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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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自查报告篇1
在我国现有领导体制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最近,碧江区纪委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六个纪工委和部分乡(镇、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
绝大多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务和行政工作都有明确的分工:局长主持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有的机关党委书记只分管业务,不抓党(委)组工作,甚至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参与领导班子分工。针对这一点,碧江区《关于印发碧江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碧府发〔20**〕66号)第一章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减弱,监督力度不强,呈现的是一种“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真正实现有效监督。针对这一问题,部分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每年报告两次,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同时,要求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一查二卡三防控四承诺”工作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局面,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
通过调研,我区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仍然是一个难题,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不敢监督。有些“一把手”在单位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认为自己是“老大”,除了上级可以对自己进行监督外,别人无权监督;有些“一把手”则认为,监督主要是对副职和下级的,自己不在监督之列,常常把自己置于监督之外;甚至有些“一把手”认为对自己监督多了,会削弱领导班子乃至整个单位的威信和束缚手脚。受这些因素影响,往往导致监督不具体、不到位。
二是不便监督。尽管各纪工委、各乡(镇、办事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有的只是表面文章,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针对“一把手”在行使“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实际权限,监督者的命运已由被监督者掌控,客观上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自身职责,难以发挥作用,对“一把手”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监督。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由于体制的不同,纪委毕竟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党委掌控之下,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纪委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所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会面临诸多不便,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好捅破“窗户纸”。
三是不好监督。虽然当前的信息渠道比较畅通,但难于监督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如一些单位“一把手”把公车当私车甚至是自己的专车,上下班公车接送、双休日节假日公车私用,亲朋好友来了,不论公事私事,基本都是公款招待以及公款请客送礼等,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有违党纪条规的,却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此类问题,上级组织和领导一般是管不过来或者不可能管得那么具体,班子成员是敢怒不敢言,单位职工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群众把账记在共产党身上,心里骂共产党腐败。当然,也有一些单位的副职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进行了监督,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到头来往往是搞得班子内部不团结、经常闹矛盾。可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其根源在哪里?谁应负主要责任?谁是谁非?都没有人来评判,没有人站出来为监督者撑腰,而一旦到了闹得不可开交时,便只能请求组织出面协调解决了。
四是不懂监督。部分乡(镇、办事处)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分工混乱的现象极为普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存在着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掌握得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量纪不够准确、宽严把握不当等问题,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也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五是不善监督。由于开展监督的思路和手段落后,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也就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名不符实甚至名存实亡。
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正确认识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从严治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可靠保证。我们要使各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自觉树立廉洁意识,有力克服和防止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同时还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且坚持简政放权,能纳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中心,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二是改革监督体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对人、财、物实行副职签批制,且不能只由一名副职审核把关;狠抓“一把手”队伍建设,从培养、选拔、任用、监督到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的问题。同时建立“一把手”思想道德量化评分制度,对家庭不和及社会满意度评价差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严厉惩治“一把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乡纪委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好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四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其不想违纪、不敢违纪、不会违纪,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源头反腐、开门反腐、制度反腐。
解决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纪委副书记任职推行异地交流、定期交流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机制,这样既有利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大胆监督、有效监督,也可免除纪委书记后顾之忧,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整体作用的发挥。此外,全面推行上下级纪委联动协作机制,同时由上级纪委授权,纪委可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参照司法机关“属地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包括违纪案件的查办),以堵住过去单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从而进一步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
二是改革领导模式。此模式与现有的双重领导模式不同,即从原来的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调整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特别是下级纪委的干部人事均由上级纪委提名和任命。同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对纪委优先保障,单独安排,重点考虑。为慎重起见,可以试行乡镇纪委由县级纪委垂直管理,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乡(镇、办事处)纪委专职人员,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并放宽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身份限制,以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好中先好、优中选优。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德、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环节,都应明确同级纪委委员参与并行使表决权、评判权,并试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推行立体监督。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行纪律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模式,避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提供坚强后盾。特别是针对干部作风问题屡犯不止,为把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区纪委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0名社会监督员,对包括区四大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开通民意“直通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突出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查报告模板 监委会主任自查报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自查报告篇2
抓住“关键少数”这一关键,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近年来,省纪委省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立足职能定位,聚焦重点难点,出实招、下实劲、求实效,切实发挥靠前监督和“探头”作用,积极**“一把手”监督难题。
把脉会诊,答好责任担当“新课题”
中央《意见》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做出了系统全面规范。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结合法院实际,强化分析研判,梳理监督重点,明确“责任田”,进一步贯通“两个责任”。
在建清单细化责任分解上,纪检监察组结合中央《意见》,一方面明确重点,在党组会上专题解读;另一方面压实责任,第一时间牵头制定全省法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履责清单,对党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责任行为进一步细化、分解,使监督内容更加系统、全面、可操作。
在促研判提升履职自觉上,纪检监察组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监察组推动省高院开年第一天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纪检监察组组长传达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每位院领导结合全会精神逐一分析各自分管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意见。
在听廉情掌握系统全貌上,纪检监察组积极参加全省法院院长会、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年度述职会等系统性会议,听取下级院“一把手”述责述廉,掌握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作工作部署。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摸清全省法院系统存在问题,了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情况,做到对驻在单位和系统整体监督情况“心中有数”。
由上贯下,建好责任落实“新格局”
**一把手监督难题,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紧盯责任传导,系统贯通联动,推动构建统一部署、协作配合、上下联动的全省“一盘棋”格局。
为有效防止“一言堂”和“家长制”,同时全面把握驻在部门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掌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该组建立纪检监察组分管监督副组长列席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制度,并推广到全省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今年以来,该组分管监督副组长参加党组会27次,听取议题研究125个,做到把牢监督重点不走偏,推动决策落实不走样。
纪检监察组督促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纪检监察组组长从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三不”一体、破除司法顽疾、持续纠治“四风”、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加强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
今年7月,该组牵头召开全省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座谈会,对强化“一把手”监督问题进行专门工作部署,研究“上下衔接、上下联动、上下共享”监督新举措新模式,着力在“组组联动”上狠下功夫。目前,该组已与各驻中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工作交流、日常工作互通、同步联动监督、下基层走访谈心、下情收集反馈等机制,系统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以点看面,找好责任监督“新方向”
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树立“真协助就要真监督、真监督才是真协助”的意识,紧盯“小切口”,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标对表,切实履职尽责。
纪检监察组推进“跟踪督查”制度,紧扣党组中心重点工作任务,联动办公室每两个月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组决策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未完成的工作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说明进展及下步计划。今年以来,已发布督查通报4期,对115项党组决策事项跟踪督办,督促分管院领导提升质效,推动党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位。
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8月下旬以来,该组与90名部门正副职一一谈话,详细了解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并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自查报告,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党组,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该组通过派员参加驻在部门支部组织生活会,查看分管领导的领导和指导责任,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今年1月、7月两次全程列席省高院24个支部20**年组织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上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当场指出,要求整改,并梳理出六大问题进行全院通报。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自查报告篇3
领导作风的“假、浮、蛮”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群关系,损害了发展环境。这些问题虽然只出现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其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它导致政令不畅,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背离党的宗旨,使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离心离德,扭曲正确认知,挫伤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们要深知其害,保持高度警觉。
按照省、市作风整治办的要求,根据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推进会的部署,对领导作风的“假、浮、蛮”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对照作风整治的重点内容,通过“自己找、相互提、大家评”等方法,就自己在领导作风“假、浮、蛮”方面问题开展自查,并进行深刻剖析,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按照自查的重点内容的五个方面,逐条逐项进行查找。
一是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够认真领会并贯彻执行落实到位,保证政令畅通,不存在做表面文章,工作中能够虚心听取分管科室同志的意见,遇到问题主动想办法解决,该自己承担的决不推诿。
二查的内容因本人在市直部门副职的岗位上,这些现象都不存在。
三查在对待群众不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和官僚习气:平时工作中能够听取群众的诉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问题,尤其是对一些信访问题,及时协调,有些因政策原因解决不了的,也及时作出解释。
四查在民主集中制方面: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本人能够维护班子团结,对组织上的决定认真贯彻执行。不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
五查本单位出台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是按照上级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出台的,没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风不够深入,下基层调研少。对基层的情况掌握不细、不准。分管的科室工作上的事过问的多一些,抓业务细一些,但对干部思想工作做得不深不透。对包村帮扶的村里,只是按照工作组的要求去了几次,不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
三、今后打算
作风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干部作风好坏,关乎发展稳定和百姓福祉,直接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领导干部对照“假浮蛮”自查整改,是用一种柔性方式帮助领导干部正视问题,整改不足,是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创新举措,为广大领导干部提供了整改提高的良好平台。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对照自己进行反思。是否做到了不虚假、不轻浮、不野蛮。首先要做到“不假”,不欺上瞒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民生为根本;其次要“不浮”,不浮光掠影、走马观花,多贴近基层,多关注百姓;三要“不蛮”,不违规违纪,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处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做到真实、踏实、务实。
俗话说,“吾日三省吾身”。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常常反省告诫自己,多查找自身问题不足,后而努力改之。切莫沾染了“假浮蛮”等官僚作风,而偏离了人生轨道和群众路线。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自查报告篇4
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意见》共5个部分,3个板块内容。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分别阐明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监督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等内容,规定了加强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核心要求。
聚焦落实主要责任,加强对“少数关键”有效监督。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意见》明确,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通过述职报告、任职谈话、监督谈话等方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此外,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巡视巡察工作紧盯“一把手”,以及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等,做到责任明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加强同级领导班子互相监督,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一起工作,互相熟悉,发现问题相互提个醒、扯个袖,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意见》指出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对发现其他班子成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当如实按程序报告,对隐瞒不报的要连带追究责任。领导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通过完善制度来加强同级监督工作。
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指导,压实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同时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各部门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纪委监委要发挥专责机关作用,做好各项监督工作,对存在问题,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问责。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标准,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多措并举,实现对下级领导班子的全方位监督。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自查报告篇5
自今年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以来,市商管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本办实际情况,针对干部作风“庸、懒、散”,为政不廉“私、奢、贪”和领导作风“假、浮、蛮”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尤其在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方面,本人作为市商管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并狠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班子内部营造了“坚持原则不造假、亲力亲为不浮夸、立足服务不刁蛮”的良好氛围。根据此次全市集中开展领导作风“假、浮、蛮”方面突出问题整治自查工作要求,我办下发了《整改情况登记表》,召开了专题会和谈心活动,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全办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的思想认识。下面,根据自查工作要求,将我个人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身垂范,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九江商贸事业
一是严把管理关,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不“假”。
工作中,本人带领业务科室干部同志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夯实业务水平,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为更好地管理机关和商贸业务工作,我们完善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建立并完善操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化管理水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近年来,我办多次获得省市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二是扑下身子干事,确保商贸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不“浮”。
本人一贯要求全办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在日常点滴中细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换位思考,为商贸企业和服务对象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在重大项目工作过程中,本人多次与业务科室同志一起下到县区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需求,主动向企业传达宣讲中央和省、市关于商贸发展的最新政策措施,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我办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是立足精品服务,确保我市商贸服务工作贴心周到不“蛮”。我办始终将“服务我市九江发展、服务商贸企业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台了“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规章制度。以“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等活动为契机,打造精品服务。同时,我办对我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进行了充分调研,起草了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产业的若干意见,为今后我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确定了目标和方向。
二、群策群力,以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开拓商贸事业新局面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严格按照组织决定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办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中,本人一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办党组会,凡涉及本办方向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本人末位表态。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把握大局,团结同志,坚决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用好作风选人,坚持用好制度选人。坚持公道正派,坦诚待人,尊重和信任每一个班子成员,不在班子内部搞亲疏关系。建立并完善了党内情况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务公开、党员民主权利和党内监督等配套制度,确保本办民主集中制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立足本地实际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本人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办工作,紧密围绕全市“加快赶超发展,争得应有地位”的发展战略,不懈怠、不折腾,不断拓宽九江商贸工作覆盖面,近年来,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九江市沿江开放开发等省市重大战略举措和部署,我办积极主动参与,先后进行商贸物流行业调研、商贸服务业调研,为沿江开放开发进行物流规划。为我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深入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和措施。
三是重视制度建设,在全市商贸系统内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我办本着“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出台并完善了一系列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坚持“四个结合”制度。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月编制各科室各岗位工作月报,每季度召开全办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考评。年终根据季度平均分高低排名,确定考核等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总体评价,作为定性考核,占总分40%。将各岗位职责作为定量考核依据,占总分60%。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由考核领导小组和全办干部职工共同评分,分别占总分60%和40%,考核领导小组和全办干部职工在听取干部述职后进行客观公正点评。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每季度考核达标的享受季度考核奖,不达标的进行戒免谈话。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享受年终考核奖。基本称职以下的,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处理。今年以来,我办积极开展了全市商贸系统机关文化建设,在机关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一系列机关文化活动为载体的商贸机关文化。引导全办领导干部树立“与时俱进、创先争优、服务发展”的商贸事业观,不断增强我市商贸系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虽然本人在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工作中进行了比较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也紧跟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会不断改进自勉,并严格要求全办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端正思想,身体力行,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作风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不断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干部选拔任用及政绩考核评价等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在全办干部队伍中力戒“假、浮、蛮”,确保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工作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