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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档案范例(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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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档案【第一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档案法治与依法治国有着密切的联系。依法治国对档案法治不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还对档案法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国档案学界对档案法治的关注度还不够,对档案法治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以为例,在中国知网期刊文献数据库中,从1979年到2014年12月底,以“档案法治”为主题检得73篇,其中,以“档案法治”为篇名,只检得18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加大对档案法治的研究力度,加强档案法治建设,为此,笔者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2 档案法治在立法与执法上的误区

立法理念上的偏差,造成档案立法的国家为上和权力为上。立法理念是蕴涵于立法这一环节的内在精神和最高原理,它体现了立法者的一种价值取向,是立法者期望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生活的一种最高思想境界。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我国档案立法理念的偏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以国家为中心,重国家公权力,轻个人私权利。比如《档案法》第十六条规定:“集体所有制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此规定既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基本原则,也有悖于我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赋予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应有的、超越《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之上的权力,漠视了个人的合法权利,割裂了法治的统一性与完整性。其次是以权力为中心,重管理者的权力,轻利用者的权利。如在使用档案方面,对于利用者的利用权利《档案法》第十九条规定:“……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档案馆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此规定把使用档案的一个行为,割裂成利用和公布两个部分,并把利用和公布权力全部赋予了档案管理者。即使是已开放的档案,利用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还需要证明,而档案管理部门在如何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方面,法律却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规定。

工作定位不准,导致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错位和越位。首先,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内容本末倒置。目前,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仍偏重于案卷质量的内容检查,而对《档案法》明确规定的档案违法行为不作重点检查,对借档不还、归档不全、归档不及时和档案损坏情况缺乏执法力度,没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尤其是,在档案执法实践中突破《档案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范围,增加了档案执法的内容,把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与档案业务工作的达标升级挂钩,档案执法俨然成为推动具体档案业务工作高标准的工具。其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体或方式不合法。目前,由于档案管理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造成了档案执法操作实务中的障碍和困难,直接影响了档案执法工作的开展。为解决这些问题,有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超出法律规定的形式与内容创新,比如聘用义务执法员制、协助执法制和执法工作督办制等,这名为“创新”执法,实为法外执法,违反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执法原则,是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之大忌。

视《档案法》为武器,是法律工具主义的表现。档案法治在档案执法中的弊端主要表现为视《档案法》为权力工具,这是法律工具主义的典型表现。1987年王庆成提出:“《档案法》作为法律是档案工作者手中的一种武器。”这是把《档案法》当作“武器”认识的最早论文,之后“以《档案法》为武器”成为档案工作者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组,经常见于档案杂志,一直延续至今。我们说“以《档案法》为武器”的提法不妥,因为一则把《档案法》当作“武器”来使用,摆错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有把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当作“敌人”来对付之嫌。二则“武器”一般是针对别人,而不用来针对自己,把《档案法》当作“武器”来使用,是将档案行政管理者自己置超然于《档案法》约束之外。比如档案执法检查,从1988年的检查对象广泛全面,到后来的检查范围缩小,缩小为只检查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而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却退出被检查的范围,不再是档案执法的对象。结果,档案执法成了“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有悖于落实《档案法》之初衷。

3 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档案强国

档案法治是指在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一切档案事务以完善的法律为尺度和准绳,以符合宪法中的法治原则为原则,形成档案事务依法而治的社会状态。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档案强国应落实在三个方面。

修改完善《档案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是关键,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而现行《档案法》颁布于1987年,至今已有将近30年的时间,尽管1996年进行过一些局部的修改,但其立法原则和立法理念的时代局限性明显,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档案法治化进程,应尽快修改完善。首先,立法思想从管理理念向治理理念转变,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作为一部面向整个社会的档案法律规范的《档案法》,定位应避免其成为一部档案馆保护法,或者成为档案系统的业务法。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通过多种途径保障人民参与立法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避免部门化利益倾向。其次,遵循公正、对等和利益均衡原则,调整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对等。在规定社会公众具有保护档案义务的同时,在规定非国有档案所有者妥善保管、严禁倒卖、接受代管和接受征购收购义务的同时,应规定其合法权利的保障。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责任对等。在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权力的同时,还要规定其履职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在规定其公布国有档案的时间期限、公布范围和公布程序的同时,还应规定其不作为的责任。

档案法治,确保档案行政执法在依法行政轨道上运行。档案法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法治的具体体现。具体到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要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整改规范化、制度化,使依法行政与档案法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树立现代法治理念,提高档案法治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依法管理档案事业。首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把传统的人治管理观念和管理手段转变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正确处理权力和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关系,在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中切实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以档案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实施。其次,按照国家档案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档案行政执法必须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尤其是以档案法律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程序和行为对象严格执法。档案系统应通过健全和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保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保障各项档案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从而保障档案行政执法在依法行政轨道上运行。

档案法治,为档案强国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建设档案强国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档案强国”不仅是档案本身的总量丰富、档案事业体系完备、档案管理水平高并且档案开发利用技术先进,更重要的是档案法治,档案法治是档案强国建设的第一要义,是档案强国的基础和保障。档案法治是一个国家档案事业发展水平的一面镜子,也是一个国家档案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首先,档案法治对于档案事业长足发展的今天是功不可没的。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档案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其中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特别是档案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档案法》1987年的颁布实施,为档案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撑,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制度化和规范化档案工作成为常态。其次,档案法治对于推动实现档案强国目标的明天是不可替代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和发展中法治是一面高扬的旗帜,而档案法治一直都处于国家法治进程之中。作为建设档案强国的重要环节,无论是建立“大档案”机制,整合多方资源,还是鼓励设立私人档案馆,拓展档案馆结构体系,法治尤为重要。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是重视档案的档案强国或档案大国,也无一例外都是法治国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档案事业作为社会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化是其必然趋势。“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档案强国也是如此。

法制档案【第二篇】

1.档案法制体系不完善

档案管理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借助于完善的法制体系保障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能够涵盖档案管理的各个单元,并且具有集中调配、协调互补的作用,但是反观我国目前档案法制建设,可以发现法制体系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首先是法律法规自身的不完善,主要表现档案使用主体和档案利用过程之间的矛盾,致使一些档案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存在疑问;第二是法律条款之间的不协调。从法理层面讲,《档案法》应该具备统一管理的权威性质,对于地方性档案管理规定有着规范指导意义,但是在实际的法制建设中往往出现地方法规抵触档案法律的现象,致使下位法屡屡越位,加剧了档案管理的混乱局面。

2.档案法制建设滞后

社会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因此法治建设应该紧跟时代潮流,做出相应的调整。我国的档案法治建设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执法程序上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比较典型的是档案法规内容的缺失,如随着社会人口流动加剧,人事档案的转移和保管也会发生频繁的变更,但是法治建设显然不能对其各项流程进行有效的保障,导致目前“弃档”现象非常严重。此外,社会多元化发展催生了很多的新生档案机构,档案法规对其显示出较小的约束能力。再有就是相关法规的匮乏使执法部门在处理不和谐的档案活动时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档案管理执法不严现象的蔓延。

二、完善我国档案法制建设的改进措施

1.增强社会档案法制建设意识

一直以来,档案管理和法制建设都被认为是凌驾于普通大众生活之上的活动,因此档案管理质量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制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应将档案法制思想普及到民众中作为完善法制体系的基础。在具体实施环节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加强宣传,通过调动多方面的资源,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媒介将档案法制建设的意义灌输到社会大众特别是档案管理专业人群中;其次要积极树立科学的档案价值观,对于档案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都要予以重新的定位,让人们关注到档案法制建设与人民生活紧密相连;最后要积极引导档案法制建设学术研究,鼓励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市场化。

2.健全档案法律法规体系

要从两个方面抓起,即国家档案法律和地方档案法规。国家档案法律具有统领地位,能够指导地方法规的建设和实施。要以《档案法》为中心,对现今我国档案管理出现的实际问题和突出现象进行解析,并参考国外先进档案法制建设经验制定出符合我国当前国情并能够指导我国档案管理长期发展的法律体系。地方法规要能够突出地方特色,对国家法律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延伸。两者相互配合能够极大地促进我国档案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3.规范执法程序和监督网络

严格的监督和执法体系是档案法制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后续保障,档案执法受到国家法律权利的保护,是一种非常严肃的工作,但是现今执法过程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使法律的真实效力大打折扣。基于此,必须对执法程度进行标准化操作,并通过多元化的执法手段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可以采用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强制执行、行政诉讼等方式拓宽档案执法的渠道。此外,加强社会监督、机构内部控制等都有利于档案法制体系的良性运行。依法管档既是我国档案管理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发展环境日益复杂的新时期,必须注重法律在档案管理中的有效性,加强法制建设与我国社会实际的紧密联系,使档案管理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

法治档案范文【第三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直档案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年直档案工作,部署20*年档案工作任务,动员直档案工作者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盐城早日实现"两个率先"这一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我现在就20*年度直档案工作情况和20*年档案工作意见谈几点看法:

一、关于20*年度直档案工作情况

20*年度直档案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主要表现在:

1、依法治档水平有了显著提高。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各单位普遍加强了对各项工作原始记录--档案的管理,既利于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又维护了多方的合法利益,同时又符合加入世贸组织的实际需要。为巩固以法治档成果,提高档案法制化水平,我局对人大办、公安局、人行、国税局、审计局、农林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卫生学校、悦达集团、八菱集团、农科院等14个单位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直不少单位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精神的理解,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修订了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了档案管理网络,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改善了档案的保管条件。公安局、人行、地税局、审计局、交通局、农发行、环保局、盐城工商局、纪委等单位已档案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纳入计划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在做好自身档案工作的同时,还卓有成效地对所属单位及系统内档案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地税局、农发行、盐城电信公司、水利工程管理处等单位还召开了系统内档案人员与分管主任会议,以会代训,学习档案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最新行业标准。地税局、农发行已档案工作纳入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之中,与其它业务工作同等看待。地税局还制订了系统内档案规范化管理规划,力争用三年时间使系统内所有单位档案综合管理整体水平达到内一流水平,截止去年11月该系统就有30多个单位档案工作达到一级标准,在档案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国税局档案工作达特二级标准,建设局、盐城商检局、盐城电信公司、检察院、社保中心等单位均达到一级标准。总之,20*年直单位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的以法治档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全面完成了文件立卷归档改革工作。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新形势,贯彻"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的业务工作方针,简便、高效、科学地开展归档工作,推进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现代化,国家档案局制订了国家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这是我国首次以法规标准形式规范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直单位经过两年的实践,截止20*年9月底全面贯彻《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完成了文件立卷改革工作。大部分单位根据最新一轮机构改革编制部门核定的职能,修订了档案归档范围,基建设备等科技文件与未经收发文程序的内部文件得到了有效控制,文件归档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分类的科学性、编目的正确性、保管期限划分的准确性均有了较大提高。大部分单位很注重平时归档工作,如委办对委召开的重要会议材料,会议一结束就归档,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业务档案随时形成随时归档,地税局等单位不但完成了20*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还完成了20*年已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3、档案信息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近年来、直单位在对文件立卷归档实行改革的同时开始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20*年级机关工委、国税局、科协、农机局、商检局、社保中心、信访局、海事局、审计局、银宝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油公司、水利工程管理处、计生委等14个单位配置了档案管理软件,截止20*年底,共有60个直单位有了档案管理专业软件,建立了档案检索目录数据库,既提高了档案检索速度,又提高了档案查全率、查准率。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和公安局建立了档案网站,盐城供电局、电信公司、盐城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盐城发电厂、射阳港发电厂等单位可在计算机中实现全文检索。从而实现了档案利用工作的网络化。

4、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得到了加强。高速公路指挥部、水利局、盐城供电局、盐城发电厂、盐城电信公司、悦达集团等单位非常重视重点工程项目的档案工作,项目档案建档做到与工程实体建设同步,为今后工程维护、运行留下了宝贵的科技资料。高速公路指挥部还制订了工地标准档案室标准,在盐通、盐淮、盐连三条路段所有施工单位中全面推行。

20*年度直各单位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有个别单位档案法制意识极差,还不知道中国有个档案法;少数单位不重视基建设备等科技档案工作;部分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甚至有的单位一年换几个档案员,非常不利于档案工作的有效开展等等。希望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苏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做好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全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20*年工作意见

20*年级机关、直及属驻

盐单位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大力创新档案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水平,在改革创新中开创各单位档案工作新局面。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1、继续认真贯彻"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的业务工作方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妥善安排,切实做好20*年度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对20*年应归档文件应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做到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一办理完毕就进行归档。我局拟于5月底开始组织检查验收,希各单位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切实加强室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库工作。各单位20*年度形成的室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必须全部录入符合《江苏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交换格式》(DB32/5*-20*)标准的档案管理软件,真正实现计算机检索和管理。此项要求今后作为各单位年度档案工作"评先"和"一级档案室"评定的必备条件。为便于馆室信息共享,推荐各单位使用档案局研制的"永乐文档一体化"管理软件。

3、认真抓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进程。《江苏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已施行一年,《标准》中的各项条款是对等级评定工作的要求,也是各单位档案业务建设的工作标准,希各单位正确认识,积极贯彻,三级是基本要求,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年内拟达二级以上标准的请于4月底前计划上报我局业务指导处。

4、进一步加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20*年我们对包括人大办在内的14个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肯定,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于今年年底进行复查。为了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正常化,结合档案工作的特点,20*年度的执法检查工作我们采取提前一个月电话通知的办法进行,希各单位按照执法检查细则,认真对照,抓好落实。

5、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20*年我局根据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全档案员队伍实际情况,举办一期档案业务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班,对象主要是各单位新调整的档案业务人员及未参加过档案局新编教材岗位培训的在职专(兼)职档案人员。同时,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举办3-4期档案业务新知识短期培训班,时间一天左右,希各单位档案业务人员对照要求,积极参加。

6、落实档案"分类方案备案制度"。分类方案是各单位开展档案业务工作的基础,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结合档案工作的新规则、新要求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分类方案",根据国家档案局贯彻国家行政许可法制定的"分类方案备案制度"的要求,结合我档案工作的实际,各单位要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方案三位一体的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表于6月底前报送我局备案。

7、围绕服务中心工作目标,抓好经济科技类档案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的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建设。对改制企业的档案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做好收集、整理、监交工作。适时对私营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继续做好信用档案工作。

8、大力协助做好社区档案工作和及时报送档案年统工作。各双挂单位要积极支持社区档案工作,我们把社区档案工作情况列入其双挂单位档案工作的考评事项。同时把档案年统工作纳入年度档案工作评比的必要条件。

9、做好到期档案移交的准备工作。档案馆于近年接收文件立卷改革前各立档单位形成的档案,请各单位做好立卷改革前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建立工作,整理好各自的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出版物,编写好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待进馆时随档案一并移交给档案馆。

三、如何做好20*年度档案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大家都知道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有时达到一月一次,一天一次,处在这样的时代,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强烈的求知欲望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否则就会很容易()被时代所抛弃、所淘汰。革命导师列宁曾告诫我们要"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敬爱的总理也曾要求要我们"活到老,学到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联系实际刻苦学习,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中全会要求全党要"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讲,学习已成为我们立足社会,争取进步的第一要素。特别是我们这些在机关从事文秘性质工作的同志,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就显得更为重要。专业知识主要从四个方面学:一是参加档案部门组织的档案知识培训。包括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二是从书本学习。《档案工作文件选编》《中国档案》《档案与建设》等专业书刊既是我们平时工作的工具书,更是我们提高专业水平的"加油站";三是积极参加协作组活动,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四是从网上学。我的这次讲话及20*年度工作意见都在档案局网页上。

二是要认真。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档案工作是造福子孙的事业,是自己实践的记录,后人是要检查的,要对得起历史。讲: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认真就是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有敬业奉献精神。我们要做到及时、主动、超额完成各项工作。

法治档案【第四篇】

关键词加强 档案法治 建设

1加强档案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而档案法治化建设始终处于国家的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颁布,使我国的档案事业步入正确的法制轨道。《档案法》不仅从法律上解决了档案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使与档案有关的事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同时,也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的发展就应该得到各种保障,最根本的是要有法律保障。有了法律保障,人们就能依法办事,就能够依照《档案法》的规定切实把档案事业发展列入计划,依法建立、健全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所需经费,改善档案保管条件,使长期困扰档案事业的人、财、物等问题从根本上得到地解决,从而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和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档案建设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在新形势下对加强档案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意识,提高大家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有利于将档案工作融入到各单位、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去,特别是融入到当地法治建设等重要工作中去,更好地为当地,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和发展服好务;有利于档案部门自身职能的履行,真正发挥好档案部门的作用;有利于档案服务功能的实现、档案资源整合的科学管理和档案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使档案、档案工作的自身价值得以体现。因此,充分认识档案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做《档案法》的宣传员和守护者,真正做到懂法、用法、执法、守法,理论联系实际,对我们依法做好档案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2当前档案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档案意识薄弱。档案法治化建设需要得到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但由于档案工作在一个地区或是一个单位中不可能成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具体表现在:作为领导者不设立档案部门,不重视人、财、物的投入,不关心档案人员的政治进步和生活待遇;作为档案工作者,不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重视档案法规的宣传,不重视档案的保护,不认真执行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作为社会成员,档案法治观念淡薄,不知道公民在档案事务中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档案执法力度不大。如果用《档案法》的尺度衡量,很多地方和单位违反《档案法》的事情时有发生,但真正得到处理的却极少。一方面,不少单位和个人不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违法,甚至是知法犯法,认为档案部门“软”, 不敢把他们怎么样;另一方面档案执法部门不能严格行使执法权,不敢碰硬,不敢得罪人,得过且过,绕着矛盾走,致使问题越来越多。

档案法规体系不够健全。近年来,我国的档案法规建设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完善而取得了很大进步,重新修订了《档案法》,此外,各级地方档案事业管理部门也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这些法规为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配套、完善、延伸,但是,与档案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有的档案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及针对性,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完善。

3加强档案法治建设的对策

加强档案法治宣传。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大档案法制宣传力度,创新档案普法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现场咨询、悬挂标语、布置展板、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档案法律知识传播到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扩大宣传的社会覆盖面,提高档案工作影响力。通过宣传档案遵法守法的典型和曝光档案违法案例,让更多的人了解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大家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度,让更多的人自觉遵守档案法律,自觉维护档案法律的尊严,为档案法治化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增强人们的档案法治意识。档案法治意识在人们遵守和执行档案法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教育,转变思想观念,严格依法治档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真正站在履行法律赋予职责的角度、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谋划、推进、落实档案工作。做好社会公众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档案人员和公民的档案法律意识,使社会大众不但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增强自觉运用档案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档案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明确自身在保护档案、利用档案中法律责任,从而带动和促进整个社会从接纳档案依法治理,到逐渐拥有档案法治素养,营造档案法治文化氛围的过程。只有这样,依法治档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完善档案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档案规章、制度,构建法制统一、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法制体系,增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的档案事务,以适应新常态下依法管理档案的新要求。

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过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加大对档案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档案执法是档案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利。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纳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档案工作检查。通过开展全面或专项检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档案行政执法机机制,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规案件,促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提升各单位档案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制档案【第五篇】

一、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档案基础工作建设

(一)加快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是区档案馆建成的第一年,为确保新馆能够按照现代档案馆的功能要求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区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的沟通联系,及时整改了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建成的档案新馆有近1200平方米的档案专用库房,库房内安装了档案密集架、底图柜、珍贵档案柜等档案装具,且楼内装有档案库房恒温恒湿系统、自动化消防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档案管理的专用设备与现代化管理设施,为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借档案馆投入使用的有利时机,我局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加强与财政的沟通,确保建设资金能够足额到位,目前,我局已购置了文档扫描仪、杀菌机等档案专用设备,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三)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建设,除了及时更新网页信息、在空余时间输入文件目录等常规工作外,今年我们购买了档案管理软件,初步预排了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并就现有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与杭州光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合同,预计明年我馆部分档案可以实现全文数字化。

二、突出服务主题,强化档案工作职能

(三)加强新农村档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为“三农”服务的水平,我局深入农村,宣传档案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农村档案工作水平与档案意识。今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省、市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创建工作,灵昆镇的九村申报了创建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

(四)着手社区档案工作。按照省、市档案局的要求,今年我局将档案工作延伸到了社区。7-8月份,我局深入社区,积极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并要求各社区要根据《浙江省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做好社区档案工作,确保社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发挥社区档案在建设和管理社区中的作用。

(五)积极主动提供利用工作。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为认真做好纪念活动,我局积极配合市档案局、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工商联、史志办等单位做好文件查阅、资料搜索等工作,今年档案资料提供利用87人次,273卷(册)次,充分发挥了档案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三、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档案意识

(一)利用电子屏、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档案宣传教育。9月份,我们通过大楼电子屏、网站等宣传《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平时积极主动向《*档案》、《浙江档案》投稿,全年共有7篇文章被录用(其中档案论文2篇),尤其是在《浙江档案》9月期刊发表的《七月十五汤和节》、《英魂耀日月精神传千秋》等文章受到了区委领导的一致肯定,大大提高了档案部门工作的影响力。

(三)借机进行宣传教育。在各类档案工作中进行宣传,如向领导汇报工作、举办档案知识培训、档案业务指导等,努力使档案意识深入人心,从而不断提高了社会档案意识,为依法治档、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档案干部队伍素质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每月坚持两次夜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定期开展“我为创业创新做贡献”、“重新认识档案工作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八小时之外广泛学习。通过学习,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工作作风。

(三)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党员外出考察等活动,增强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加强了学习交流;利用工作之余,不定期开展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增强了部门活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全民运动会、女子趣味运动会、支援抗震救灾等活动,提高大家参与全区性活动的热情。

五、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档案部门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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