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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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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第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地址为,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二)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房屋没有侵犯第三人权利,并保证该合同所载有关该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_元)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由买方按公积金按揭方式付款。

2、定金:人民币:元整(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给卖方。

3、定金余额:人民币:元整(元),买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给卖方。

4、卖方在收到定金后____日内协助买方完成公积金按揭资料的递交。

5、公积金按揭资料由工作人员初审后____日内,卖方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当天,买方应将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元整(元)交付给卖方。

6、买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后____日内提供齐全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

7、楼款余额(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元整(元),在办妥公积金贷款手续后,由直接转账给卖方。

(三)卖方同意买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号,视同卖方已收款项:开户行名称:户名:账号:

第四条户口迁出卖方应当在收齐房款总额之日起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___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且向买方支付房价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____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____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

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地产(如有)以方式支付。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____日后,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买方未按照

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则视为买方违约。

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应付之定金。

且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

但卖方不得再为此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再要求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受理人:____________ 买方受理人:____________

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第二篇】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买受人(已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门面达成如下协议:

每一条乙方所购门面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门面为拆迁安置门面。

该门面包含夹空层,南头第间,北头往南走第间。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单个门面计算,门面总金额为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付款的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预付元,余款在前一忺性付清。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在门面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门面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门面交付乙方使用,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

第五条交接。

门面达到交付使用后,双方验收并按合同办理交付手续。

第六条交权。

1、此门面为拆迁安置门面,暂时无法办理产权属证书,如果政策调整,甲方协助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支付,在产权证未办以前预留元。

2、该门面水电开户费由乙方支付,甲方协助办理。

第七条乙方的门面仅作使用。

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门面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门面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门面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签约地址:见证人:

签约时间:

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第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交房: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______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______万元。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第四篇】

今年年初以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东钱湖法庭受理的房屋买卖案件数量激增,而案件讼争的房屋绝大部分都是位于辖区内的下应、东钱湖等地的拆迁安置房,这类“卖房人变卦,买房人起诉”案件的激增,其主要原因可归于近两年来市场房价的飞涨,也可以说是近两年来宁波房市非理性发展所留下的“后遗症”,与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不同的是,这些拆迁安置房在进行交易时尚未领取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性质也有特殊性,在审判实践中也存有一定的误区,观点纷呈,做法不一。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案例二,原告陈某与被告汪某房屋买卖纠纷。与案例一情况相同,被告在双方签订协议并收取原告预付款,原告也入住的情况下,却拒绝履行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被告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未领取权属证书房屋(预购房屋)转让的效力问题。

要确认两个案例中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必须正确理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首先要澄明的一个问题是,“房地产不得转让”不等同于“房地产不得买卖”。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房地产转让”应包括签订合同、付款、房屋交付,过户登记等一系列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所谓“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上述系列行为不能彻底完成,不能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合同履行目的,但不得据此认为法律禁止订立预购房(期房)转让合同或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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