络体系。建管并重,综合管理,推进城市街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五)加强对职能部门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和量化考核机制。完善公开、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团队活力,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环保工作汇报材料 环保工作汇报ppt环保工作汇报篇2
7月5日-7月6日,林芝市督导调研组在我县开展了为期两天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督导检查工作。为认真总结汇报我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学习贯彻落实庄严同志在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精神,听取市督导调研组的反馈意见,7月6日下午,工布江达县召开了迎接市督导调研组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政府副县长杨玉东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杨玉东同志对全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总结;听取了市督导调研组的反馈意见;市委副调研员旦增维色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市督导调研组反馈了八项意见建议:一是巴松措景区周边存在卫生死角,巴松措风景管理局需进一步加强与错高乡人民政府的沟通,一同建立相应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景区周边干净整洁;二是木巴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过程中扬尘治理不够到位,先创国投公司需严格落实降尘环保措施,做好扬尘治理工作;三是全县共有5座加油站,其中3座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及双层罐改造工作,县环保局需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剩余2座加油站加快整改,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四是进一步做好仲莎乡巴朗公路裸露地块的生态修复;五是拉林五标路段临时用地(预制场)仅进行了路面平整,而未进行绿化,需做好临时用地的生态修复;六是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扎西哲布、果园沟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装的监控设备未能正常使用,安装的标识标志牌不够规范,缺少藏语说明;七是加大修车厂废机油等固废的监管力度,规范处理废机油;八是需确保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设备正常运行,储备备用电源,保障渗滤液处理正常运行。
会上,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强巴旦增从环评备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乡镇垃圾处理工作、木巴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五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发言。一是环评备案存在降级、越级及降级审批现象,县环保局要加强监督管理,指导业主单位做好环评备案,杜绝“未批先建”、降级、越级;二是国土、农牧需积极配合环保局、部门之间相互支持、配合,充分衔接,做好全县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县城污水进水COD值较低,同时冬季温度低,造成人工湿地植物存活率不够高,进一步导致污水处理厂的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未能高效地发挥作用;四是扎实做好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前期工作,推进生活垃圾规范处理;五是做好乡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水源地保护等相应配套措施,加快木巴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旦增维色同志强调,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深化认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经常“体检”,加强自我修复,以点带面促整改;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对上协调及对下宣传,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作用。四是抓紧整改。各乡(镇)要实地排查砂石、矿山等矛盾纠纷问题是否存在。
杨玉东同志最后强调,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会后务必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督导调研组的整改要求,结合我县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清单,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配合支持整改办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持续开展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推动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迅速落实市督导调研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好迎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的前期准备工作。
环保工作汇报篇3
**街道位于**区主城区,管辖**个社区,人口流动性大,地理位置特殊,环保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在****年工作中,该街道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开展基层环保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环境协调发展,精彩不断,亮点纷呈。
一、城区畜情养殖户全部取缔。
****年,在区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的指导下,街道对辖区所有的畜禽养殖户进行了摸排。通过全面摸排,辖区内共有养殖户**家,根据区《关于印发襄州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以奖代补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街道组织人员冒着炎热酷暑,深入到每家养殖户宣传政策,说明环保工作在城区的重要性。一开始,很多养殖户都有抵触情绪,拒不搬迁,通过专班人员不厌其烦,深入细致地工作,终于做通了养殖户们的思想工作,目前**家养殖户全部进行了关停,奖补资金已经发放到位。
二、废品、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部清理出城。
在****年的环保工作中,街道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分类推进、依法治理”的原则,对辖区回收站点进行了全面清查,**辖区共有回收站点**家。通过街道、社区及**城管中队、办事处城管办上下努力,压实责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家回收站点进行关闭、搬迁、清运。截止年底,辖区内**家回收站点已全部清理出城,如此一来,大大改善了城区环境,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禁鞭工作形成常态。
****年以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通过张贴禁鞭通告、宣传标语、发放禁鞭通知书等向辖区居民宣传禁鞭工作的重要性。街道已安装LED电子屏的所有部门、单位和城区临街门店滚动播放禁鞭标语;每天有**x余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三无小区、破产小区和改制企业小区进行拉网式禁鞭宣传,特别对辖区内的酒店、副食店、新开门店、殡葬服务店进行来回、重点宣传;在人员密集地段,设置禁鞭警示牌,广泛宣传违规燃放鞭炮的危害性和违规处罚的相关规定。在街道禁鞭办全面化、立体化的宣传带动下,辖区居民禁鞭自觉意识日益提高,没有发现一例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环保工作汇报篇4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按照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调阅资料的通知》(靖环督改〔2020〕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镇认真核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中央巡察组反馈后,我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主要领导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和站办所主要负责人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性。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环保督查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镇环保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继强、镇长任组长,相关副镇长任副组长,站办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全镇环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对涉及各站办所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镇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
(四)标本兼治,务求长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针对反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1.已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继续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开会讨论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
2.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站所负责具体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持续、常久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1.本镇已成立镇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镇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2.本镇现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3.本镇同时严格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及精神、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个人。保证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及时有效落实上级有关环保的政策方针,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已确定临时垃圾存放点。
1.本镇在县农村垃圾专项整治督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本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导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方案。
2.根据我镇农村垃圾运转和处理问题,现已与县城建局协调,分别在村、村建设垃圾中转站,目前城建技术人员已实地勘探多次,选址工作已完成。
3.同时在本镇设立了几处临时垃圾存放点,以规范防止农村垃圾乱堆放现象的出现,并且做到及时清理。
4.按照农村人口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保洁员,建立专业的保洁队伍,保洁员工资和转运车辆等费用支出列入我镇财政支出。
(四)秸秆焚烧工作还不够到位,春季秸秆焚烧问题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现已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设立各级网格管理监督人员,加强监管。
本镇为了更好的预防秸秆焚烧问题反弹,相继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离田方案》、《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等相关方案措施,并且于秋收之时已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先由镇领导开会向村干部宣传,再由村干部向村民进行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的利用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饮马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在2020年度重点流域规划考核中,省在全国25个考核省份中排名第22位;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度实施情况考核中,省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排名全国第29名。
整改情况: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定水源地相关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本镇已经清理一级保护区存在的违规问题,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对镇内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档案,制定水源地相关管理制度,将临时垃圾存放点及有可能影响河流水源的污染源搬离,并落实责任到人。同时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认识再提高。坚持党委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措施再明确。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制度再完善。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环保工作汇报篇5
12月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建功主持召开宕昌县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汇报会。副县长田晓斌、王碧云、何玉柏出席会议,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等29个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环保局负责人就宕昌县中央和省级环境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总体情况作了汇报,住建、国土、水务、发改等相关部门分别就各自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
会议指出,宕昌县在中央和省级环境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宕昌县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有差距;二是没有严格认真落实环保督察相关要求;三是责任落实措施还不够扎实有效。
会议强调,下一步,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齐心协力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一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二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三要设定时限,严格加以整改。对于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要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四要由分管领导抓好督促落实;五要由县环保局针对具体问题给相关部门再次发出督办函,着力加快整改任务落实的进度。
环保工作汇报篇6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19年我局配合开展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和要求
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共分为三类,分别是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2019年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下达涉及我局配合开展整改任务共10个,分别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3个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不涉及中央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按照市攻坚指挥部要求,3个省第五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属于2019年应销号的任务,7个“回头看”反馈意见属于2019年整改应完成或必须达到序时进度的任务。
12月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环保督察整改交账电视电话会,曹广晶副省长讲话时提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政治站位必须再提升,整改力度必须再加强,整改实效必须再提高的要求。市政府叶市长、戴秘书长参加会议,叶市长在会议上也提出了要求:一是心中要有数,全市有35个共性问题,各部门涉及多少共性问题,多少个性问题,承担什么职责以及进度情况,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作风要雷厉风行,2020年1月30日要交账,时间短,任务重。三是整改要强化,涉及11月底要交账未交账的,12月10日要交账。
涉及我局10个整改任务中含3个个性问题,分别是大悟县夏店镇采石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云梦县桂花桥下及三里庙、西大渠等水域污染问题,汉川市汈汊湖退垸环湖工作滞后问题,另7个为共性问题,10个整改任务我局均系整改责任单位之一。
二、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明确并下达后,按照分管领导的安排部署,我局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涉及确权登记科、开发利用科、生态修复科、矿管和地灾防治科、执法监察局),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生态修复科牵头负责协调督办汇总上报,相关科室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开展整改的工作格局,工作专班紧紧围绕10个整改工作任务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整改。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将10个整改工作任务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到具体科室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并制成任务清单下发,相关科室单位都积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其中确权登记科认领任务6个(含与其他单位配合任务),主要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河、湖巡查、污染治理和保护及退垸还湖进度滞后整改任务;生态修复科认领任务3个(含与其他单位配合任务),主要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等问题;执法监察局认领任务2个(含与其他单位配合任务),主要为填湖占湖未有效遏制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开发利用科认领任务1个,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问题;矿管和地灾防治科认领任务1个,为大悟县夏店镇采石场环境污染、破坏生态问题整改。二是及时传达精神,督办工作。在省市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及下发相关文件后,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和转发,并依据上级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切实做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交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10月23日,我局在市政府召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迅速组织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市政府会议精神,听取相关科室单位汇了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分管领导提出“务必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务必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务必多方配合,全力联动;务必迅速行动,积极准备;务必想方设法,争取销号”的工作要求,督促强调整改工作落实。
三、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对照措施要求,扎实整改。按照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及局党组的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专班严格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和措施,扎实认真的开展整改工作。确权登记科积极配合落实市级河湖长巡查河湖工作,每月由分管领导带队按时开展,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并填写巡查记录表,按季度统计形成台帐和影像资料;执法监察局积极组织配合汉川市开展汉江非法码头治理工作,依法取缔24处非法码头并开展后期督查行动彻底清除,利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契机,高位推进并落实各类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联合六部门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城乡违法用地行为的通告》,依法拆除一大批违法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项目;开发利用科积极配合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制定出台土地供应保障措施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并组织开展县市区自查和工作督察;矿管与地灾防治科针对反馈的个性问题,由分管领导带队现场调研督办,与大悟县政府密切配合开展整改,督促销号;生态修复科作为整改牵头科室,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单位开展整改工作,负责起草拟定相关工作方案、通知等文件督促整改,主动收集各科室单位整改资料汇编成册迎检。二是按照时间节点,如实上报。按市攻坚指挥部要求,三类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均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都要按时上报工作进展,在各科室单位积极配合下,我局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更新工作进展情况并按时上报指挥部,未出现因拖延上报或上报情况不实被通报的情况。另按照市政府整改交账工作通知要求,生态修复科已将我局开展整改工作资料收集齐全,整理归纳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整改工作措施、整改工作成效三个方面内容汇编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交账工作资料(上下册)》,待具体通知下达后随时提交。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上级对于整改销号交账的要求高,我局作为整改责任单位之一,受到职能职责的局限,整改工作开展范围有限,能提交的工作成效资料比较单一,需要整改问题的属地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进一步补充完善工作资料,完整体现工作成效。二是根据各科室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报表情况显示,涉及我局的10个整改任务截至11月底,3个2019年应交账销号的省第五督察组反馈问题已完成全部工作任务,7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已达到序时进度,但是否能通过检查验收还有待上级认定。
下步整改工作计划:一是坚持问题不销号不放过的原则,在未经上级认定问题销号之前继续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检查,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加强与整改问题的属地政府和其他部门的衔接配合,进一步补充完善工作资料和台帐。二是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沟通汇报,与市攻坚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报表和材料。拟定于近期由分管领导带队主动到指挥部汇报工作情况,申请对销号交账工作资料进行预检,争取市指挥部对我局整改工作的支持。
环保工作汇报篇7
尊敬的**x调研组各位领导:
你们不辞辛劳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我们深受鼓舞,倍感亲切。借此机会,现将我县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敬请批评指正。一、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XX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问题清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XX市XX个问题中涉及XX县XX个,其中:共性问题XX个,个性问题XX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贵州后反馈我县问题XX个;环保部XX督察中心反馈XX市XX个问题中涉及我县XX个,均为共性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县信访投诉XX件。截至X月XX日,涉及我县XX个整改问题已完成XX个,整改率XX%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XX个问题已完成XX个;环保部XX督察中心反馈的XX个问题,已完成XX个,整改率XX%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X件,办结X件。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我县始终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线,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自觉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牢固树立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打好问题整改攻坚战、系统战和阵地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走百姓富、生态美的XX小康新路。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力传递突出“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建立以党政正职为“双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机制,研究制定了责任考核办法,盯牢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成立以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整改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分设综合协调、信访投诉办理、信息宣传报道、督察追责问责、后勤服务保障五个工作组,建立了各工作组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组建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县委政府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的考核权重,建立问题整改日会商、日报告、周调度工作制度,建立县级党政领导包片包案制度,全县形成了任务清、职责明、责任实的工作格局,使人人肩上有责任,事事心中有重点。(二)注重举一反三,问题排查突出“准”。牢
固树立系统思维,坚持以点接面、由表及里的辨证法,借助
中央环保督察的“东风”,精准对焦督察重点,对标督察系数,本着不遮丑、不回避、不放大的求真精神,实事求是地深入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分门别类的建立问题台账,摸清底数、查清原因、找准差距、明晰方向。针对中央、省委环保督察组、环保部西南督察中心反馈的问题和要求,逐项排查、逐项研究、逐项分析,注重其关联性、衍生性,短期性和长远性,单一性和系统性,真正找准问题实质、找准问题关键、找准突破方向,做到诊断精准、处方精准。如:接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XXKTV噪声污染”投诉清单后,县委政府不仅对全县娱乐场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还对城区噪声污染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治,全县娱乐场所责令停业整顿XX家。(三)严控质量标准,整改成效突出“实”。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思维,坚持“五个不放过”原则(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问题全面、协调、稳步、有效推进。执行“一问一策”。由各责任部门、单位对照问题台账清单,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建议,经联系分管县领导核审后,报整改办提请县委、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切实增强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完善了问题整改清单台账,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责任主体、质量标准、任务进度等,盯牢工作进度,盯实完成质量,强化进度调控,注重痕迹体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推行成效评估。问题整改完成后,在一定范围适时公布整改成效,听取社会各界的评价意见,对满意率低的进行“回炉”,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强调标本兼治,加强长效机制建立,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杜绝旧账未还又添新账的现象。(四)坚持重典治疾,执法问责突出“硬”。一方面,牢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理念,对照问题整改清单,以现场督查、跟踪督查和问效督查等形式,强化问题整改督促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力、措施落实不严、整改效果不好,坚决从严问责、从严追责,以责促行,以责问效,目前问责XX人(次)。另一方面,牢树法治思维,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守山青、天蓝、水碧、土净生态底线,对集中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新开工重点项目等开展执法监察XX次,依法关闭企业XX家,取缔XX家土法炼焦,拆除炼焦窑XX座,收缴排污费XXX万元。今年一季度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位居XX市第一,乡镇(街道)饮用水源水质达标达100%
三、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对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我县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历史欠账大,环保基础设施滞后等影响,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差距甚大。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紧要的政治任务,把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试金石和良好的机遇,进一步强化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聚焦问题整改,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跟踪督办,从严从重问责,以“工匠精神”,盯牢抓实每个节点、每个环节,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如期完成,信访投诉及时圆满办结,以过硬的作风、务实的举措、惠民的实效,向上级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环保工作汇报篇8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7月3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8月30日山西省整改方案上报国务院,11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整改方案,12月18日整改方案全文向社会公开。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省委书记骆惠宁强调督察整改要坚持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和强化督察问责”)和“整改要真改,为人民的利益而改”。省长楼阳生提出要以“四铁精神”(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污、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狠抓督察整改。我省坚持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四个方面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动真碰硬,全面整改。
根据反馈意见,全省共确定60项整改任务755个项目,整改责任单位11个市、13个省直部门和9个企业集团。截至2018年8月31日,60项整改任务中33项已完成。其中,2017年计划完成32项任务223个项目,已完成31项任务222个项目;2018年计划完成7项任务61个项目,已完成1项任务8个项目;中长期推进21项任务471个项目,已完成1项任务16个项目,其他任务正在积极推进中。
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格局基本形成,“332”党政领导领办整改事项工作机制得到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并“回头看”扎实推进,在全国首家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效果评估,成效明显。一是生态环保理念大幅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引领发展的新理念真正得到确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初步构建,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督察进驻期间,3582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全部办结,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得到治理。督察整改期间,全省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投资显著提高,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长效机制得到全面完善。三是倒逼转型作用更加突显。立足高质量发展,在强化“三线一单”、严格环保标准、提高环保门槛上持续发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全省焦化、钢铁行业清理整顿和提标改造取得重大进展,“4+2”城市钢铁行业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效明显,特别是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四是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强化法律、政策和措施硬约束,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强力推进“铁腕治污”常态化,开展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和措施更加强劲。五是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17年,11个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比2013年下降%,超额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较2013年下降20%的目标。国家考核的58个地表水水质断面中,优良水体断面比例%,同比上升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个百分点。2018年1-8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国家考核的58个地表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33个,较国家考核目标多2个断面。
二、主要做法
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工作目标要求,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作为倒逼促进全省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以督察整改的实际效果,努力追求发展高质量、生态高颜值,持续推进美丽山西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任组长,7名省领导任副组长,11个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宣传报道组和责任追究组等4个专项工作小组,统筹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落实。骆惠宁书记和楼阳生省长认真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自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多次调研督导整改工作,专题听取整改情况。从2017年启动整改以来,骆惠宁书记和楼阳生省长就整改工作共作出批示67次,现场检查调研8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20次。其他省领导也通过会议、批示、调研等方式,按照职责分工亲自安排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督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进行推进落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主要领导同志亲力亲为抓环保、扑下身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力、一些部门和地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煤炭资源开采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4个方面的问题,既有思想认识层面也有工作实践层面的问题,既有长期积累的老问题也有近期暴露的新问题,既有整体的也有局部的问题。科学审慎制定整改方案,为确保问题梳理不遗不漏、整改标准不偏不倚,制定整改方案时经“三上三下”充分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意见,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分类分段有序整改,按照“三步走”原则,将整改工作坚持做到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对32项能够短期解决的,要求2017年底前整改到位;对7项需要阶段推进的,按2017年和2018年两个序时年度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要求在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对21项涉及制度建设基础建设等内容,按照2019年和2020年序时年度推进,长期坚持。
(三)强化台账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对全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整改方案共梳理出4大类60项整改任务755个项目,整改责任单位11个市、13个省直部门和9个企业集团均建立整改责任台账清单。实行周调度、月报告、适时督办的长效工作制度。实行销号清零,出台了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管理办法,规定了整改任务销号验收、信息公开、上报备案、抽查核查的具体要求,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加强信息调度,自启动整改以来,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共调度整改信息10000余条,编发工作简报33期,按规定上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工作进展情况13期。强化信息公开,建立省、市、县三级宣传联动机制,每周通过“一台一报一网”等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省本级共发布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298条。
(四)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以督促改。督察进驻边督边改期间,全省共拘留61人、问责1071人。督察整改期间,省纪委监委抽调70余名专业人员组成14个调查组,开展调查问责。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移交的14个问题所涉及的18个厅级单位和11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61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4人;给予党纪处分34人次,政务处分43人次,诫勉33人,通报7人,组织处理2人。同时,对环境保护督察和监管中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央视曝光的山西三维环境违法问题有关责任人,以及因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而被生态环境部约谈的晋城、阳泉两市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针对环保领域工作作风、自身建设等问题,2018年5—7月,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省环保系统警示教育。
今年5月,由省委常委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带队,组成11个省委督导检查组,将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全省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集中全面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在省整改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下,由省整改督导组组织对全省各市和各有关部门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三次实地督导。2017年10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导,做到了涉及整改任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全覆盖;2018年4月,对各整改责任单位销号备案的32项任务223个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2018年7月,重点对销号核查中发现的9个未被认定销号的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办。
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7年完成难度较大和进展缓慢的5项任务专门致函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进行预警督办。2018年,对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省发改委、省交通厅5个责任单位整改项目推进缓慢进行了致函督办。同时,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晋中市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责任单位实施了问责。
(五)强化制度建设,坚持合力推进。省委常委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2017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山西省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8年行动计划》等多项重要制度文件,审议通过了《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省人大、省政协也积极在立法、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全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一批具有标志性、支柱性的环保举措陆续推出,省人大正在修订《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处置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各市、各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太原市出台了《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临汾市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煤矿开采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省国土厅印发《关于办理退出自然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矿业权变更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法规政策规定,使全省环保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初步构建,为依法治污、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进展
省委、省政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力以赴抓好60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取得积极成效,有力推动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一)思想认识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更加强劲有力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重发展轻保护突出、环保工作不敢动真碰硬、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和转型改革决心不够坚定等问题,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超常举措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让绿色成为美丽山西的“底色”,让绿色发展成为转型发展的主旋律,污染防治攻坚取得了积极进展。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完善“铁腕治污”常态化机制,做到企业、城市、农村污染一体整治,大气、土壤、水污染治理一体统筹,深化“两山”“七河”治理。持续加大财政支持,2017年投入环保专项资金亿元,用于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2018年7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感,必须扣紧压实环保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加快整改。
二是坚持以环保倒逼经济转型发展。省委、省政府围绕“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创新驱动、绿色转型步伐,“三去一降一补”取得积极进展,煤炭去产能、减产量走在了全国前列。2017年全省关闭煤矿27座,退出落后产能2265万吨;压减钢铁产能325万吨,超额完成退出170万吨产能的年度任务,“地条钢”产能全部出清;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万千瓦,完成年度任务(50万千瓦)的142%,制定《山西省2017年煤电有序发展实施细则》,停建缓建一批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有序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先后停建煤电项目11个,装机1006万千瓦;缓建煤电项目6个,装机742万千瓦。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通过实施减量重组、减量置换,提高煤炭先进产能占比,退出煤炭过剩产能2300万吨、钢铁过剩产能190万吨,淘汰煤电机组100万千瓦以上。为彻底摆脱“一煤独大”困局,整合山西全省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旅游、文化、生态资源,大力打造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努力使山西成为全省域全国旅游示范点、全国文化旅游发展新高地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三是坚持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山西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印发《山西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方案》,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积极推动全省开发区绿色发展,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开发区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实现开发区改革创新与环境保护双赢。创新推动排污权交易工作,在全国首家成立省级独立排污权交易中心,实现了排污权交易“全指标、全行业、全省域”的三个全覆盖,2017年至今共完成排污权交易1115宗,总成交额亿元。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排污许可证管理,完成火电、造纸等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全省204个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监测事权上收;新建36个水质监测自动站;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全省1033家企业、1968个排污点位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覆盖11个市的高架源、20t/h以上燃煤锅炉及钢铁等九大行业。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设立了省级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目前已受理鉴定案件120多起,为环境案件诉讼提供了证据保证。
(二)环保责任有效落实,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有了明显改观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部门协同、上下协作的合力尚未形成等问题,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是建立了“332”党政领导领办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三人,牵头领办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和重点环保工程两类事项。省委书记骆惠宁领办整改了太原市黑臭水体和散煤清洁治理两项环保重点工作以及晋祠宾馆污水排放农田问题;省长楼阳生领办整改了临汾市区规划区内清洁供暖工程、汾河城区段生活污水处理两项环保重点工作以及霍州市58户副食品加工燃煤替代问题。省领导领办环境问题已全部办结。坚持示范带动,在全省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环保的工作格局,各市县党政领导共领办重点环保工程899项、突出环境问题555项基本办结,极大地推动了全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二是开展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出台《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作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首要任务,乘势而上,借力而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压实市县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先后分4批实现了对全省11个市的省级督察全覆盖,督察累计受理信访举报5718件,转办5326件,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办结,集中处理了4507件违法违规案件,罚款金额4856万元,累计问责1163人。在全国较早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为督察重点,目前已对吕梁、晋中等10个市开展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同时,启动对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效果评估工作。
三是突出了一市一策工作特色。全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会、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结束后,各市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比照省整改领导小组,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整改工作机构,细化整改措施,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太原市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开展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将工业企业排污整治、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施工工地污染整治和面源污染整治作为大气环境治理改善的主战场。大同市突出“建、管、治、保、控、调”六措并举,打好“大同蓝”保卫战、“大同清”攻坚战、“大同绿”持久战。朔州市以“三环三边”(环村环镇环企业、道路河道景区周边)为重点,以“四治”(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忻州市构建起“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并就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专项考核和追责问责。晋中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行动。阳泉市按照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五账工作法”,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吕梁市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强化整改整治,强化督查问责,“市、县、乡、村、企”五级联动,“建、提、停、罚、转”综合施策。长治市实行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制度体系。晋城市市委书记、市长牵头抓总,开展了七项专项治理,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督查问责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八大污染攻坚战役。临汾市围绕“八个行动”“八大工程”,举一反三,拓展整改范围,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运城市统筹抓好中条山、涑水河、黄河及汾河运城段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
四是强化了部门监管职责。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管地方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省发改委督促推进了59个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整改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整改项目。省国土厅牵头制定了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处置意见,建立国土、环保、林业、水利、住建、文物等六部门联审联批审核制度。省经信委大力推进焦化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焦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煤电产能任务。省林业厅针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28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另查出各类问题95个,将123个问题全部列入整改任务,并成立督查组先后两次进行专项巡查督导。省水利厅对全省19处岩溶大泉重点保护区煤矿,以煤矿与泉域重点保护范围的重叠情况和吨煤涌水量情况作为依据,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省煤炭厅出台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炭销售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煤炭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煤质源头管控,指导各地公示了一批农村地区洁净煤供应企业。省农业厅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省住建厅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8年行动计划》,将提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运行管理。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多次组织专项督查,并将进展缓慢的重点项目纳入省政府“13710”系统加以推进。省交通厅制定了《山西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抛洒扬尘污染治理。
五是加强了生态环保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化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坚持每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年度评价重在引导,五年考核突出约束,实施一票否决。2018年首次发布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大同市将2017年度市考核各县区生态环保类指标考核占比提高到%,高于省考核市指标占比。阳泉市印发了《阳泉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出现环保问题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票否优”项目。临汾市加大环保工作考核力度,在省委、省政府下达的4项考核指标基础上,又增加4项生态环保类考核指标,同时将环保工作专项考核列入综合加减分事项,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大幅提高。
六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省委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保大会,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与重点环保工作结合起来,一同安排,一同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督察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并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在今年向省人大报告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汇报,依法接受监督。省人大、省政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查和生态环保工作调研,督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牵头组织的“三晋环保行”活动也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三)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山西省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工业污染排放控制不力、散煤污染管控缺位、扬尘污染治理推进缓慢等问题,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紧紧抓住“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关键环节,对症下药,持续发力。“控煤”方面,大力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2017年淘汰燃煤锅炉万台;2017年完成113万户清洁取暖,省政府出台相应的资金补贴政策,并拿出10亿元资金予以支持;在全省各设区市和有关市县推进禁煤区,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率达到%,散煤散烧得到有效管控。“治污”方面,全面完成了钢铁、焦化等行业提标改造工作,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管车”方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7万辆,辖区内黄标车基本清零,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全面完成。“降尘”方面,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推行散装物料硬密闭和集装厢式运输,2017年公路集装箱运输增加10%。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领导改善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期间,省环保厅每天以短信方式向各市党政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空气质量排名和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每周对各市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每月通报空气质量。对空气质量恶化和重点工作进展慢的市、县进行督促、通报、约谈。对各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考核,累计扣罚亿元,奖励亿元。
2018年,相继印发了《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四大结构调整优化,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为重点,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措施。颁布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标准,对未完成改造的煤电机组停止运行。发布公告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由重点区域扩展到全省。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程,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调整优化运输结构,突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从8月15日零时起到年底,全省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所有设区市城区实施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严厉查处超标车辆、打击取缔黑加油站。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出台了《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地表水治理。依法整治饮用水源,开展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及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治理黑臭水体,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74个,2017年度整治完成54个,消除比例为73%。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18年在全省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启动了汾河、桑干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三项指标达地表水V类标准的提效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2017年,25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完成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实现在线联网监控。
积极推进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2018年行动计划中的175项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水质断面跨界补偿,2017年扣缴亿元,奖励亿元;2018年1-6月扣缴亿元,奖励亿元。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划定禁养区1301个,关闭或搬迁规模养殖场194个,%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成粪污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
三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省政府出台《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完成12460个农用地详查点位的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采集,积极推进阳曲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试点。推进土壤修复工程,编制《山西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8个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其中2个农用地项目已进入验收阶段,6个工业污染地块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农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指导全省29个产粮大县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加强土壤污染监管,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清单;开展全省煤矸石、粉煤灰环境污染治理大检查,在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电子废物、废轮胎等再生行业清理整顿,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核查,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是推进环境保护执法常态化。全力推进铁腕治污,从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驻市强化督查,全省环保系统调动600余人,采取包片督导、包市督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0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392件,罚款亿多元,是2016年的倍;其中,查处四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1851件,是2016年的倍。2018年5—8月,在全省开展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聚焦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工业固废、重复举报四类重点,累计检查工业企业24921家次,查处重点排污单位3044家、行政处罚亿元。在全省形成了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各市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和违法排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实施分类处置。2017年,全省共排查“散乱污”企业8175家,其中列入淘汰范围的7433家已全面取缔,并实现“两断三清”。全省九大重点行业1431家企业,其中249家企业在建或停产、31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另外1151家企业全部完成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环境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环境监管一级网格11个、二级网格119个、三级网格1457个,实现环境执法监管重心下移。建立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衔接和协调机制。
(四)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力度加大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煤炭开采造成泉域水资源破坏、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滞后等问题,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努力实现多还旧账,不欠新账。
一是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施两山生态修复工程,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太行山吕梁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方案》,创新生态修复保护机制,以改革创新推动重大生态工程实施,全面提升吕梁山水土保持功能、太行山中部水源涵养功能和燕山—长城沿线防风固沙功能,形成完备高效的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七河”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落实《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实现“五水济汾”,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根据《山西省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山西省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切实推动规划项目实施,构建京津冀生态屏障,推进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制度,出台《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制度,要求各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2次。加强日常监管,印发《山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完成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工作,实施入河水质监测。开展清河专项行动,2018年针对黄河山西段非法采砂,通过初期治理,黄河山西段采砂活动已全部停止,所有采砂都停止作业,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共查处非法采砂场点219个,整治采砂船只589只。各县(市)已制定了非法采砂整治方案,落实了辖区内采砂整治责任人,各采砂企业也落实整改责任人。实施六大林业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能力。落实《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地保护条例》,确保5600万亩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作为山西人民生存发展的基本红线和根本底线。
二是全面清理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在全面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持续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28个问题,已有14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达50%。林业部门举一反三,另查出的95个问题,一并参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进行整改,截至目前,95个问题中49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46个正在按时序进行整改。2018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自然保护区和泉域重点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处置工作的通知》,矿业权退出已基本完成。
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完成了矿山生态环境详细调查,拨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亿元,开展了露采、灭火工程和煤矸石自燃治理,加大以采空区、沉陷区、露天剥离坑等为重点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力度,按期推进各项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全面加强矿山露天开采环境管理,加强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范开山采石管理秩序,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全省共排查各类砖瓦粘土、石料厂、搅拌站2207件,其中立案查处213件,罚款万元,没收万元,扣押违法设备24台套,行政刑拘5人。针对全省矿产资源重点违法区域,采用无人机航测方式,结合突查和暗访等手段实施监控,截至2017年底,无人机航测面积达200多平方公里。
加强泉域重点保护区管护,严格落实《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泉域内采矿企业取用水工作的通知》,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未取得批复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编制完成了全省19处岩溶大泉泉域及重点保护区范围的拐点坐标地理信息图,将与泉域重点保护区重叠的井田划定为禁采区,以重点保护区及外推100米确定为重点保护范围,以煤矿与泉域重点保护范围的重叠情况和吨煤涌水量情况作为依据,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全省19处岩溶大泉的泉域重点保护范围内共有50座煤矿,其中6座已列为去产能关闭矿井,并按照去产能相关政策予以关闭,2座煤矿与泉域重点保护范围全部重叠,采矿证已注销,42座已办理了退出泉域重点保护区的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深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过程中还存在部分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滞后,如2017年整改任务中的平遥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2018年整改任务中的焦煤集团晋兴公司斜沟矿井环保验收、中长期整改任务中的长治、阳泉、太原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项目,长治市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治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建设滞后,未达序时进度。同时,一些整改存在不严不实,标准不高,如华北督察局2018年7月抽查以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现场核查时发现,大同煤矿集团永定庄矿井水处理回用工程上报已建成,但抽查发现该工程尚处于设备安装阶段;晋城市在2017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晋城市所辖高平市、开发区2017年度空气质量未达到考核要求,高平第二污水处理厂未如期建成运行,陵川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滞后,阳城县凤城下孔村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治理工程进度缓慢,丹河河西断面水质无明显改善,晋城市却将阳城县考核结果评为优秀,将开发区、陵川县和高平市考核结果评为优良(注:以上加粗内容为国环督察函〔2018〕77号文件所列问题。具体回应在附件整改进展情况中予以表述)。2018年7月,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抽查发现,个别地区还存在“散乱污”企业取缔不彻底、企业污染防治运行管理不到位、矸石山治理缓慢、保护区清理整顿还需加快进度等问题。对上述问题将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办、实施问责,推进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继续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不断抓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充分认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破除“一阵风”“松口气”思想,以环保攻坚检验整改成效,以督察整改推动环保攻坚,坚持不懈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美丽山西。
(二)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回头看”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不定期抽查,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自然保护区、群众反复投诉等敏感重大事项,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分类分阶段推进整改事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督导检查;对于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对国环督察函〔2018〕77号文件指出的个别市县整改中出现的问题,重点进行督办,严格整改标准,加快整改进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大气、水量化问责办法,压实环保工作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开展督察评估。引入第三方对督察整改成效进行科学、客观和公正地评估,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决策水平和政策执行力。抓好督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加强环境保护督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生态环境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督察体系。
(五)强化长效机制。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考核问责体系,依照《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山西省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要真改,为人民利益而改”的要求,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动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环保工作汇报篇9
x月-8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收到39宗环保案件,我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整改工作。通过做好梳理分析抓好重点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落实整改工作,三项措施使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做好梳理分析,抓好重点整改问题
县迎检领导小组经过梳理,重点关注7宗案件,业已全部完成上报材料。39宗案件处置,其中由县环保局牵头18件,由县国土局牵头6件,县住建局牵头5件,县水利局牵头4件,县交通运输局牵头2件,县安监局、陶瓷园区管委会、太平镇政府、大黎镇政府各牵头1件。
经核查,其中6个问题属实,18个问题部分属实,15个问题不属实。涉及钛白行业9件,涉及市容市政、环境卫生6件,涉及高岭土矿区、大黎矿区、陶瓷园区、挖沙淘金各4件,涉及码头运输2件,涉及稀土1件,以及石场、化工、加工行业等其他案件5件。其中有多个问题为相似重复投诉件,实际正在整改的为9个问题,办结率为77%。目前,重点就是抓好钛白企业监管,陶瓷园区开发和煤焦油监管,埌南镇高岭土矿区环境治理,埌南镇稀土开采点整治问题,大黎矿区环境补偿,塘步镇鸡咀小区、孔良小区市政设施改造,码头运输粉尘管理,长洲水利枢纽南安泵站变电站问题等9个问题整改。
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职责分工
对已办结的举报问题,责任单位做好归档工作,所有问题的处理均按照“一案一档”分类归档。同时,对群众举报问题逐条逐项“回头查”,逐项落实。对未办结的问题,各部门已经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采取先易后难、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容易查处和违法行为严重的问题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其他的应力争两个月内完成。情况特殊、难度较大,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逐一说明原因,并提出进一步完成整改的措施和期限。目前,已制定全县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并制定了11个具体问题细化的整改方案,正在按要求开展工作。
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落实整改工作
9月2日,县政府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阶段性整改工作会议,副县长李有杰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有关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继续树立“问题不是包袱、整改才是机遇”的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高度重视,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要继续集中精神,按照原有要求和标准,做好未办结信访问题的查处工作,并按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能懈怠。三是部门联动,推进整改工作。四是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五是消除重点问题风险隐患,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强化责任追究,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会后,有关乡镇和责任单位均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环保工作汇报篇10
尊敬的**x组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区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青海时提出的要“扎扎实实推进生态保护”要求,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发展为统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始终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控污减排、生态建设为重点,大力强化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忠实履行职责,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全区环境质量、环保能力、环保意识、治污效果得到有效提升,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一是将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战略定位,将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重要议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级层面上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环保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人大政协监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环保部门监管抓”的责任领导体系,形成了“四大班子”联动,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环保工作格局。出台了以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等专项工作方案,有力推进了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和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三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每年与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和污染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细化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全力开展整治,环境综合质量不断提高。一是高度关注大气污染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区燃煤锅炉、建筑工地、餐饮业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划定时限,重拳出击。累计完成“煤改气”x蒸吨,天然气逐步向**乡镇延伸。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六个10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防控取得实效;重拳整治渣土运输乱象,“抛洒滴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新建煤炭交易市场x家,完成x座油库和x家加油站油气回收任务。**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x天、优良率x%,较**年增加x天、提升x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二是稳步推进水污染防治。以治污截污为重点,系统实施污水直排整治工程,新建雨水管网x公里、污水管网x公里;以PPP模式新建污水处理厂x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x万吨,城区污水收集率达x%。全力推进湟水河、引胜河等河道综合治理项目,规范整治水电站,湟水河断面水质逐年向好,稳定到达四类。三是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积极推进废旧残膜清理回收工作,残膜回收率达x%。四是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实施“家园美化行动”,累计完成x个美丽乡村建设和x个村的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建设,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备,农村专职保洁员实现全覆盖,受益人口达x万人。纵深推进城市“三乱”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三城同创”工作,加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保洁面积由x万平方米增加至x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x%,清扫质量达到“六无六净”标准。
(三)注重生态建设,持续推动绿色发展。按照“三绿”建设要求,以打造绿色屏障为目标,将**山绿化作为切入点,启动实施**绿化工程,大力推进x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沿河主要城镇、工业园等重点区域绿化及湿地公园建设。累计完成**等人工造林x万亩,完成义务植树x万株,建设**湿地公园(试点)、**生态公园各一处,森林覆盖率达x%,较x年提升x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x%,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x平方米。坚持“高新轻优”的产业发展定位,严把环评审批准入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了高污染企业落地我区。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淘汰x万重量箱玻璃格法生产线x条、XX窑水泥生产线x条、12500KVA碳化硅生产线x条,x家非法开采粘土砖厂、x家非法开采砂石场和x家水泥预制板厂已全部取缔。“两高一资”产能逐年下降。
(四)强化执法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违法违纪行为打压高压态势。近年来,共查处企业环境违法案件x件,责令限期整改x家,督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x个,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x项。及时处置环境信访,四年来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x件,查处率和办结率达x%,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高度重视西北环保督查中心和省、市环保督查以及省环保“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已对标整改x个问题,整改率达x%,其余问题年内全面完成整改。将中央环保督查作为一次“政治”体检、一次环保督政、一次严肃对标,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指挥部,实行挂牌督办,全力推进边督边改工作。截至x月x日,我市共收到转办件x件,已办结上报x件,其余转办件正在办理。
(五)狠抓舆论宣传,环保共管共治氛围浓厚。始终把意识形态教育作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关键棋”,通过与“六五”普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多角度,多层面,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坚持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法制意识;强化环保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认真履行治理污染的法律责任。坚持发挥新媒体作用,在“两微”平台及时推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做法,并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全社会支持和推进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浓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亟需提高。一是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未有效解决。近年来,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比重,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也愈发突出,以更高站位谋环保、抓环保力度还不够大。随着东部城市群加快建设,城镇化将延续快速推进态势,在区域经济建设中仍占主导地位。同时,伴随我区增量发展空间的不断释放和国家产业和投向向西部转移,既要确保“加快发展”,又要保证在东部城市群建设中快速崛起,在保增长,快发展上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对加强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有所放松,特别是对一些难点问题,解决的办法不新、效率不高。如在整改落实西北督查中心、省、市反馈的突出问题中,虽然全力以赴积极推进整改落实,但也存在措施不够强硬、力度不大的问题,致使少数问题整改落实较为缓慢。二是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存在偏差。“十八大”以来,我们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转观念、强意识,全区领导干部生态环保的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但仍存在对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认识还不深不透,不同程度存在重局部、轻整体,重经济、轻环境的现象,一些干部思想上还存在“为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牺牲一点生态环境在所难免”的错误思想认识。三是宣传工作跟不上环保发展需求。环保与法治宣传没有紧紧跟上经济社会建设的步伐,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形式简单、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上热下冷,群众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经济社会活动中环保违法易发多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和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及消费方式尚未真正形成,全社会关注环保、共治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产业结构亟待调整。近年来,虽然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不断减少、浓度逐年下降,但受人类活动排污、自然因素、气候条件综合影响,环境质量依然较差。由于历史客观原因,我区在近x年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以**x等产业为重点的工业体系,产业结构重型化、产品结构初加工化、产业链条短小化、产品价值低度化特征明显。十八大以来,尽管我区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引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基础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但倚重倚能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污染物排放强度仍然较高,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全区x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载能企业占比近x%,高污染、高能耗、低产业、资源型产业转型问题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瓶颈。
(三)环境治理任务仍然艰巨。虽然全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从总体来看,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水污染防治方面,**工业园尚未完成建设工业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也未按规定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场。虽然我区近年来加大了对水源地的保护,但由于客观原因,村民生产生活与水源地有不同程度的交集,饮用水源地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我区大部门乡镇位于山区,加之财力有限,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难度较大,加之建成区东西跨度长,城市管网暂未实现全覆盖,总体污水收集率偏低,除川水地区部分村庄污水得到收集处理外,大部分村庄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率低。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片区大规模开发建设及棚户区改造步伐的加速推进,群众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家用汽车数量快速增长,汽车尾气污染给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黄标车”淘汰力度不大,淘汰率仅为x%,按照年内全部淘汰全区范围内的“黄标车”要求,任务艰巨。虽然划定了以城区为主的x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但城中村部分贫困村民冬季仍采用燃煤取暖,焚烧塑料、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可燃物质现象未完全杜绝,冬季空气污染防治压力大。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近几年,通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加强了农村垃圾回收治理,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污水乱泼等一些问题依然不容乐观,仍存在“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现象,垃圾卫生填埋大多没有按操作流程运行,“分散污染”成为“集中污染”。同时,受文化层次、科技知识等因素影响,农药化肥科学使用科普率和实践率较低,长期以来对土地重用轻养,土壤退化、盐碱化等污染问题逐年加剧,土壤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矿山恢复治理方面,区域内砂石厂、矿山、粘土砖企业点多面广,都存在不同程度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虽然对全区砂石厂和粘土砖厂进行了全部拆除、矿山进行了大力度整治,但由于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修复需要时间较长。如高店镇水磨沟几家砂石厂和甘沟采矿点长时间挖砂采矿,破坏面积大、程度深,恢复难度较大。
(四)农村环境保护亟需加强。一是农村环境管理不规范。当前,我区农村人口仍然占总人口数的三分之二,大部分村庄保洁员力量不足,加之部分乡镇和山区无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机制尚不健全,还存在垃圾随意堆积、污水随意排放现象。二是畜禽养殖业污染尚未得到完全解决。虽然我区规模养殖企业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但处理工艺落后、不合理,处理能力不够,导致处理效果不理想;还有一部分养殖场因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成本高,使得污染处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行,导致粪污处理不彻底。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普遍存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等不合理使用,废弃塑料农膜、编制袋、农药瓶等不能得到有效回收利用,农作物废弃物的不合理处置等,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现象还普遍存在。四是农村点源污染严重。受地理位置影响,我区x个乡镇中有x个乡镇位于山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新能源进展缓慢,燃煤烧炭比重较大,清洁能源普及较低。五是秸秆无法综合利用。秸秆科学化利用技术严重滞后,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秸秆饲料、生物菌沤制、果园覆盖、食用菌生产等多渠道、多领域综合利用技术因多种原因推广进度缓慢,致使农村秸秆焚烧的现象屡禁不止。
(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不足。一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撤县建区以来,按照省委提出的“机构不增、编制不增”要求,机构、编制、人员都维持了原状,与日益增多的监管对象和趋严趋紧的环保要求严重不符,与地级市中心城区架构不匹配。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仅有5名,执法水平和能力很弱。乡镇(社区)虽然设立了网格员,但随着行者审批改革事项的下放,事情多人员少,作用发挥不充分,环境监管不到位。二是基础设施薄弱。环保业务用房、监测设备、监察设备短缺,环境应急管理、辐射安全监管、环境信息传输能力不高,与现行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社会化检测机构少、企业自行监测力量缺乏;乡村游、自驾游的快速发展,兴起一大批特色农家院、茶园,但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跟不上,使农村“白色污染”和生活垃圾不断增加。三是生态环保投入不够。当前,我们面临着既要快速解决历史遗留下来这些环境问题,又要解决经济增长伴随而来的新环境问题,环境治理方面急需大量资金投入,由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财力薄弱,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投入不足,资金“瓶颈”制约显著,治理环境问题难度较大。专项资金有限,补充资金乏力,结构性污染、生产技术落后、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难等突出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在生态环保领域尝试特许经营,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不大,创新不多,生态环保资金投入稳定性不够。
(六)专业力量支撑乏力。当前,我区正处于大招商、大发展时期,在今后一个时期,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将落户我区,有限的编制人员、专业人才与日益增长的监管对象之间矛盾突出。我区基层环保专业和法律专业的人员缺乏,现有人员力量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环保事业,环境监管智能化、信息化项目滞后,环境管理科学决策、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有待加强。
(七)职能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环境基本建设能力不足影响,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导致砂石厂、砖厂等企业违法行为整治存在“空白”。同时,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企业环保投入有限,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积极性不高,偷排、漏排和超排现象时有发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扭转,“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排污单位并没有真正感受到来自法律的强大约束力和强制力。
(八)已整治环保问题容易出现反弹。随着施工黄金期的到来,各项目施工工地加大生产力度,道路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渣土运输车辆采取“打游击”方式,利用夜间“空档期”,逃避监管。在当前环保整治高压下,有些企业既不生产,也不治理,一直等待观望,伺机恢复生产;有些企业虽然做了整改,但整改未做到标本兼治,已督查督办环保问题易出现反弹,长效常态整治机制尚需健全。
(九)环保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由于缺乏高端环保科技人才,环保重点课题研究无法展开,区域重点、难点污染问题难以及时有效攻克,不能从技术层面上很好地加以解决,有些问题长期存在,引发反复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此次督查对我区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必将对我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按照督察组要求,认真配合工作,全面梳理问题,诚心接受督察,虚心听取指导,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环保督察抓在手上,把问题整改放在心上,继续加大力度,狠下决心,扎扎实实开展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拳治理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发生新变化,取得新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环保职责。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着力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环境保护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权重,对发生重大生态环境影响事件的,严格按照追究办法严肃追责。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抓好督察组转办事项办理,第一时间制定方案、拿出措施、积极整改,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整改中做到既解决面上的问题,也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坚持重典治乱、铁规治污,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环保守法常态化。
三是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治气”方面,继续开展以“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等污染治理、道路工地扬尘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坚决关停取缔各类“小、散、乱、污”企业,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好转。“治水”方面,全力抓好**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河长制全覆盖,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控辖区其它小河流、沟、渠、水库综合治理。“治土”方面,继续按照《**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农村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加大土地修复和恢复力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障农畜产品安全。“增绿”方面,以打造湟水谷地绿色屏障为目标,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继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突出造林与造景并举、增绿与增效并重,绿化与美化并行,全方位提升造林绿化品质。
四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力度,继续深化国省道、铁路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大力推广集成配套的节肥、节药、节水实用技术,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发展高效生态养殖业,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治理。五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加大违法排污单位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册和公益广告的作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的系统宣传,倡导鼓励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