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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乡有感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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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记忆如涓涓细流,滋润心田,承载着温暖与 nostalgia,唤起对过往的珍贵回忆,令人倍感亲切。下面是可爱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读故乡有感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故乡有感

读故乡有感 篇1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读故乡有感 篇2

观看生本课堂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说开去”、“由……引起的联想”、“从……得到的启示”、“……遐思”这样的文章标题,那么,这文章所运用的写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种写作模式常常用于一事一议、一事几议、读后感、观后感、杂文、小评论、小小回忆录、咏物抒情小品、知识小品以及联想类文章等等。其表达的特点就是从一个“点”出发,进行拓展,进行延伸,进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个“点”,只是一个引子,只是一个展开话题的由头。

《故乡的芦苇》就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干线上飘拂着,给乡村平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平的狭长的叶子。

一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乐音,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读故乡有感 篇3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 篇4

童年的鲁迅家里忙月时认识了一个玩伴,叫闰土。鲁迅和他是一见投机,便对对方产生了好感。闰土非常机灵,也非常聪明,还让鲁迅知道了乡村许多好玩而又有趣的事情,让鲁迅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

当鲁迅长大的时候,闰土也长大了。待闰土再来看鲁迅时,闰土思量了一会,没有叫一声“迅哥儿”,而是称呼鲁迅:“老爷”。鲁迅愣了,他突然想到了社会的风气和大部分富人的习性,心里不由得一冷,他意识到,闰土的心灵已经被束缚了,他在真正意义上,已经失去自由。从此,鲁迅开始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不为别的,只为了解放当时社会上最底层人民的心灵,让他们获得自由。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悟。我既为那时的人民默哀,在当时,人民得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生存,还得忍受国民党的压迫,许多人的心灵已变得麻木不仁,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雪上加霜;我也为鲁迅勇于为人民写文章而欣慰,鲁迅在国民党的严厉威胁下,仍不屈不服,仍旧写一些能让民心奋起的文章,这个举动真是让我十分敬佩。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我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但是此刻闰土长大了,闰土务必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那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此刻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就应更加地珍惜这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职责心,趁此刻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我的微薄之力。

读故乡有感 篇5

这是90年代的一天,我正在北京出差,傍晚接到我的姑妈、汪曾祺夫人施松卿从蒲黄榆寓所打来的电话。

“喂,是施行吗?”松姑问。

这边我答道:“是我!有什么事吗?”

她又说:“今晚你没事吧!曾祺想请你来我们家一趟,有东西要给你。

看。”

我说:“好吧,我马上来!”

几部公共汽车七兜八转,终于来到了他们的家。

一进门,就转入到左面那个房间。那是兼做客厅的卧室,长沙发和电视机都放在那里。

这时我只见姑夫汪曾祺手中拿着录像带,好像在准备播放什么似的。我感到很惊讶,平时他连转换一个电视频道都不会,今天怎么还会摆弄如此“高精尖”的动作。

在一旁的松姑发话了,最近江苏电视台为曾祺拍了一部电视片,名为《梦故乡》,准备放给你看。

这时我才弄明白了今晚叫我来的真正意图。我自然对看录像有很大兴趣。因为,我在上海外语音像出版社工作,看录像是我的本行。

毕竟,这部录像片是出自于具有专业水平的江苏电视台之手,自然气势不凡。

在一曲优美的主题歌《我的家乡在高邮》悠扬音乐声中,展开了电视片的精彩画面。

我被这美丽的场景深深地吸引住了。

歌词是这样的':

我的故乡在高邮,

风吹湖水浪悠悠。

岸上栽的是垂杨柳,

树下卧的黑水牛。

我的家乡在高邮,

春是春来秋是秋。

八月十五连枝藕,

九月初九闷芋头。

我的故乡在高邮,

女伢子的眼睛乌溜溜。

不是人物长得秀。

怎会出一个风流才子秦少游?

我的故乡在高邮,

花团锦绣在前头。

百样的花儿都不丑,

单要一朵五月端阳。

通红灼亮的红石榴!

画面上,一会儿出现如梦如幻的高邮湖,当地人称它为“珠湖”,只见一群美丽的姑娘载歌载舞地从后面走到前台来。她们跳着优美的舞蹈,口中唱着富有江南民歌韵味的小调。

一开头,他就开始向观众作自我介绍:同志们!你们好!我是汪曾祺,江苏高邮人。19生,今年73岁了。我在抗日战争的时候,曾经在昆明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简称西南联大,读过4年中国文学系。

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耳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品的风格。

解放以前,曾经当过中学教员、历史博物馆的职员,解放后相当长的时期是作为文学刊物的编辑。曾编过《北京文艺》、《说说唱唱》、《民间文学》,近20多年以来,一直在北京剧院担任编剧。

一会儿,画面上又切换出许多研究汪曾祺著作的评论家们的评论。他们从不同角度对他的作品发表了看法。

一会儿,是一对男女演员在表演小说《受戒》一文中的片断。导演处理得很得当,许多镜头并未让演员出场,只通过画外音,却把人物的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生前曾经说过,这是他的一次初恋的体验,果然,此言不假,导演在处理这一段内容时,也是充分考虑到作者当年体验的。剧中人的对话使观众受到很深的感染。

从这一晚播放录像片来看,我体会到他对这部片子是十分满意的,不然他不会特地请我来分享他的欢乐。因为,从我接触到他的作品开始总感到他的作品文字很典雅,但缺乏连贯的故事情节。有次,上海电影制片厂的著名编剧叶丹也对我说,汪曾祺的著作,文字很美,但情节过于简单,他几次想把它改编成电影剧本都没有能成功。这真是遗憾!

录像片分为上下两集。过了一年后上海东方电视台在“文学欣赏”节目中也播放了这部电视片。但改成为一集。

到了,已是他过世后的第三年,我北京的小表妹汪朝托她公公、婆婆到上海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建校50周年纪念活动的机会,把这盘录像带送到上海委托我,帮它制作成vcd光盘,便于长期保存。我终于把《梦故乡》和有关他的其他内容制作成vcd光盘,使他对故乡的梦,他的音容笑貌永驻人间!

读故乡有感 篇6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调教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读故乡有感 篇7

读了我的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的读后感,里面有一个保尔的人,面对饥寒交迫的生活,保尔受尽了挫拆,在他的人生中好像只有坎坷,保尔拼了命的挖土,铁锹碰在石头上,铿然作响,衣服湿子也破了,整个底都提了下来,保尔光着脚踩在冰冷刺骨的烂泥里,这是我们根本做不到的事,可他以非比常人的毅力做到了,寒假里闲来无事,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看了看,下面是这本书的读后感:

读完《钢铁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我对生活诠释更加深了一层,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为革命事业拼搏了一生,他挖冻土,捕铁路,多么英勇,威武,制止反叛,拆排铁路,多么果断坚定,在病魔缠身的状态下,跨战马,挥战刀,多么伟大,传奇,可以说工作占据了他整个身心,保尔在书中不断成长,他和战士们一样早已忘记了“我”记,只胡“我们队,我们连看到这本书的人,都会赞叹他有多以伟大,传奇,为了理想,他能忍受了一切,为了理想,他尝试生活的艰辛,为了理想,他牺牲了健康,摆脱病魔,为了理想,他几乎付注了生活,为了理想,他流过无数的泪水,为了理想,他饱受了折磨,为了理想,他承受别人根本无法承担的一切,难道这些还不足以让我们敬佩吗?保尔的不利艰难的,可他却深深的幸福着,内心甘情愿一股永垂不朽的精神,有一把永不熄灭热火鼓舞他走下去。连牺牲生活都不足以来描述他的爱国之心了,又重秀的红军,任何语言都形容不了他炽热而执着的心。

读故乡有感 篇8

出了正月十五,这个年才算是过完了。小时候的这天,每家每户的小孩子必有一个灯笼,等待着夜晚的到来。灯笼是春节前腊月二十八的集市上买的,五颜六色形态各异的小灯笼挂在网墙上,有蜡烛的,有装电池的。小孩子们拉着家长站在摊前,伸着小胳膊说要这个要那个,总觉得别的比手里的'好看,摊主忙的团团转,也不着急,乐呵呵的好脾气地换来换去,热热闹闹。

终于正月十五到了,天还没黑,各家各户的小朋友就很着急的把新灯笼拿出来,放蜡烛的搁好蜡烛,点灯笼的装好电池。天刚擦黑,一个个的小灯笼都迫不及待地亮起来了,跑出家门,来到巷子里。你一个灯笼,我一个灯笼,越来越多,在黑夜里飞来飞去,伴着孩子们的欢笑声。最悲伤的事情莫过于蜡烛倒了,把灯笼烧没了。小孩子们最开心看到这种事情,没有恶意,只是聚在一起哈哈哈大笑,ta的灯笼烧没了,随后又一阵风似的去了别处。你也只能看着灯笼化成一团灰烬,在欢乐的夜里,你只能做个旁观者,跟着灯笼还好着的小伙伴们跑来跑去。虽说没了灯笼,但跟小伙伴们在一起,总是快乐的。这时候,你会特别羡慕电灯笼。电灯笼不仅颜色特别鲜亮,还完全不用担心被火烧没了。

电灯笼干干净净的,没有蜡烛灯笼里的蜡烛随风摇摆的样子,也没有蜡烛燃烧时的味道,更没有因跑步担心蜡烛倒了的危机。虽然颜色鲜亮,灯光明亮,可与人的交流没了。当手持蜡烛灯笼疯跑的时候,忽然有人大喊“啊呀,我的蜡烛快倒了”,周围的小伙伴们会停下脚步,围上来,守护者这个快要倒的蜡烛。当蜡烛稳当之后,一阵欢呼,继续跑。当蜡烛不幸倒下,也没关系,大家哈哈一乐,无所谓。

还有一种灯笼,是自制的。家长中有手巧的,会找来一根铁丝或者竹丝,做成灯笼的架子,底部放一个瓶盖儿做的蜡烛座儿,再蒙上一层薄薄的红纱,配上蜡烛,齐活!灯笼是在小孩子的期盼中成形的,找材料、弯架子、找剪刀、找绳子……在整个过程中,最忙碌的就属小朋友了,最期待的也是小朋友。看着最终成形的灯笼,高兴的不仅是完美漂亮的灯笼,还有那份参与制作的过程,与爸妈一起体会手工的快乐。这种灯笼是正月十五无法磨灭的记忆,当孩子们长大了,做父母的时候,这种记忆会重新启用,和自己的孩子一起体会着儿时做灯笼快乐。

一说起元宵节,总会离不开过年。每到腊月三十,家家户户门口都会挂起两个大大的红灯笼,天擦黑就打开,一直亮到第二天天亮。过年期间走在巷子里,两侧都是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形成两条平直的灯笼线,不仅照亮了夜间的路,还透着浓浓的年味儿。要是再下点雪,更漂亮了。

如今我们觉得年味儿越来越淡了,儿时那种快乐好像消失了。其实,过年过年,本来就是给小朋友过得。小孩子们在新年里可以穿新衣,有红包,有好吃的,还不用做作业,可以玩游戏~快乐总是那么多,一天根本不够装。长大以后,快乐变得不是那么简单了,而是更有责任了。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里的父母健康,孩子快乐,心里才会变得快乐。

读故乡有感 篇9

今天,我读了1篇文章,题目是《我故乡的柿子》,写得真好。

文章的作者深情描述了故乡的柿子生长、成熟、颜色变化的过程。

“细雨如丝,一棵棵柿子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快乐的生长着。”这是作者开头描写柿子树的句子,我觉得很美。

然后作者写到,几场春雨后,树上就挂满了小小的、深绿色的柿子。是椭圆形的,又亮又光滑,柿子先是深绿色,慢慢长大后,就变成淡黄色,这时的柿子很苦,不能吃,等到柿子快熟的时候,又变成了深黄色,待到熟透后,才变成了深红色。

因为我的家乡也有许多柿子树,所有,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棵棵柿子树,树上挂满了深红色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

傍晚的时候,我还特意去看了小区里的的柿子树,上面真的挂满了深绿色的柿子,很光滑,但不是很亮,上面有一层白白的东西,像擦了粉。

妈妈说,到秋天的时候,柿子就成熟了。

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想看满树的“小灯笼”,更想品尝那甜津津的味道!

读故乡有感 篇10

前不久,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书,它是由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原著,翻译成中文的小说。这本书受到《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等众多读者的好评。

书中讲述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直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的情谊。

这本书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合上这本书,我的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对比利的忠诚,如果没有它们的忠诚,那就再也无法看到这本书了。老丹与小安为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们那种勇于献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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