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前慰问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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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慰问方案【第一篇】
春节即将临近,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浓厚的节日氛围,确保全区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经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对全区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圆满完成此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春节慰问活动方案如下:
(一)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春节走访慰问工作的有关要求,面向基层,结合党的群众忑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访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吃、穿、住和过冬保暖等实际困难和燃眉之急。重点做好对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认真解决困难老党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困难农民工,以及城市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群众之中。
(二)分级负责。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等活动,组织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慰问活动,并广泛动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帮扶济困的.良好氛围,推动建设。
(三)集中走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轻车简从,于20xx年2月18日前,认真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
(一)“双拥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1、慰问对象:在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援外筑路民兵民工、60岁以上农村藉退役士兵。
2、慰问标准:
①一至四级伤残军人每人慰问400元;
②“三属”每户慰问400元;
③五至十级在乡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援外筑路民兵民工、60岁以上农村藉退役士兵,每人慰问200元。
(二)城乡特困家庭、五保对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城市和农村低保特困户、因病返贫、敬老院及贫困户慰问
1、慰问对象:
①特困家庭;
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民政低保管理员);
③部分城市低保特困户,农村低保特困户,因病返贫、五保对象、敬老院;
④20xx年以前,在园区农村原大队、村公所、村委会三个阶段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离职时未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村干部。
2、慰问标准:
①特困家庭每户慰问1000元;
②特殊行业在岗职工每人慰问500元;
③部分城市低保特困户部分和农村低保特困户、五保对象、因病返贫、敬老院每户(人)慰问400元;
④贫困户每户慰问200元;
⑤ 20xx年以前,农村原大队、村公所、村委会三个阶段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离职时未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村干部每人慰问200元。
(三)离退休干部慰问
1、慰问对象:
(1)享受副调研员待遇的退休干部;
(2)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比照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退休干部;
(3)劳动模范。
2、慰问标准:
(1)享受副调研员待遇的退休干部每人慰问1000元;
(2)退休干部每人慰问500元。
(3)劳动模范每人300元。
(四)农村和社区60岁以上党员及贫困党员慰问
1、慰问对象:农村及社区60岁以上党员和贫困党员。
2、慰问标准:农村及社区60岁以上党员和贫困党员每人慰问300元。
(五)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
1、慰问对象: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
2、慰问对象及标准:特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每人慰问500元;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员每人慰问300元。
(六)春节坚守岗位职工慰问
1、慰问对象:节日期间坚守在工作一线的职工(文化站、敬老院、派出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供电所、卫生院、值班室)。
(九)服刑人员困难户慰问
1、慰问对象:部分服刑人员困难户。
2、慰问标准:服刑人员困难户每户慰问200元。
(十)在职在编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慰问
1、慰问对象:在职在编村(居)委会干部和大学生村官。
2、慰问标准:在职在编村(居)委会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每人慰问400元。
(十一)困难职工及凤仪劳保站企退人员慰问
1、慰问对象:困难职工和凤仪劳保站企退人员。
2、慰问标准:市级库内库外慰问困难职工每户慰问300元。 (十二)河道管理员、垃圾收集中、滩地保洁员、铁路护路员、公墓管理员慰问
1、慰问对象:河道管理员、垃圾收集员、滩地保洁员。
2、慰问标准:垃圾收集员、河道管理员、滩地保洁员、公墓管理员、铁路护路员每人慰问200元。
(一)慰问方式:由部门领导分组集中慰问一部分人员,其余人员自行组织慰问。
(二)慰问时间:各级各部门务必于20xx年2月18前完成慰问活动。
(三)慰问资金:本方案所需经费由财政统一安排。
(四)新闻宣传:宣传部门要协调好新闻单位,统筹做好春节各项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环境卫生:春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营造一个优美的节日环境。
春节前慰问方案【第二篇】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企业退休工人生活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上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拟定县总工会20xx年元旦、春节慰问方案:
1、特困职工:止20xx年底,全县共建立特困下岗职工档案630人,拟慰问救助260人(包括20名特困农民工)。
2、劳动模范:目前全县共有省部级以上劳模7人(全国劳模1人,省部级劳模6人),全部进行慰问。
3、退休工人:止20xx年底,全县共有企业退休工人370人,全部进行慰问。
1、特困职工(含农民工)每人慰问金300元,计260人×300=78000元;
2、省部级以上劳模每人500元慰问金,计7×500=3500元;
3、退休工人每人发价值80元全棉床单1块,计370×80=29600元。
以上三项共需慰问资金111100元。
劳动模范由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慰问3人(魏文清、温连有、魏正刚),特困职工由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慰问4户(高志瑞、傅明道、王会堂、赵晓梅),其余人员(包括退休工人)由县总工会进行慰问。
特困职工、劳动模范和企业退休工人,共需慰问资金111100元,请求县财政解决72100元(其中劳模和退休工人全部解决,特困职工与工会各按50%解决),县总工会自筹解决39000元。
春节前慰问方案【第三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扎扎实实地为困难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美丽金乡、和谐金乡建设。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推动建立和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
2、努力提高工会帮扶工作实效。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积极开展四项帮扶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广大农民工返乡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的作用,为求助的农民工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四是走访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
4、为先进模范和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走访慰问先进模范,通过上门服务、保健义诊、座谈联谊等方式体现组织的关怀;依托爱心超市等平台,联合社会力量,为广大职工会员提供优质家政、婚介、养老等生活服务;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督促企业加强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殊工种岗位的劳动保护,促进实现体面劳动。
(一)活动原则
1、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街总工会、园区工会主要救助所属区域内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2、有困难职工的机关事业及企业要自行组织救助。
(二)活动对象:主要对象是全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适当的资金救助。
1、纳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
2、未纳入困难职工档案,但确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突发或偶然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
4、家庭特别困难已经纳入长效帮扶的特困职工。
1、职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报县总工会审核;
2、各级工会在接到申请材料7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家庭困难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3、县总工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研究确定人员名单;
4、春节前集中将救助金打入被救助对象银行卡。
职工须提交的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因病致贫职工必须提供病历及复印件,下岗职工必须提供下岗职工证明及复印件,伤残职工必须提供伤残证明及复印件,劳动模范需提供劳模证件及复印件,低保户必须提供低保证及复印件,并填写困难职工档案。
1、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20xx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县总工会将举办20xx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启动仪式。同时,检查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情况。
2、加强帮扶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专款专用,实名制发放,确保款物全部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和农民工。
3、加强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注重工作实效。
各镇街总工会、各园区工会要及时形成送温暖活动情况专题报告,并于2月上旬报送县总工会。
春节前慰问方案【第四篇】
春节即将来临,为抓好我市民生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民政对象的亲切关怀,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安定、详和的节日,在20xx年春节前我市将开展对各类民政对象进行春节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慰问送温暖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帮助群众缓解困难,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
(一)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参战参核试人员。
(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三)百岁老人。
(四)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
(五)孤儿。
(六)麻风病人。
(七)其他民政对象。包括一次性定救人员、40%定救人员。
(一)面上慰问(依照20xx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1、重点优抚对象3726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2600元。
2、城市低保人员750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750000元。
3、农村低保人员10572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1057200元。
4、农村五保户4171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17100元。
5、孤儿26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6700元。
6、40%定救人员37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3700元。
7、一次性定救人员220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22000元。
8、麻风病人49人,安排慰问金100元/人,计4900元。
9、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83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100元/人,计33200元。
10、百岁老人138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69000元。
11、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人员196人,安排礼品100元/人,计19600元。
所需资金共277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民政局按照确定春节慰问的人数和市政府确定的慰问金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慰问,各镇、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配套资金。
(二)点上慰问(依照20xx年春节慰问的对象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组织慰问,由市四套班子成员和挂点单位领导走访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3、农村低保户每镇、原办事处各1人,共25人,安排慰问金300元/人,礼品200元/人,计12500元。
所需资金共37500元。点上慰问对象由镇确定后上报市民政局为准,慰问金和慰问品(折算金额)由市民政局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拨付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准备。
(三)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所需总资金2813500元。
(一)面上慰问时间:20xx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当地政府确定)。
(二)点上慰问时间: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时间为准。
全面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是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体现。春节慰问民政对象活动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配合。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高度,把重点优抚对象和各类救济对象的过节问题摆在当前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抓紧时间筹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通过细致的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民政对象,确保他们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加强对下拨各镇、场民政对象春节慰问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和确保基层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统筹解决民政对象节日的生活。
(三)及时反馈慰问活动情况。慰问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将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