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制宣传工作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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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第一篇】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xx周年“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四五“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普法办在海口联合举办全省大专院校和中学法制文艺演出。
(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由综治办协调公安、工商、文体等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大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各地、各部门和各院校一定要按照依法治省、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普法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海南省第三个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教育部门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共青团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综治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当地学校的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对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同时,各新闻单位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文字、图片、声像信息,将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上得到展现。
为加强对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团省委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和落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工作,检查活动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由省普法办负责联系。
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推动“法律进社区”活动持续、深入、扎实开展,根据《中共洪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洪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洪法委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洪雅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构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工作统揽,以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深化各类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切实加大城乡居民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尊重和保障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为奋力建成“两山”转化示范县、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扎实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由司法、人社、卫建等部门牵头并制定方案,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
2.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民法典“公开课”、民法典演讲比赛等专项宣传活动,加大民法典实施后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加强法治平台建设
1.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建立社区法律公共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等,扩大“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范围,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加强法治社区文化建设。结合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社区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工程,带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进社区”活动开展。
(三)继续推进普法宣传“六个一”工作
1.设置一个社区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将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实施的法律定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结合具体事例“说”法。
2.设立一个社区法律图书角。在社区开辟场所,并配置一定的法律图书,定期对居民开放,做到有“法律明白人”讲解,使居民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3.建立一套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内容、活动安排,定期组织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
4.解决好一次矛盾纠纷。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构建“网格化+大数据”工作模式,整合网格力量,优化运行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遇有矛盾纠纷,社区调解委员会组织威望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或政法系统退休干部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居民中的影响力。
5.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离退休法律工作者、文艺宣传队等群体,以文艺汇演、普法展览、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与居民利益相关的法规、政策,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6.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利用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发挥社区法制宣传员作用,每季度组织居民进行一堂法制教育宣传课,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普法教育,确保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四)加强对社区居民中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期和节假日,以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开设青少年法治专题讲座、沙龙等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2.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成立安置帮教志愿队伍,建立社会化帮教网络,做好社区矫正。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加强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安置。
3.加强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区活动阵地、日间照料中心,发挥老年协会作用,针对老年人特点,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其抵御封建迷信、非法集资等能力。
4.加强流动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咨询、图片展览、法治电影、告知书、“遵纪守法承诺书”等活动,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等流动人群学法用法意识,达到自我教育目的。
(五)加强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宣传
在第十一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积极开展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围绕换届政策、程序步骤、纪律要求、法律法规等内容广泛宣传,提高居民参与换届的法律意识。通过会议、微信、横幅标语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六)修订完善居民公约
把规范完善居民公约作为深化居民自治、创新社区治理、推动依法治社区落地生根的重要载体,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把易风易俗、公共安全、公共道德、文明建设等内容写入居民公约,教育引导居民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按照“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要求,规范居民公约的制定程序,制订富有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居民公约,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一)加强领导。各镇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各镇民政办要指导督促社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突出宣传与社区居民尤其是社区重点普法对象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自治章程,实现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要加强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树立典型,积极总结经验做法,拓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形式和途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营造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良好局面。
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第三篇】
根据上综发{20xx}1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我社区政法工作的建设,推动政法工作的新台阶。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政法宣传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社区政法工作宣传,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全方位、多角度推动政法宣传工作,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保障社区又快又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组 长:王登琴
副组长:黄小琴
成 员:尹先萍、张爱梅、漆章丽、吴 红、蒋丽梅、顾荣根、陶 雪、
(一)组织社区居民收看中央法制频道、贵阳法制频道、遵义新闻以及《新汇川》周报。
(二)网络宣传在汇川区政府网站、新华网贵州频道汇川网页上加强政法工作的宣传,支持、社区居民群众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打造平安社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重任的情况。
(二)社会宣传,社区组织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宣传活动,广泛利用《新汇川》周报、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等宣传品。深入推进社区矛盾化解情况,成立社区调解委员小组、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整合基层政法维稳力量等工作。
(三)宣传深入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社区管理的工作日程,以及对特殊人群、特殊管理、开展社区治安重点区域整治、加强社区组织的管理服务、加强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为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达到全面推动和促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目标,宣传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要求。
(一)把握舆论导向,争取宣传工作主动权
(二)创新宣传方法,努力提升宣传工作质量
(三)精心组织实施,营造“大调解”工作宣传氛围
(四)严格逗硬奖惩,树立良好工作导向
(五)使宣传有声势、有分量、有效果、不间断。
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了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正安县教育局、共青团正安县委、正安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正安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正法治联发[20xx]02号)和《关于切实抓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建设的意见》(正法治联发[20xx]0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促进我乡法制教育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级安排及我乡实际情况,特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桂显忠(乐俭乡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周家茂(乐俭乡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员:郑弦(东门村小学校长)
郑军(辽远学区小学校长)
郑广(迎接学区小学校长)
李江忠(长滩河村小学校长)
刘子强(乐俭乡中心小学业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乐俭乡中心小学“两基“办,具体工作由刘子强同志负责。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在全乡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制教育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针对性,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合格人才。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
全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宪法》为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逐步养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民意识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使青少年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活动要围绕“议案例、学法律、明事理、守法纪”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使学生从安全分析中学习法律知识、汲取教训,明白事理,遵纪守法,,养成学法用法的好习惯。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1、教材:以《遵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安全汇编》为教材,以开展典型案例“议案例、学法律、明事理、守法纪”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学校板报(含学习园地)校园广播、少先队主题队会等形式开展教育。每班至少有关2个典型案例的学习活动存档。
2、活动安排:一是开展学生法制征文竞赛活动。以学区为单位,每校至少报送2篇紧扣《遵义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典型安全汇编》中典型事例为主题的学生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文章篇幅为600—1000字左右。二是各校要开展好法制知识演讲比赛。各校在开展演讲比赛的基础上推荐一名优秀选手名单及演讲稿送中心小学,经中心小学推荐一名学生到县参加演讲比赛。参加演讲的学生要求脱稿演讲,使用普通话,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推荐的征文和演讲稿要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所在学校及班级、指导教师、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各校推荐的征文,由乐俭乡中心小学组织教师进行评选,并颁发证书。(文档要求纸质文档1份和word电子文档)
4、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在赛,并于活动结束后将组织参赛情况报中心小学汇总后报教育局。参赛者通过实名注册登录相关网站答题,即时提交答案,竞赛活动主委会根据答题情况确定获奖人员。
1、各学校要把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动员、组织活动及推荐、选拔工作,务必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工作中分工要细,责任到人。将工作方案于20xx年10月25日前交中心小学。
2、各学校要与乐俭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使活动的开展具有实效性。
3、做好宣传和档案收集工作。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教育,对在活动中涌现的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少年典型进行表彰。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收集好相关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在工作结束后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