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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自查报告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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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第一篇】

根据《中共***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国土资党组〔20**〕50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对我州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情况

《干部任用条例》是总结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分发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发(2009)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广泛学、人事干部深入学,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到了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二、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在整治工作中采取的具体措施,防止用人不正之风:一是对2008年以来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提拔任用情况和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召开学习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单位领导、人事科及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法规,促使他们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有关制度,构建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防止干部选任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四是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认真受理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资格条件把关情况

经自查,20**年以来提拔任职的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下一级岗位的任职时间、文化程度、接受培训等情况都符合规定;没有破格提拔、超过任职年龄需要留任的干部;没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提拔干部的情况;没有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的干部。

四、民主推荐情况

始终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依据,并不断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民主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程序进行。经自查,20**年以来提拔的领导干部没有个人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情况;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符合相关规定;考察人选是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由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不存在不尊重民意或简单以票取人现象。

五、组织考察情况

干部考察上,积极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考察前,认真进行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拟任职务、考察组成员、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群众知情;考察中,扩大考察面,使干部能最大程度地参与,自主选择。坚持干部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适时适度地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公开性。

经自查,20**年以来干部考察工作坚持按规定程序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符合要求;考察中认真调查核实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在考察前征求当地党委考察意见。

六、讨论决定任职情况

在讨论决定任职上,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酝酿,认真研究,集体讨论,投票表决。在提交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职前,事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选拔任用的之外符合“三定”方案有关职务层次、职数、职务名称的规定;需要省厅备案的按程序报批备案;严格按程序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没有“带病提拔”现象;严格执行了任职试用期制度。

七、执行纪律规定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记录;认真落实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和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各项措施;认真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出现违规用人行为。

八、自身建设情况

建立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协调会议制度和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从而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坚持干部任用六项原则: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努力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监督。对2008年以来干部任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总结,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出现同样问题。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完善。

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力度。一年来,我局根据省、市、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以治理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以治理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是今年卫生部门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与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监督、同检查,先后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将乐县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建立了院长一手抓业务管理,一手抓行风的“一岗双责”制度和行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得到较好地落实。同时,还结合本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将乐县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了监管措施,按照教育,制度、监管并重的要求,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确保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群众负担,让群众明明白白看病付费。今年我县县医院和中医院先后投资了120万余元资金,开通了电脑网络系统,全面实行了电脑刷卡,进一步完善了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制度,为病人提供规范的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开通了电脑自动查询系统,公布各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药品价格,推出10种常见病单病种收费价格信息,制定治理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多收费、乱收费的措施,建立健全价格监督管理体制和相应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大额病历、处方检查,分析通报医生用药情况,有力抵制大处方、不合理用药等不良现象,使门诊处方由去年的每张元降至元,住院日平均费用由去年的231元降至元。

三、认真搞好自查自纠。

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败坏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根据前段时间全国、省、市卫生行业发生的典型案例,我们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制定医生合理用药、科学用药、仪器检查评价、通报制度。每月对医生用药、检查情况进行检查评价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同时,开展专科用药前几种药品和前几名医生不合理用药的分析、评议、查处、通报,对不正常的用药采取限量采购或停止采购,对专科用药排名前10名的医生进行谈话教育,及时拉袖子、打招呼;对连续3个月排名第一的专科用药及时查明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以防止开单提成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抗生素和抗肿瘤辅助用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定抗生素和抗肿瘤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多进低价,少进高价”的原则;在采购抗生素和抗肿瘤辅助用药时,适当放宽口服药品,控制注射类药品,特别是对每支价格在30元以上药品,采购由科室申请,药剂科审核把关,药事委员会研究决定方可采购,对大于50元的药品原则上不予以采购,确因病人需要,实行零库存办法,尽量做到即进即用,以杜绝回扣现象发生。

三是严格控制药占比。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将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达到各医疗单位,各医疗单位再将药占比指标下达到各科室,要求县医院药品收入不得超过43%,中医院不得超过50%,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超过药占比指标的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以防止乱用药、开单提成现象发生。

四是制定治理“处方费”、“统方费”、“开单提成”等措施。要求医务人员主动向卫生局监察室、行风办说明情况,写自查自纠报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暗访,发现有“医药代表”到临床科室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科室或医务人员自行收费或查帐发现“小金库”的严肃进行处理,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处方费”、“统方费”的,又不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不能晋升技术职务,延长职务晋升2年,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深入开展卫生行业“八不准”教育。为进一步严明卫生行业纪律,今年我们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了行业“八不准”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八不准”规定,严格按“八不准”内容规范自己行为,并将其规定在门诊和病房等醒目位置张贴,以教育警示医务人员,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通过教育广大医务工作者提高了思想认识,大家表示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带头遵导“八不准”规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9月份全县卫生系统共收到锦旗8面,感谢信24封,拒收“红包”、礼品18件次,计币万元,经过2次的自查没有发现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的行为。

四、继续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严格规范招标行为,进一步完善中标药品候选品种确认、配送企业确认和管理,中标药品合同履约监督,非招标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做好中标药品的确认、采购和使用工作。今年全县有3家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达527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集中招标采购让利于患者金额达132万元。

五、加强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加强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放在首位,依照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人事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等,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完善医疗机构内部质量评价体系,控制体系和医疗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保证患者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制度管人、管事。

一是要求医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奖励举报“红包”、回扣有功人员暂行办法》以及《坚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各医疗单位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对提供证据,经查属实者,按规定予以奖励,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一年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也没有收到群众的举报。

二是认真落实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为进一步搞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今年6月由卫生局党总支发起,16个医疗卫生单位通过电视媒体,联合向全县16万人民做出了八项诚信服务承诺,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了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服务承诺机制,层层签定了社会服务承诺书,并统一由县卫生局制作了5000张承诺服务卡,向社会公开发放。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医患协议书,实行了病人知情选择办法,使社会服务承诺真正做到承而有诺。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院务公开制度。针对病人、社会群众和医院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医疗质量、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信息、医患沟通、药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物资采购、行风评议情况、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措施、医院重大决策过程、违纪问题处理等10个方面的公开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建立了院务公开责任制、审议、反馈、示范、总结通报、挂钩联系、责任追究等9项制度,并确定向社会公布了县医院、中医院、南口中心卫生院、城关、万安卫生院为我县卫生系统院务公开示范点。

四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了医德规范及违背规范处理办法,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等50余种,由县卫生局统一印制了《诚信药房规范管理手册》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以制度管人,以规范约束人。

六、加强医院人文建设。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的服务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医疗实际工作中去。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了“情暖医院、优质服务”活动,先后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奉献社会,温馨周到、真情服务,提高质量、强化管理,加强沟通、增进信任,廉洁行医、规范行为”等5个方面的重点开展活动。卫生系统50余名主治以上的医生和120名党员先后向全县广大医务人员发起倡议,为维护白衣天使的圣洁,为人民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这次活动中,许多医疗卫生单位采取了各种不同的方式开展活动,使“情暖医院、优质服务”活动推向高潮。县医院为方便病人就医,新建了体康体检中心,推出了体检套餐,实行了无节假日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县中医院为方便病人就医,向社会推出了十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强医患沟通,提供住院须知,签订医患协议书,及时将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费用等情况告知和耐心解答病人,建立健全了医疗咨询制度和便民措施,设置了饮水处、导诊台、专家一览表、公示牌、导诊示意图、服务承诺措施等,实行了全程导诊服务,改善了就医环境,使病人真正感受到医院的温馨。

七、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宣传教育是搞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前提。一年来,我县卫生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为先导,以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以法制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职业行为等教育为主要内容,先后召开了专门的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发动了广大医务人员自觉参与。许多医疗单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院务公开栏、行风宣传栏、宣传标语牌和单位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目标、内容向社会公开,先后举办了行风知识培训班,开展了演讲比赛活动。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县卫生系统先后举办行风知识培训班2期,培训中层以上卫生干部68人次,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征文比赛1次,举办职业道德演讲比赛1次,聘请县委党校理论教员进行授课1次,撰写学习心得386篇,每个党员每月写1000字以上读书笔记96人,开展如何实践“三个代表”?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如何维护群众利益?如何办好医院的4个专题大讨论14场,组织上街义务咨询开展宣传活动4次,评选表彰文明示范窗口5个,诚信药房示范点5个,职业道德标兵10名,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20名,卫生先进工作者26名,树立了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2个,发布行风信息46篇,县医院作为全省卫生系统“诚信药房”示范点,严格按照诚信药房考评标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先后投资了30余万元资金对中西药房、小药房和药库进行了全面改造,全县有5个医疗机构完成了药房改造工作。

八、认真做好群众的投诉处理工作。

为了全面掌握卫生部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情况,今年我们根据省、市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病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截至9月份止,全县卫生系统向社会发出征求意见信300张,收回260张,满意度为%,向门诊病人发出问卷调查表300张,收回298张,满意度为%;向住院病人发出问卷调查表300张,收回282张,满意度为%;向出院病人发出问卷调查表300张,收回263张,满意度为%;向职工发出问卷调查表150张,收回150张,满意度为%;收集意见和建议18条,其中表扬的12条,要求整改的6条,已全部进行整改。组织行风评议员进行明察暗访2次,共15家医疗机构,查出问题27项,已整改反馈25项;召开各类型座谈会10场,收集意见和建议29条,其中表扬16条,要求整改13条,全面进行整改。同时,还及时受理群众举报2起,接受群众咨询2次,均进行了及时反馈答复。

总之,我县卫生部门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目前为止,全县卫生系统还没有发现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的案件。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药品价格高于市面药品价格等问题,这些问题是一无法彻底解决的。为此,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力度,认真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不断研究探索行风建设的新机制,坚持一手抓卫生改革与发展,一手抓行风建设,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与卫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使我县行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为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第三篇】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薛城区20**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我们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薛城区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薛城区中医院延伸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辖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行政村卫生室,服务临城街道10万城乡居民。所有机构均按要求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规定的范围开展执业活动。

(二)人员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6人,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7名,执业医师12名(含助理医师),主管护师6名,护师24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重视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完善门诊登记制度,规范门诊登记。加强处方的管理与使用,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自查,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所辖服务站和卫生室药品供应由社区中心统一网上采购配发,全部零差率销售,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由于政府投入不足,有些医疗设备未能配备或得不到及时维护与更新,阻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

(二)、受编制及人员经费所限,工作人员普遍配备过少工作量较大,外出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

(三)、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的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均为租赁,面积相对较小,除中心、福泉外均未能做到诊断室与治疗室、输液室分开,输液室亦不能做到分区管理。

(四)、为配合公共卫生工作中心设立了口腔科,需要增加相应的诊疗科目。

(五)、临城街道辖区除北城、古井村卫生室达到了标准化卫生室的要求,北二、张桥、西丁均未达到要求,东丁、绳桥、挪庄尚属空白村,新建的临山公寓、永泰花园、燕山社区亦无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六)、部分医护人员无菌观念淡薄,不能做好消毒隔离及自我防护工作。

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薛城区20**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高邮市卫建委、市医保局等部门《高邮市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服务素质,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行风建设,根据市卫健委通知的要求,我院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的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整治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检查、整改等工作。月日,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医院公开向社会服务承诺书,坚决不过度治疗、不过度检查,在门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出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自查情况。全院个科室共计份归档病历,按照“方案”治理要求,设计检查项目,统一检查内容和标准,由院长室牵头,组织部分科室主任进行逐一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过度检查、重复检查、高价用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和住院时间等违规情况。针对本院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化验试剂等采购全面进行清理核查,没有发现以各种名义收回扣、提成、红包和其他不当利益。医务人员个人没有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吃请或馈赠等现象发生。

存在问题:诊断欠完整、病程记录简单、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本院整体形象。

四、整改措施。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服务理念。开展法律法规、纪律警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增强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出台相关制度性文件,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科学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进行督查、检查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联系。

(4)坚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项目、标准,杜绝在医疗服务中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高邮市**镇卫生院

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第五篇】

为规范我院医疗保险服务行为,根据医保中心关于对基本理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我院对2017年度的退休公务员住院病历、本院职工住院病历和参保人住院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此次工作由院长带头,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并积极整改。我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定期检查医保工作,研读医保文件,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和费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顶替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禁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患者出院带药不能超量。住院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严禁超剂量、超种类、超范围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决不做虚假证明,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三、加强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病历书写及处方审评制度,保证医疗安全。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检查、抽查考评制度,使我院医疗工作做到了正规、有序到位。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医疗工作中严格执行。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住院程序及收费标准。

我院能做到医保病人住院及时上报,同时按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报送结算报表。参保人员各项医疗费用真实、准确,费用明细与病历、遗嘱相符。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我院严格执行相关单位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检查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此次专项自查,尚未发现挂床住院、虚假住院、冒名顶替住院、降低入院标准、分解住院、过度医疗、不合理收费、重复用药、未按阶梯和限制原则用药等违规行为。同时发现一些病历书写方面的不足,如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病历书写不工整等,并加以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贯彻始终,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并完成,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的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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