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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村巡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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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村巡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第一篇】

一、对村巡察的意义

(一)开展对村巡察是打通政策落实的现实需要。村(社区)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最直接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开展对村巡察就像一面镜子,深入田间地头、走到群众身边,照一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了没有、见效了没有、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和完善,看一看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履行了没有,听一听群众还有什么困难和意见,通过巡察查找问题、反馈下去、督促整改,真正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切实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开展对村巡察是夯实基层党建的重要抓手。村(社区)党组织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最直接、最重要的纽带。当前,有的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不强,监管薄弱、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开展对村巡察就是要督促基层党组织立行立改、及时纠正,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把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组织周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开展对村巡察是解决农村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从以往的巡察情况看,部分村(社区)干部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现象依然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较为突出,脱贫攻坚、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利益被“代表”现象突出,少到100多元的一床被子,多到几万的危房改造款。开展对村巡察,就是要让基层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知敬畏、知收敛、知止收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营造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开展对村巡察就是要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不断厚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对村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现

(一)巡察质量提升方面。

一是巡察人才抽调难,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基层工作任务繁多,都是身兼数职,很难抽到各方面素质都很好的人员,加上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虽经过简单的业务培训,但均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学习,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巡察时间紧、任务重,难以全面准确发现问题。在对村巡察中,每个村不到7天时间,加之村级工作涉及面广,遗留问题较多,需要入组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巡察人员少,任务重,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深入了解难以进行;三是巡察熟人多,人情关难以突破。地方小,熟人多,巡察组成员与被巡察乡镇及所辖村的党员干部,以前可能是同学、亲戚、朋友,人情关系十分复杂。巡察人员可能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不敢动真碰硬、怕得罪人;农村群众也存在不敢说、不想说、不愿说的情况。

(二)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一是有的乡镇(街道)党(工)委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认真分析研判,只把问题简单交给村级整改,对村一级难以整改的事项,统筹协调乡镇和县直单位共同整改不力;二是有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被巡察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抓整改方面还有差距,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没有从面上进行集中整治、系统整治,只是简单的把巡察组反馈的例子整改了;三是有的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未对一些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汇报、移交,而是待巡察结束、汇报、反馈等环节后才进行移交,时间较长,整改质量和效果不佳。

(三)巡察规范化建设方面。

一是对村巡察制度缺失。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对村巡察的实施办法、没有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各部门支持配合对村巡察工作制度,加强村级巡察的上下、横向联动;二是巡察“规定动作”执行不到位。有的巡察组问题底稿制作不规范,要素不完整,缺少了解过程和结论判断,关键环节断档掉链;有的巡察组立行立改问题移交,未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有的巡察组,巡察期间未召开组务会和临时党支部会。三是巡察“创新动作”不够。有的机械参照常规巡察方式开展对村巡察,工作程序优化不足、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巡察组检查落实责任强调过度留痕,只看有没有签订了责任书;有的巡察人员走访中不会用老百姓的语言等等。

三、做好对村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相关部门职责。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厘清职责、形成合力,严格按照“省统筹、市推进、县主责,乡镇、村和县直有关部门整改”的工作机制,抓好村级巡察工作。二是精准安排部署。把对村巡察列入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制定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的工作规划和方案;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三是选调精兵强将。整合现有监督力量,从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财政、民政、农经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建对村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以巡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加大对巡察人员的培训力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巡察规范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对村巡察制度。通过巡察,认真总结、完善对村巡察规划、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协作配合等制度,结合罗平实际研究制定对村巡察实施办法、对村巡察工作保障办法、对村巡察整改监督制度等,不断提升对村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对村巡察工作程序、底稿制作、材料移交、档案归档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抽调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巡察期间组务会、临时党支部会议等各项制度;三是处理好规范和创新的关系。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委的授权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根据不同的巡察对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大胆探索实践,使对村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

(三)强化巡察整改,加大巡察成果的运用。一是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县直部门和乡镇联动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承担对村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承担整改直接责任。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要督促县级职能部门共同整改,切实凝聚整改合力,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坚持全面整改和立行立改相结合。对于巡察发现的所有问题都必须不折不扣全面整改,体现巡察的震慑作用。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或事情虽小、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迅速移交办理,“短平快”解决问题,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三是坚持举一反三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要着眼管长远、见长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有关部门针对巡察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措施不断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浅谈对村巡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第二篇】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浅谈对村巡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第三篇】

同志们: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就正式启动了。刚才,明辉同志传达领学了自治区第一、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王远同志宣布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和任务分工。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市第一轮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成效明显。中央政治局10次听取巡视汇报,就巡视工作先后13次发表重要讲话。去年,中央又修订完善了《巡视工作条例》,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中央巡视组先后开展了8轮巡视,涵盖149个地方和单位,发现了一大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央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超过一半的线索来自于巡视。巡视的强度、力度和效果前所未有,有力震慑了腐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端正了党风,赢得了民心。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已经开展了12轮巡视,涵盖57个单位,发现突出问题458个,移交问题线索523件。实践证明,巡视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方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极大增强了党的威信,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人数连续呈上升态势,一些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淡薄,无视组织原则,违反纪律,“四风”屡禁不止,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从近期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督查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有的对形势认识不清,思想存在偏差,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下属单位问题成堆。这些问题都折射出我们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通过巡察,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利于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也是形势所迫,势在必行!

正因为如此,市委审时度势,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建立了巡察制度,启动实施巡察工作,目的就是要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政治体检和制度对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这方面,我市三个县区已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取得了良好成效,比如惠农区今年元月份通过对卫生系统基层单位巡察,查处一起涉及全区卫生系统的串案,工作成效得到自治区巡视办和第五巡视组的肯定。大武口区对教体系统的20所中小学校及一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巡察,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__县通过对生态移民领域巡察,查处了一起贪污、私分生态移民扶贫款的典型案件。实践证明,开展巡察工作,对强化压力传导,夯实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开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市委总体部署,这次将组建三个巡察组,同时对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民政局三个单位开展巡察。这是我市首次开展巡察工作,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今后巡察工作积累经验,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巡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察不是帮助被巡察单位总结工作、推广经验,而是要挑刺把脉,发现问题的,是要当包公唱黑脸的,这个定位不能偏移,职责不能动摇。因此,巡察工作必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精准发力,直指问题,重点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重点查找领导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重点查找各级党组织及“一把手”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问题;重点查找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该查处就查处,该曝光就曝光。要依靠干部和群众,对发现的重要情况,特别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线索比较具体、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须坚决查处,通报曝光。

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巡察不是秘密行动,必须开门纳谏,走群众路线,决不能脱离群众,搞关门主义和神秘主义。要相信干部群众,依靠干部群众,深入到群众当中,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动干部群众,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营造氛围,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公众平台巡察公告,在被巡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巡察公告,最大限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把握好工作方式,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消除干部群众顾虑。

三要注重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必须严格遵循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充分运用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法》赋予的工作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又要针对不同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台账,集中管理,统一移送。要明确受理范围,对涉及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诉讼等问题的信访,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要注重成果运用。巡察成败关键在成果运用。如果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得不到落实,那么巡察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巡察成果的运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巡察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在反馈环节,要直指问题、不留情面,传导压力、明确责任,防止和纠正轻描淡写、遮遮掩掩走过场;在制订整改措施环节,要认真审查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的全面性、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不合格的要退回去重来;在提交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环节,要重点审查主要问题解决了没有、移交事项办理了没有,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要“回炉”“补课”;在回访环节,要盯住问题不放,据实核查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结论,提出深化和巩固巡察效果的具体意见;在追责环节,对责任不落实、交办工作不到位,要查清事实、严肃问责。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法》规定: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市委《巡察工作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能否做到这一点,也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如何的一次重要检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把巡察作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把脉会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摆正位置,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把巡察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抓好宣传引导。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法》和市委《巡察工作办法》,使全体党员干部熟悉巡察工作要求,深刻理解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这也是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真实客观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问题线索,切实增强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抓好协作配合。被巡察单位要服从巡察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在配合巡察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业务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要配合巡察组做好文件资料调阅、座谈会的召开、个别谈话等工作;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营造接受巡察监督的良好环境。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决不能拖拖拉拉、语焉不详;对巡察组开展的检查,决不能蒙混过关、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对推三阻四、消极应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坚决进行处理。

巡察期间,纪检、组织、检察、公安、信访、审计、网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对巡察组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向巡察办反馈。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

三要抓好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整改落实负主体责任,要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双责任”(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同时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双公开”(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既要向党内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制度,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认真梳理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巡察前要即知即改,巡察中要立行立改,巡察后要全面整改。没有谁可以不接受监督、不需要监督,也没有党组织监督不了的地方,借口情况特殊对整改工作软磨硬抗,是坚决不允许的。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要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监督。在加强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常态化、常效化。

巡察工作责任重大,社会关注度高,干部群众寄予厚望。当然工作中也会面临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诱惑,对巡察干部的要求也极高。这次巡察,我们从纪检、组织、审计和处级后备干部中抽调了15名同志开展巡察工作。这些同志,都是我们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后选定的,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都很强,必须忠诚履职,无私无畏、尽心尽力开展好巡察工作。

一要勇于担当。巡察干部身处从严治党的一线,必须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一身正气、嫉恶如仇,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勇于发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走下去”,深入基层,全面了解真实情况;要“沉住气”,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把情况摸清摸透,不夸大不缩小,把握住问题的实质,对组织负责,对被巡察单位负责。决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对应发现的当作没看见,去打马虎眼。这既是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党性的考验。

二要严谨细致。巡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这就要求必须细致严谨、善于发现问题。要强化问题意识,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要灵活运用巡察方式方法,“望闻问切”“把脉会诊”,把眼睛睁大,耳朵拉长,找准病灶、查明病因,使问题无可遁形,有问题的人无处藏身,练就明察秋毫的“火眼金睛”。要切实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必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必谈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必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学会从谈话中搜集、核实线索。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进行跟踪,深查、深挖、深究,将问题细化到具体事、具体人,做到多方位、多角度搜集线索、发现问题。对发现的被巡察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和《情况说明通知书》,并认真督促落实。对问题线索具体、影响比较恶劣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督促快查严处、正风肃纪,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总之,要抱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巡察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谨细致,切不可马马虎虎、肤皮潦草、大而化之,保证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严守纪律。这次巡察,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很多眼睛都在盯着我们。巡察干部如果违纪违规了,就会造成很坏的影响,也会对我们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今后开展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各巡察组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本着对党负责、对市委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被巡察对象负责的态度,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巡察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站稳立场、守住清廉,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为保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办为大家印制了巡查干部纪律提醒卡,这个小卡片做的很好,大家一定要落实好“六严格”“五严禁”的纪律要求,自觉践行、严格遵守。巡察组长、副组长要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对巡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制止的制止、该批评时要严肃批评。在此,我再提四点纪律要求: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决不允许泄露任何与巡察工作有关的秘密,决不允许发生任何以巡察谋私的行为。昨天,大家在培训时都签订了巡察工作承诺书,相信大家一定会牢记在心,自觉践行承诺,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同志们,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委在关注着我们,人民群众在期待着我们。希望同志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扛起责任,扎扎实实把这次巡察工作开展好,努力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浅谈对村巡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第四篇】

正文如下:

近日,肥西县人大代表许晓林对全县创新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反映:当前基层创新工作动力不足,不仅缺少创新平台、而且缺少人才支撑,导致基层创新工作滞后。

为此,建议:

一要贯彻工业强县战略,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要坚持贯彻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不动摇,突出创新驱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产业规划与布局,培育和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链条式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按照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上下联动的原则,围绕项目、平台、服务等关键要素积极作为,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力支撑。

二要理顺体制机制,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要敢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在科技、教育、财税、金融等诸多领域的改革和创新,通过简政放权、管理创新带来更高的行政效率、更好的公共服务,促成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良好互动关系,释放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氛围。

三要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坚持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依托,各方创新要素联动起来,构建研发、转化、交易、服务紧密衔接的平台体系,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合力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要加强县级科技孵化器建设,为更多的科技中小企业提供研发、生产、政策等方面的共享设施和服务。

四要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引入风险投资,撬动银行贷款,同时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引导商业银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尤其是加大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五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要不断完善吸引科技人才的政策体系,在经费支持、住房优惠、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更加具有激励性的优惠政策并提供一站式的贴心服务,创造更加温馨、便捷的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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