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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施工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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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1

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做好防护人人有责!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

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2

春节已过,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针对春节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2018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要求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春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推动企业项目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发生;机械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求充分认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春节过后,建筑施工项目作业人员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要有针对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复工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做好这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南县住建局成立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节后复工相关工作:

组 长:洪少顺

副组长:张国明

成 员:夏达明 董 明 孟 军 阮进辉

魏先开 丰建华 夏迪辉

三、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严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的,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和交底应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一一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3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 88号)的文件要求和学校下发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高度重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放首位,严格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全力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汇报等工作,充分引导教职工对疫情正确的认识、科学的预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全方位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 积极应对开展假期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与医疗器械供应商加强联系,及时购买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消杀药品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体温计、护目镜等防护用品。(2月20日起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校医、各值班人员、保洁人员、维修工人每人每天发放一个;一次性橡胶手套保洁人员每天发放一副;医用防护服及护目镜每位校医配备2套;2月26日教职工开学当日每位教职工发放1个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是检查指导假期各部门值班人员做好严格的体温测试,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保障自身安全。(2月20日前完成各值班人员的培训工作;2月24日前每个值班室级校医室各配备1个红外线测温器)

三是对校园办公区,保安室,学生公寓值班室,食堂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同时准备好新学期开学前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2月20日起,每天上午9-10点对上述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消毒工作;2月25日、28日进行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各一次)

三、 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一是做好“废气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的设置工作,防疫期间,在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等重要位置设置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要求广大师生将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中,并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2月23日前完成“专用垃圾桶”设置工作;2月24日起,每天上午9点、下午15点进行消毒处理工作)

二是做好水暖、用水、用电等维修工作,开学前一周要进行全校范围安全大排查,确保正常用水、用电和公共设施安全。

三是抓好学生公寓的卫生及消杀工作,鼓励在学生床位悬挂围帘、蚊帐等简易性防护工具。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进行检查,学生公寓开学前一周进行一次集中大消毒(2月28日前完成),开学后做到每日消毒1次(时间为上午9点),确保公共密集区的卫生安全。

四是严格校园公共场所和在校学生住宿管理。校园区域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防止无关外来人员进入。严格控制人群密集性活动,公共场所与他人接触要求佩戴口罩。严格实行学生公寓封闭管理措施,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一律谢绝访客。

五是对所有保洁人员严格要求,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洗手消毒,对所分管的公共场所,每天三次通风,每日对门把手要用消毒液消毒处理,每日需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清运处理,不能隔夜。室外保洁人员做到全天巡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

六是做好食堂餐饮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科学防疫,重在防范,疫情防控期间,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餐饮单位需对工作人员和就餐者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超过℃或具有流行病学史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餐饮场所,要抓好餐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严格要求,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净化消毒,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帮助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其做好科学防护。

七是做好食堂餐饮场所的消毒杀菌工作,重视环境卫生,防范交叉感染,食堂要保持餐饮服务场所空气流通,做到定时开窗通风,每餐结束后,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后厨用具和公用餐具的洗涤消毒工作。(2月24日前完成)

八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疫情防控期间,食堂不得承接非必要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要落实餐饮服务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原料,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要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同时,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建议暂停冷荤凉菜、蛋糕、裱花和生食海产品等品种的供应。

九是要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分析研判形势。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的信息报送工作,对生产经营场所或所属人员有关疫情防控方面情况及时上报,为有效处置和科学决策,提供一线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权威部门的信息发布,关注有关防控公共信息,根据形式及时研判,适时调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十是提前准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坚持远离学生公寓和居民社区的原则,阜新校区利用招待所、沈阳校区利用酒店实训室,按照防疫要求在2月25日前准备好临时隔离观察场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时启用,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应储备足量的口罩、防护衣、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备品,并全面做好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工作。校卫生所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组织医护力量,协同做好发热筛查和疫情防控的知识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2月28日前完成)

十一是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在学校宣传栏张贴防疫宣传指南,挺过学校后勤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师生科学预防、理性应对,消除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提前做好舆情应对,规范疫情信息报送发布机制。(2月28日前完成并实时更新)

十二是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后勤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和党员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与学校各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校园环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声明安全。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兜底保障工作,依照《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统筹使用中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信息录入、数据比对和系统发放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发放,应补尽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资金违规使用风险,发挥好救助资金应有效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2.积极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3.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日常巡查主动发现机制,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积极协助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条件及时纳入。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总收入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作为务工成本予以扣减。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4.加强贫困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救助对象与贫困对象比对机制,至少每月比对一次,按照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贫困人口及贫困监测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5.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当日审批、当日发放救助金;对确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予以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确诊患者,积极开展先行临时救助;对造成重大生活困难或人员病亡的确诊患者,采取一事一议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非户籍地流动人口确诊患者,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二、做好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加大对车站、繁华地段、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帮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获得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7.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实施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8.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管理。为一线职工配备防护用品,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购置急需的棉衣棉被、食品药品、口罩等物资。加强站内消毒,所有入站人员必须体检登记,科学合理安排站内受助人员的学习生活,防止出现聚集性感染。建立站外托养检查制度,对托养对象的生活照料、医疗救治、日常护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切实保障托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三、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工作

9.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落实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突出协议监护人职责,劝导其减少外出活动,做好自身防护,并协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实行日报告制度,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每天联系一次并将结果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报市民政部门,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和生活状态。发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协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防止疫情扩散。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0.对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村(居)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履行关爱保护责任,保持经常联系,主动走访探视,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也可依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方式开展关爱保护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管理服务

11.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村(社区)作用,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了解所辖困难群众家庭生活状态,履行主动发现责任,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主动协助申请并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特别是对于染疫家庭生活困难的,要加大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好其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2.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社会救助的,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申请临时救助的,按前文规定执行。对申请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在个人承诺前提下,由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审批、市民政部门备案,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审批后可按城市低保标准,先行给予1个月临时救助;实行三级备档、单独管理,疫情结束后补办手续。个人承诺不属实的,依法依规追究受助人的责任。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对现有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动态核查,暂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以及“吉社通”社区服务管理通用平台等非接触方式开展,并按规定及时公布有关社会救助事项经办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增强低保对象抵御风险经济能力,根据疫情形势决定暂停开展除死亡、社保退休等特殊原因外的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3.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公开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作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按政策规定处置困难群众的诉求,确保困难群众在防疫期间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4.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情况上报工作,于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落实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特别是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染疫家庭救助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市民政部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5.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完成时限:疫情防控期间

16.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惠民政策和有力举措,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动员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心理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通过热线电话、微信、“yy平台”等方式,为被隔离收治人员及其家属、病亡人员家属提供心理援助、情绪疏导等服务。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5

机关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春节已过,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针对春节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2018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要求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春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推动企业项目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发生;机械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求充分认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春节过后,建筑施工项目作业人员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要有针对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复工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做好这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南县住建局成立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节后复工相关工作:

组 长:洪少顺

副组长:张国明

成 员:夏达明 董 明 孟 军 阮进辉

魏先开 丰建华 夏迪辉

三、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严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的,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和交底应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一一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6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方便及时掌握、了解并处置,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网格化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市、区及企业、现场联防联控,强化网格责任落实,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实现疫情的有效防控。二、组织领导在市住建局的统一领导下,市建管处成立建筑工地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处主要领导杨峰担任,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区复工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下设镜湖区防控组、弋江区和三山区、大桥开发区防控组、鸠江区防控组、鸠江区(江北)及江北集中区防控组,以及应急组等五个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核查工作。   组长:杨峰   五个防控小组:   (一)镜湖区防控组   组长:张大斌 副组长:孙彬 成员:汪洋、昂凯   (二)弋江区和三山区、大桥开发区防控组   组长:牛义 副组长:谢才俊 成员:邱浩、罗庆、洪靖涛、张浩凌   (三)鸠江区防控组   组长:蔡瑾 副组长:王锐 成员:陈磊、孙良松   (四)鸠江区(江北)及江北集中区防控组   组长:谢磊 副组长:周建栋 成员:丁胜、刘涛涛   (五)应急组   组长:谢磊 成员:陈逸梅、伍娟、林起勇三、完善制度,加强落实1、拟复工工地一律报备。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企业等纳入总包管理)及其他单位等,统一对项目的开(复)工时间、从业人员的数量、来源、施工队伍的组织、应对疫情防控的措施等制定相应的预案,拟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清单,物资保障情况,报至属地政府防疫部门、住建部门及市建管处备案。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2、落实全员责任。完善疫情防控的责任体系,各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负总责,施工总包单位对其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负责,监理单位做好监管、指导。建立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防控机制,细化责任体系,具体到人,加强全员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明确各层级的责任。   3、严格现场复工条件核查。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细则,由各组长带队,与属地政府有关防疫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对照内容逐项细致开展核查。重点是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企业返岗职工信息登记,防疫物资保障、环境卫生条件、工地封闭管理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   各建筑工地湖北、浙江、广东以及合肥、阜阳等省内确诊病例较多地区的人员,在疫情未有效解除前不得返回芜湖。   4、做好日常监测。为加强疫情防控,提高日常管理质量,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日常监测。项目工地现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做好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配备体温检测等基本设备,对进出口人员及车辆进行检测,做好进出人员需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检查,加强工地内部日常消毒监测。各参建单位每天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温、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进行监测,建立所有人员每日监测记录台账。   5、做好人员分散管理。为最大程度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扩散,各项目参建单位突出抓好三个环节:   (1)全员全时佩戴口罩;   (2)分时段供餐、分散用餐,不得多人在室内同时用餐;   (3)不得集体住宿。   6、周密部置,做好联防联控。一是加强工地内部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完善制度,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管理,服从属地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各防控组做好配合。三是做好市、区两级部门联动,定期向属地防疫部门和街道反馈建筑工地疫情动态信息,方便属地掌握详细情况。四是提前与属地防疫部门协商,明确就近收治医院。   7、应急处置。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制度,一旦发现单位人员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现疑似症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属地防疫部门、住建部门和市建管处。第一时间做好隔离观察,及时送院诊治,并配合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四、工作要求1、加强每日报告。各建筑工地应按照要求,对当日的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至市建管处各防控组,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2、开展巡查检查。复工期间,各防控组联合属地住建部门不定期到建设工地就疫情防控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各项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到位。   3、加强安全管理。各建筑工地应确保工程复工后的生产安全,加强现场人员安全教育、交底及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落实责任追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履职尽责。一旦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人员,企业迟报、瞒报、谎报的,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疫情防控施工方案篇7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二、开复工主要条件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特别要重点排查涉鄂(湖北)涉汉(武汉)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如果有重点防控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没有条件设置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接收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潭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三、开复工手续办理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四、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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