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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清运施工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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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清运施工方案篇1

西安市雁鸿小区二标段工程

渣土清运管理和文明施工整改提升措施报告

为了治理渣土运输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渣土清运管理和文明施工。根据市建发[2010]40号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渣土清运管理的通知,我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西安市雁鸿小区二标段工程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我项目部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前期已干工作:

1、我单位已按规定对工地出入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并设置了车辆冲洗设施,安排清洁保洁人员。

2、按规定已设置工地围墙,并准备设置文化墙。

3、对挖掘机、装载机、夯实机等容易造成扬尘的机械已经按规定实施管理,并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教育。

二、后期准备做到以下几点:

1、渣土清运过程中派专人对清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弃碴不得随意弃置,必须运至规定的弃渣场,运渣汽车不得落石掉渣,污染道路,外运和内运土方时不准超高,并采取遮盖围护措施,施工场地外撒落的渣土派人及时清扫干净。

2、对可能造成扬尘或抛洒的车辆严格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驶出建筑工地。做到无车身污渍及轮胎带泥上路,无抛撒遗漏、无扬尘、无装载高尖。并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按规定地点装载、倾倒。

3、建立环境保护检查制度,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4、不定期检查渣土清运车辆运输作业是否规范,《准运证》是否能达到一车一证。

5、对建筑工地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施纱网覆盖。

6、各单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内的渣土。

7、搞好宣传,营造氛围,与监理、建设单位主动加强沟通和协调,加强建筑工地渣土清运管理,树立整治建筑渣土清运车辆、不断美化城市环境的意识,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项目部 2010年3月15日

本文地址:http:///zuowen/

渣土清运施工方案篇2

渣土清运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

遵照蒙古国政府要求,为了管理好施工现场,为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为了规范渣土清运车辆,为使乌兰巴托市不受施工污染,降低施工噪音,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遵照乌兰巴托市政府的要求,渣土车辆除政府管理部门许可的清运时间外,一律在夜间拉运。

二、渣土车在出现场大门前,应对车辆的槽帮、轮胎等清扫干净,如果轮胎有泥污时必须在现场冲洗干净,必要时在现场做清洗水槽,不使土渣、泥污等带出施工现场,污染了城市环境卫生。

三、每台渣土车辆必须携带篷布,当清运渣土时用篷布严密覆盖渣土,不使渣土在运输过程中洒落和飞扬。

四、渣土车辆避免穿过市区,尽量降低城市污染。

五、渣土车辆在运输前必须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得到管理部门的许可后方可工作。

六、严格遵循政府管理部门许可的路线运输。

七、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八、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且不运输的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九、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临时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群众性安全检查等。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十一、文明施工,尽量降低施工噪音,不要让周围群众受到施工噪音的影响,让人民群众有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空间。

十二、时刻检查施工情况,做到不扰民,不影响城市的正常社会秩序。做到现场整洁,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做好围墙(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的的整齐、美观。做好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工作。

蒙古大金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7日

渣土清运施工方案篇3

施工现场渣土委托清运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中房威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为保障林州一中西校区续建工程顺利完成,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和林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房一中西校区

2、工程地址:林州市鲁班大道西段路北一中西校区

3、工程范围:该范围内所有垃圾的清运(装车、拆除零星建筑垃圾、运输等)

二、工程款及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后付30%,验收合格后付到30%,结算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2017年3月17日开始,于2017年3月31日结束。

2、施工周期:天

3、因不可抗拒或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以签证顺延。

4、乙方未按工期要求完工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四、结算方式:

1、按每立方13元结算,该费用不含税费;

2、计量以发包方与业主单位的计量为准。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林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

2、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履行安全教育、交底、验收、检查、监督等总包单位应尽职责。有权责令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

4、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和林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有权责令停工整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林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乙方必须安排具有 “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并按林州市城管局、住建局、交警队相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3、运输车辆符合林州市环保要求,垃圾清运出场后堆放地点由承包方负责。

4、车辆具有机械式全密闭装置、车辆后箱板需喷涂反光放大车号、两侧车门喷涂运输企业(个体)名称、车辆驾驶室上方安装统一规格的标示顶灯。硬质机械式全密闭装置需符合《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全密闭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b11/t158-2002);

3、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 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群众监督员,做好自检自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业主和监理的要求,严格按照交底内容组织实施。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除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外,并可对乙方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施工区域要符合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指定专人做好出场车辆清扫并保持本方现场的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凡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8、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不违反规定。

9、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有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0、渣土车上路、通行证及渣土堆放地点均由承包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发生被群众投诉举报、被媒体曝光、被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经甲方通知乙方改正并承担责任后10天内,乙方不改正且不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分包合同。

八、奖励与处罚:按照甲方相关办法、细则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为分包合同的从合同,随分包合同生效而生效,分包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后资料包括:乙方法人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证件、分包合同及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施工现场渣土委托清运协议书补充条款 甲方:(发包方)中房威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为保障林州一中西校区续建工程顺利完成,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和林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为了更快更好的完成该协议内的各项工程,经甲乙双方负责人协商一致,如乙方按协议各条款完成承包工程,在原有单价的基础上每立方渣土增加2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渣土清运施工方案篇4

施工现场渣土委托清运协议书

甲方:(项目部)乙方:(分包方)

为保障 工程顺利完成,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和郑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郑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

2、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履行安全教育、交底、验收、检查、监督等总包单位应尽职责。有权责令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

4、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和北京市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有权责令停工整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

5、不得违章指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乙方必须安排具有 “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并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3、运输车辆符合本市环保要求。

4、车辆具有机械式全密闭装置、车辆后箱板需喷涂反光放大车号、两侧车门喷涂运输企业(个体)名称、车辆驾驶室上方安装统一规格的标示顶灯。硬质机械式全密闭装置需符合《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全密闭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b11/t158-2002);软质机械式全密闭专职需符合郑州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相关技术要求的通告。

3、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 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群众监督员,做好自检自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业主和监理的要求,严格按照交底内容组织实施。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除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外,并可对乙方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施工区域要符合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指定专人做好出场车辆清扫并保持本方现场的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凡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8、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不违反规定。

9、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文物古迹、危险品时,要停止施工,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

10、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1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有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发生被群众投诉举报、被媒体曝光、被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经甲方通知乙方改正并承担责任后10天内,乙方不改正且不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分包合同。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土方计算方法:

2、付款办法:

五、奖励与处罚:按照甲方相关办法、细则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为分包合同的从合同,随分包合同生效而生效,分包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后资料包括:乙方法人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证件、分包合同及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渣土清运施工方案篇5

马家堡西路南延(春和路-西红门路)道路工程3#标段

施工现场渣土委托清运协议书

甲方:马家堡西路南延(春和路-西红门路)道路工程3#标段(项目部)乙方:(分包方)

为保障马家堡西路南延(春和路-西红门路)道路工程3#标段工程顺利完成,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

2、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履行安全教育、交底、验收、检查、监督等总包单位应尽职责。有权责令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

4、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要求,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有权责令停工整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

5、不得违章指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乙方必须安排具有 “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并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3、运输车辆符合本市环保要求。

4、车辆具有机械式全密闭装置、车辆后箱板需喷涂反光放大车号、两侧车门喷涂运输企业(个体)名称、车辆驾驶室上方安装统一规格的标示顶灯。硬质机械式全密闭装置需符合《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全密闭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b11/t158-2002);软质机械式全密闭专职需符合《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实施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相关技术要求的通告》(2012年通告第1号)

3、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相关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群众监督员,做好自检自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业主和监理的要求,严格按照交底内容组织实施。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除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外,并可对乙方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施工区域要符合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指定专人做好出场车辆清扫并保持本方现场的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凡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8、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不违反规定。

9、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文物古迹、危险品时,要停止施工,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

10、在本项目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1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有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发生被群众投诉举报、被媒体曝光、被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经甲方通知乙方改正并承担责任后10天内,乙方不改正且不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分包合同。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五、奖励与处罚:按照甲方相关办法、细则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为分包合同的从合同,随分包合同生效而生效,分包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后资料包括:乙方法人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证件、分包合同及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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