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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个人汽车租赁协议(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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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第一篇】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________。

三、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第二篇】

出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吨位: 车牌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号: 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 方向情况: 灯光情况: 车辆成新度: 车辆外观: 随车工具: 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 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计 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 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六、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公司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 日止。

第四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1、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________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2、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3、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4、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5、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________小时(含________小时)按全日计算,________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6、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7、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人民币,在________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8、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__________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__________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________%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10、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11、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________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12、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第四篇】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电子汽车衡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租金计算: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承租方应交电子汽车衡的押金________元,应作为担保。

3、租赁费用从承租方的押金里面扣除,多余部款由出租方把设备(电子秤)验收合格后,再退还给承担方。

1、电子汽车衡租赁的计费时间,由出租方把设备安装、调试好后之日起开始计算。

2、电子汽车衡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机械停工,按日天的照常计算。

3、电子汽车衡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电子汽车衡安装拆回起吊设备及从出租方运到承租方场来回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电子汽车衡检定由徐州技术监督局负责,检定费由承租方承担。

1、租赁方式:设备的租赁由承租方配备操作人员,但必须经出租方操作设备人员认定其操作资格,才能使用设备。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承租方对租赁电子汽车衡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承担的租赁其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损坏(正常损耗不在此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损坏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由承租方负责处理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安全能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损坏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生产,尽量满足承租方要求。

(2)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设备的安全,严禁违章使用,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子汽车衡状态完好。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第五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 , 座,车号:沪 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

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第六篇】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第七篇】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个人汽车租赁协议【第八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个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第二条工程名称及租赁地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一干下段、建设三分干、建设四分干渠系工程(建设四分干施工第五标段);

工作内容:土方开挖;

租赁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时间及计算方法

租赁时间:

设备1: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设备抵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具备作业条件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止),共计____日历天。

设备2: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设备抵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具备作业条件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止),共计____日历天。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法计算:

按月计算:每月工作天数不少于天,每天不少于小时。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按台班计算:每台班按11小时计算,每超过1小时,另外按小时计费,不再另计加班费。在租期内乙方随时听从甲方安排工作,满足甲方进度要求(含甲方赶工期间对租赁机械的工作时间要求)。

按小时计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计算。

乙方应将设备每天的使用情况报表送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实际租赁时间(或工程量)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的书面记录为准,如果使用情况未经确认,结算时不予考虑。

第四条租赁单价及付款方式

租赁单价:

按台班计价:挖掘机台班租金:__________元/台班;压路机租金:___________元/台班;

按量计价:单价:___________元/立方米(如土方机械)。

设备的进出场运输及费用全部由出租方承担。

若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停工,机械停滞期间的租赁费按元/天计算,乙方提供经甲方签证的相关资料后按实际停工天数予以结算。

租赁单价内容:

按时间计价时,租金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维修费、保险费;(燃料费由甲方承担)

(2)司机及辅助工人工资、奖金、补贴、福利及保险等;

(3)因甲方赶工而需要乙方为租赁设备配备的司机进行加班时的加班费用;

(4)租赁费税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费;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租赁设备的损坏维修费;

(7)因业主原因造成而甲方又未获得赔偿的损失;

(8)因天气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闲置费。

按量计价时,单价内包括以上所有内容,且包含设备燃料费。

付款方式:

进度款:

按月支付进度款。乙方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机械使用情况报表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甲方按经审核后的报表数量与双方核定的单价在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办理进度款结算,并支付进度款总额%。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全额的税务发票,并将向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发放工资的已签字工资表交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进度款项,并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

结算:

租赁期结算后,乙方将整个租赁期间机械使用情况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办理完工证,凭审核后的结算价交税,甲方收到乙方的完工证和合法的税务发票后15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支付方式:

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不正当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事故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及必要的其他费用。

在乙方安装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基础的浇筑、预埋件的预埋,安装过程中的吊装设备的安排和相关费用。

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修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协助乙方共同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负责司机、指挥工/操作手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负责督促乙方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若甲方另行指派操作人员发生事故则责任自负,与乙方无关;且乙方设备受损,甲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

若租赁机械设备规格型号发生变化,应提前通知乙方,重新商定其租金;若需延长租赁时间,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签证,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现场各方的关系。

按合同约定办理进度款支付及及时办理结算事宜。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完整及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地方法规。如甲方要求时,应提供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年审(检)证明、安装检查验收证明、准许使用证等。若乙方提供的设备因故障、老化等原因无法使用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作能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如果乙方不执行上述决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租赁其他替代设备。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新租赁设备所有费用)及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延误导致甲方的工期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在机械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提供足够的、有经验的并持上岗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在甲方的安排下进行机械的使用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甲方有权辞退现场不合格人员并要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人员上岗。

进场前,乙方负责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雇佣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上岗人员须持上岗证。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操作手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甲方现场的规章制度和甲方规定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服从甲方现场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按合同约定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每月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定期进行机械设备的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甲方。如因设备故障或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应给其进入现场的设备购买保险。如乙方未办理相关保险事宜,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为其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处理因作业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作业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失的赔偿活动;如因此导致甲方支付部分赔偿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间,如发生机械设备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如遇暴风雨等恶劣天气除外)。

乙方指定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一切事务。

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分别注明销售额和进项税额,乙方不得向甲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___________

(1)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

(3)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时向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记录提交甲方备案。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机械设备进场超过2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元/台。

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环境或场地使用机械设备,致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元/台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满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乙方原因设备每月累计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在停机期间每11小时按一个台班扣减乙方当月租金;超过72小时后,乙方必须更换该设备,更换期间甲方有权另行租赁其它替代设备,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的租金)及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累计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合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或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向合同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合同地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1份,甲方1份,乙方1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

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相关证件,并将复印件交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其他事项: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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