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范文实用精编5篇

网友发表时间 2247779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第一篇】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领导非常重视卫生执法工作,市二院东港海分院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的工作思路,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积极参加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广宣传,树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一)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以宣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突破口,强化全镇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商场超市、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建立了各类公共场所分户档案,推行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了量化分级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场所经营行为。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配合广饶县卫生执法局对全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水源卫生防护,水质过滤、沉淀、消毒处理情况。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及学校自备供水单位10家,对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对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的供水单位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后水质再次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了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及托幼儿机构26所,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生活设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等内容,指导督促各学校成立了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晨检制度,加强学生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一)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加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资格、资质、医疗处方、输液记录、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了医疗执业行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各村卫生室利用公示牌公示医疗机构卫生基本执业信息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公示率为100%,维护了就医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打击非法行医成效显著。今年配合县卫生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2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药店坐堂行医以及游医、假医等违法行为,以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诊疗科目执业、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行为。

一年来,我院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大王镇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第二篇】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和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职业病咨询指导、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等工作出发点,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在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院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我院年初制定了《通挽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院职工、全体村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不断健全完善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为我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院分别于4月、9月派出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6人次,分别组织全院职工、全体村医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知识培训2次,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分别于6月、12日组织到通挽街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次,通过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我院协管员、村卫生室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对卫生监督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在辖区开展了卫生监督巡查1次。

(2)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辖区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他们进行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

(3)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次,主要是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及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指导,于12月12日协助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尚黄村自来水站开展巡查指导1次。

(4)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巡查2次。主要是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巡查指导。

(5)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进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巡查4次。

(6)开展公共场所巡查指导,对辖区内美发店、旅店进行巡查指导2次。

学校卫生监督巡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饮用水无污染现象,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发现有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现象。所有美发店均无卫生许可证,大部分没有健康证,一次性刀具有重复使用现象,竹林旅店没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问题,分别对负责人进行了口头宣教、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1、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意识较差,配合表现较差;

3、部分村级自来水站没有管水员,大部分管水员没有进行健康体检;

4、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

1、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信息员业务水平;

2、加强与公共场所、自来水站、学校负责人沟通,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及卫生意识;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卫生监督服务相关法律、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大督导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第三篇】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20xx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万头(只),动物产品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第四篇】

20xx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委、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动物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执法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先后5次27人(次)参加自治区、地区级举办的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设咨询点、宣传单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份开展《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4月份,结合在和田县郎如乡流行“腮腺炎”和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知识产权》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到全县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5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4天。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卫生行政许可。

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4月份、8月份、9月份,在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指导下,我监督所的配合下,对全县乡镇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县共检查县级医院1个、疾控(防疫)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2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4、公共33),发放健康证752个(检查体检中发现梅毒11例,乙肝11,均已调离食品工作岗位)。一年中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85人次,监督车辆56车次,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发放监督意见书20余份。案件率为0。监督覆盖率为100%。

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材料1500余份,和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责任装86份,培训学校分管食堂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200余人。6月20-22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0人次,车辆3台次,设立咨询台4次,发放宣传单2500余份。

3、4月份对全县辖区29所学校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联合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29家,有食堂的14家,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21家,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的29家,配备卫生技术人员的3家,疫情配备人员的25家,因病缺勤登记的19家。

4、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3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对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全县共有水厂11家,对供水单位11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1份,合格11。

(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医疗机构废弃物专人管理情况,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避免其流入社会,造成医源性污染,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未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全县11个乡镇,共有各种医疗机构32家,其中县级4家,乡镇卫生院12家,个体诊所16家。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避免周围环境遭受医疗废物的污染,造成疾病的传播,我所极为重视,多次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医疗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确保医疗安全规范有效。要求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及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暂时储存点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今年以来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格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有步骤的开展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内非法从事医疗美容、口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超范围开展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非法的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25次。

3、医疗市场整顿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医疗市场的管理,依法加大对医疗市场的执行力度,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了对医疗市场的专项整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市场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1家,乡镇卫生院5家,个体诊所5家乡镇巴扎市场1处联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工商局取缔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三医疗器械企业1家,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1家,查扣巴扎市场上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药品51个品种,货值金额800元,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兼营企业52家,联合工商局下架“三无”品种的化妆品三个品种。针对存在的问题均给予了限期整改并限期进行了检查。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六)积极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第五篇】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达到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培训率达到了100%。

2、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224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