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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状经典【精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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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依法请求赔偿,提供证据支持,明确责任方,维护合法权益,恳请法院公正判决,是否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交通事故起诉状经典【精编10篇】”,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1:

原告:xxxx

住址:xxxx

被告:xxxx

住址:xxxx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xxxxxx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xxxxxx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xxxxx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x年xxxx月xxxx日下午xxxx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xxxxx路、xxxxxxxx路路口时,遭遇被告xxxx驾驶的车(牌号为xxxx)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xxxx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xxxxxxxx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xxxx)。原告又于xxxx年xxxx月xxxx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xxxxxxxxxxxxxxxxxx,属xxxx级伤残”(见证据xxxx)。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xxxxxx

xxxxx年xxxx月xxxx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2:

原告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年龄:____ 民族: ____

住址: ________市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号楼___室

邮编: 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司机电话:________

被告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民族:________

住址: ________市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号楼___室

邮编: 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案由: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写明:请求的目的和要求)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______元,营养费______元,护理费______元、车份损失______元,误工费______元,交通费______元,共计______元整。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起诉事实及理由: (简要写明:原、被告之间争议内容,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

原因,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许,原告驾驶车牌号为________的小客车,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环岛右侧车道正常行驶,被告同时驾驶车牌号为___________的.小客车在左侧车道向中间车道并线,两车接触,造成我本人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我右侧桡骨骨折,脑震荡。车辆左侧损坏,经________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________交通支队处理后,被告应负全部责任。被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只同意给我修车,我被撞伤后,多日不能出车,因治疗花费______元。但被告对我的多项损失拒绝赔偿,其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特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其因侵权行为给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车份损失、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______元,恳请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3:

原告:张____,女,78岁,汉族,小学文化。____市____厂退休职工。 住所地:____市兴华路____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孙____,男,44岁,汉族,高中文化,____厂下岗职工。系原告之子。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张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____,男,52岁。

住所地:____市兴华路179号____号。

身份证号:

被告: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____市五四西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刘____,该公司经理。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10元+2元=元;护理费__0元__12月__2年=60000元;住院火食补助费50元__36天__2人=3600元;交通费170元;鉴定费3000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以上各项损失共计元。

3、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事实和理由:

__1年6月19日11时40分,被告李____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____市普庆路410号门前由南向北倒车,由于被告违章和过失将正在普庆路由东向西行走的原告张____碰倒,造成原告右腿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36天出院。原告出院并未治愈,是因为年龄偏大,医院不给做麻醉手术,采取外固定术后回家保守疗养至今。

经公安交警出警现场勘察,认定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被告负全部责任(见附件)

原告的骨折长期不愈合,功能不能恢复,致使原本能够独立生活的`原告瘫在床上,不仅给原告带来很大痛苦,还给家人带来很大困难。

截止到目前,被告李____仅垫付了8000元。原告方家人由于各种开销较大,又都是下岗职工已无力支撑。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诉讼请求。

此 致

____市北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4:

原告: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xxxx,联系方式:xxx。

被告一: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xxxx,联系方式:xxx。

被告二: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xxxx,联系方式:xxx。

被告三: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xxxx,联系方式: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赔偿给原告后期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xxx元。

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判令被告三在保险赔付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驾驶自行车至xxxx,被被告一的员工被告二驾驶的车牌号为xxxx的.出租车撞伤。经xxxx交通大队认定,被告二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于事故当日被送入xxxx医院就医,于xxx年xx月xx日出院,被诊断为急性颅脑损伤、胸部闭合性损伤、左耳外伤以及多发软组织损伤。xxxx司法鉴定中心于xx年xx月xx日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原告不构成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xx元,误工xx日,护理xx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员工,因其在从事出租车业务中致使原告受伤,故损害后果应由被告一承担。同时,因为被告二不按规定让行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本案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应当与被告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一在被告三处为涉案的xxx出租车投了保单号为xxxxx的商业保险,因此被告三应在保险赔付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一为原告支付了医疗费用,但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原告多次要三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因此成讼。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提起民事诉讼,敬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5:

原告:梅,女,汉族,19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北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组,身份证号码:。

被告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负责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A座2-10、17-28层、B座1-4、15-19层

被告二:深圳市出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路苑____栋____层。

被告三:王,男,19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址:河南省________县________镇路,驾驶证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还应得赔偿款为人民币元。[其中医疗费元、鉴定费700元、误工费元、护理费8124元、交通费____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900元、营养费____0元、残疾赔偿金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00元,合计:元,被告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直接赔偿原告12____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元,被告二负同等责任并已经支付原告医疗费4000元则仍应赔偿原告元,另外,被告一已经支付了原告医疗费10000元,则原告在本案中应获得赔偿总额为:12____0+=元]

2、请求判决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赔偿原告元。

3、请求被告一在交强险限额内有限赔偿原告的精神抚慰金。

4、请求判决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0年05月24日19时00分许,被告三驾驶粤B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罗湖医院停车场出入口时,车身左侧与原告骑行的无号牌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____0年5月2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口岸大队作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被告三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____0年9月14日,广东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了检验鉴定,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玖级。

被告一是肇事车辆粤号小型轿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保险人,被告二是肇事车辆粤号小型轿车的所有人,现三被告至今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原告进行赔偿,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深圳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6:

原告:,男,汉族,1_年4月20日出生,__人。现住。电话:

被告:,男,汉族,身份证号:,__人。电话:

被告:,男,汉族,身份证号:,住。

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地址:。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各项损失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二、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_年12月06日14时50分许,被告驾驶冀f轿车沿朝阳南大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前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行人(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至原告受伤。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责任。

经_市第二医院诊断为左踝关节骨折—脱位(旋前—外旋ⅳ°)。后经_市道路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丧失10%以上。两次手术过后,患足仍不可负重,需继续治疗。可见,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包括医疗费21280。59元,被告已支付19000元;误工费41367元;护理费13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营养费1500元;轮椅600元;便座、复印、行军床192元;鉴定费1664。8元;伤残赔偿金36584。4元;二次手术费7000;交通费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6211。5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共计133200。29元人民币。

综上,被告之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害,更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如所请!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年7月9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7:

原告:__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男,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____年11月30日签订的《协议》;

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____骑车行使至____镇______路时,与原告______发生碰撞,造成原告______右股骨骨折的交通事故。经______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____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在______医院进行治疗,被告____承担了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20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被告______作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责任人赔付原告治疗费用、护理费、伙食费32440元外,同时再给付30000元作为后期治疗、护理以及其他费用。

《协议》签订后,原告收到了被告给付的上述费用,但原告经医院治疗后的一直未能痊愈,经医院诊断,原告右股骨需要手术更换,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医院手术更换了右股骨,共计花费手术费、药费等各项费用____元,同时护理费用预计在____元左右,误工费____万元左右。

二原告认为: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协议是基于原告____痊愈的目的能够达到的前提下所签署,而目前原告未能痊愈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明显违背双方签署的目的。同时,二原告并非专业医务人员,当时对骨折病情有可能产生的并发症无法充分预见,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的误解。另外,原告受伤进行治疗,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又需要专人陪护(目前由____全天陪护),现已无收入来源,二被告支付的____万元费用早已支用完毕,同时已支付____万元的手术及护理费用等,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对二原告明显不公。

综上,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二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二原告和二被告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协议》,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8:

原告:

委托代理人: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男,35岁,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x号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技术部宿舍,联系电话:。

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六层,联系电话:。

负责人:臧党生。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支付车辆维修费2x5元、车辆救援拖车费15x元,合计2x155元;

2、请求判令第二被告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4月2x日,赫日驾驶原告所有的大众系列高尔夫牌小轿车于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大阮府胡同西口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过程中,因被告违章变更车道,造成两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单大队依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出具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处理结束后,原告委托北京大陆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实施救援,支付救援拖车费15x元。为减少肇事车辆受损对原告出行带来的不便,尽快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原告委托北京北方华驿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肇事车辆进行了修理,支付维修费2x5元。

另查明,被告车辆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因被告的过错行为造成原告车辆受损,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故此,特诉至贵院,恳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9:

原告:xxx,男,汉族,x年06月16日出生,身份证xxx,住址:广西xxx,电话:xxx。

被告:xxx,,男,汉族,x年01月10日出生,身份证:xxx,住址:广西xxx,电话:xxx。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xxx赔偿原告元。

二、本案诉讼费、鉴定费(1500元)等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12月30日12时53分许,在省道xxx线54公里+150米处路口路段,被告xxx驾驶桂xxx号小型方向盘拖拉机与原告xxx驾驶的xxx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经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xx公交重认字[]第00123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xxx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乘坐原告摩托车的xxx无事故责任。原被告双方都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原告受伤后,从x年12月30日14时00分至x年1月1日在xxx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3天,后转院到xxx人民医院住院25天至x年01月26日出院。共住院28天。医院诊断为:1、右胫骨上段、平台粉碎性开放性骨折, 2、右腓骨近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3、右膝前叉韧带断裂、半月板撕脱,4、右漆关节脱位,5、右股四头肌肌腱部分断裂;6、中度失血性贫血,7、髌韧带断裂。xxx人民医院出院医嘱:①继续全休6个月,加强营养;②3个月后复查CT,由医院指导时行走,③不适随访。经xxx司法鉴定中心x年7月29日做出如下伤残鉴定:xxx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致右下肢功能丧失%构成Ⅸ(九)级伤残,x年8月3日作出鉴定意见:属Ⅸ级伤残。

根据《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xxx应当为其所有的驾驶的小型方向盘拖拉机购买交强险,事故发生时,被告没有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导致原告不能获得交强险赔偿。因此,被告xxx应当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的损失,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原告找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但被予以拒绝。

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12月7日

相关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承保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22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为了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顺利理赔,受害人选择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可以列保险公司为被告;受害人未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一般宜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

两车或多车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双方或多方均有过错,一方或多方车内人员主张损害赔偿的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两车或多车相撞造成一方或多方车内人员损害,车内人员以合同关系主张赔偿的,由合同相对方先行承担责任。

车内人员以侵权关系主张赔偿的,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各责任方应对车内人员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车内人员与本车一方存在配偶关系或车内人员系本车一方未成年子女的,其他各方要求扣除本车一方根据责任大小应承担份额的,可以支持。

借用、租用他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借用、租用他入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自己承担责任。非机动车肇事者逃逸后,非机动车车主无法证明另有肇事者或者未提出其他合法免责事由的,应对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责任的承担

根据《条例》第21条规定,除交通事故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以外,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事故,包括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等情形,由保险公司首先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除财产损失外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加害人追偿。

在保险公司理赔前,加害人在交强险限额内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金之后,要求保险公司就此部分予以理赔的,不予支持。

有挂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的`处理

虽然根据规定有挂车的机动车本车和挂车应当分别投保交强险,但在行驶中,机动车本车与挂车事实上仍为一车,故当有挂车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就其承保的两份交强险承担理赔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中的赔偿顺位

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0月16日给安徽高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次序问题》的复函([20xxJ民一他字第25号)已 经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 额中的赔偿次序,由请求权人自己选择。请求权人选摔优先 赔偿精神损害,对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 任险赔偿。故请求权入选择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优先赔偿 精神损害的,可以支持。

具状人:

x年12月7日

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10:

原告: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被告一: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被告二: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xx元;住院火食补助费xx元;营养费xx元;交通费xx元;伤残鉴定费xx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x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xx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出院后已经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xx元。以上各项赔付共计xx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原告因手术安装内置固定钢板,后期需要取出时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5、判令保留原告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向被告另行起诉的权利。

6、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被告xx驾驶车牌号为xx的小型客车,沿xx路行驶到移动公司路段时,违反禁令标线指示掉头,与xx驾驶的车牌号为xx的大型客车碰撞,致xx公交车上的乘客xx摔倒受伤,造成其锁骨骨折,以及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手术治疗xx天出院。原告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不能穿衣,翻身,洗漱和自我移动),原告因年龄偏大,锁骨骨折手术后,仍感疼痛不适,尤其在天气变化时疼痛加剧,活动功能不能完全恢复,转身,抬手受到限制,而且根本不能再提重物。致使原告无法再独立生活。这不仅给原告带来很大痛苦,也给家人带来很大困难。原告于xx年xx月xx日,经xx交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xx右锁骨骨折致十级伤残,两胸多发肋骨骨折致十级伤残”。

经公安交警出警现场勘察,交管部门认定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由被告xx负全部责任。

截止到目前,被告xx已垫付原告住院期间的手术费,医药费,以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共计xx元。原告出院后的'继续治疗以及其他费用均由原告自己承担。后经原告与被告就应承担的费用方面协议,未能达成一致。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附:

起诉状副本xx份;

证据材料副本x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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