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服务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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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服务【第一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服务优推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根据国办发[20xx]25号,财政部财建[20xx]249号,国家发改委[20xx]9号令之精神,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节约能耗提供科学管理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拥有自主(授权许可)专利知识产权的多功能节能设备,具有安全、环保、节能,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等优点。并已在多个省分得到推广应用,节能效果明显,性能非常稳定,受到使用客户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二、甲方确有节能减排和改造目前高耗能燃烧设备的意愿。解决目前使用的燃烧设备综合利用率低、运行费用高、换煤除渣不方便等弊端。
三、通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节能产品和科学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即能避免一次性投资过大,又能实现长期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开支、满足环保、安全、可靠、稳定、便利要求等利好目的。
一、本服务项目内容为:乙方为甲方现有使用燃煤及其他能源的设备、设施进行科学改造设计,提供优质节能环保的产品,编制合理的管理方案,达到甲方实现节能减排降低成本的要求。
二、服务方式为:由乙方采用承包方式,无偿提供节能产品进行设备更换,科学运行管理。乙方收取的承包服务费用标准,低于甲方现有能源消耗成本和其他运行费用。
三、双方确认:甲方目前耗能及运行成本为:
1、 进餐全年耗能成本人民币(大写):
2、证照及设备年检年审人民币(大写):
3、设备维修、人员工资所需人民币(大写):
合计费用人民币(大写):
四、乙方服务承包期为 年 月 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承包服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大写):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为甲方编制节能计划方案及设计图纸;
二、为甲方提供优质节能产品,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清单。本项目乙方提供的产品价值约人民币(大写): 元。设备使用寿命为壹拾贰年。
三、为甲方安装调试上述节能产品、设备,并承诺该产品可降低能耗50%左右,每年可节约成本 左右。
四、乙方保证满足甲方所需的食堂内所用开水、热水,蒸饭、炒菜早餐燃烧时间在75分钟,中晚餐各60分等功能钟以内的燃料需求。
五、乙方负责承包期内的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正常运行,承担所需费用,并负责产品设备的一切安全事故。
六、乙方负责燃料成本开支费用。甲方提供燃料仓库并上锁保管。
七、除收取服务费外,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承包期满后,设备无偿转让给甲方。
八、由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如当地煤改、禁煤等政策)的,甲方需正常支付合同期内的年承包服务费,但要扣除燃料费用。
一、出具开餐人员数量计划和食堂内所需开水、热水、蒸饭、蒸包点、炒菜等用量确认书,并在确认书上盖章。
二、负责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土建费用及主体外的管道及配件费用,包括开、热水箱的保温或者更换的费用、抽油烟罩、排烟(油烟和煤烟)等。
三、负责提供220v电源,电源控制柜接至离机组1米内,自来水管接至炉具安装位置,与设备相关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负责对设备实施保管,不得有人为损坏或被人偷盗。负责要求操作人员按操作说明书使用操作。对所装水龙头三个月外如有损坏、应由甲方更换,其它设备人为损坏、被盗或者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损坏,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烧煤工人由乙方负责指定或者委托甲方聘用,但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如工人工资,不低于1000元/月,并提供生活和住宿等)。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承担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有效设计文件、产品清单予以认可,对乙方提供安装的产品,及时组织验收认可。
七、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量给付乙方承包服务费。
一、在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产品设备,在服务承包期内,产品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服务承包期满并在承包服务费全部付清后,产品设备无偿转让给甲方,所有权归甲方。
二、本合同乙方所设计的科学节能方案及其节能指标,是在甲方确认的现有能源消耗和出具的人员数量及其使用功能规模的基础上编制设计的,如果甲方超员、用量规模无节制或燃料(含其他能源)涨价,致使乙方承诺的节能指标下降,责任不在乙方,甲方仍应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且应按增加的开餐人员数量及增加和涨价费用,增加支付乙方服务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确认的相关数据见附件。
三、服务费中包含科技服务费、产品设备货款、燃料费用、设备维修费用及其他乙方开支费用,但不包括甲方操作人员工资,税费甲方自理。
一、第一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以后各年如遇人数增加量,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甲方应增付所需费用(具体文案另行确定)。
第一阶段于设备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第一年服务费的80%,即人民币(大写): 。
第二阶段付第一年服务费的20%,即人民币(大写):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以后每年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每年付款时间为每期开学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年服务费的50%即人民币(大写): 。
三、款项只能通过转帐形式(转帐支票、电汇、银行汇票)付到乙方指定帐户,对通过其它方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法律、经济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确认支付。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付服务费,每延付一日,按日千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延期给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可自行拆除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其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除应全部支付乙方服务费外,还应按乙方提供产品、设备清单价格支付所有价款。
三、乙方未按合同提供服务或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拒付乙方服务费。
四、乙方如果不不能按时提供燃料,每误餐一次,罚款 元外,还应免费向用餐学生提供当餐方便面一盒。
五、违约补救:一方违约,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守约方可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此而增加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和其他合理开支费用,均应向违约方承担。
一、本合同附件包括:
1、乙方提供产品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2、本合同签订确认的开餐人数、能源价格表。
单位人数
蒸米量
早餐
燃料种类
燃煤
能源价格 /吨
上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全部服务费清结后失效。
三、执行本合同中出现本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四、发生争议不能协商一致时,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 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服务【第二篇】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的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空间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节能技术、能源诊断、能源系统管理为依托。
节能技术一般分类如下:
一、通用节能技术
(一)热能、电能利用节能技术
1、锅炉节能技术
2、工业窑炉节能技术
3、保温保冷技术
4、蓄冷蓄热技术
5、燃烧节能技术
6、换热节能技术
7、余热余压利用技术
8、输配电系统节能技术
9、电机系统节能技术
10、电化学节能技术
11、电加热节能技术
12、照明节能技术
二、重点领域节能技术
(一)工业节能技术
1、钢铁行业
2、有色金属行业
3、电力行业
4、建材行业
5、石油石化行业
6、化工行业
7、煤炭行业
8、轻工行业
9、纺织行业
10、机械行业
(二)建筑节能技术
案例
案例1:水泥余热发电
所采用技术及项目简述:
目前国内最先进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工艺,窑头熟料冷却机和窑尾预热器排出的废气仍有350℃左右,其热能大约为水泥熟料烧成系统热耗量的35%,余热发电技术,可将废气中余热进行回收发电,此外,余热锅炉排出的130℃左右的废气还可进一步加热采暖循环水用于供暖,使水泥生产线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到95%.
一条日产2500吨水泥的生产线,可配套安装一台发电机组、一台窑头锅炉、一台窑尾锅炉,稳定运行时,发电功率可达4mw,年运行时间300天,年发电量2880万kwh.
经济效益:
一般水泥余热生产线单位装机投资7500元/kw,余热发电机组投资3375万元,国内工业用电平均价格元/kwh,年发电收益216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节能服务公司向水泥厂收取元/kwh电费,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3年。
项目分析及推广意义:
水泥余热技术经过近的发展,技术已经非常成熟,水泥生产线稳定运行情况下,发电功率稳定,经济效益可观。
随着余热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某些2500t/d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功率可达到5mw左右。
水泥余热发电项目收益主要取决于当地电价,在经济发展较快,以及工业用电价格较高的地区发展较好,在西北部地区还有较大空白市场。
大多数工业生产企业都会有相当一部分带有余热的废气废水产生,余热利用一般是工业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首选。
余热根据温度和可用性分为三个范围:
高温余热:高于650℃,一般来自工业窑炉、冶炼高炉废气、炉渣余热等,在钢铁、化工行业比较多,目前多数已进行回收利用情况。
中温余热:650℃~200℃之间,一般来自锅炉烟气、以及高温余热回收后的尾气等,比如建材行业、化工行业。
高于200℃的余热利用技术目前较为成熟,投资回报率较高。
低温余热:低于200℃的烟气和低于100℃的液体。
大多数工厂企业中的乏水、乏气,热品味低,但数量巨大,一般都直接排放了。
低温余热回收技术(比如热泵等)的进步,这部分余热回收成为可能,但是由于回收可转化的能源形式有限,如果没有很好的需求端,解决低温余热回收问题仍存在一定困难。
案例2:动力中心锅炉风机、水泵变频改造
所采用技术及项目简述:
变频技术的核心是变频器,它通过对供电频率的转换来实现电动机运转速度率的自动调节,把50hz的固定电网频率改为30-130hz的变化频率,使电机可以根据负荷需要自动条件转速,提高电机效率。
同时由于变频可实现软启动,避免了电机启动时对电网及设备的冲击,提供安全性和设备使用寿命。
动力中心锅炉系统有3台20t/h蒸汽锅炉,辅机系统包括3台75kw引风机、3台55kw鼓风机、1台22、5kw给水泵、1台冷凝水泵及1台22kw冲渣泵,总功率442kw,锅炉蒸汽量随季节变化较大,辅机系统也需相应调整,传统的挡板、阀门调节方式造成电能浪费,安装变频调速装置后,年节电率可达到30%.
经济效益:
安装9台小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总投资万元,年节电量611702kwh,电价元/kwh计,年节电收益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节能服务公司分享70%节能收益,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项目分析及推广意义:
变频技术属于通用型技术,应用范围非常广泛,任何负载变化较大的风机、水泵等电机都可以进行变频改造,节能收益非常可观。
并且我国变频节能方面有很大潜力,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变频器市场一直保持12%~15%的增长率,预计至少在今后5年内,仍将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10年以后,才能饱和。
但是由于我国变频技术落后与国外水平,变频器仍以国外产品为主,价格较高,特别是中高功率领域,改造成本较高,适合于有一定资金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
案例3:增压站压缩机节能改造
项目及采用技术简述:
天然气矿增压站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所输送的天然气压力稳定,主要设备为燃气式压缩机,随着天然气矿开采时间延长,天然气产量会逐渐下降,压缩机负荷也随之下降,工作效率降低。
本项目通过合理计算目前工作负荷,回收燃气压缩机排烟中的废热带动一小功率压缩机作为调节功率,尽量关停一部分压缩机,使运行的压缩机维持在高效的负荷状态。
增压站共有4台燃气型天然气压缩机:2台265kw机组(1用1备);2台169kw机组(1用1备)。
安装一套自适应燃气调节装置设备控制燃气压缩机停启,安装一套有机朗肯低温余能利用设备,带动小型压缩机工作。
在输气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节能量达到20%.
经济效益:
己有2台265kw机组(1用1备);2台169kw机组(1用1备),日常输气负荷300kw左右。
改造一台265kw机组,增加一台小型压缩机,总投资80万元左右,节约气量17万m3,按天然气价元/m3计,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项目分析及推广意义:
天然气矿增压站低负荷运行的问题普遍存在,仅本项目所在矿区就有100多个类似增压站,因此项目具有很好的推广意义。
同时项目投资小,适合于在类似情况集中的地区分期分批实施,控制风险,减少市场推广成本。
但是项目自身投资回收期大于3年,作为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回收期较长,风险较高。
此类项目一方面利用余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与变频改造目的相同,通过自适应调节提高电机系统的工作效率,也可尝试在类似工况的其他领域推广。
目前,从节能改造项目的发展趋势看,单一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少,更多的项目需要针对用能情况设计综合性节能方案。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服务【第三篇】
1.总则商业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双方
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电费支出,减少维护费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改善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了企业的一份贡献。
3.项目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本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先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元)给乙方,作为设备()的保证金。收到甲方保证金此合同生效。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4.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乙方对项目组织实施安装,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设计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5天,试运行其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5.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乙方分享%的节能效益,甲方分享%的节能效益。
每年测试一次节电效果。当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确定的节电率的5%时,分享数额不变;当超过或低于确定的节电率5%时,调整分享期。
节能效益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自每个月后的1-7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数额届满。甲方付给乙方的保证金可作为尾款冲抵。
(b)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到乙方合同规定的开户行账号,不得以任何现金形式支付给任何人。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6.甲方责任:
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提供乙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对比数据。
维护节电设备()使之不受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其修理或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当按节电设备()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节电设备(),非质量瑕疵导致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责任:
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认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乙方保证产品使用寿命年,效益分享期内,节能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好甲方所订购的节电设备。
负责节电设备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8.所有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9.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甲方连续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应分享的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将全部节电设备撤走,并不退回甲方的保证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项。
乙方违约:
乙方应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节电设备,逾期每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属实,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节电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本合同项下的节电设备经双方出具试运行正常文件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2.对节电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3.节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者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侵权和赔偿
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8.保密条款
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内以书面形式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调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附件b:节能量的确认
附件c:节能效益的计算
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甲、乙双方用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本合同的修改应采用书面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服务【第四篇】
三、节能效益计算:
甲乙双方同时指派专人,对项目双方光源数量、功率进行测量,依据测量结果确定节能率,双方签字确认,依据双方确认的《公共照明灯具测量及替换数量记录确认表》结合最终改造数量计算节能效益。如果甲方的用电状况发生变更,双方可重新确认、签字、执行。
四、设备归属:
合同
期限内,照明设备所有权属乙方所有,合同期限届满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乙方将照明设施无偿转让甲方。合约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乙方应补足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的数量。五、乙方承诺:
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节有灯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期后的维修,双方另签订保修合同。
2、节能灯发生故障时,乙方保证在得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节能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为计费起始时间。
4、负责公司产品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5、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六、甲方承诺:
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2、甲乙双方在未经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减灯具或更换节能灯造成损失的,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3、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弄虚作假,恶意隐瞒合作内容,如一方发生弄虚作假,恶意隐瞒,须承担合同总额50%的违约赔偿金。
4、在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6、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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