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乡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
X乡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山洪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山洪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山洪、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洪水、溃堤、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防洪等自然灾害。
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站所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防汛指挥部
成立2024年防汛工作指挥部,乡防指由乡长任指挥长,分管水务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各包村联系领导、党政办、财政所、应急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水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为指挥部成员,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XXX乡人民政府乡长
常务副指挥长:XXX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指挥长:XXX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XXX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XXX乡党委副书记
XXX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XXX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X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XXX乡人民政府副乡长、X派出所所长
XXX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XXX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XXX乡党政办负责人
XXX乡应急办、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XXX乡水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乡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XXX乡财政所负责人
XXX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X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XXXX市场监督管理所
XXXX乡卫生院院长
XXXX中学校长
XXXX中心校校长
XXXX电信所所长
XXX红土坡供电所所长
XXX乡安监办、应急办工作人员
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各水库管理员
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下设办公室在乡水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兼任,副主任由V担任,。
2、乡防指职责
乡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乡的防汛抗洪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定防汛抗洪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洪工作具体部署,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洪减灾措施,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各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防汛抗洪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乡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乡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洪重大事件协调,负责防汛有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乡水务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洪排涝督导及乡属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全乡抗洪灾害各项应急预案,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给行政首长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运行安全,搞好洪水调度,负责全乡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计划。
乡武装部:负责防洪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抗洪抢险等工作。紧急情况下要担负起抗洪抢险、营救群众、抢救国家财产和群众财产等重大抗洪任务。
乡应急办:负责全乡工矿企业的防洪抢险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企业防洪抢险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防洪抢险安全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抢险救灾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全乡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使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拨工作,确保抗洪抢险物资、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分配,做好洪涝灾害的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严厉打击抗洪抢险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火打劫等不法分子,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防汛紧急期间协助乡防指组织好群众撤离和转移,对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工程的犯罪分子,要进行严厉打击。
乡公路管理所:负责全乡交通干线、公路、桥涵及防汛道路的畅通,做好暴雨时道路清障工作,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人员、物资、设备顺利抵达灾区。紧急抢险时,保障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和紧急撤离群众车辆的调度。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防汛、抗洪、排涝的督导工作。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协助清除河道防洪区内阻水林木和危及水库、渠堤、塘坝安全的林木,做好林区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控制疫情的发生。
中小学:负责全乡校舍、教育系统的防汛排涝和重点危舍改造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学生防汛、抗洪、自救知识教育及、河道、池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洪和抢险救灾工作。
电信所:负责为重点防汛通讯提供保障服务,确保汛情及防汛指令的及时准确传递。
乡供电所:负责汛期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重点工程的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乡防指、重点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所有成员单位要在乡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服从大局,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时机。
5、乡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乡党委、政府的指示,承办乡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洪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辖区内主要河流防洪预案的编制、审查;编制完善防台风暴潮预案,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单位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乡防汛抗洪部署和决策意见,供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洪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乡、村防汛信息监测内容:一是雨情;二是水情,即水库、河道;三是地质隐患与山洪易发区情况;四是工程险情,主要是山塘、水库、堤防等防洪水利工程情况;五是其它险情信息,如危房、危桥和其它设施安全情况。
2.乡、村防汛信息掌握方式:一是查询与观测,即靠人工雨量监测点、河道(水库)水位监测点的观测报告和辖区水雨情观测站点、防汛部门、气象部门查询来获取雨情、水情信息;二是巡查排查,即依靠库塘巡查、河道巡查、地质巡查和危房排查来获取工程设施的险情信息;三是监听监视,即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来获取预(测)报和实时信息;四是上下级传递,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来获取上下级的信息。
在汛期,乡政府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加强巡查排查,及时掌握工程设施险情隐患情况,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村做好监测准备和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加强观测查询,第一时间掌握雨水情信息。
3.明确防汛信息报告人:灾害预警员、预警责任人,山塘水库、河道巡查员和地质灾害监测员,雨量、水位监测人员以及发现灾害征兆和险情的单位、个人为防汛信息报告人。
(二)预警
1.预警标准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乡政府向事发地及邻近区域发布预警信息。
(1)12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6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2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或接到辖区内已发生局地性、突发性特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报告。
(2)山塘、水库、防洪堤、桥梁、道路等工程或设施以及地质隐患点任何一项发生险情时(含山塘、水库水位超高危及安全的情景)。
2.预警信息发布类型及预警形式
根据防汛信息的危急程度,预警信息分三类:
第一类:告知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政府领导、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告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预警信息、预警信号或短信、电话。本乡认为需要引起关注,做好防御准备,加强值守或巡查、监测,无需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2)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1262”精细化预报等预警预报信息或短信、电话。
(3)本乡监测到的12小时、6小时或2小时降雨量值虽已达到预警标准,目前无灾情报告也无需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未来雨势和天气不够明朗,但须引起关注,做好防御准备,加强值守或巡查、监测的。
告知性预警,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等形式。告知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第二类:警戒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并根据值班领导的意见迅速向政府领导、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加急)预警信息和“1262”精细化预报等预警预报信息、信号或电话,建议启动人员转移或撤离方案的。
(2)本乡监测到的12小时、6小时或2小时降雨量值已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3)本乡监测到的水情指标值已到预警标准,水位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4)本乡观测到的工程(设施)或地质隐患已较明显的扩大,险情增大趋势较快,有必要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准备的。
警戒性预警,可以采用先短信,后电话、传真、高音喇叭、铜锣等形式,采用短信、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警戒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户组长、转移责任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第三类:紧急性预警。当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政府领导报告,同时立即向有关村、辖区重点防汛的企事业单位发出紧急预警通知。
(1)接到县防指或上级部门下传的雨情(加急)预警信息和“1262”精细化预报等预警预报信息、信号或电话。要求紧急启动人员转移或撤离方案的。
(2)本乡监测到的12小时、6小时或2小时降雨量值连续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3)本乡监测到的水情指标值已到预警标准,水位涨势仍然非常猛,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4)本乡观测到的工程或地质隐患扩大速度较快,险情增大趋势较快,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的。
紧急性预警,可以采用电话、传真、高音喇叭、铜锣等形式,采用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紧急性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户组长、户主、转移责任人,一般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3.预警流程
乡(值班人员)接到县防指的预警信息或监测到险情时,向事发区域村(户)或单位发出预警。一般情况是逐级预警,即乡预警→村预警(预警员或村负责人)→组预警(负责人)→户;紧急情况可以直接预警,即乡预警→组或户,情况危急时也可以同时要求村采取广播、铜锣预警或通知各转移责任人上门预警,采取多种预警形式,确保预警到户。
4.其它事项。
汛前,将各类各层面防汛工作人员、被防御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输入电脑,做好微机短信群发管理工作。
四、应急响应
根据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或险情的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特大汛情(Ⅰ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一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较大范围2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4)县防指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发生紧急或危急情况。
2.应急响应行动
乡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行政村负责人及预警监测员进岗进岗待命,严肃防汛纪律,按照预案和市防指的部署与要求,紧急动员,全力指挥,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发动民众自防自救。
(2)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利用电话、短信、“村村响”广播、上门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3)高度关注,严密监测汛情险情动态,实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全力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5)强化人员转移,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及时上报防御动态信息,深入宣传先进事迹。
(二)重大汛情(Ⅱ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二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橙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较大范围6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4)县防指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防汛形势临界于或趋于紧急状态。
2.应急响应行动
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普通干部、行政村负责人及预警监测员进岗,强化防汛责任,按照预案和市防指的部署与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各应急工作组全面开展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采取多种形式预警,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单位)到户到人。
(2)应急抢险队员集合待命,随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按人员转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梯度转移,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
(4)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巡查,对危险地段实行严密监控。必要时,工地停工,旅游景点停业。
(5)加强信息报送,定时上报人员转移、险情、灾情和防御工作等信息。
(三)较大汛情(Ⅲ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三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黄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12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或连续三小时最大实时降雨量达到8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150毫米。
(4)县防指发出警戒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防汛形势或天气实况达到警戒状态。
2.应急响应行动
乡政府启动应急预案,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汛办公室成员、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进岗,研判防汛形势,提出防御措施,落实防御工作。
3.应急响应措施
(1)通知外出的负责人随时准备返回。
(2)贯彻落实上级防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3)联村、联企干部督促各村各单位开展工作,督查村、企防汛人员履职和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4)加强防汛宣传,播报汛情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单位。
(5)加强排查、巡查,做好人员(包括流动人员)转移安置和乡级防汛抢险物资调度准备。
(四)一般汛情(Ⅳ级响应)
1.应急响应标准
(1)县防指发出防汛应急四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蓝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预报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过程实时雨量超过100毫米。
(4)县防指发出告知性预警信号,且辖区内防汛形势可能趋于险化。
2.应急响应行动
乡防汛办分管领导及防汛办公室成员进岗,根据县防指要求,部署各项防御措施。
3.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汛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
(2)在外地的机关、重要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主要领导要及时通知本单位做好防御准备。
(3)巡查、监测、预警等人员进岗履职;会商系统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调试。
(4)通知各村各单位进行排查、检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重点是山塘水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点、危旧房、在建工程、切坡建筑、临时工棚、外来人居等地段。
(5)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落实防范措施。
(五)应急结束
根据降雨、地质次生灾害、灾情等对辖区的影响程度,或者上级防汛部门宣布应急结束,镇政府作出宣布全镇或部分行政村应急结束。
五、灾后工作
(一)抢险救灾
1.乡政府及时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灾后救灾工作。
2.乡政府成立临时救灾工作组,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恢复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讯、主要水毁工程及水毁田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等工作。
(二)善后工作
乡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慰问受灾群众;协助做好卫生防疫、治安维护、救灾捐赠等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恢复生产工作,以及灾情核实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建立防汛组织,组建镇应急抢险队伍,明确山塘水库巡查员、河道巡查员、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员、山洪灾害预警员、防汛值班员、气象协理员、防汛会商系统管理员和其他防汛责任人,开展培训和防汛宣传。
(二)物资保障
乡政府在汛前落实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防汛任务较重的村也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并掌握社会上可调用的抗洪抢险机械设备资源,以备应急调用。
(三)预案制度保障
编制防汛预案,完善应急工作程序,制订各类抢险技术方案,开展防汛演练;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水工程、地质灾害日常巡查监测制度和防汛专项检查制度等;建立预案调整更新制度。
(四)工程保障
对防汛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
(五)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人员转移应按照“1262”精细化预警机制根据不同汛情进行梯度转移。各类应转移人员在可能致灾前3小时转移完毕,若预报夜间致灾的,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毕。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政府组织编制,并在每年主汛期前修改完善到位。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