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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外包协议书注意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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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协议书注意点篇1

甲方:__ 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决定将工厂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及方式:

1、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乙方如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则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前3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费用。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的当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食堂承包押金,本协议终止时,返还给乙方(不计息);

3、承包期内,甲方提供经营和服务场地、食堂。

承包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所需水、电、燃料,其费用标准根据本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料供应商统一标准核算,由乙方承担。

4、厨房设备:甲方将现有厨房设备列出清单,待乙方进驻工厂时双方进行盘点,确认后交由乙方使用。厨具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厨具的添置、更新和维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乙方按清单交还厨具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进行赔偿。

5、乙方自行组织员工提供服务。

6、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每周菜谱标准和承诺之服务要求,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和管理。

二、结算方式:

1、结算周期:当日结算。

乙方按自己实际情况设定餐食价格,员工自行选择购买,当场现金结算。

三、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就餐标准:食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米饭随意吃,但不能浪费。(如需更改双方共同协定)

3、膳食供应时间:

根据工厂员工上班时间而定。

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有较大人员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3)甲方监督乙方是否严格按合约要求和标准供应膳食。甲方可派专人进行质量、卫生评定,保证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若乙方提供的膳食出现严重的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改善和纠正问题,否则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警告,并扣款 元作为处罚,书面警告 次以上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约。

4)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合约之约定的要求和伙食标准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确保所采购的蔬菜、肉类、油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员工均可用餐,不可出现甲方员工无餐可用。

3)做到各餐的菜式多样化,每天菜式合理搭配,力求为每个员工提供均衡的营养。

4)甲方员工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不可出现冷菜、冷饭现象,甲方如有个别部门员工因生产需要,需要提早或延后就餐,在事先通知乙方后,乙方应配合并保证供应温热的饭菜。

5)应预留当餐食物一份至下餐,若甲方员工出现食物中毒,以备检验食物来源,并由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厨房和食堂的清洁工作以及厨房周边环境卫生,一天一清扫,三天一大洗。

7) 厨房用潲水由乙方自行处理。

8)负责厨房和食堂菜盘、餐台、桌椅、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9)饭堂工作人员接受甲方监督,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厂纪厂规。

10)厨房工作人员穿工衣、戴工帽上班(打菜人员戴口罩、戴手套操作)。

11)礼貌待人,对待员工人人平等,对甲方员工提出的合理意见应积极改善,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绝不允许在厂里取闹,否则将按厂纪厂规处罚。

12)按甲方提供的时间准时供应饭菜,若有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应绝对保持饭菜卫生,不提供隔夜饭菜和变质食品给员工,如引起的食物中毒,其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14)定期对饭堂进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蚊虫、老鼠、蟑螂、苍蝇”等,且要做好相关作业记录。

15)乙方厨房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16)每周五公布下周菜谱,以便甲方员工参考和监督。

五、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饭堂内外应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由乙方自行清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所有食物必须经过最少一次清洗之后才能加工,物品使用过一次之后必须清洗)二过(过火,所有饭菜必须经过高温蒸煮之后才能销售)三消毒(所有物品必须定期消毒)的规程。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废水、废汽、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若未相符,须立即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6、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卫生规定,做到优秀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把好菜肴的质量关,绝对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食堂。

7、国家监督机构查有异常时,乙方应将异常情况及改善对策报知甲方,因检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六、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终止合约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未能提前30天通知,毁约方以终止前一个月平均月伙食费作为赔偿;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毁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终止前一个月已发生伙食费总额。

2、乙方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擅自停工、消极怠工或毁约造成甲方正常生产无法进行时,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一切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费。

3、在就餐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及相关部门鉴定,如确属乙方所提供的食物造成,则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其他事项:

1、乙方应自行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不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如因服务需要乙方工作人员需配带甲方标志,亦不代表甲方承认该工作人员系甲方人员。

2、甲方不对乙方工作进行具体指示,乙方应自行组织其员工按约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自行要求员工以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方式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及其员工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它财物。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

4、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6、乙方外包的食堂以服务工厂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7、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8、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员工饮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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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协议书注意点篇2

甲方:(外包方)

登记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

乙方:(承包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的 货物装卸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各库区的货物装卸 服务工作。

第二条 乙方承包甲方劳务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1、 甲方仓库的家用电器及物料配件出入库装卸工作。

2、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装卸工作,确保货物装卸及时快捷。

3、 装卸过程发生货物损坏、破损必须无条件赔偿,赔款从装卸费用直接扣除。如有不足扣部分,需三天内补齐。

4、 乙方负责教导其所属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

5、 乙方对所属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劳务承包期限为 壹年 ,自 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劳务费用于劳务发生的次月计算上月实际装卸数量*单价,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帐 。

第五条 劳务人员由乙方招聘,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劳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八条 甲方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有权退回乙方。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

第九条 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劳务工作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劳务费用年价款的二倍的标准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友好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则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外包协议书注意点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服务宗旨及原则

为了更好地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物业服务职责范围

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楼内: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平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2)大厅地面、墙面。

(3)所有门窗玻璃、窗台、各楼外台阶以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

(4)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

2、室外:校园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环路、绿化带、景观带、运动场地、垃圾箱、垃圾堆放点等;正门外甬道以内(停车场范围)。校园内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物业服务为学校所有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用水:

(1)排水系统(管线、各种阀门、感应器等)、饮水间、洗手间、各实验室上下水系统等。

(2)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2、用电:配电系统、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照明灯系统等。

3、门、窗维修服务:包括校园内各楼各处各类门、窗。

4、楼内供暖系统。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水、电、暖维修应设置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安全、到位。

7、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三、物业服务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外包服务费

1、物业费为: 元/月,大写: 。

2、物业费明细:

(1)室内教学楼费用: 元/月(大写: );室外操场: 元/月(大写: );

(2)变电所:合同期内 人× 元/月(大写: )×12个月= 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物业费于每季度末结束前 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用水、用电。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4、负责协调乙方与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

1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

1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用水维修、用电维修、供暖维修以及门窗维修时,需更换的构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校区整体建筑物外墙面需每年清洗 次。

3、校园各入口及校内环路,遇雨雪天气时需在雨雪停止后,立即清除校内各入口及环路的积水或积雪,达到师生通行安全、顺畅。

4、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需及时清掏以保证畅通。

5、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水、电、暖及门窗维修人员,满足甲方在水、电方面检查、维修的需要。

6、乙方工作人员不享受甲方员工的福利待遇。

7、非工作期间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8、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 %作为违约金。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九、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或者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 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出现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作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少于合同约定最低人数,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 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包协议书注意点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强装卸外包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装卸外包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装卸外包协议期限为______个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提供装卸的方式为:接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货物装卸。

四、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装卸内容、方式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装卸服务,当乙方认为自己未能独立完成装卸服务,乙方可以增加人手,但增加的人手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因此增加的人手视为同属于乙方,必须同时承担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货物分类及总量及装卸费用额度等。

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装卸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要求),如因乙方不遵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指定装卸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按约定装卸费用标准支付上月装卸服务费用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确认:由于甲方将装卸外包给乙方,乙方作为承包方与甲方不属于劳动或雇佣关系。因此乙方在协议期内承包甲方装卸服务所发生的所有劳力、管理费用及利润等(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津贴、假期、保险、福利、个人所得税、其它报酬、特别费用、税以及依照地方或中央政府规定所应支付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规范操作提供给乙方的写有甲方名称的工衣、工卡或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等,均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关系的凭证,本协议是认定甲乙双方关系的唯一凭据。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 乙方未能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范操作流程),使操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

九、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十、本协议终止、解除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装卸费用,但如因乙方直接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十一、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甲方指定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因乙方未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合法造成未能购买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以上意外伤害保险可理赔的部分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服务提供者及甲方员工)的伤亡,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乙方或乙方所请人员发生事故遭受损失或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可全额向乙方追偿。

十三、 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十四、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 本协议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十六、 乙方包括人员: 。

如有新增人员,以双方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装卸服务要求及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装卸货物种类:

2. 装卸服务要求

1)

3. 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4. 对于临时需要的其它装卸服务收费标准临时协商。

十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签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二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签字、指模):

甲方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外包协议书注意点篇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术语定义

1.“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的相关服务。

2.“外包服务”是指支付服务中不涉及支付交易下货币资金转移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允许支付机构按照规定外包给具备一定标准和条件机构的服务事项。本协议下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服务事项。

3.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是指除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收单业务交易处理、资金结算、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业务以外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受理终端维护、耗材配送、特约商户调单等。

4.“受理终端”是指通过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读取或输入银行卡相关信息,发起交易并提示操作方完成的专用设备及其终端程序。

5.“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6.“交易证明材料”是指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持卡人消费明细、购物发票、特约商户发货凭证、持卡人收货凭证、特约商户销账凭证、电子交易数据等。

7.“收单收益”是指甲方作为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收单支付服务所获得的,在银行卡交易收益中扣除发卡、转接机构服务费以及转接机构品牌服务费和其他约定费用的,最终实际取得的收入;不含甲方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外信息/技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甲方与特约商户约定的银行卡交易手续费,是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服务而由收单机构一并收取的,含应付发卡机构、交易转接机构和收单机构等各方的费用。

8.“账户信息”是指银行卡上记录的所有账户信息以及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记录在银行卡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卡号、卡片有效期、磁道信息(含芯片等效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cvn及cvn2)等信息;与银行卡交易相关的用户身份验证信息包括个人标识代码(pin)、网上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中的用户注册名、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动态验证码、生物特征等信息。

第一条 合作内容

经双方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期间、______地区,为甲方的下列第________项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1.特约商户推荐:是指按照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甲方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是指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是指对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是指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是指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确保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收单商户按照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进行审批,与商户签署相关的收单协议。

3.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或乙方作为所拓展特约商户受理终端的提供方。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受理终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若与乙方提供受理终端的特约商户终止收单合作,甲方应在收单系统中将该商户置停用并通知乙方进行受理终端撤销,此特约商户不再纳入甲方服务范围。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提供相关合作业务统计分析报表、合作特约商户资料信息、合作特约商户交易签购单等资料,并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调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对于发现问题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纠正。

5.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对乙方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评价。

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要求调整任务总数量、时间进度等工作计划。

7.甲方有权在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与乙方终止服务合同: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收单机构合作资格;

(2)与不良商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伪卡盗刷、套用、洗钱、分单、虚假交易等活动;

(3)以套用、变造与真实商户类型不相符商户编码等各类手段变相降低刷卡手续费率,恶意争抢客户;

(4)釆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盗取、转移合作收单机构商户或受理终端;

(5)留存、窃取或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及交易信息;

(6)对商户的银行卡交易进行交易处理,自主设置交易路由、加载未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或改造已经收单机构同意的程序,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7)将外包业务进行转包、转让;将特约商户结算资金通过其他机构进行二次清算;

(8)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收单机构声誉或给收单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外包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经收单机构确认已不适合与之合作开展收单业务;

(10)监管机构终止外包服务机构业务运作或营业执照,或外包服务机构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

(12)收单机构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其他行为。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存保证金___________元,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可先行从其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并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合同终止后且善后工作完成,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9.甲方有权将因业务违规或风险原因而终止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报送至监管部门、协会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实现风险信息共享。

10.甲方负责受理终端的主密钥管理工作,并有权监督乙方落实非主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机房安全等各项技术安全要求。

11.甲方负责新特约商户入网的相关工作,包括将受理终端接入甲方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设置并开通特约商户号和终端号。

12.甲方负责银行卡交易系统后台的维护,并根据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收单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账务核算处理、错账查询和调整等工作。必要时,错账查询和调整可要求乙方提供协助。

13.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发展的收单特约商户进行日常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和违规特约商户处理。

1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外包业务相关培训。

1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6.甲方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及市场规则,遵守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持卡人、发卡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负责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制定与合作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甲方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甲方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乙方如负责收单特约商户推荐,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甲方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乙方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乙方应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风险是由商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与乙方无关,且乙方已尽了审慎推荐、严格审查的义务。

4.乙方如负责特约商户维护,须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甲方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甲方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乙方应对其负责维护的实体特约商户进行定期回访,回访和巡检频率不得少于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次;做出书面的回访和巡检记录,妥善保留相关记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特约商户回访记录报告;

(4)接受甲方或特约商户委托,开展账务查询及账务调整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特约商户调单等工作;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在接到甲方调单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调单处理而造成甲方不能在有效时间内顺利完成单据调阅,影响有关业务差错处理而造成资金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5)配合甲方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欺诈风险;

(6)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7)乙方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5.乙方如负责终端提供和终端维护,必须满足以下设备及技术要求条款:

(1)乙方保证为此项业务所投入的pos受理终端等硬件设备具备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所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行业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符合相关技术安全标准的检测和认证,符合制造商公布的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凡出现的任何涉及设备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釆购的pos等受理终端类型需符合甲方的受理终端相关规定。

(3)乙方应首先确认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已与特约商户签署收单业务合作协议书,并确认在甲方收单系统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系统内进行特约商户注册后,再布放pos等相关受理终端。受理终端应在接到甲方的装机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pos受理终端安装和收银员培训工作。

(4)乙方负责受理终端的安装、测试及开通、日常维护、管理保养、耗材提供和上门配送、设备维修和零配件更换;

(5)乙方应建立pos等受理终端台账,及时向甲方提供布放 pos等受理终端的.准确地址等相关信息及变更情况,并将统计数据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升级、优化,配合甲方验收、安装;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pos等受理终端进行随意更换、转移或加装,不得对终端程序进行修改,不得自行灌装未经甲方同意的终端程序。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更换、维护pos等受理终端的要求,需按甲方要求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不法分子冒充特约商户人员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在pos等受理终端上增加任何增值服务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操作范畴不得违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乙方过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pos等受理终端进行欺诈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应确保接入甲方系统的安全性,若乙方提供的pos 终端、设备、软件等给甲方系统、设备、软件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

7.乙方不得参与开展银行卡套用、受理伪卡、洗钱等违法违规活动。

8.乙方应保证甲方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相关信息安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储银行卡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以及银行卡密码、有效期、卡片验证码等银行卡敏感信息。

9.乙方不得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不得自主设置交易路由或加载未经甲方同意的程序。

10.乙方不得以特约商户名义接入收单机构,乙方不得下挂二级特约商户,乙方不得通过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等方式隐匿、歪曲真实交易。

1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配备专业化人员队伍以提供特约商户业务服务。

12.乙方应每____日向甲方通报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等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及时通报经营活动的突发性事件。

13.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检查以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活动。

14.乙方不得侵犯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品牌和商标权益,乙方不得冒用甲方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15.乙方不得将对甲方服务的事项及承诺进行转让、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16.乙方使用的所有业务资料须经甲方同意,并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归还或销毁。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委托外包业务产生的文件资料,如特约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协议、交易单据等。

17.乙方不得因提供收单业务外包服务而实际拥有、控制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为特约商户提供二次清算。

18.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后续事项。

1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外包业务需要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2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按甲方要求履行外包服务的职责后,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特约商户服务费用标准

甲方与乙方协商约定服务费标准:________。

甲方按_______(周/月/季)向乙方支付其提供专业化服务获得的报酬,在________(指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乙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业务合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设备、环境等,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下列条款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里扣除相应的款项:

(1)乙方因违反国家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市场规则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给甲方带来相关损失,乙方应及时改正并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转移甲方特约商户资源,即将甲方存量特约商户转变为其他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

(3)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特约商户或持卡人信息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4)乙方泄露非主密钥或由乙方原因影响网络、系统、机房等各项技术安全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

(5)乙方对甲方及特约商户或持卡人进行欺诈,如协同特约商户伪造申请资料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中止合作,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特约商户出现涉嫌欺诈及其他违法行为,乙方知晓却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需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乙方在特约商户发展工作中,夸大、歪曲甲方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超过甲方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理终端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同受理终端购置金额进行赔偿;

(8)在合作期内,若乙方未完成相关服务指标和标准中约定的内容,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_;

(9)如因商户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造成甲方特约商户流失或转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支付甲方此商户上一合作年度服务费________%的违约金;

(10)双方合作终止,乙方未配合甲方处理善后事宜的,则扣除乙方服务费用_______。

3.若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补充、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遇不可抗力或协议中规定的原因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至协会进行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仍存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佘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如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相同期限,以此类推。若一方希望不再续约的,该方应在协议到期自动顺延前至少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挂号信邮递、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送达以下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送人电脑系统确认邮件已经成功到达对方邮箱后的第1个工作日;

(5)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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