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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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1
农村地区和农业领域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也是防控难点。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连日来,某X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节期间联防控防工作,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1月22日上午,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后,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1月24日春节假期第一天,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前结束休假,返岗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某X区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畜禽防疫检疫检查小组、动物运输检查小组、农产品供应保障小组、农畜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信息综合小组等5个小组,具体负责对应业务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站科室对照工作职责,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立足部门职责,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细化防控措施。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蔓延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专班,开展全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蔓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死角、黑臭水体等清理,切实做好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干净整洁。
二是紧盯重点环节。加大养殖环节巡查监管力度。对动物饲养、免疫、用料用药、死淘、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管,认真填写监管记录,截至28日,共计出动排查工作人员和基层防管员X余人次,累计排查畜禽养殖场X家,累计排查畜禽X万头(只),发放消毒药X瓶,累计消毒面积X万平米,相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疑似状态。加大运输环节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道路检查站落实值班制度,每日带班领导到县区交界处、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巡查,重点检查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查处打击力度。成立专门队伍,由分管领队干部带班带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私屠滥宰行为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现象。三是保障市场供应。为保障疫情期间蔬菜供应,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蔬菜基地的检查与指导,确保本地蔬菜产量质量。积极协助蔬菜基地办理车辆通行证,确保蔬菜运输安全畅通。目前,我区本地处于蔬菜上市期的蔬菜面积某亩,日供应量X公斤,各蔬菜批发市场及超市蔬菜供货正常。
三、增强责任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1月28日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到岗到位。
二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每日督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重点排查全体干部职工及亲属有武汉返X人员、有无与武汉返X人员接触情况、有无往返外省情况并签订了《承诺书》,排查结果每日上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三是做好舆论引导,教育并告知干部职工及家属所有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未经证实不得转发假新闻、小道消息,对网络及社会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引导。
下一步,我局将实行每天一调度,每天一总结、每天一通报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群众农畜产品供应安全充足、运输通畅。
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2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县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万元,万元未支出。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县红十字会、县慈善协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万件,安排使用上述物资万件,结余万件。
1.部分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未能充分发挥绩效。
2.部分镇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未进行会计核算。
3.部分单位疫情防控物资未按物资来源和使用情况分类建立防控物资管理台账。
4.部分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物资信息公开不及时。
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3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1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