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用承诺书(通用5篇)
信用承诺书是对信用行为的郑重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维护良好商业信誉,促进交易安全与顺利,增强各方信任,推动合作发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信用承诺书”,希望您喜欢。
信用承诺书【第一篇】
本公司法人代表及驻苏负责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对按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的原件和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在中标或签订直接发包合同后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按要求配备现场项目部人员并到位在岗。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给予的处罚和限制市场准入的处理。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信用承诺书【第二篇】
本公司作为 工程的施工单位,有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现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在广州地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二、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信用承诺书【第三篇】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我们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2.承诺坚决抵制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后,及时更改;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第四篇】
公司有能力保证履行合同和执行项目的能力,近2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现公司自愿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公司在湖北省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二,如果承诺是虚假的,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信用证承诺二承诺函(信用卡)
由于购车资金(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不足,受诺人需要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并已与银行签订合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带债务人)为受允诺人向银行提供连带债务清偿责任,现受允诺人自愿向连带债务人做出如下承诺:
1.受允诺人应按上述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累计或连续逾期还款不得超过两次;
2.在分期付款期间,受允诺人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上述车辆:交通保险、车辆损坏保险、三责任险、整车盗窃保险、自燃损失保险、车辆人员保险等。受允诺人自愿委托共同债务人办理上述车辆保险事宜,不得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受允诺人不得中断或取消上述车辆保险。
3.受允诺人(或登记车主)应在签署本承诺书后十日内配合共同债务人办理上述车辆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如果受允诺人(或登记的车辆所有人)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配合上述车辆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受允诺人同意立即向银行清偿所有透支款和相关费用。如果受允诺人未能及时办理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受允诺人或共同债务人的损失和所有风险责任应由受允诺人承担。
4.本承诺书签署后十日内,受允诺人(或车辆登记车主)未配合共同债务人办理上述车辆登记抵押登记手续,也未向银行付清全部投资款及相关费用。受允诺人同意将上述车辆移交给共同债务人强制保管,并应承担车辆保管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费、差旅费和保管费)和风险。
为保证共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允诺人在此同意一次性向共同债务人支付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
如果受允诺人能够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并在分期付款期间向银行付清所有款项,共同债务人将向受允诺人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本票人(购车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信用承诺书【第五篇】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____________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贿赂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__年 6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