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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检讨书(精彩5篇)

小甜发表时间 3678807

公职人员饮酒违规,损害形象,影响工作,需深刻反思,严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榜样,切勿重蹈覆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检讨书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检讨书

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检讨书 篇1

x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启动仪式。信丰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公安部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168人次,出动警车56车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XX份,受教育人数16000余人。

一是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大队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在大队门前开展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班子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二是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当天,大队邀请了县电视台、县报社记者,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游走字幕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形成了新闻媒体宣传高潮。

三是深入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广场、餐饮酒店较为集中的路段,通过发放《致驾驶人的一封信》、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图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装备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口醒目处,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勿开车,开车勿饮酒”。

四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声势,大队结合公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日,组织宣传民警先后深入105国道、343、341省道沿线公路客运专项整治检查点,向广大驾驶人、乘客及路过群众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传达“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广大驶、乘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检讨书 篇2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点了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xx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经济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见钱眼开,利用手中权利肆意掠取钱财,后果必然是“倾家荡产”,竹篮打水一场空;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家庭账: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于人多么重要,可如果不珍惜,一意孤行,就会落得妻离子散;

亲情账:如果你违犯了党纪国法,不但要受到法律严惩,亲朋好友也会离你而去,最终成为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健康账:暗地里的权钱交易,因见不得“阳光”,且时时处在提心吊胆中,身心憔悴,在毁了工作事业的同时,也毁了身体;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检讨书 篇3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检讨书 篇4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一、明确对象,严格禁酒要求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严格贯彻落实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三、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公职人员违规饮酒检讨书 篇5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夫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每年被酒驾夺去宝贵生命的人数以万计。他们之中,有天真无邪的孩童,有健壮的成年代,有正在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他们有的生机勃勃,有的正花季年少理想,还有的……但是因为酒驾让他们失去了一切,难道我们不会感到痛心疾首吗?同时酒驾本人也本该拥有着光明的前程,却因酒驾闯了大祸,难道我们不为之感到惋惜吗?

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推动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何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财产的损失估且不提,心灵的创伤谁来修复?那些酒驾的人们可否想过发生这样事情是多么糊涂,多么令人厌恶、憎恨!

我曾看到这样的一则漫画:一个喝得烂醉的驾驶都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开下罚单时,他不以然的产:“红酒还是白酒?”这则漫画引人深思。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要呼吁司机朋友们,请你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请你们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你们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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