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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进口代理协议书样例(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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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理协议书【第一篇】

协议编号:

日期:

委托方:代理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商品订立如下协议:

一.委托进口货物内容。

二.委托方对代理方的授权范围:

1.授权代理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进口合同主要条款与外商签约;

2.授权代理方在委托方违约时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货物(详细内容见本合同第五条);

3.授权代理方特别权限,包括履行、变更、中止、解除进口合同及其他相关事项;

4.委托方怠于行使索赔、起诉或提交仲裁权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时,代理方有权代为行使。

三.双方责任。

(一)委托方责任。

1.确保委托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代理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履行义务;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条件和政策进行不正当违法活动,并对代理方在授权范围内依。

本协议规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外商由委托方指定(或提供),委托方应自行对该外商资信和产品质量负责,无条件。

接受代理方根据代理协议进口的货物,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4.自行承担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5.委托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6.委托方除按银行要求支付%开证保证金外,还应为代理方开证信用额度的%部。

份提供担保。

7.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可以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

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委托方应该和代理方一起与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损失,委托方应承担代理方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损失。

8.当外商违约时,如委托方提出索赔的,应在索赔期内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件,

预支付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委托方不承担索赔费用或不提供必要协助的,均视为委托方放弃索赔。

(二)代理方责任。

1.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与外商洽谈、签订、履行合同;

2.在收到委托方%保证金后开出即期信用证(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若因外商或承运人原因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表委托方对外索赔,并实时向委托方通报相关情况。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3.代理费按海关认可总金额的%计算,委托方应在报关完毕立即支付。

五.违约责任。

若委托方无法及时付款或不付款(含关税、增值税)而发生纠纷,或货物滞留码头(仓。

库)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委托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支付一切费用及赔偿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

订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七.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代理方:

时间:时间:

进口代理协议书【第二篇】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进口代理协议书【第三篇】

合同号: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从进口( ),经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代理进口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由甲方自己寻找国外供货商,用乙方名义同国外签订进口合同.

(2):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安排该货物进口所需的国内批文及海关的相关手续。

(3):甲方负责自提货物或由乙方委托其他运输单位办理提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费用

(1):货歀由甲方提前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外付款,全部货款金额为:

(2):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为进口货值的%,此费用待全部业务完成后单独支付.

(3):甲方负责向海关交纳上述货物的进口费用。

(4):其他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承担。

3.:产品质量:

任何由产品质量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但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对外索赔,并提供索赔所需要的手续.

4.:如发生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委托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进口合同执行完毕截止.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代理进口预付款收据

致:河北佳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我司现收到合同号jl071018的进口代理木材货款(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元整),此费用我司会按照贵司要求对外付款.特出此收据.

深圳市鑫汇深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进口代理协议编号:th2017-fi

签定日期: 2017年12月04日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标题项目的引进达成协议

如下:

一、委托方(甲方)委托代理方(乙方)承办此项目的开证、进口代理、报关等相关业务。

二、代理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进口代理

(1)根据最终用户与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配臵及价格以代理方身份对外签订外贸合同。

(2)负责各种联络,传递处理各种单据,协助委托方(甲方)联系对外索赔,货物返修

补发等事宜。

(3)负责为委托方(甲方)草拟与供货方签订的外贸合同并开立信用证。

(4)在收到委托方(甲方)支付的等值于每笔合同额的人民币货款后办理开证手续。

(5)代理方(乙方)不承担由于委托方(甲方)将委托代理方进口的货物进行转让、抵押、质押、移作他用或其他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2、报送分拨接港

(1)货物到达港口后,负责向运输公司代理换单、制单、报关。

(2)办理清关查验手续及代理委托方(甲方)缴纳海关的各种税费,办理清关查验 手续。

3、索赔事宜

若所订货物发生短少和质量问题,协助甲方对外联系索赔、维修及零配件的更换(供应)

等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甲方)承担。

四、供货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收到委托方最终客户支付的等值于每笔合同总额的人民币货款后,应及时将货款支付给代理方(乙方)。

2、保证实际进口货物符合本协议和对外合同的规定。

1

3、保证将对外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商检费、银行手续费、报关费、到货杂费、海关监管手续费(如海关征收)、代理费及银行费用等支付到代理方(乙方)指定帐户,并在每批货物进口清关后的10天内结清。

4、由于供货方(甲方)原因导致代理方(乙方)不能及时支付对外货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甲方)承担。

5、对外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汇率风险由委托方(甲方)全部承担。

6、负责安排国内运输并将货物送达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7、补充说明:除信用证方式外,针对对外贸易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根据对外贸易相关规定,可选择其他的对外贸易方式,但是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程序,不得侵害委托方利益。

五、费用结算:

1、代理费:按照每次进口货物的商业发票金额的1%收取,;

2、银行手续费和银行汇费根据银行水单实报实销;

3、报关费:150/票,报检费:150/票;

4、其它港口杂费实报实销.

六、甲、乙、双方,由于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进口产品滞报,由责任方承担相关滞报罚金。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文本的任何修改、终止或解除均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九、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本协议未规定的情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自两方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外贸合同保修期截止之日起失效,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托方(甲方):

代表:

供货方(乙方):

代表:

2

进口代理协议书【第四篇】

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委托方与受托方根据国家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订立进口代理合同,条款如下:

一、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按以下条件代理其进口下列商品。

质量要求:由委托方自行与外商商定,如出现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包装要求:适用于国际长途海陆运输包装。

价格成交条款:

交货日期及地点:约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启运港分批装运,受托方于货物通关后直接在进口口岸交货于委托方,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可协助委托方安排最终货物目的地的有关运输事宜。

货物采购事项由委托方与外商具体协商,受托方仅负责货物进口报关手续及对外商付款手续。

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为该合同货值的%,汇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二、货款及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对外付款方式:%货款/,%/;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本合同后15天内,委托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额的%折合人民币汇至受托方账户,并由受托方在收到外商对应的%货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后以电汇形式付至委托方指定外商处,同时受托方对外开出%合同货款金额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至委托方指定外商;委托方与外商所签署的合同关于%信用证分期付款条件如下: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货物的全套以受托方为收货人的提单、保险单、发票、装箱单等资料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合同总金额货款受托方代理费于进口货物全部清关、天津新港起运后3个工作日内收取。

三、其他:供应上述货品的外商系委托方自行联系确定,其资信情况由委托方负责。如该外商在交货时间和交货质量、数量上发生问题,受托方不承担责任。如海关对货物的商品编号、价格等有异议,委托方须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按海关最后决议支付相关款项。

四、通关环节的有关费用由委托方根据海关开给委托方的发票金额实报实销。

五、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代理协议书【第五篇】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品牌/商标。

其他。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______。

2、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方承担。

5、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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