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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县2024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督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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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县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督办情况的通报

为切实推进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票决的2023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今年10月18日以来,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XX的统一部署,由县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牵头组成5个督办组对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督办,督办组通过走访群众、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各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针对问题抓整改,共同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督办情况分别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推进危桥改造整治,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水平

主要内容: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计划完成四类危桥改造2座,分别为五公塘桥、老周桥;开工建设五类危桥1座,为卜巢桥;开工重建桥梁1座,为横山桥。投入资金约1105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1.老周桥、五公塘桥等2个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3月21日完工。2.卜巢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和财审等工作,已于12月1日开标,12月6日公示结束,预计12月18日开工建设。3.横山桥项目已于10月7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11月3日完成招标流程,目前施工方已进场施工,已对施工道路进行围挡,正在进行桥梁主体的浇筑、焊接等作业,

项目整体进展顺利。项目按年度计划完成。

(二)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

主要内容:由县民政局牵头,通过强化措施、整合资源、认真实施。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53元、315元提高到676元、32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集中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949元提高到2017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313元提高到1359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提高到195元、261元。投入资金约2.12亿元,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1.低保、特困人员补贴:县民政局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做好2023年湛江市城乡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修订等相关工作。2023年5月31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印发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其中,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53元、315元提高到676元、32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从6月份起,我县已按新标准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并补发2023年1月-5月的差额。2.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已于第一季度完成。其中,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949元提高到2017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13元提高到1359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提高到195元、261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三)XX镇北门小区、XX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主要内容: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开展位于XX县XX镇老旧城区内,包含北门小区遂廉路一横一巷、遂廉路二横—巷等7条道路和XX小区县疾控中心东侧12米路、南门中街三横、府前十五横等9条道路,共16条道路进行硬底化建设。路宽3至12米,总长约2398米,均为城市支路,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投入资金约4656万元,由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项目已于2023年6月底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专项行动

主要内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不少于4.092万批次,全县食品抽检达到每千人5批次,不少于0.4019万批次。完成药品监督抽检不少于23批次,县内生产的国家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全力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投入资金约532.7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1.食品农产品快检:截至2023年12月14日,我县快检蔬菜、水产品和禽畜肉蛋类41245批次,已完成第四季度目标累计40920批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79%。2.食品抽检:截至2023年12月14日,我县完成食品抽检4019批次,已完成第四季度目标累计4019批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3.药品抽检:截至2023年12月14日,我县药品监督抽检23批次,已完成第四季度目标累计23批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五)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水平

主要内容: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为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待遇,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由80%、85%统一调整为8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由70%调整为7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由50%调整为65%。投入资金约4.62亿元,由医保基金支出。

完成情况:我县积极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相关的政策文件,确保政策充分发挥医保防贫兜底作用。市医疗保障局已印发《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湛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湛医保〔2022〕73号),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支付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由80%、85%统一调整为85%、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由70%调整为7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由50%调整为65%。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六)优化生育支持政策

主要内容: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免费为4045名适龄妇女提供一次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免费为6098名孕妇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的产前筛查,促进早发现、早治疗,综合防治出生缺陷,为我县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投入资金约639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县已完成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全年总任务。其中,累计为4045人提供官颈癌筛查,筛查率达100%;为4045人提供乳腺癌筛查,筛查率达100%。2.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全县已完成孕妇产前筛查总任务数121.65%,其中,累计为10174名孕产妇提供地贫初筛检查,完成率166.84%;为6098名孕产妇提供产前唐氏干预,完成率100%;为6155名孕产妇提供产前结构畸形超声筛查干预,完成率100.93%。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但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

(七)开展适龄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

主要内容:对具有XX学籍,无HPV疫苗接种史的未满14周岁的初一女生,实施免费国产二价HPV疫苗接种,全年预计完成接种约4615人次,有效保障我县青少年女性健康。投入资金约356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该项目投入资金约356万元,为4615名具有遂溪学籍、今年9月新进初一未满14周岁的女生,实施国产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2023年9月13日、9月20日,县卫健局联合县教育局、县妇联、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进校园开展宣讲活动。9月20日,县教育局开展摸底造册并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已将名单推送至各接种点并根据名单配送疫苗。9月23日,第一针正式开打。截至11月27日,已完成接种5486人,完成率为118.87%。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八)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政策

主要内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要是通过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对选择每年360元及以下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每年6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2023年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按省政策标准及时落实到位。以上所需资金约3.37亿元,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已根据2022年度缴费人数,测算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并向县财政申请县级缴费补贴预算230万余元;已统计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共18万余人,已向县财政申请第三季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财政补贴151万余元。我县财政至今未向市财政拨付2023年度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资金,将由市级财政先补贴,每年年终再根据缴费人数、档次,再由县财政和市财政结算。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九)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主要内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支持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0人次;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50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650人次。投入资金约2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1月28日,全县累计完成“粤菜师傅”培训153人次,占年度任务的102%;累计完成“南粤家政”技能培训650人次,占年度任务的100%;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1人次,占年度任务的100%。目前,该项目已完成。

(十)乡镇学前教育综合提升项目

主要内容:由县教育局牵头,计划2023年完成洋青镇中心幼儿园水流分园的建设,并开工建设城月镇第二幼儿园和XX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900个,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巩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3%。投入资金约7000万元,由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教育专项资金解决。

完成情况:1.洋青镇中心幼儿园水流分园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正在办理结算。2.XX镇中心幼儿园和城月镇第二幼儿园已于2023年5月19日开工,目前XX镇第二幼儿园教学楼主体已基本建成,第一、二层已完成砌砖,第三层正在砌砖,预计2023年12月底可完工;XX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屋面层第二部分封模完成,钢筋绑扎完成20%,首层开始砌砖,预计2023年12月底可完成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3.目前,XX镇中心幼儿园水流分园已竣工验收,7月6日已举行开园揭牌仪式,9月4日已正式开学,该园规划新增学位450个;XX镇中心幼儿园已竣工验收,9月28日举行开园揭牌仪式,该园规划新增学位450个。我县今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900个任务已完成。4.截至2023年11月28日,县财政局已拨付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生均经费300万元,支出率为33.62%,剩余资金尚未到账。5.我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46%、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84%,已达到“5083”目标。该项目按年度计划完成。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项目进展不平衡。2023年XX县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已按年度计划全部完成,但各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展不平衡。XX镇北门小区、XX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今年6月底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进展较快。深入推进危桥改造整治、乡镇学前教育综合提升等2个项目虽已完成年度计划,但项目实施仍在按计划建设中,未能交付使用。

(二)资金保障欠力度。造成目前部分项目进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保障不及时。一是关于深入推进危桥改造整治项目。

1.资金筹集困难。目前大部分项目只争取到部分补助资金,市、县配套资金无法落实,资金缺口较大。尤其是横山桥和卜巢桥,横山桥总投资273万元,目前只落实省级专项资金87万元,缺口186万元;卜巢桥总投资778万元,落实专项补助374万元,缺口404万元,需市县财政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明年还需向上级积极争取补助资金。2.资金拨付困难。由于目前上级资金都拨至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手续较为繁琐、耗时较长。3.交(竣)工进度较慢。由于县财政较为困难,无法支付设计费、监理费、检测费、财务决算报告编制费等其他费用,项目各参建单位不积极配合项目交(竣)工手续,致使已完工项目迟迟未能组织交(竣)工手续。二是乡镇学前教育综合提升项目。目前县财政未能足额拨付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截至2023年11月28日,县财政局已拨付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生均经费300万元,支出率为33.62%。

三、下一步建议

(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办好民生实事是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的郑重承诺。各有关单位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始终把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并切实办好。

(二)要进一步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要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对还未建设竣工的项目,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协调,主动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与牵头单位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形成推动工作加快落实的强大合力。各实施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十项民生实事保质保量按时全面完成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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