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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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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乐安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湖溪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具有湖溪特点、乐安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湖溪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湖溪篇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全面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民生民安、联防联治,检视补齐社会治理工作短板弱项,充分汲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以问题倒逼各项措施落实,有针对性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建设的能力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3.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一体推进、并驾齐驱,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激活全域全员主观能动性和现实创造性,在社会治理体制优化、平台贯通、要素融合、能力建设、科技运用等方面创新突破,推动试点工作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乐安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

4.坚持协调共进。着力系统融合、开放共治,一手抓工作任务的逐项落实,一手抓目标要求的辩证把握,打造以“五治融合”为出发点,平安建设为落脚点,体制保障为支撑点的试点工作格局,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制度设计、机制运行、实践操作各方面协调一致,有机统一。

5.坚持群策群力。着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固本强基、村(社区)落细落实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基层首创精神,转变治理方式,细化治理单元,凝聚政府、社会、公众各类治理资源和工作合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精细治理发展。

(三)工作目标

用六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试点工作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湖溪经验”,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湖溪经验”,使湖溪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乡镇,为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湖溪贡献。

整个试点工作从20-年3月开始,至20-年底结束。总体分六年、三个阶段完成:

-为巩固提升阶段,确保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在达标基础上巩固提升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更高,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布局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方式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市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

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围绕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党委重要日程,研究解决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党委定期议稳机制和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切实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于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成立乡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调机制,健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分担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统筹好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围绕联动融合、集约高效,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市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加强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平台建设,破解制约社会治理的关键性、保障性难题。运用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手段,推动乡、村行政职能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条块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实现市域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

3.完善民主协商体制。围绕程序科学、环节完整,统筹兼顾市域不同阶层群体的多样性、差异性诉求,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围绕市域内发展、改革、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广泛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制定乡协商事项清单,全面落实乡协商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4.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围绕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明确各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能力,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机制,提升乡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乡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扩大群众参与、丰富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有效承接社会治理具体事务。深入推进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5.完善公众参与体制。围绕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创新社会力量组织和发动方式,巩固推广“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个人调解室、法律法学工作者咨询服务站等经验做法,为更多有能力的社会公众搭建参与平台。广泛开展平安乐安志愿者行动,成立志愿者服务管理中心,持续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壮大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

(二)健全市域社会治理布局

1.健全国家政治安全体系。围绕提升市域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加强市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机制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对敌斗争组织领导和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统筹市域公安、安全、宣传等资源,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西方媒体在市域内活动的管理。把防控邪教和天主教地下势力等非法宗教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网格化管理,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切断境外渗透渠道。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收人员教育转化,加强基层反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教宣传教育。和据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不发生危事国家政治设和管理,爱和能理会大局稳定的重大学事件,不发生宗教极塔活动和暴力想相活动,不发生重大影响的那牧滋事用事事件。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统一。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对突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开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传销“清网”行动、出租汽车客运秩序专项整治、河道采砂联合整治等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铁路护路、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健全完善网络社会防控体系,有效抵御意识形态网络渗透,精准高效防范化解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市域政法网宣铁军和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精准引导、稳妥处置各类舆情。

3.健全矛盾风险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广运用“三老理事会”“夕阳红”“法通村”“警调对接”“刘莹姐姐工作室”等乡土特色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法律服务站与综治中心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对接,提供“一站式”纠纷调解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成覆盖全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网络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势,夯实基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防早防小,打早打小,切实降低非法集资风险。

4.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为重点,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关,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关,依托综治中心等体系,建成县乡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

5.健全市域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市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广“最多跑一次”、村(社区)“一门式”综合服务站点、代缴代办代理等做法,努力提高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游水,精准提供个佳化服务。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评价机制,格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

(三)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方式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机关党员“社区报到”等制度,探索建立完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加强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防政法领域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规规范体系,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本地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县乡两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域、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市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育用工程,在村(社区)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全面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崇廉尚德.好家风润乐安”“孝满才乡”等系列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传递社会正能量。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及时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在县级层面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在基层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活动,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在农村全面推广运用道德“红黑榜”做法,提高村民道德涵养,促进乡村治理。

4.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厘清基层自治权责边界,明确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用好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把村(社区)党组织打造成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建立议事协商载体,推动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100%的村(居)委会下设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健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100%的村(居)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100%的村(居)建立民情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突出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建优建强“城市大脑”,拓展应用场景,织密织细城市运行“感知网”,让城市更聪明,治理更精致,群众更方便。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着力提升农村地区覆盖面,全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分级运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推进视频数据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建立平安建设报告制度,完善情报搜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全面推进“五区”(社区、校区、园区、小区、景区)智慧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依托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及时跟踪应用抚州社会治理app。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等建设,建设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

(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1.做优市域红色治理文章凸显传承力。积极探索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嵌入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实施“旗帜+网格”工程,在党组织领导下,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调、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依托乐安红色资源优势,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苏区精神,推动红色文化开发传播,为构建富有乐安特色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不竭红色基因滋养。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创新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式,完善推广民情访谈、民情夜话、民情日记等做法,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

2.更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增强引领力。树立政策制度创新贯穿于社会治理的理念。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以地方法规和政策制度创新推动市域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制度法规建设,增强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耦合性和“共生效应”,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坚持“五治”融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从治理主体、结构、对象、功能等要素加强顶层设计、综合施策,在党组织领导下,推动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三大主体的协同性治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系统性治理,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全过程治理,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的全方位治理,最终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3.加强市城治理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大力营造市域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浓厚氛围,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专兼职队伍建设,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在防控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治理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推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治理人才队伍融合发展,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组织开展社会治理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4.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强化保障力。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平台、村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操作平台作用,分级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力量。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整合基层党建、综治、城管、社保、环保、民政等网格,实现人财物统筹管理,每个网格按照“1+n+n”模式充实网格力量,即1名网格长、若干名网格员和志愿者,落实网格员报酬补贴和志愿者激励机制,打造全县统一、多网合一、全科网格的社会治理网格。优化完善综治信息系统实战功能,构建贯通县乡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一)调研规划,动员部署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会治理现状,厘清短板弱项,明确试点方向。成立湖溪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明确试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2.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试点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

(二)组织实施,督导评价

1.参照全省第一期试点工作和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同步启动、同步推动、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本地本系统试点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任务举措落实,统筹制度机制建设,抓实内部考核调度,确保试点目标落地见效。同时,切实建立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常态化请示汇报机制,及时掌握上级最新精神,争取政策支持、业务指导,确保试点有方、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2.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试点办)根据《工作指引》确定重点村进行重点指导,推动责任主体明晰试点路径,把准目标方向,压实工作责任,拓展创新思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外出考察和交流学习活动,加强乡镇之间、村社区之间的横向沟通。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简报、专报,定期印发,推介典型经验。

3.乡试点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解决乡级层面机制性、保障性、政策性事项,为高质量试点成果竞相涌现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改提高,验收达标

1.组织业务骨干和权威专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试点工作开展集中性审核,通过交叉检查、问卷(访谈)调查、资料清查、数据核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帮助查摆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充分运用督查、评估成果,加强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特色总结、资料归集、成果展示等系列审核工作,确保圆满通过省市县考核初审及中央复审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乡纪检书记及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公室,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专项组、社会治安专项组、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专项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组、社会心理服务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护路护线专项组、多元化解专项组、“三项建设”(综治中心实体化、综治信息化、网格化建设)专项组等10个专项组,由相关部门牵头成立,统筹抓好平安建设重点工作。

(二)强化项目推进。根据县委政法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实施细则》,要坚持项目化推进,按年度设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权责职能、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推行清单化整治,防风险、堵漏洞、补短板,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

(三)强化以点带面。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试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形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跃.上新台阶。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进行挂图作战,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建立8+x清单制度,由8长和相关责任单位领导每月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各村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督查考核奖惩问责“一条龙”机制,真督、实查、严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组建工作指导组、工作督查组,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加强动态督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强势推进。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二篇】

一、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三篇】

实施计划是指对某项工作在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精彩5篇】”,全面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构建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我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重要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明确社区“六定”(定位、定责、定员、定岗、定费、定薪),构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社区党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西部中心、智造重镇、魅力蚝乡”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层治理成效检验基层党建成果,始终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坚持大开放大融合,统筹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和组织网络,注重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强化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推进全街道范围内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谋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助人才成长、共同服务群众、共建共享家园。

(四)坚持创新发展,破解难题。围绕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顺应社区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重心下移,做实基层。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在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职能定位、理顺条块关系、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综合保障,使基层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

1.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系列文件精神,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社区党委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委员会,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社区党委会议的重要议题,将十九大精神列为“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和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充分发挥新时代讲习所(社区党校)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讲思想习理论、讲党史习初心、讲宪法习法治、讲民生习服务、讲政策习发展、讲传承习文化等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讲习活动,推进十九大精神在xxx落地生根。

2.健全社区党委运行机制。研究保障社区党委充分行使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的具体措施,落实《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党委“四项权力”实施细则》,健全社区“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社区各项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党委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落实兼职副书记参与社区党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长负责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等管理工作。根据区的统一安排,分批从区、街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

3.强化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监督。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为契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社区党委领导、支持和监督公司的发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审议;支持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候选人建议为中共党员。

明确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监督事项。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对集体经济的监督范围、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确保社区党委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支持和监督。

严肃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责任。对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报社区党委审核把关、或社区党委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街道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社区党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项权力”的,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实行社区财务管理党委书记负责制。发挥社区党委主动性,增强社区党委对经费的使用权。凡是上级下拨到社区的各类服务群众经费,由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统筹使用。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社区党委书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机构人员“标准化”

5.落实社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需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区,并实行“费随事转”。进一步清理、归并对社区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制定目录严格管理,为社区“减负”。各相关科办对照社区工作清单,梳理、制定工作流程,并开展业务培训会。

6.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架构。按照统筹、管理、服务、联动四大职能,将社区工作架构设置为“一办两平台”。一是综合办,负责社区内部运作和监督工作;二是党群联系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化党建、群众联系服务、综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综治平台(综治中心),负责智慧管控、应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产、综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维护社区平安秩序。按照区指导要求,修订社区党委(工作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指导社区科学设置功能组别。

7.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落实《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设置,分为负责人、主办、辅助三类,建立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按区统一部署,做好人员过渡和聘用工作。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区指导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坚持“能者多得、奖勤罚懒”原则,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减员增效,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计划,分岗位、分批次开展人员培训。抓好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开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头雁论坛”、“蚝乡讲堂”、“展翅行动”等品牌培训项目,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9.推动“1+1+6”队伍力量下沉。综合巡查、社区综合整治、安监3支队伍由街道具体调配下沉,与社区工作人员“搭班干活、捆绑作业”。社区治安消防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统筹下沉社区,负责社区内出租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扑灭初期火灾和公共区域内的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4支区专业队伍由区主管部门统筹调配下沉,安排人员对接一个或多个社区,并在相关社区挂牌公示、接受监督,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外,还要响应社区诉求,结合职能会同社区开展联合整治。

10.理顺下沉人员管理体制。下沉人员日常管理由主管单位和社区共同负责,其行政、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社区党委。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日常管理以社区党委为主,综合巡查、安监队伍日常管理以街道为主,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日常管理以区主管部门为主。

11.完善下沉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赋予社区党委一定的考核权限,下沉人员年度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社区党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70%;综合巡查、安监、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50%。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发放绩效和奖励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前应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2.提升下沉人员工作效能。各科办要加大对下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实行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授予执法资格,定期对人员到岗到位、专业能力、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确保队伍专业素质。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足或连续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区党委可对下沉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主管部门调整下沉人员。下沉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管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街道相关科办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社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下沉人数、时间路径、工作职责、管理分工、绩效分配、监督考核、一票否决等事项,上报街道党工委,再按要求上报区网格化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同时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三)网格治理“精细化”

13.优化网格划分。按照“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按区网格办的要求,适时调整基础网格,以适应工作需要。以社区为单位划定警格、安格、交格、环水格、市监格、洁格等专业网格,并根据网格调整情况对人员配置、系统设置等同步调整。根据区公安分局优化布点的要求,做到“一社区至少一个警务室”。鼓励各社区在网格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

14.优化巡、拨、办、督机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综合巡查事项、定点巡查事项进行优化。根据实有事件的发生规律和季节变化,对巡查频次进行优化。按照“谁上报、谁核查”对系统推送已整治的事件进行核查,对于网格员核查不通过的事件退回整治,核查超过三次仍达不到结案标准的,纳入整治单位绩效考核,限期督办。

15.推行微小事件简易程序。根据区网格办制定的《网格员督办微小事件清单》,由网格员对微小事件当场办理或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综合整治队强力整治。对于危险程度高、事态紧急的事件网格员以快采快报形式报告相关部门处置。加强巡查和整治队伍的配合,巡查中队向整治中队派驻联络员提高采办信息流转效率,定期采取针对性的联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16.建设社区综治平台。根据上级要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处、心理咨询等功能区域,场所建设面积控制在300—500平方米。建设社区微型管控平台。将社区综治中心、应急值班室、视频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调度室、巡查整治事件处理室等进行功能整合,高标准建设社区微型管控指挥中心,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深化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一社区一名以上禁毒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17.建设实有人口动态管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将社区内实有事件、实有人口等网格基础信息进行集成、分析,加强与党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门的业务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数据间的关联性及规律性,分别以区、街道、社区为单位直观呈现,促进网格基础信息在推进基层党建、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18.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推进公安、城管、教育、环水等行业视频资源联网,实现视频资源各部门各层级共享。建立视频研判队伍,对视频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应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19.建设社区网格化智慧消防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加快网格化智慧消防信息系统的深化建设,明确社区内的工厂企业、重点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监管对象信息在地图上标注,与网格责任人捆绑,并将各类单位及场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级监管,实现对消防形势的实时管控。加强社区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培训。

20.建设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区建设视频门禁系统监控中心,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装视频门禁设备,将视频门禁数据接入省、市、区三级大数据共享平台,为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持。

(四)主体责任“规范化”

21.明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应在自主发展经济、努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严格按照社会公共区域治理标准,做好集体自有物业管理区域和属于股份合作公司“围合式小区”的内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责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责任不放松。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业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强化社区协同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实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制定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清扫保洁企业、出租屋业主、楼栋长、承租户以及各类经营商户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责任清单,并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确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优化购买社区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区住建局的要求,对辖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展星级评定、每季评比等工作,对辖区“村改居”小区开展“以奖代补”考核工作,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检查、考核、通报、监督,将各类主体的履责情况在社区内通报公示,并录入宝安区诚信系统。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履行主体责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

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党组织,实施“党建进物管,物管进社区”,积极探索社区党委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双向任职”,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的各项监管职责,实现“多元”治理。

23.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搭建履责平台。督促出租屋业主、工业区经营者配备专职楼栋长;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商品房楼栋组建兼职楼栋长,协助做好人员管理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楼栋长制度,建立楼栋长协会,制定楼栋长奖惩及行为规范,将安全监管落实到最基层。

24.对不履责的受益主体严格依法查处。推动条块专业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执法体系。公安、安监、市监、环水、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法查处,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五)居民自治“组织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内生动力。健全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规范居务监督运作机制,强化对社区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推进社区公益服务、社区家园网建设,拓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渠道,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探索发挥社区基金会作用。活跃社区基层群众文化,以社区邻里节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互助活动。做实源头性居民调解,构建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的缓冲带。强化社区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从社区老干部、老党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物色和培养一批自治精英担任“义务调解员”,打造“有事大家议”居民议事厅,成立企业、义工等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26.办好家门口社区党校。依托街道社区党校、各社区分校,加大学习型社区建设力度,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市民大学堂、“民生培训进小区”等活动,提升居民素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交流、培训机制。以社区党校为平台,发挥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功能,由网格长、网格成员、社区干部等为宣讲员,深入出租屋、工业区、物业小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督促社会主体承担起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责任。依托街道地铁口、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区域的u站、社区微型消防站等载体,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主体责任、党群服务、治水提质等宣传活动。

27.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赋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器”职能,鼓励社区引进和培育发展政府需要、群众需求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有偿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新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六)党建覆盖“全面化”

28.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委下设直属党(总)支部、股份合作公司党(总)支部、居民党(总)支部、“两新”党(总)支部,各类党总支相应设置党支部;在条件成熟的商住小区、城中村小区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对组织关系不隶属于社区党委的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及临时党支部等的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将街道下派干部、各职能部门下沉人员、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群服务分中心。

29.建立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到底到边。建立党建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采用日常指导、每月抽查、半年督导等多种方式,实现党建督导与年终述职考核挂钩。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网格建设,形成“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全覆盖信息联网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协同联动、支部互融共建。

30.开展“五员”进社区活动。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正科级以上干部等“五员”定期到社区接待、走访群众,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问题难点解决在社区。制定街道“五员”进社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任务、活动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理及答复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动社区律师共同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并由社区统筹安排部分义工、社工、党员志愿者参与,也可安排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参加。

31.实现党员发挥作用全覆盖。要求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双亮双评”活动,使在职党员到社区亮身份、树形象、起作用。在社区推广建设党员示范户、党建示范街,引导党员在“双宜”小村建设、“三小”场所整治、消防隐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社区党员的姓名、照片、服务承诺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领导下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32.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突出社区党委在服务群众中的主导作用,既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又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按照上级社区“民生微实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民生微实事”工作流程;切实突出社区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搭建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群众议事平台,按照“群众点菜、党委实施”的原则,做好项目征集、评议、确定、实施、验收工作;“民生微实事”实施情况列入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各科办要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将其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抓实抓牢抓紧。由街道领导牵头,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每周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鼓励支持社区在确保基层平稳有序基础上,先行先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社区。

(二)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组织人事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对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办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三)规范运作,落实保障。完善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制度,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开支范围。社区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各项社区专项经费统筹整合力度。各相关科办要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保障社区人员和工作经费开支,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公用经费等,落实社区执法用车,统筹建设社区饭堂或采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决社区用车用餐等问题。

(四)加强督办,落实责任。街道督查室对各科办开展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制度,街道各科办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落实分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五)精准解读,注重宣传。各科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统一推进;各科办、各社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统筹,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报道,要专题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报送,营造良好氛围。

时报讯(记者李晓娟)9月29日,海东市召开市委平安海东建设暨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及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平安海东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伯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桑文俊对全市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进行了安排,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潘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佐龙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白万奎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城市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首批试点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探路的政治责任,坚持高点定位、强化顶层设计、整合各方资源,对标找差、扬长补短,创新实干、先行先试,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亮点。要把握地域特点,切实增强创建市域社会治理国家首批试点城市的针对性,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打造一批可借鉴、可示范、可推广的区域性样板。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试点城市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拿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过硬担当,落实领导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考核督导,对应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地区、行业、领域,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要聚焦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问题,提升复杂局面下的风险抵御力、多元趋势下的矛盾化解力、动态条件下的治安管控力、精细需求下的公共服务力,确保实现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海东贡献,提供新时代地方治理海东样本。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xx”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今年以来,我单位能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平安陕西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根据《铜川市王益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的文件精神,组织部高度重视,立足组织部门实际,迅速成立区委组织部平安王益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夯实措施,多点发力,有效维护全区政治社会稳定,现将进展情况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率先完成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全省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王益区迅速开展1镇、6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各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负责本辖区政法及综治维稳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将综治维稳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考量标准。在干部酝酿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领导干部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干部立身之本、创业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要求,在职级晋升考察环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同时核查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纳入目标年度考核体系。区考核办已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年度任务两项指标纳入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按照《关于印发铜川市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每个社区每年万元党建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和标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防止党建工作经费“不乱用”,用得其所。充分借鉴红旗社区经验,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党小组建设工作的通知》(铜王组发〔2020〕49号),在全区推进“党建网格”建设,以现有社区网格为基础,依托辖区单位、居民小区、商务楼宇、社会组织等,以单建或共建形式,在每个网格中建立党小组。将20个社区划分为261个责任网格,形成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党小组为主体、网格为支撑的三级网格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党建工作、民意征集、服务代办、矛盾化解等工作全部下沉到网格,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20个社区261个网格,单建网格党小组77个,联建53个,辖区单位在职党员、社会组织党员和党员志愿者等共1400余名参与社区网格服务。

聚焦破解城市基层党建统筹协调难、资源整合难、工作推进难的问题,在全区推行驻区单位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制”,通过签订共建协议、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加强党员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整合盘活、阵地、文化、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党建共同体,做到组织融入、工作融入、感情融入,真正变“两家人”为“一家亲”。目前,全区已有48家驻区单位到社区担任兼职委员,共同研讨党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大事项。

紧紧围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年初制定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坚持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双提升、双融入、双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的同时,开展“党建指导员选派”、“党员微课”、“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和“党建引领强堡垒、争当先锋作表率”书记讲堂竞赛等主题活动8次。以“梯形进阶”分级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按照党组织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开展、党员队伍发展、党组织作用发挥、典型培树等重点内容,对每个星级党组织实施梯形动态分级管理,切实抓实抓细党组织各项工作,使每项工作看得见、推进稳、有成效。

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为保障全区离退休老干部“学有组织、乐有场所、养有保障、为有平台”,区委老干局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以社区资源为依托,在云梦堤社区开展“四就近”服务试点工作,成立离退休支部及老年大学分校,为离退休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积极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自觉自愿为平安建设献计献策,引导参加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周边小区的平安建设义务宣传服务,切实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平安建设参与率、满意率、知晓率。

二、存在问题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全区20个社区都根据网格分布和各自工作实际建立了网格党小组,但在落实保障党小组活动经费和阵地建设方面还不到位。各街道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复制、可借鉴的办法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高,兼职委员推行不力,共驻共建活动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未有效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织密为民服务网络,延伸党建工作触角,真正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网兜。同时,推进智慧化体系建设,切实整合现有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通壁垒,让管理服务更智慧更有效更便捷,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针对联建共享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落实好社区“兼职委员”制,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驻区单位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做、活动共联,着力构建融入式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格局。

着眼明年换届,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研判,培养接班人,为提升“红旗经验”提供人才保证。着力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结合示范点打造同步推进讲解员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红旗经验”注入生机和活力。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20〕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20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21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社会市域治理是新时期实现**县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环节,牢牢把握,就可以起到“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镇地理位置特殊,是县城所在地,下辖有40个行政村,其中18个城中村,22个城外村,可以说是“市域”到“乡村”的承转之地,是落实社会市域治理工作的攻坚之地。**镇会高度重视,带头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将社会市域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政治任务,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门研究,压实责任、齐抓共管。推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社会治理的常态化良性发展,为“三创四建”工作保驾护航。

二是强化信访稳定。每周一邀请律师到**镇综治调解大厅为群众答疑解惑,每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每日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到信访大厅接访,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吸附、解决在当地,将传统的矛盾“中转站”变为问题“终点站”。同时充分发挥“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优势,把党支部、党员先锋队的作用发挥到村级公益事业兴办、村级重大事件决策等工作中,从源头上化解信访矛盾,争取全镇无访村数目达到80%以上。

三是强化综合服务。改变传统乡镇“一把抓”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好**镇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将上级下放的审批职能、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公开到位,执行落实到位,让城乡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同步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切实将评价的“表决器”交到城乡群众手中,倒逼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让优质资源、优质服务从城区“高地”流向农村“洼地”。

四是强化管理引导。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治理网格,利用好乡镇综合执法队的执法力量加强统一管控,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严厉打击,形成肃正之风;利用好线上线下双通道进一步加强对上级政策、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逐渐实现城乡跟风随俗向守规守法的民风转化。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把xx镇建设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活力迸发的现代化新一代乡镇,按照《巴中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市城风险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巴中特点的市城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平安巴中、法制巴中建设贡献xx力量。

(一)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

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

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xx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党群办、各村(居)委会

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委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党委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的群众工作能力。持续优化以党委为核心,村委会、居委会、镇直机构及企业党组织等有序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党委核心引领、群众全员参与的社区基层治理格局。

(二)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

责任单位:人大办

加强对本辖区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本辖区规划、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安监站

以天网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完善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加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科学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群防群治参与治安防控力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

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妇联、老龄办

培育激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整合政府扶持资源,高标准建设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培育一批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社会组织。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办

健全党委和村、社区共治的制度架构和权责清单,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联同创”,深入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重视社会领域的普法宣传,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把法律政策宣传到基层群众。

(七)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综治办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村、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社区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

深化“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以基础网格为基本单位,以人口、法人、房屋、通讯和事件“五码关联”的块数据智能底板为支撑,应用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标准,构建覆盖镇、村、社区的智能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监控摄像头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一)启动部署阶段。

制定我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启动试点工作。明确落实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分工清单,于20-年9月底之前全面启动我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试点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

要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创达标、三年有提升”的总体工作要求20-年注重做好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各项试点工作指标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市城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健全20-年各项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注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项目库的建设,以项目化建设作为试点工作的主抓手,确保试点工作成效看得见、好衡量。2022年指标体系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试点工作经验总结提高,注重转化好实践成果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四篇】

篇1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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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启动之年。我们将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努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整体谋划,以系统思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怎么推”,坚持从新起点、宽领域、多层次、高标准来谋篇布局。研究出台了《x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平安x建设发展规划纲要(x-x)》,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村(社区)落细落小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x项基本任务,逐项分解细化为可量化、可跟踪、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形成创先争优的局面。

——惩防结合,以安全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治什么”,坚持一手抓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治安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补强。一是构筑总体安全防线。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运用,防微杜渐重大风险。二是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重点推进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三是建立动态防控体系。深入推进警种融合和网格警务融合,落实综治责任单位挂点帮创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领域安全防范管理机制,织密防控网络。

——党建引领,以坚强组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谁来推”,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始终,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一是强化党委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制,成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发挥市、县区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二是探索党建融合。纳入“x、x”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内容,探索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载体。三是推动党员下沉。深化属地管理,试点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做实做细,以固本强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强什么”,坚持以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载体,推进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一是汇聚治理要素到中心。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组团式管理服务作用,实现民安民生事件“综治中心分派吹哨、相关部门依责销号”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治理力量到网格。对网格过筛梳理、整合优化,细化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对网格内事项定人、定岗、定责,规范案事件采集办理流程。三是倾斜治理资源到基层。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用,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工作,深入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创建,推行落实一村(社区)一警(辅警),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

篇3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篇4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20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一是关爱儿童到位。落实总书记的“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让留守儿童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殷殷嘱托,以儿童权益优先为原则,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照料、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兜底救助、强制报告等现实问题,按照“一人一策一案”全方位落实保护措施,有效保障全县46635名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兜底保障到位。始终围绕“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好”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了23703户51264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592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3222人次发放资金万元,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民政系统内部市域社会治理责任体系,补齐短板、培树亮点,加大督查指导和考核力度,打造民政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于都建设再上新台阶。

篇5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篇6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篇7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篇8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次生风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力促案结事了“减存量”,压实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控增量”,坚决遏制越级信访“防变量”,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降总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的合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定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的活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

篇9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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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县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县安排给我镇1000亩。在我镇部分村适宜区域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机械化土地深松作业,是提高土地蓄水保墒能力和抗旱防涝能力,有效提升粮食增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机械化深松在不翻土和不打乱原有土层结构的情况下,打破坚硬的犁底层,加厚松土层,不仅可有效提高土壤的透水,透气性能,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还因松土层的加厚,吸水能力的增强实现涝情的有效缓解。与深耕作业深翻土地相比较,深松作业工作阻力小,工作效率高,作业成本低。同时深松时不反动土壤,不仅防止了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土层分布,保证作物及时从土壤正常吸收水分和养料,还可以保持地表的秸秆,残茬覆盖,有效防止土壤的风蚀与水土流失。

实践证明,机械深松可使雨水,雪水下渗,形成巨大的土壤水库,减少水土径流,减少水分蒸发,使伏雨、冬雪春用、旱用确保墒情。一般说,深松地块比不深松地块在0-100厘米土层中可多蓄-2毫米的水分,0-20厘米的土壤平均含水量比传统耕作一般增加24-718%。可有效实现天旱地不旱,减少灌溉次数。机械化深松适应各种土质,对中低产田作业效果更为明显。

今年我镇计划在xx社区和鞠家窑社区部分村和发牛社区部分村土地地块较好的,以粮食生产为主,平整耕地为重点的地方,确保我镇实施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重点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结合实施,尽量集中成片。

(一)规范作业模式,保证作业质量。

我镇土地适宜深松作业加旋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2厘米以上,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联合深松作业模式要求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腻,基本没漏松,深浅基本一致。

(二)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

农机深松补助对象为合作社,是定额补助,补助为每亩元,三年内同一地块只能补助一次。程序为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

我镇开展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必须为四驱100马力以上。明确作业任务,根据下达的任务,分到社区村。

(三)明确质量监督。

明确地块,在镇政府、村领导协助下,农机合作社与各村签订合同报上级部门备案。作业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合同中明确作业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模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收费方式、作业价格、个人支付、作业确认及兑现。

(四)有关保障措施。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农机站和各社区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农机站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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