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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制度机制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个人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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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第一篇】

为扎实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和机制上预防治理腐败,构建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监控防控体系,根据《中共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建立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意义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控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能。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对于密切群众关系,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监控权力运行的必要手段,是构建惩防体系、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能够实现关口前移,把有效防控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从而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增强预见性,真正把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面促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实现市跨越发展和促进司法行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机会”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堵塞发生腐败的漏洞,减少和控制诱发腐败的风险。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经过努力,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支持预防腐败工作,理解和掌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本理念和主要方法。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范围、防控重点、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司法行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范围包括全市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二)防控重点。防控的重点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岗位,以及掌握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重大决策权、组织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及内部管理权的部门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本系统内部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岗位,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根据各风险点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把消极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初始阶段,并通过制定方案、排查风险、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方法步骤

各股室、所、中心要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查准找全风险点、制定完善措施、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检查考核和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中旬前完成)。

成立市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全体人员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贯彻执行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上旬前完成)

(一)风险排查。各股室、所、中心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职能,围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环节对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同时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方法,从本股室、所、中心管理事项、业务工作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

1、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全局所有人员对照履行职责、执行法律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表现形式。同时,认真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经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查找股室(所、中心)风险。针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环节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岗位、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同时,认真填写《股室(所、中心)廉政风险自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查找局机关风险。结合司法行政特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同时,认真填写《司法局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自查表》,报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风险评估。在认真做好排查风险的基础上,采取放大问题管理的方式,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并从防控的角度,按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界定。经局党支部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逐一汇总、登记造册。廉政风险分三个等级:

1、一级风险。对行使重要的行政确认、行政处罚权、财务权等,涉及人财物和司法公正等权力较大、较灵活,容易出现或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

2、二级风险。直接从事人财物、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的岗位,有可能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的岗位,容易出现或滋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风险。

3、三级风险。工作岗位有可能导致违规违纪,对工作有不良影响的风险。

(三)风险防控。对排查出的风险防控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把手”对风险防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风险防控直接负责,对风险直接跟踪监控,对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认真研究,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逐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以表格形式,将经评估、确认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权力运行阳光、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

1、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提出防控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作出廉政承诺。

2、股室(所、中心)风险防控。由股室(所、中心)围绕工作职能、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

3、局机关的风险防控。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认真研究分析本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健全防控机制。

(四)风险管理。廉政风险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分预防、监控、处置三个环节对风险防控的实施过程进行系统管理。

1、前期预防。在前期界定风险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综合运用廉政教育、谈心活动、办事公开、公开承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各种前期预防工作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体制机制防线,预防腐败发生。

2、中期监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发挥好各类监督渠道的作用,通过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举报、行政效能投诉等方式为主的信息监测进行定期自查,领导小组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为主的垂直检查,对职能行使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股室(所、中心)、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形成对廉政风险的有效监控。

3、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程度,按照防控监控分工,由防控责任人牵头组织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措施,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前期预防不到位的股室(所、中心)进行督导,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12月中旬前完成)

各股室、处、所、中心要对本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进行一次自查,对防控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进行纠正防控。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股室、所、中心自查基础上,对各股室、处、所、中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底对各股室、所、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第四阶段:调整修正阶段(12月底前完成)

各股室、所、中心要按照“岗位职责明确、权力运行和工作流程清晰、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的要求,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的股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股室负责人的责任;对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发生违纪案件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责任追究;对廉政风险防控成效显著的股室、处、所、中心及个人将予以表彰。

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监控权力运行的必要手段,是构建惩防体系、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各股室、处、所、中心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有岗就有责、有责就有权、有权就有风险”的意识,自觉参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中得到教育和提醒,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真正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为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市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局长

副组长:郑副局长

江副局长

成员:综合股杨股长

宣教股胡股长

基层股张股长

公律股揭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杨股长兼,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具体落实各阶段的日常工作。

个人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第二篇】

根据《中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有效监控和管理,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健全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在全局范围内深入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防范工作。按照“开展一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一批防控措施—实施一批约谈提醒”的思路,全面排查个人、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环节,重点排查管人、管钱、管事、管权的岗位和长期未进行人员调整的岗位。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在局局党组领导下,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分管局长主抓,其他党组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排查,局办公室、政工室等部门积极配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局党组成员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排查工作做到思想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

二、深入查找,认真分析,确保排查质量

为严格落实《通知》精神及要求,确保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一是认真梳理职责权力。凡涉及个人、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特别是重要的行政权力,全部梳理清楚、如实排查汇报,没有缺项、漏项,共排查12个岗位,做到了部门、岗位、人员全覆盖。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 。根据要求,全面、深入地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不放过任何廉政隐患,确保排查覆盖面覆盖全局所有岗位及人员。三是合理确定廉政风险等级 。根据权力的大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客观评估和认定风险等级,共查找重点岗位3个和重点人员8人。四是精准制定防控措施 。对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突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起到应有的防范和监控作用。对已有的制度措施逐项检查和修订完善,没有的结合排查出的廉政风险抓紧制定。

三、强化监控,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效果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风险排查的各个环节实行逐级负责、逐级把关。各岗位,各部门对本部门所有岗位的风险点进行汇总。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在廉政风险排查活动中,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经过学习动员、相互讨论、岗位查找、措施制定,通过逐级逐人进行提醒谈话的方式: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员进行提醒谈话的形式,并形成《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提醒谈话记录表》,做好谈话记录。通过以上几种措施的实施,使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自我警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过程,进一步提高了对各自工作岗位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思想。另外还借此契机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了局整体素质,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是一项全新的长期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更加注重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监督平台,加强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工作考核,做大风险早发现、早防控、早处理。今后的工作中,区局将按照上级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查找薄弱环节,推进廉政工作不断完善发展。

个人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第三篇】

一、主要作法

(二)扎实有序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

按照方案进入排查岗位风险阶段后,根据三类风险点,即岗位职责风险点、制度机制风险点、思想道德风险点,结合实际,以岗位工作人员为主体,广泛开展了个人自查,科室评查,交叉互查,评估审查等活动。并填写了《个人岗位风险点自查表》。在个人岗位和单位内设机构风险点自查及重点岗位风险点专项清查确认的基础上,由本单位风险评估小组对各个岗位风险点进行了审核、辨识,针对个人和内设部门查找的风险点不准确、不到位的,及时反馈,要求认真、全面查找出个人及本科室的风险点。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风险评估小组牵头,对所有岗位风险点进行归类,对风险点分布、风险性质及出现风险的概率进行了综合分析,并统一组织风险等级评估,明确防控措施,填写了《岗位风险点清查汇总表》。

(三)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排查风险点中,我们重点围绕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管人管钱管物的内部管理职能来开展,使我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得准确、全面。在制定防控措施时,我们对照业务流程,从权力制约、方便监督等方面入手,紧紧抓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具体、切实可行。同时,确定各风险点责任科室、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使防控责任层层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在开展活动中,我们坚持不走过场,注重实效,把开展“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效能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廉政风险点排查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把制定防控措施与整改相结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通过活动,使党员干部职工提高了对开展排查岗位风险活动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每个岗位、每个人都与排查岗位风险有关,从而增强了廉政意识,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通过活动,使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得到加强。三是通过活动,使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工作责任感,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总之,通过开展活动,使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加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管理制度化、工作流程化、操作规范化,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虽然排查防控机制已经建立,但还存在着缺少力量抓落实的问题。如果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检查落实,制度订得再好,恐怕也只能作一个摆设。

四、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勤政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岗位风险排查与防范活动,将岗位风险排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开展下去,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审计执法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审计执法风险。

1、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制定有效的防范制度。

2、严格执行审计厅制定的审计纪律“八不准”要求,断绝与被审计单位经济、利益关系,从基础工作上防范廉政风险。

3、加强对审计人员管理,加强对审计执法人员勤政廉政教育,从政治思想上提高认识,建筑道德风险防线,防患于未然,保证审计工作的“原滋原味”。

个人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第四篇】

从年初以来,州工商局,积极探索廉政风险点等级防范管理机制,实现了对风险点管理全方位一体化的监测、监控和处置。

一、系统梳理,全面查找风险环节

在全系统开展了“工商部门在行使职权中存在哪些风险”、“你所在的岗位风险点是什么”、“你所在科室的风险有哪些”等风险查找分析活动。排查梳理要求做到三个结合,即:自己查找与互相查找相结合、下级查找与上级查找相结合、内部查找与外部查找相结合,在干部中形成了“工商岗位有风险,人人都是风险点,风险程度各不同,认真排防范”的意识。通过筛选梳理,全系统共确定了行政审批、执法办案、消保维权、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协会工作7大方面共48个风险环节,并对存在风险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深度分析,找出了体制、制度、思想及个人素质等导致风险的主要原因,为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深度透析,动态评定风险等级

针对排查出的各个风险点,州工商局细化了100多条风险监控措施。同时,按照风险高低,将工商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工作各个岗位的风险划分为四级:出现风险的是一级,由各级工商局党组、纪检组负责处置并承担重点监控责任;出现苗头的是二级,由各级纪检组监控;有可能转变为风险苗头的为三级,由部门领导监控;其余岗位、人员和常态事项是四级,按照常态进行防范管理,由部门领导承担监控责任。对廉政风险点的等级评定随时向上、向下动态调整和滚动管理,形成了风险点防范网络,使这项工作有机融入了干部队伍管理和各项业务职能之中。

三、健全机制,制定避险措施

州工商局根据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分布的特点及规律,形成了系统化的廉政风险防范等级管理办法,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等级管理考核办法、风险点监控等级评审办法、每季度廉政风险点公示提醒制度等多项配套措施。对不同的风险等级,明确不同的监控责任人,采取不同的防范监控措施,实施不同的督查考核标准;运用前期排查预警、中期分级监控、后期考核修正等措施,依托预警、监控、考核、修正四个环节的循环管理机制,形成对预防腐败工作“内控防范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监控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对风险点管理全方位一体化的监测、监控和处置。

四、多措并举,加强化险督查

1、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责任书》、与全局干部签订了《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

2、每季度初下发《关于对本季度廉政风险点进行公示提醒的通知》文件,让干部能看到本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3、州局在每个工商所指定一名监察员履行风险监控职责,并将兼职监察员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在政治上给予鼓励,实现了监控的重心下移。

4、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的风险苗头或倾向,及时下达《廉政风险督查建议书》和《廉政风险限期整改通知书》,发出预警信号。

5、发挥查办案件威慑力。成立了专项案件调查组,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及时通报系统内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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