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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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第一篇】
按照县委要求,我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XXX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XX税务工作实际,我局党委班子着重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等三方面查找问题,力争做到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学习贯彻讲话文件情况
5月21日下午,我局召开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了省委书记XXX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对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月20日至5月26日,由党委委员带队,带领相关股室、分局负责人,先后深入1个“领导包户”企业、6个“包联帮扶”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税务版”。
二、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根据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XXX营商环境纳税指标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纳税时间与全省最优表现存在差距。第三方评价结果显示全州纳税时间为119小时,与XX省最优小时尚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社保费核定未实现网上核定;更新的税种政策培训覆盖不全面;企业会计人员水平较经济发达地区落后。二是总税收和缴费率较高。实际评价的总税收和缴费率为%,主要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影响。三是未产生增值税退税情况。主要是全X没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有留底退税业务。
5月25日,我局向纳税人发放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问卷,截止5月27日,共收回17份有效问卷,归纳整理4条意见建议:一是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改进、业务水平都有待加强;二是建议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三是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纳税辅导培训,培训前先收集问题,让培训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建议局领导多下基层下企业指导工作。
对照《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情况,以及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情况,通过认真分析查找,当前我局领导班子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委重视不够、指标研究不深。
从实际工作情况看,我局党委班子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到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于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班子成员平时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党委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二)内部协调不顺、部门配合乏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全局性、持续性的工作,要提升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就必须要举全局之力,让所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但目前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纳税服务部门“单打独斗”,“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欠缺整体推动。同时税务部门作为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既有牵头单位的职责,也有配合单位的职责。在纳税指标上税务局是牵头单位,人社、医保、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是配合单位;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税务局是配合单位,应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尽管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了一定的工作机制,但仍然存在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
(三)服务意识不足、宣传培训不够。
局党委班子在干部队伍活力激发上欠缺创新,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与税收管理专业化、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由于现在税收政策变化快、更新多,而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平时事多人少,虽然已经尽力抽取休息时间进行充电学习,但还是存在极个别人员业务不熟练、服务意识不足、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同时税收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面做的不够细。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不够、指导实践不力。
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工作,致使工作推进不够快。
(二)大局意识不够、宗旨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形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只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仍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三)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到企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乏“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以及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分享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通用5篇】”,县局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一系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税收营商环境是检验税收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尺,是应对当前疫情影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局党委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把全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年度履职尽责和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收工作的重大任务全力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营造良好税收发展环境。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支部主题党日、自主学习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湖北省30条措施,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加大对营商环境纳税评价指标的研究分析力度,建立完善良性工作机制,确保每项指标能得分、易得分、得高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迎接营商环境评价调查,避免因理解偏差造成指标得分失真。
(三)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获得感满意度。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严格执行办税服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制度,积极采取预约办税、错峰办税等方式引导平稳有序办理业务,定期召开征期分析会,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加大涉税信息共享、税收共治力度,最大限度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限时办”,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强化内部政策培训和外部宣传辅导,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减税降费政策洼地换取经济发展高地。推进纳税信用评价,强化信用环境建设,联合银保监、人行及金融机构加大纳税信用贷款宣传推广力度,**小微企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协作,外部沟通配合。
对内,局领导班子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解决各项跨部门行动项目,各部门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把税收营商环境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工作结合起来,同向发力,统筹安排部署、统筹组织实施、统筹指导落实,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对外,加强与县直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到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
总之,通过对照检查,局党委班子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第二篇】
根据县局党委要求,本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 XXX 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宣恩税务工作实际,着重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等三方面查找问题,力争做到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讲话文件情况 5 月 21 日 下午,县局召开税收征管会,参加了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省委书记 XXX 同志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对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 月 28 日 ,由本人带队,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先后深入 1 个“领导包户”企业宣恩县伍家台昌臣茶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
二、对照检查情况 对照《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收集结果,
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本人当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
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调查研究不够。
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纳服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于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
三是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作为班子成员平时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这块内容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不够、宗旨观念不牢。
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 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一点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工作,致使工作推进不够快。
(二)大局意识不够、宗旨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形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非常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互相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仍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三)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到企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乏“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以及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分享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通用5篇】”,县局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州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级领导责任。
税收营商环境是检验税收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尺,是应对当前疫情影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要。县局党委将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湖北省 30 条措施,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加大对营商环境纳税评价指标的研究分析力度,建立完善良性工作机制。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把税收营商环境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放管服工作结合起来,同向发力,统筹安排部署、统筹组织实施、统筹指导落实,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对照检查,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第三篇】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概念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或贸易活动,在遵循政策制度和行为准则等方面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和因素,既包括物质因素,也包括非物质因素。其中物质因素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地理位置、资源状况、产业结构等,非物质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等。
市场经济的基础就是法治。法治对营商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把“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资本,是企业最关注的重要成本。如何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加快市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二、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基本现状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简政放权、深化服务、督查考核等措施,集中力量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发展振兴。各县(市)区的建设投资情况、市直各部门服务经济建设情况从优到劣逐一排名,谁干得好,就表扬谁;谁干得差,就让谁“红脸、出汗”。不断改善政务、市场、社会和法制等环境,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市委、市政府也下了很大的力气抓软环境建设工作,采取了一些突破性的举措。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行“三局合一”,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28个部门的审批权限设立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公章审批、一个大厅办理”。今年,我们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制订下发了实施意见和专项整治方案。
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是积极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释放市场经济活力的龙头。近年来,朝阳市锐意改革,大胆实践,简政放权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行政职权、行政许可、前置要件分别压减76%、84%和67%。2016年8月18日,朝阳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新成立的朝阳市行政审批局集中承接了市直28个部门的188项行政职权,审批用章由原来的82枚减少到现在的1枚。
朝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市县同步、全域推进,目前市县两级均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枚公章审批、一个大厅办结”;所有工业开发区全部实现独立审批、封闭管理。市直各部门直接向各开发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205项,发改、住建等部门将项目核准、备案、施工许可等审批密钥全部下放到位。这些改革举措的落实,不仅加快了“五个一工程”的体制机制创新步伐,也带动了全市在思想观念、简政放权、深化服务等方面的变化,使园(景)区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配套服务环境得到了优化和提升。
从我市几年来的探索实践看,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分重要,非常必要。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加快转型发展、推动经济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经济技术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要争我市转型发展的新优势,就必须在推进产业、技术等方面硬转型的同时,更加重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内容的软转型。二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旨在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通过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三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以提高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法治为基石,建立起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诚实经营,公民遵法守法。
三、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商制度建设不健全。一是立法对营商环境的促进和保护不够。当前的地方立法中,以人为本、立法为商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有些立法项目过于强调对重点领域、国外投资等企业的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立法中公众参与度不够,征求公众意见有的流于形式,商事主体有序参与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立法过程缺乏有效论证和成本分析,商事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分彰显。二是立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当前,营商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如集体土地拆迁、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等,亟须省级乃至国家在法律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审批事项取消、行政权力下放等重点改革事项需要及时对法律法规做出调整。三是立法与营商实际工作存在脱节现象。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配套实施意见、执行标准等不能及时出台,法律实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房屋出租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由于个人收入和租金收入监控手段和扣缴手段缺乏,逃税漏税现象较为突出。当前,还存在法律规定不统一、法律规范间缺乏必要衔接等问题。
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高。各地审批事项数量差距较大,个别地方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办理时间冗长、效率低下,束缚了企业发展。有些地方在行政审批清理过程中将多个审批合称为一个审批,表面上审批事项少了,但并未起到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不清。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现象在政府招商引资中仍较为突出,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核、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税收等方面存在突破政策“红线”、对企业过度保护现象。
营商政务服务缺乏有效制度监督。在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和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尚缺少制度设计,对行政服务行为缺少效能监察,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面机制仍不健全。一些地方政府对损害商事主体的各类职务行为,惩处机制不健全,问责不够。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是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信用信息的共享、采集、保存、披露,以及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缺乏具体制度。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以及骗取贷款、非法融资、逃避债务等行为在一些地方、行业依然存在,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市场执法中,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精通执法程序、执法要求及有关调查取证等专业知识。有的重罚轻纠,甚至只罚不纠,有的重实体、轻程序,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基层执法中存在权责不对等现象。镇街基层政府直接面向客商提供政务服务,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无权监管,但又承担着属地责任,权责不对应,导致大量市场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三是企业负担仍然过重。目前,我市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减少收费项目,企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但企业在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负担仍然较重。有企业反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实行捆绑式参保缴费,且单位需承担的缴费比例高,加大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社会活力未有效释放。首先,社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管理缺少固定渠道,没有有效形成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功能对接,能力互补”的工作体制机制。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能力不足。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督不够,多数社会组织职能单一,不少行业的行业自律、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政策以及行业争端协调等缺乏社会组织的有序参与。其次,商事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机制不健全。除了有关法律对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以及价格决策、城市规划、环境评价等领域的商事主体参与有原则性要求外,其他领域尤其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商事主体参与度低,形式化明显,政策制定与企业需求脱节。最后,区域管理一体化程度较低。近年来,我市在区域一体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没有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共建共享、流转顺畅、协作管理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区域发展中投资与贸易、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环境治理、发展规划等公共问题的涌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区域冲突,影响了区域和谐发展。
四、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制定行动纲领,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思想环境支撑。思想决定高度,思想的解放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正法宝。因此,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首要的是将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公平竞争、自由开放观念贯彻到位,使之深入人心,因此,必要的行动纲领不可缺位。
(二)健全营商法规规章,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环境支撑。应当充分利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甚至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政效率提升等方面的立法。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涉及营商环境的法规体系,尤其要加强程序性规制建设,保障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执法上,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建议健全遏制侵权的长效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在司法上,建议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用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能。
2、健全纠纷非诉解决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建议强化仲裁委在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上的优势:其一,健全仲裁机构的管理体系,强化仲裁机构民主和科学的决策机制;其二,以专业化、专职化为导向培养仲裁员队伍,使仲裁员的仲裁裁决更具权威性;其三,建立商事合同司法纠纷速调速裁机制;其四,探索“互联网+仲裁”模式,搭建云计算数据中心,充分运用大数据,利用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的良好平台,应对网络商事纠纷。当然,还有必要建立司法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对接平台,引入商事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它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
3、提高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商事交易贵在交易之迅捷,有必要为提升为商事合同纠纷的司法效率,以保护企业的利益。各项举措包括: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商事合同纠纷司法审判效率;显著提高商事合同案件执行效率;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推行简易程序快捷审、普通程序简化审制度,建立速调速裁机制;健全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被执行人联动制约惩戒机制。
(三)充分简政放权,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政务环境支撑。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决策制度。以地方性法规规范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法定程序的依法决策机制,着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四)维护公平有序竞争,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市场环境支撑。
1、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是要清理和规范阻碍企业发展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各项不合理的负担,降低企业税费成本;二是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提高优质劳动力的供给度和劳动者的素质,提升企业用工效率,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三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通过产业链招商,加大本地企业的产销配套力度,并充分利用政府的资源,为企业拓展产品销售和合作的空间,降低企业寻找市场成本。
2、加强市场监管。当前我国市场监管越分越细、越来越多,却存在部门之间不协调,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的现象,导致监管缺乏权威性。建议制定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相关规范,以依法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为重点(尤其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网络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中介服务行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推进市场行为监管体系建设,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应当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规划编制、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试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其一,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其二,加强征信评级管理。依法加强对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管理,规范征信评级行为。
4、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一方面,应当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应对融资难,鼓励投融资服务商会搭建好融资信息共享、融资效率提高、融资风险降低的平台;另一方面,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立和规范中小企业税收支持政策,保障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引导和规范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
(五)推进和谐稳定,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供社会环境支撑。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必然是一个和谐稳定、开放包容、文明繁荣的社会环境,也是企业最根本、最核心的发展环境。应提升市民法治素质,强化“平安朝阳”的建设,打造职教基地和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创新基层社区治理,实现业主组织与居民自治组织互动衔接,为整体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提供个体支持。
(冯健男,朝阳市环境保护局,助理工程师,朝阳大街三段54号朝阳市环境保护局,15104240314)[参考文献]
[1]以改善法制环境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杨福忠,河北日报
[2]何祚欢.武汉城市文化解读:武汉商业复兴从“和”而来
[J].武汉晚报,2013-12-27.
[3]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行政学院(中共武汉市
委党校).2014—2015年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展报告
[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第四篇】
按照《中共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部署和《**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八个凡是”要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任务要求,**x镇政府认真对照“八个凡是”的要求,在3月19日、3月28日分别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镇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相关事项,在3月30日召开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镇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力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镇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了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发动。今后将持续召开各类专项会议,明确开展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等,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引导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优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组织,做到方案具体实际。结合**x镇政府部门职责,镇属各站办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各单位部门,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书》,张贴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办事的群众联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坚持“三个结合”,推进优化营商活动。
一是把活动与加快发展相结合。镇政府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土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动与维护稳定相决定。当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活动中,我们要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专项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四)实行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_上级要求,把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第五篇】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采取行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解决损害我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一、经济和信息化局基本情况
单位职能: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按规定权限备案技术改造项目。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技术中心,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全区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区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产业结构调整方面
区经信局2016年依据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完善并制定了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时下发了《营口市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汇编》、《营口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经验材料汇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予以转型和取缔。比如,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分别组织芦屯塑料企业到广州、上海参加塑机展,2017年下半年在红运体育馆又组织实施了工业企业博览会,有力的促进企业不断地转型升级。同时对芦屯的同顺砖厂改造升级、对98户塑料不符合政策的塑料水洗塑料颗粒企业进行了取缔。同时,2017年成立了《鲅鱼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2018年成立了《鲅鱼圈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这些举措优化了产业结构,增进了企业发展势头。
(二)、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主题,以两化融合和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重点,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原则,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把营口开发区建设成为辽宁乃至东北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中心,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2016年区制定了《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提出了区“十三五”期间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2017年下发了《辽宁省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汇编》等有关材料和文件。
截至目前,制造业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四大产业:冶金产业集群、食品产业集群、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分别增长%、%、%、%。
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有: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1—11月产值亿元,增长33%;无限极1—11月产值产值亿元,增长49%;辽宁龙江福粮油有限公司1—11月份产值亿元,增长25%;辽宁奥镁有限公司1—11月产值亿元,增长10%。从全市整体情况来看,我区制造业始终走在前列。
(三)、工业企业帮扶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口市优化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大会及鲅鱼圈区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鲅鱼圈工业企业帮扶行动,解决企业经营遇到的问题、困难。年初,经信局紧紧围绕“四个一”内容要求调整了工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2018年鲅鱼圈工业企业实施帮扶方案》。
帮扶过程中,主要采取二级帮扶,区辖设的每个工作组都有区级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组成,严格按照“四个一”的要求抓落实。各个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对发展困难、势头不足的企业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帮助解决问题,使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
1、工作落实情况
在企业自愿,充分征求各镇、办事处、园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帮扶企业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对全区有发展前景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实施分片定向帮扶。其中,市级领导帮扶39户,区级领导帮扶41户,对未纳入到帮扶计划中的企业,区根据发展和企业需求同样进行帮扶。
市指定我区帮扶工业企业39户。其中,骨干企业16户,产值下降较大的企业10户,“小升规”培育企业13户,经过对全区工业企业问题梳理、筛选确定了区级帮扶工业企业41户,涉及到问题的五类。其中,缺少周转资金、需要协调金融行业贴息贷款情况的企业有17户;需要兑现招商引资政策落实、税款返还情况的企业有4户;需要协调区直部门解决问题的12户;需要对接高校吸引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况1户;需要政府帮助企业推广、宣传,积极争取上级单位优惠政策7户。
2、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区、镇二级帮扶要求,每月各镇、办事处、园区帮扶小组对辖区帮扶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企业的需求、面临的困难,不管能否解决,都要一事一报,由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区有关领导和报送有关部门。同时经信局也成立了3个小组,分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对棘手和不易解决的问题统一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召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逐一解答,按期落实。年初以来,经信局多次会同区金融办、市工信委进行了银企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当前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已解决13户企业提出的问题,还有28户企业存在的问题既是自身问题又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时间逐步解决。
(四)、电力和信息化方面
1、根据区软环境建设文件,按照《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鲅鱼圈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局对三大运营商下发了相关文件,提升全区通讯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打造良好的软环境氛围,大力推进了我区服务行业的软环境建设。配合移动公司、市工信委开展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对区内31个行政村撤销、合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上报。对我区光纤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向发改局报送了我区网络普及率,向商务局报送了光纤长度证明。
2、为杜绝乱收费现象,运营商在业务办理流程上都要求客户持有效证件,签字同意并确认后再办理,在办理订购类活动或增值业务时,会向客户解释清楚活动注意事项并签署相关活动协议。与此同时,营业系统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有客户证件号码信息录入作为依据,杜绝办理人员私自办理业务等乱收费现象发生。为提高客户感知,保障客户权益,各公司也向客户提供多种查询或退订功能,保证客户消费清晰透明,如在客户办理增值业务时,系统会自动下发活动内容提醒(即业务定购二次确认及扣费提醒服务)两项内容,从根本上杜绝绑定业务乱收费现象。
3、我局向各园区、镇、办事处和相关企业下发了工业直购电申报的相关文件,帮助营口三喜加工、鲅鱼圈耐火材料等40多家企业向市工信委申请了工业直供电的优惠政策。通过此优惠政策,使企业用电成本下降。向各园区、镇、办事处和相关企业下发了锅炉煤改电享受工业直供电的相关文件,帮助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海仓储有限公司、营口港铁(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向市工信委申请了电供暖享受工业直供电价的优惠政策。。
4、为认真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镁产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明电20181号)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鲅鱼圈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鲅政办发201815号)。我区镁制品企业一共10户,内资5户,外资5户,主要产品镁碳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铬砂、电熔镁。2018年我局对全区10户镁制品企业就是否存在淘汰落后设备进行检查。经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停产至今。目前9户企业无有效容积18立方米及以下轻烧反射窑、土焙烧窑或土煅烧窑、有效容积4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无1400KVA及以下的电熔镁砂炉。
5、我局已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批》、《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作业活动许可》、《电力设施保护区保留、种植植物许可》、《风力发电保护区作业、种植许可》、《超高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许可》几项行政审批职能移交至区行政审批局。
(五)、政策法规方面
废除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行法规、规章和政策,最终保留1件设计非公经济的规范性文件:《营口开发区关于促进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建设工作的优惠政策》[2015]24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附件1:2018年鲅鱼圈工业帮扶实施方案〔2018〕01号文件
附件2:营口开发区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实施方案最终稿
附件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供招商参考)
附件4:全区工业用电量情况
附件5:关于印发《营口开发区促进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