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范例【参考8篇】

网友发表时间 2054556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范例【参考8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一篇】

为扎实推进我县第x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县在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零约谈、零问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第x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开发区违法用地状况,逐宗查清图斑用地时间、面积、用途等真实情况,查清征地、供地等批准情况,查清实地伪变化的现状及原因,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保在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x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在三县率先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零约谈、零问责”。

(二)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xx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xxx〕xx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xxxx〕xx号,以下简称《规范》),《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x年度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xxxx〕xx号),《关于开展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函》(合国土资函〔xxxx〕xxx号)。

二、工作安排。

在摸清图斑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以各乡镇、开发区为主,县国土资源局给予业务支持和协助,抓紧时间整改违法用地。对已批未供的土地,确保在xx日内供地;可按政策办理临时用地的,确保在x日内处置结束;可按政策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确保xx日内办结;已上报省厅会签的,争取在xx日内催批下来;须拆除的,在逐宗审查是否有其他方式整改的基础上,统一拆除的执法形式和手段须,坚决予以拆除。对所有纳入整改的图斑,除须报省市报批的,其他图斑必须在x月底前整改到位,凡是在x月底前不能获得合法用地批文的,应全部予以拆除复垦复绿到位。对部分面积较大,涉及民生工程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如确实无法拆除,报市政府同意,列入违法用地,依法立案查处,力争在国土资源部验收前完善用地手续。在x月xx日前,完成所有图斑的县级验收工作,做好迎接上级督察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县长的x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x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组,建立乡镇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工作人员负责问题的发现和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配合。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督促各地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共同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规划、立项、环保等相关报件的,相关单位的要在x日内办结;涉及因乡镇原因造成出让金没有征缴到位的,县财政局要督促乡镇征缴到位;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交没收的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财政部门应及时予以接收并依法处置;涉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依法及时予以拆除;涉及责任人处理的,监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由县政府法制办要及时协调法院执行到位。

(三)确保整改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数据真实准确、督查验收不走过场。在督查、验收程序上实行乡镇区申报、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相关责任人签字制度。对于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各乡镇区可通过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严肃查处问责。县国土资源局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原则,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各乡镇、开发区要将已整改和未整改的宗地的情况、相关表格及电子数据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分乡镇、分宗地汇总后,于每周五下午报县政府。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二篇】

为确保我区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土资源部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1成立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富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地籍、耕保、利用、纪检监察等部门为办公室成员。为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分工合作,还邀请监察厅执法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按照《方案》,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共分四个阶段。即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2月28日前)、调查核实阶段(3月1日至6月15日)、查处整改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方案》对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尽快成立由政府牵头,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总责,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及设备落实。要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漏查瞒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卫片执法检查不走过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立案率要达到100%,履行职责到位率要达到100%,坚决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公开曝光,真正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作用。

目前,各盟市正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执法监察局,国。

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送:厅领导。

发: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三篇】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地籍处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其他问题,与执法大队联系,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四篇】

2016。

2016。

2016。

183。

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

2016。

2016。

107。

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九江市。

2016。

2017。

8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5。

号令),对违法用地用矿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实施问责,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保我县矿产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一)。

2016。

2016。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的违法用地和“。

1+1。

”中期卫片图斑中的违法用地。

(二)。

2016。

(一)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督查、验收意见,汇总上报我县的相关数据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复耕复绿、档案规整等工作,按照分级查处办法,查处违法用地用矿案件。

2016。

183。

号、赣国土资字〔。

2016。

107。

号和九国土资字〔。

2017。

8

号和本方案要求实行分工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对职责范围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认定,并确定专人协同配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共同、全面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制定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动员部署。准备各种图件、资料及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内业、外业等相关工作并确保此项工作经费专列。

3

20。

日前,按国土资源部下发的。

2016。

4

30。

日前,要将违法用地用矿查处和整改到位。

5

30。

6

30。

日前,配合省、市迎接国土资源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的验收。

“四到位”,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要切实做好土地执法监察、矿产监督稽查、地籍、规划耕保、利用、资源管理等相关业务股室的分工协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整改查处、资料收集、信息填报和组卷归档相关工作,确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按时、保质完成。

2016。

2016。

183。

号、赣国土资字〔。

2016。

107。

号和九国土资字〔。

2017。

8

号等文件为依据,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务必认真学习,科学研究,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区别对待。

2016。

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将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纳入了问责约谈,因此,必须强化对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严格查处和控制占用耕地等违法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查处权限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的处理要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对符合补办用地、用矿手续的,要抓紧补办;对依法应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在内外业核查中,做到对每个图斑核查到位、记录到位,并对照土地矿产卫片信息系统逐项登记入库。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核、落实责任,认真撰写工作情况报表和填写各项统计表格。有关表格必须经填表人、审核人和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逐级上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县国土资源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要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做好数据资料保密工作。上报的工作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采用纸质报送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送一式一份,直接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报送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报出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必须一致。

20。

亩以上或耕地。

10。

亩以上或基本农田。

3

亩以上或单宗违法用地。

10。

亩以上(或耕地。

5

亩以上或基本农田。

3

亩以上)的,将约谈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不能在年度内消除违法状态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五篇】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出自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三、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1.《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12.《军用土地登记表》。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六篇】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xxxx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标注为“w”)。各地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手续办理情况。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批准本年建设”的地块,各地要组织核查该类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审批文件,判定用地性质,填写相应表格。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件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地方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改正,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由部下发后,在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进行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xxxx年当年实地已建设,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pj”的地块,即“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部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并下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由地方组织核查、整改和查处。

(三)检查依据。

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关于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xxxx年3月,部统一部署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下发数据。

5月1日前,部下发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数据、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数据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各地据此开展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有关数据下发前,各地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先行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三)组织核查。

各地对部下发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确有个别特殊情况,属于合法用地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对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确有个别属于实地伪变化的,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实地伪变化”,填写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的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表1)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属于军用土地的,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2)。

各地可采用套合“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表3)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各地对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表7)。对立案查处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表8)。

(四)督查验收。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切实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验收组,根据各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验收工作。

部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警示约谈,启动问责。

部根据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省(区、市)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并报部备案。

三、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所辖各市、县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开展督查、验收,提请省级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依据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相关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xxxx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

(二)内部分工。

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xxxx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以及《“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的内容,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规划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四、政策界限。

(一)整改查处和拆除复耕到位地块。

xxxx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问责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四)特殊类型地块的处理。

对于xxxx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可能存在的xxxx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能提供相应用地批准文件的临时用地、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紧急用地等类型的地块,都必须作为违法用地填报。

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中的临时用地,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表4)。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表5)。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6)。

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表9)。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表10)。

6.《军用土地登记表》(表12,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xxxx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各地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纸质文件必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在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前,已按照部的要求开展了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处理工作的,也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需要补充开展相关工作的,要及时补充开展。尚未对163个全国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开展核查、处理工作的,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开展并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

8月31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上报核查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部的核查情况报告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一式三份,报告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相关统计报表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xxx,电话:。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xx,电话:。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电话:;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xxx,电话:。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xxx@。

附表:1.《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

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3.《“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7.《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8.《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七篇】

第1期。

和分管领导,各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亮主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龚贵友通报了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并对全市集中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对全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长李宁波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对全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目标任务、工作依据、检查对象、工作分工、时间安排、政策界限、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八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市长李宁波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增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紧迫感、责任感;要明确任务任务,突出重点,全面完成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集中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第2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谢瑾瑜副厅长到我市督察调研。

进行具体指导,并提出下了一步工作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各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

在督察调研中,谢瑾瑜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

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图为谢瑾瑜副厅长作督察指导取得的成效,认为我市高度重视,措施到位,积极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领导机构,下发具体实施方案,限期完成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同时,指出我市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图为蔡锦军常务副市长作重要讲话违法违规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15%,且拆除复耕复绿难度相当大。二是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效果不理想。很多案件还只是停留在调查取证阶段,还没有依法查处到位,三是复耕复绿工作不彻底,复耕的土地现状和复绿的情况达不到工作要求。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谢瑾瑜副厅长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快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改,按照查人查事的原则,尽快落实到位,消除违法状态,确保过关。对工作不力的,自治区将采取挂牌督办,限批、停批建设用地,扣减当年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暂停矿业权审批的办法督促整改,或由自治区政府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进一步加快用地报批工作。各地要落实专人,尽快完善用地报批工作。还没报的,要马上组织材料上报;对已报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审批的项目,要实行专人负责,跟踪办理,力争在6月30日前取得用地批文,降低约谈问责风险。

(三)尽快查处整改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011年度矿产卫片图斑虽然还没有下发,但是,我们不能等,工作要做在前面,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查处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印发了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方案,希望各地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切实采取措施,解决执法监察队伍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及待遇问题,今年要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具体操作和程序上应该怎么做、如果违反了应该怎么处理等,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第3期。

xx市国土资源局召开“解放思想,赶超跨越”调研。

贵友局长主持。

图为市国土局召开例行督察座谈会现场会上,参会人员就如何做好我市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和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调研活动踊跃发言,出谋献策,余飞副局长、龚贵友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图为龚贵友局长在座谈会上讲话。

图为余飞副局长在座谈会上讲话法检查及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

一个机会。如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不通过,将对大家个人发展形象不利。二是全力整改。要求所有整改工作必须在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同时要把握重点,按顺序推进。三是全面履职。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执法监察部门要把部门履职工作彻底抓到位。四是全速推进。要求市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查指导,通过督查指导,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4期。

2012年3月28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余飞同志带领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卫片办负责同志到覃塘区检查指导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余飞副局长在覃塘区区长陈锦秀、副区长卢祖荣等领导陪同下,深入覃10。

塘区山北乡、蒙公乡违法。

图为余飞副局长(左三)在检查外业违规用地现场实地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在实地检查中,余飞副局长要求山北乡、蒙公乡人民政府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进度。

实地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后,受覃塘区人民政府邀请,余飞副局长、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及卫片办负责同志参加了覃塘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再部署、再落实、图为余飞副局长(右一)在会上讲话再推进工作会议。会上,余飞副局长通报了全市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和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深刻分析了我市、覃塘区面临的形势,指出覃塘区目前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陈锦秀区长深刻分析了覃塘区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推进缓慢的原因,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第5期。

2012年4月12日上午,xx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xx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推进协调会。市长李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亮,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宁波市长主持。

图为李宁波市长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图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作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高度重视,把土地例行督察和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判形势,迅速行动,积极应对,认真总结、勇于正视前一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标准,从严要求,拿出切合本地实际的可行对策和措施,采取非常手段,主动应对挑战,在政府主导下切实抓好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把约谈问责风险降到最低。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40份)。

第6期。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的要求,201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制作下发了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给我市的2011年度矿产卫片图斑x个,其中,港北区x个、xx11个、xx3个。x个图斑中,无证开采x个,越界开采x个。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第7期。

2012年6月15日下午,市国土资源局在该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分管领导、执法监察大队(卫片办)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地籍科、规划科、耕保科、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市卫片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余飞同志主持。

会议就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核查数据填报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下发了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土资源部下达给我市2011年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x个,面。

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其中:未批先建(w)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未通过审核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b)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第8期。

我市完成2011年度。

〔2012〕2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12〕233号)的要求,xx市人民政府组织两个检查验收工作组,于2012年9月11日至9月13日对我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xx县、xx市五个县(市、区)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组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采取听取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核查、分项打分、综合评定的验收方法进行。

经检查验收工作组综合评定,各县(市、区)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18。

查工作得分如下:覃塘区104分,港南区99分,xx县98分,xx市97分,港北区91分。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得分如下:港北区105分,xx县分,xx市分。

按照检查验收评分情况,根据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卫片执法办发〔2012〕23号)规定,我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xx县、xx市五个县(市、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部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9期。

作组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采取听取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核查、分项打分、综合评定的验收方法进行。现将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验收组织情况。

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x个土地图斑,涉及x个地块;已确认变更(即纳入卫片执法检查)的遥感影像问题图斑共x个。按照自治区关于外业核查图斑的抽查率不低于x%、内业档案的抽查率不低于x%的要求,对外业核查图斑,检查验收工作组抽查了x个地块,同时抽查了遥感影像问题图斑5个图斑,共抽查了x个地块(图斑);对内业核查图斑,检查验收工作组抽查了x个地块档案,同时抽查了遥感影像问题图斑5个图斑档案,共抽查了x个地块(图斑)档案。

我市的2011年度矿产卫片图斑x个,按照自治区关于外业核查图斑的抽查率不低于10%、内业档案的抽查率不低于20%的要求,对外业核查图斑,检查验收工作组抽查了5个图斑;对内业核查图斑,检查验收工作组抽查了5个图斑档案。

(一)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签订了责任状,从政府层面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整改查处工作扎实有效。从验收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整改查处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整改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图斑核查情况。

1、土地图斑核查情况。

我市x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涉及地块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其中:合法用地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违法用地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军事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

我市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影像问题图斑共x个,其中,港北区x个,港南区x个,xx市x个。经核查,按新增建设用地上报x个(港北区x个,xx市x个),总面积x亩,耕地面积x亩。其中,确认违法用地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军事图斑x个,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

我市整改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x%。各县市区整改后的违法比例分别为:港北区x%,港南区x%,覃塘区x%,xx县x%,xx市x%。

2、矿产图斑核查情况。

我市的2011年度矿产卫片图斑x个,其中,港北区x个、xx11个、xx3个。经核查,x个图斑中,属违法图斑x个(港北区x个,xx市x个),伪变化图斑x个(xx县)。

(三)违法违规用地、用矿查处整改进展情况。

从各县、市、区上报的情况来看,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用矿整改查处进展情况如下:

1、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整改查处进展情况。

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其中,应立案查处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非立案处理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

(1)立案查处情况。对应立案查处的x宗违法用地,已全部立案查处,立案率100%;已查处结案x宗,结案率100%。应罚款x万元,落实罚款x万元,占应罚款的x%;应没收违法建筑物x万平方米,落实没收违法建筑物x万平方米,占应没收违法建筑物的100%;应拆除违法建筑物x万平方米,已拆除违法建筑物x万平方米,占应拆除违法建筑物的x%。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x人,落实追究责任x人,占应追究责任人的x%;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x人,落实追究刑事责任x人,占应追究责任人的x%。

(2)非立案整改情况。全市非立案整改违法用地x宗,面积x亩,其中耕地面积x亩。已复耕到位耕地面积x亩,占应复耕面积的x%。

2、违法违规用矿查处整改进展情况。

全市x个违法矿产图斑,均属无证开采,其中:立案查处x宗,已查处结案;非立案处理x宗,已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取缔。

三、验收评分情况。

经检查验收工作组综合评定,各县(市、区)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得分如下:覃塘区104分,港南区99分,xx县98分,xx市97分,港北区91分。

经检查验收工作组综合评定,各县(市、区)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得分如下:港北区105分,xx县分,xx市分。

四、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违法用地案件执行不到位。从验收情况来看,个别违法用地案件还存在该缴交的罚款没有收缴;该拆除的违法建筑没有拆除;该复耕的耕地没有复耕。

(二)内业档案材料不齐全,不够规范。个别县、市、区未严格按照自治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档案。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认清形势,落实责任,采取非常措施,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拆除复耕力度。对原已拆除复耕的,要加强巡查监控,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对未拆除的要坚决拆除,未复耕复绿的坚决复耕复绿到位,对人的处理要坚决落实到位,确保违法用地案件执行到位。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按要求做好内业档案材料修改完善、整理归档工作。

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分局)。

(共印20份)。

医生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八篇】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205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