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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24年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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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23年【第一篇】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23年【第二篇】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基层。当前,乡镇纪委在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尚有较大差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最终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乡镇纪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对策建议。

一、乡镇纪委基本情况

X县现有X个乡镇,每个乡镇配备X名纪检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X名纪检专干,均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全县各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

(一)职责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对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责任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将主体责任落实的中心放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方面,侧重于应对实绩指标的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则由纪委出来“单挑”,忽视了党建的引领作用。二是事事牵头,样样负责,监督职能虚化。少数乡镇党政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纪委参与,认为这就是“纪委的监督”,每项重大决策都要求纪检干部到场,认为这就是“纪检干部的责任”。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之外,往往还要承担其他事务性工作,纪检专干同时还兼任着乡镇其他专干工作任务,结果难于聚焦主责主业,造成监督职能虚化。三是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接受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平级关系,难免要顾忌相互之间的关系,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为削弱。

(二)工作作风需要转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责任缺失。少数乡镇纪委对自身承担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厘清工作关系,对于自身“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认识模糊,责任感、使命感不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较差,在思想观念上弱化了纪委监督职能。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县纪委监委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虽然自2017年以来,X县各乡镇每年都有自办案件,但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或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够多,作风督查未形成常态。三是担当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严。少数乡镇纪检干部充斥好人主义思想,出于对自己前途的考虑,害怕将来影响自己的人脉,不愿意创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则推,消极懈怠,不敢动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脸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差,有时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三)“专干不专”问题突出。一是乡镇纪检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来看,X县各乡镇除纪委书记以外,其他纪检专干兼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乡镇工作繁杂,人少事多,纪检专干看似配齐配足,但非专职状况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专,兼而不管的虚位现象,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配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心无力。二是业务不精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虽然各乡镇都配齐了纪检队伍,但就乡镇办案人员现状来看,熟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缺乏办案经验,查办案件的办法不多,技巧不够,缺乏程序意识,在案件查办上难有突破,导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大多是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担任,在上岗时对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培训少,业务和技能一时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时,乡镇纪检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没有主动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业务不熟不精,加之乡镇纪检干部岗位调动频繁,工作的延续性受到较大影响。

二、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乡镇干部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监察对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乡镇纪委管理体制。在坚持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查办和处理案件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实行定期工作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在向乡镇党委汇报的同时,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加大提审办案力度,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对县纪委负责的导向作用,实现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均衡化。乡镇党委要明确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对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以及腐败问题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纵,保证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地位。

二是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严格选拔那些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正派、办事风格硬派、能够保持原则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修改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意见以县纪委监委意见为主,乡镇党委意见为辅,不断消减乡镇纪委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障碍。

三是明确监督内容,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关注重点领域,不断加强村干部履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低保、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领域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岗位,将监督对象重点放在班子成员,财政、民政、扶贫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身上。紧盯风险环节,重点盯紧乡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低保评议等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压人、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决不手软。

四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总书记纪检监察新思想新论断和各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搞好监督是天职,搞不好监督是渎职”的理念,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主责深耕细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纪检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乡镇纪检工作中作风不实,办案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消除监督死角,避免灯下黑。同时,切实关心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积极推荐、提拔,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纪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23年【第三篇】

乡镇纪委是具体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组织。近年来,乡镇纪委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认真履行职责,为纯洁干部队伍,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针对这些困难与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纪检工作,推动乡镇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作了一定思考。

一、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力量单薄。目前,乡镇一级纪检部门人员设臵一般为2人,分别是纪委书记、纪检员。一般地,纪委书记都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而且还要分管党政的其它中心工作。因精力所限,抓好了中心工作就顾不了本职工作,往往成了挂名的纪委书记。这样,乡镇纪检部门的业务工作就落在纪检员的肩上。然而,乡镇纪检员同时又都是兼职。所以,乡镇纪检部门的工作力量显得十分单簿。

(二)业务架构断层。村级党组织虽设有纪检委员,但大多因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而形同虚设,未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加之,受人情世故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或碍于情面,对身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敢怒不敢言。如此情况,致使基层纪检组织的业务架构出现断层情况。

(三)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够。因制度不健全,在处理干部的时候难免存在有人求情,甚至还有领导干扰情况。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放开手脚”。另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沿用的制度有一部分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需建立一套具有科学、系统、可行的监察制度,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

(四)教育管理形式单一。当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仍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管理形式单一,方式陈旧。每年中,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都流于形式,很难有良好的效果。如此等等,长此以往,一些干部很难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一些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急待扭正。

(五)对“一把手”监督缺位。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定是被滥用的权力。而权力一旦被滥用,必定导致腐败。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却不容乐观。党政“一把手”的权利过于集中,许多事情可以一人操控,下级纪委很难靠近,上级纪委又有地理上的距离,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六)岗位不稳定,能力水平不高。乡镇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稳定性差,大多数纪检干部包括乡镇纪委书记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如某乡的纪委书记任职不到8个月就被变动了新的工作岗位。新的人员调来又需要一段时间熟悉业务,周而复始,整体纪检工作水平就提不上去。同时,也因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纪检干部在岗时工作学习不主动,办事怕得罪人。

二、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结合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种种困难与问题,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对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二是作风上要硬。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定期调查研究机制。乡镇党委要定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立足实际,增强针对性。二是要建立定期教育机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每一个时段要确定一个主题,大张旗鼓地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三是要建立廉政谈话和随机教育机制。对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关键环节和时期,坚持话要超前讲,要求超前提,教育超前搞,有侧重地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评价体系;制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及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和行政的宣传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纪检监察、宣传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发挥媒体的作用,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网页、专栏等,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注重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教育与“争先创优”、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有效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形式、走过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党委主要工作日程,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监督。一是要明确目标责任。每年年初都要结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并考核;二是要定期监督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评比;三是要建立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明确分工、落实专人归档,动态管理。

(五)加强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23年【第四篇】

乡镇纪委的处理和管理对象基本上都是村级两委成员,即使现在的《政务处分法》出台之后,一些村委会成员能够纳入监管范围,但是其实处理的方式和角度也不是很均衡。

纪委书记的任期相对三两年的时间,所以你在这个岗位上基本是过渡,往下还有副书记,人大**等岗位在等着你。

所以,对于村两委成员的处理你要记住既要严格围绕政策落实,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干部。因为纪委书记的任上你呆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年的,所以“维护“并切实解决一些他们的困难和问题才是你们的重点啊。

当然了,在整个的工作过程中,你也一定要注意处分的刀什么时候砍下去,悬着的刀是最令人恐怖的,尤其是对于刚刚下到乡镇的干部来说,更是应该注意技巧,有的村干部会对你们多少有点不知敬畏,甚至会轻视你们,那么你们最好的方式就是一定要不管什么错误都向严重的角度说,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对你有敬畏之心,只有这样你们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威才能树立起来。

02

能动嘴绝不用刀

——因为村里的事情相对复杂

世界上有的事情是有真相的,有的却是在模糊之中才能找到一些真相,但是这个真相并不意味

着一定会被抓到。

乡村本就是单纯,但是绝对不会是那么可爱的,尤其是那些单纯地质朴的脸下面暗藏着很多的你不知道的”无知”,因为价值观和思想观的不一样,他们对事情的理解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只是对自己的简单的事情理解,绝对不会沿着你的思维给出正确的理解。

所以,当面对村干部直接的举报问题的时候,当面对作风、贿选等问题的时候,这个时候有时候用纪法,还不如让包村干部去做工作来的容易,因为他们直接的举报更多的是因为“一口气”,“面子”,甚至是“一顿薄酒”,所以大家在面对这个事情的时候先不要着急去查明真相,先不要着急去把处分给拿出来,这个时候,让村干部或者是中间人,去摆摆利弊,去说说人情,这个时候起的效果是应该更好的。这是乡村政治的潜规则,也是乡镇干部的一些小手段。

03

该用刀砍绝不留情

——因为你的身份所然

纪委本身就是党委政府的“一把抢”,面对工作不力,面对工作不配合,甚至对工作敷衍了事的

人,纪委必须冲在前面,就像是某领导人说的“只要党和人们有需要,纪委将出现在一切应该出现的地方”。

说实话,现在因为工资待遇的提升,绝大多数的村干部是绝对服从和配合党委政府的工作。但是,有一个事情就需要大家注意了,就是领导班子成员很多,但是绝不是每一个班子成员的工作,我们的村干部都能尽心的完成,都能愿意好好的配合。

尤其是对于标准高,时间节点重要的这部分工作,就是需要我们的村干部好好的给于配合,他们会出现抵触甚至是排斥的问题。那么,为了维护班子团结的形象,树立党委班子一班人的权威,那么纪委就要充分发挥吹毛求疵,敢言直谏的能力,对于坐班不力,对于作风不当,对于便民不为的问题,就要冲在一线了。用敲边鼓的形式,震慑一部分村干部,让他们真正的成为我们政府的得利干将。

上面就是我在乡镇工作期间的浅薄思考,多少有点暗黑学,但是我还是希望这能够成为每个人在乡镇工作,做好工作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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