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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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第一篇】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大营希望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学校领导组织老师对校舍、校产、消防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7、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8、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让家长来访接待室或门卫室等候,用电话联系后由学生到接待室或门卫室带领入内。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9、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和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10、外来机动车辆不准驶入校内,外单位车辆停放学校过夜须征得学校领导及门卫的同意方可入内。
1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尽量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学校领导联系,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12、禁止推销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学校。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值日教师及班主任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防护意识和保护措施。
5、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6、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7、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7、学生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门,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8、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有家长领回。
9、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和班级。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四、课间安全:
1、学生课间活动文明有序,严禁攀爬窗台、楼道护栏、校门、花墙等校内高处危险设施,严禁在教学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2、严禁教师组织学生从事安全和能力承担之外的班级工作,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踩踏在窗台上擦二、三层教室朝外的玻璃,严禁学生在桌凳上走动。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触摸电源插头、插座、电扇开关等带电物体。班主任要经常检查班级的电源、电器有无裸露、损坏,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电源、电器等带电设备。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园,不燃放烟花鞭炮。
5、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允许,任何学生不得私自与陌生人接触、不得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物、礼品或随陌生人离校。学生在校期间与陌生人接触造成后果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购买、食用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一般情况不允许带零食入校,严禁在校门口购买食品。
7、保证各种活动安全,班主任以及课任教师要与活动的组织者做好活动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或停止活动。
五、安全责任:
1、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有责任和义务预防和制止各种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如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逐级上报。
2、学校每学期都要层层制定和签署各种《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人。为确保本细则顺利实施,把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追究和事故处理。
3、对年度内班级和个人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不能评选各种综合性集体荣誉,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第二篇】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第三篇】
一、门卫值班、来客登记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负责校门口及其周围的安全工作。
2.认真盘查外来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入校。
3.来校办事的外来人员要先登记,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内容,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后方可出入。
4.接好电话,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
5.值班记录本要认真填写,细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时更换。不得丢失,缺页,乱涂乱画。
6.不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学校公共财产出入校门。
二、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活动。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班主任每天要对教室内各种设施巡查一遍,发现不安全问题,当天通知总务处主任,及时维修、整改。
2.校外活动。班级组织校外活动要先请示政教处。经政教处同意后,方可行动。并认真准备好各种安全措施。活动结束后要到政教处汇报活动情况。
3.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谈心、当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医生。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与学生谈心,与家长沟通交换意见,报告政教处。
4.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病假请假制度》、《学生事假请假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5.每学期针对学生安全问题,开好1—3次主题班会。办好班级安全专题板报。组织好收听、收看安全教育节目。
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制度
1.对于学校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每天离校前必须将报警器打开,关好门窗、落锁。每天到校必须将报警器。检查一遍,发现故障及时解决。
2.总务处确定专人每学期两次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更新。对每件消防器材应有编号,每次检验要有记录,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学校设施安全,由总务处每天进行常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安全状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钟长鸣。
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教学设施由各分管人员认真保管、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总务处整修。不安全的器具,对学生有危险的器具,任课教师应立即停用。确保学生安全。
2.教学仪器中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单独保管、单独存放、单独建帐。教务处定期进行检查。
3.危险品、易燃易爆仪器及物品的添购,需由实验管理员每学期初造计划,说明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添购数量,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审核后执行。
4.教务处每学期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仪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校长。
5.各实验室、教学楼、办公楼,要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人员疏散方案。对实验室管理员定期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学习。训练应急操作动作,明确应急对策方案。
6.各实验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检记录,保证教学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使用电器管理,本着既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服务教学,便于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第四篇】
总务科巡视检查人员要本着为教学服务的宗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实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定制度如下:
1、有关人员要始终如一地巡视检查,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天早八时开始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过程要深入到宿舍楼。办公室及重点使用部位,并及时了解各部门的情况。
3、对每天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总务员应迅速下达派工单安排维修,并及时反馈维修情况。
4、认真做好派工单的`登记,回收。汇总工作,及时向学报科通报每月班级维修情况。
5、维修工作要提高实效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维修质量。
在维修工作中要本着节约。降耗的思想,对长明灯。常流水现象予以制止、同时,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