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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传记初范例【优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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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传记初范文【第一篇】

宋嘉昱,九班六组人,乃九班语文课代表,著名男神、作家、文学家、史学家。

单凭长相,即可用”一表人才”四字形容。所遇之人无不称其英俊潇洒。但不止于仪表,更身兼十一项绝技:八门正科不说,就论音体美三项。音则有过专业训练,戏腔独有造诣;体则精通足球,篮球,亦可代我班出征运动会;美则平日默默无问,实则有速写八级之荣誉。若张健翔乃品行天下第一,则宋嘉昱乃才艺天下第一。

没有但说这十一门全才,只对文学情有独钟。这位大师平日从不轻易出手,但每一行文,则是笔下生花,墨藏乾坤。其文风,自成一派,宋嘉显行文却有小说一般的意境,我苦练许久也是模仿不来的。莫道他平日外向,文章则粗中有细,描写无微不至,对同一件事他的文笔是更甚于他人的。加上他“诵得唐诗三百首,写成文章四十分”,实不愧文学家之称。

当年名落孙山,宋嘉昱作为第一位赏识我的学霸将我收至麾下。我做了不长时间组员,竟发现这样一个如此有才气的人,竟生得一阳光外向之性格。不消半月,便与其可谈天说地。这嘉昱,共鸣亮,启越乃我班“三大活宝”,在英语课上诙谐幽默,是常有的事。不过正经回答问题不少,深得诸位老师善爱,办便我组在加分战争中过关斩将,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我虽给他做过组员,但其对我是有不少知遇之恩。不仅在文章上互相推崇,还偶有辩论与探讨。虽其常以其权威性将我无数次驳倒,实则我觉得大有所获。但看如今,他以“培养侯景阳语言表达能力,成为组中第二员得分之干将“为基本组策,将全组语言表述之重担负于我身,如课上常催我发言,演讲让我上台,虽损失不小(例如《语文课上》一文中我“没有伦理”的梗)但盛情难却,如今我也不再是发言栏中加分最少者了。

宋嘉昱,是一个基本上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完美人设。不知如今钦佩、仰慕他的人又有多少。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二篇】

乌黑发亮的头发,黑珍珠似的眼睛,一张能让人笑逐颜开的樱桃小嘴,她就是我的同学——王子琪,作文我的同学。由于她非常搞笑,所以我们都叫她“搞笑大王”。

记得有一次春游,我和她一个组,当我觉得很无聊的时候,她突然说要跳绳。我吃了一惊,心想:这个地方太小了,怎么容得下她跳绳呢?再说了,我和她也没有带绳呀。正当我思考的时候,你别说,她还真跳了起来。我一看,哦,原来是空手跳!正当她跳得起劲的时候,“嘭”的一声,吓了我一跳,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她的零食袋被她踩烂了,虚惊一场,我以为她摔倒了。这时“嘀——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以为是救护车来了,再仔细一看,原来是“搞笑大王”在装哭,逗得我们捧腹大笑,害的我们笑得肚子都痛了。

如果你觉得她虎头虎脑只会搞笑,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小学二年级作文《作文我的同学》。她不光会搞笑,思维敏捷在我们班也是响当当的啊。

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续编课文,由于很难,所以班里没人举手,都在思考,而她很快思考好,把手举了起来“小鸟来到小驯鹿的家……”编的即快又精彩,老师不停地夸她。

我要跟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向她学习。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三篇】

今天我就说说我们班人人皆知的大画家,王云毅是也。王画师个子不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充满了灵气,仿佛通过那双眼睛就可以画出任意一样事物。

人各有所长,取长补短再为正常不过,虽然王画师运动方面等有些勉强,但如说绘画技术,班中其他人也只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于是,王画师便成为我们班一风云人物。他那神奇的画技使他在美术课代表的座位上稳如泰山。

当然,王画师用这技能也给班级争取不少荣誉和贡献。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出版报就可以看见他忙碌的身影,王画师边画边沉思,运用他的奇思妙想规划着黑板报的结构,哪儿画画?哪里写字?都安排的井然有序。为了完成出版报的任务,他甚至会牺牲自己体育课的时间,等到完成,那画技都会使人眼前一亮。有时班中搞活动,王画师就要画一些标志在纸上,只见他稍一沉吟,便用不同颜色的画笔,把那副画描绘的色彩均匀,层次分明,没有丝毫败笔。

这位王画师的画技还是全能的,就连人物素描也画的栩栩如生。还记得有一次他画一位老师,画完我看后当时大吃一惊,他光用铅笔就把讲台,黑板,人物画的一模一样,就连眼镜也没有丝毫不同,我不由得心生敬佩。

王画师的风格与齐白石略有不同,王画师较为细致,不容一点错误,而齐白石却十分洒脱,不过,我还是喜欢王画师的风格。似乎在他看来,他的画相当于他的生命,不容有任何一点瑕疵,这也是一个好画师应该有的素质。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四篇】

他生就一副光滑的脸庞,在这块儿金贵平整的河套平原上,你连一个象征青春的突起也找不到。北方的风猛烈干燥,这块儿平原上的大部分植被都躲在山洞里生长,山洞中湿润温暖,还有微风进进出出。山洞前的土地也受到暖湿气流的影响,齐齐整整长出一排矮矮的胡髭。

若只看他的脸庞,人们几乎都会误认为这是个清秀的姑娘。那一头茂密的短发立刻站出来为主人证明身份,可在现今这样平等民主、个性张扬的社会也不起什么作用。那么这一切就要取决于它的两双眼睛。

大多数的课堂上,他那双眼睛总是放光,透露出一种古代先生般的智慧;如果紧接着小组讨论,他总是出口成章,雄辩有力。小组加分中,不免有些稀里糊涂的地方,一旦被他那双鹰眼发现,决不会轻放,一定要以大丈夫的身份维护正义与公平;在组内成员因不知情而丢失了一个作业加分机会时,他又化身为铁血组长,全力争取着组员们的正当权益,双眼中迸发出男子汉的气概。

眉下是这双眼睛时的李志浩,他绝对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当他换上另一双眼睛时,你说他是女生好像也说的过去。课间在他心血来潮时,李志浩便羞答答地瞟你一眼,那双饱含感情、温柔如水的眼睛倒为他增添了几分温暖。初次见面的人一定会认为他是暖男,老同学们已经习以为常,对他那嫣然一笑以白眼相待。

具有这两双眼睛,散发着双重气质,他可以轻松为分享的“同学传记初范例【优推10篇】”,它真正的知己便更难与他相遇。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五篇】

昊xx老兄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初次相识是在初一,他生得一副黝黑的面孔,头发还算旺盛,一双大眼转个不停,心中仿佛总算计着事。身材微胖,背还不是很直,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算好,甚至有些恶劣。

相处一年,却发现他的人与面貌大相径庭。内里的他是一个小太阳,散发出的热情温暖了许多人。熟络之后,我总是问他问题,关于作业、关于学习,不下五十来次了,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他却仍然很有耐心,每次都很仔细的为我解答。不仅如此,他说的话也很有“温度”,仿佛一阵微风,让人感觉温和轻松,不伤人,熨帖人心。

除了温度还有光芒,他当之无愧。由于身材壮硕,跑步成了他的难题。为此,日日放学他都会拉着我额外做锻炼,有时我会懒虫上脑,不停抱怨,“我今天好累呀”,而他总是坚定地说:“累什么累,快走,跑两圈,一会儿宪斌哥又来感赶人了。”半个学期下来,我半自愿,半被强迫的坚持下来,竟养成了一种习惯。今年体测时,发现800米比去年快了八秒!从此夜跑更成了我们二人的习惯。

学习方面,他的历史真的无可挑剔。每次考试他都能取得优异成绩,而他总还是谦虚地说:“好什么呀,我还没背呢!”对此,我总想回他一句:“呵,我知道你没背,所以别得瑟了!”当然他也有偏科的时候,面对学习上的困难,他极少抱怨,还总是说出激励的话,连我都总被他感染,燃起斗志。

昊xx老兄着实特别!尽管外貌不怎么出色,但着实是一个优秀之人,他总是成熟冷静。为他,为我,为更多人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犹如一个小太阳!呵,如果再有人说:“相由心生”,那我一定要把昊xx老兄介绍给他。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六篇】

我并不清楚这个女孩是谁,不清楚她的名字,她的窗边有一株兰花,就用来作为自己的称号。她虽然是个外表恬静的女孩,但却又有着与其他女孩不同的性格爱好。

大多数的中学里都有兴趣班,当别的女孩选择了口琴、舞蹈时,她毅然地选择了机器人,并坚持要一直学下去。这或许与她年幼时的爱好有关。

当她在上幼稚园前,同龄的女孩还在家里抱着娃娃,与邻家的孩子“办家家”时,她却在家附近的广场上开着心爱的遥控汽车。当广场上有人遛狗时,她便会用手中的车追赶那些狗,引得人们捧腹大笑。

在小学时的女孩是最为开朗,最想表现自己的。于是她同班的许多女孩都积极地参加中小队长竞选,甚至是大队长。几乎只有她,默默无闻的看着别人的演讲,安静地写着自己的选票。我想,或许她试试还是可以选上的,但她不管是老师还是父母鼓励,她都认为其实不当中小队长也一样可以帮助班级、同学,一样努力学习。小学的五年里,有无数次的竞选,永远没有她的身影。

她同样爱好读书,但在她的初中,有许多同龄的女孩,她们喜欢看一些琼瑶、言情小说。而在那些女生为剧情楚楚落泪时,她却在家里读着一本厚厚的《福尔摩斯》。当她的同学崇拜一个日韩歌星像滨崎步、superjunior时,她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偶像,自信满满地说她是一个自我崇拜者。大热的电视剧,当同学们热烈的讨论时,她只在一旁冷漠地看着她们,心里还认为这些女孩有点傻。

这个女孩与普通孩子一样爱她的父母,只是她从来不向父母撒娇,只是经常附和着父亲,与母亲开玩笑。

初中是一个人确定自己一生性格的重要时期,与同学想象的完全不同。她追求的是一种安静、默默的生活。或许她并没有一个好脾气,因为性格的差异,时常会与同学发生分歧,但如果可以避免,她宁愿沉默也不愿与人发生正面冲突。

她的母亲说她:太有个性了,虽然有很强的自尊心,但却如此淡泊名利,整天乐呵呵的,但缺少自信。我想,她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

记住这一天。

南风又起,念你成疾.

再次回到家,这里依旧熟悉,青润的庄稼地,像灵巧少妇手中的织毛毡,网罗着淡远的青山,岑寂的树林,稀疏的村庄。

手拎大包小包,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大概是雨后初晴,微风伴着麦香轻拂过脸庞,两旁的绿荫透过阳光在大地上投射出斑驳的影子。面前的父亲沉默不语,脚底的两只布鞋沾满了泥泞,我也安适自得,在行走中,忘却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感受乡间的清澈与洁静。

回到了分别半年的乡县房屋,父亲出去干活儿了,我在房里也待不住。来到后院,鸡雏都已经长大,羽毛中还留着暗黄,小猪们酣睡哄食,不时发出吱吱的声响。豆芽也都长高。萌发出稚嫩的新绿。来到厨房,借着微弱的光,我与母亲一起粘上窗花,这是我们那里的习俗,每逢儿女归家,都会粘上这喜庆的标志。

人在初二,有欢乐洒脱,也有紧张备战。初二是初中生活中最美好的,也是最短暂的。我记得在哪上面看到过,初一太生疏,对自己来说是新的体验,初三太忙,没有时间来感受,只有初二,是最值得回忆的。

初二开学那天每个人都是兴奋的,上了初二就感觉像升了一级似的,但真正开始学习,却发现课程那么紧凑。老师换了,同学换了,教室换了,每天这个老师走那个老师进,我却依然快乐。下课打打闹闹,唧唧喳喳的凑在一起,都已经快成了回忆,现在却才懂得珍惜。

人在初二,是有很多感受的。烦恼随着时间而来,各种奇异的想法,青春的梦想,都在萌发。初二的老师,像我们的朋友,陪我们分享快乐,减轻忧伤。

人在初二,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道怎样说出口。随着会考的来临,初二生活也快要接近尾声,现在的感受,应该就是老师说的惜缘吧!我们的缘分,就像从天上掉下一粒米,正好就不偏不正落在了地上一个竖着的针尖上,那种巧合,令人惊叹!

人在初二,要懂得珍惜。友谊,师生情……曾经的一幅幅画面又浮现在脑海。如今,面临这人生的第一次会考,我们身在初二的人们要鼓足了劲冲,才不会给它留下遗憾。

点点滴滴的小事,吵吵闹闹的课间,充满欢笑的课堂……从现在起,我们珍惜着每一秒钟,认真对待着每一秒钟,他就像一个氢气球,等待着我们最后将他充满气,飞向蓝天,带着初二的回忆。

人在初二,自在的期待!

珍藏的记忆。

春已悄然离去,她没有带走充斥世界的曼妙的香气,而是送来了醉人的绿意。我漫步在羊肠小道上,阳光好不容易挤过那茂密的树叶照在庄稼上,我醉心于此,但想的并不是这小桥流水,仅仅是那一抹香气,一抹在我心头挥之不去的身影。

奶奶弯着腰,手里拿着把生了锈的锄头,小心翼翼地挖着翠而饱满的野菜和青菜。她是那样小心,那样专注,尽管炎热的阳光在他脸上嬉戏玩耍,汗珠已经遍布了她那满是皱纹的额头,她也没有去管,还是那样细心,这仅仅是为了我这个回来玩的孙子。我上前扶起了奶奶,为她拂去那汗珠,轻声对奶奶说:“奶奶,我来吧,你进屋休息会儿。”也许是实在太累了,奶奶无奈地点了点头说:“唉,我这把老骨头真不争气,可怜我这小孙子喽!”我看着她那颤颤巍巍的背影,心酸啊!

我干起了奶奶剩下的活,小心翼翼地挖着,唉,我终于体会到了奶奶的辛苦。在我挖的时候竟有一个背影站在我的后面,默默地注视着我,我不禁感叹:“唉,谁人识媪心,悲哉悲哉!”最后,我搀扶着奶奶回去了,奶奶则开始了“满汉全席”的制作。我抱来了一捆柴火,奶奶早已生起了小火,等我来后,便添柴加火。她娴熟的将菜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展示出了她那“绝世刀法”,只听见“哒哒哒”的几声,菜便被如数切好。

今天25日了,我心里只有两个字:忐忑。虽说是这样,但内心的喜悦和惆怅还是来到了。

何谓喜悦?我并没有“开学综合症”,所以不存在对开学的恐惧。我的喜悦在于——一切都是新的开始。我想,从零起步,或许能够摆脱失败的阴影,同时又能面临新的挑战。我坚信,每一次学期的更替就是一次新的挑战、新的洗牌,唯有勇者才能成为王者。“眼前多少难甘事,自古男儿当自强”,失败,算不了什么,只需要站起来;成功,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是“当年勇”而已。挑战,才能带来新生!同时,我也憧憬着能够在新的学期摆脱“无朋无友”的困境,找到一个“死党”才是关键的。独闯江湖没意思,群闯江湖才威风。同时,我也在想:会不会有新同学?会不会有新老师……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未知数,只有等着新学期的开始,才能得到答案。

为何惆怅?我在想着八年级的苦战和会遇上的种.种麻烦(尽管这已经并不重要了),也需要翻翻身,打一个漂亮仗。虽说名次无所谓,但是需要以此来证明,我是优秀的。其中还包含着对假期的挽留,因为上学了,休息的时间也就少了。休假毕竟是人人都渴望的呀!但是,休假长了,骨头就软了。少些惆怅,生活总是要向前看的。

“我,从此策马扬鞭。

曾经,马儿在草地上悠闲的吃草,我闲躺在草地上,呆呆地望向天宇,闲看白云追逐打闹。我静静地聆听风的脚步,我静静地体会着草地安静的味道。在此,没有吵闹,没有喧嚣。

不禁坐起,凝视远方。在天空和草原的无限延伸处的地方,会是什么?苦思冥想,敌不过远方幽幽的箫声。是谁?在何处?只好希冀于眺望,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敲打我的心房。

别了——。

跨上马背,穿上战袍。人,不应该安于现状。远方的风拂过,是离别的味道,也是新鲜的味道。大雕驰过,拉弓引弦,箭,穿空而过。没有离别的笙箫,只有取胜后的欢笑。

疾驰在远方的路上,那箫声还在心里回响。”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七篇】

我平凡的母亲(小传)。

母亲平凡一生,刚过四十,便安居在安静的小城中,怀抱温暖的小窝,过着闲适的生活。

站了一天的班后,回到家,一间房,两个人,一张桌,两道菜便结束了一天的生活。一碗芽白菜,一碗辣椒是当时最常见的晚餐。

在母亲的省吃俭用下,我出生在一个极为舒适的环境中,丰衣足食、家庭美满,母亲曾打趣地说她的前半辈子都是在为我的出生做铺垫,而她口中的“后半辈子”他也不曾多提。

母亲每次说起她的过往,话题总又不经意间回到了我身上,她只是平凡世界中一个平凡的人,却因为母亲的身份而不在平凡。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八篇】

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只有我们爱护环境,地球才会成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

这最近我看到了一副有关环保主题的漫画,题目是《这段木头里有虫》,内容是:在一片寂静可爱的树林里,住着许多小动物。这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在森林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着。一只啄木鸟也像往常一样,在林子里低低的飞着,忽然“轰隆”一声这是什么声音?突然发现有一棵树倒了下去!奇怪,明明没有打雷!啄木鸟赶紧飞过去,看见一个嘴里叼着烟,穿着皮鞋和工作服的人,拿着一把锋利的斧头在砍伐一棵棵大树,而大树也在哭泣,于是,啄木鸟飞了过去,用力地啄起那人的脑袋,还愤怒的鸣叫到:

“这段木头里一定有虫。”那个人脑袋的确有“虫”,不过这个虫不是虫子,而指的是那个人破坏不顾生态平衡,大量砍伐树木的心虫。

生活中确实有着许多“脑袋生虫”的人。某些人为了能够赚钱,不惜大量砍伐树木制造纸张、牙签等木制品;某些企业看到金银、钻石的价格不断上升,竟过量开采图利……他们愚蠢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这些行为在无形中却深深伤害了我们的大自然。我们是“脑袋生虫”的人吗?我想不是。那么,我们就不应该袖手旁观。让我们行动起来,好好保护大自然吧!让我们献出全部的力量和情感来爱护着养育我们的大地母亲吧!

现在,人们已经渐渐觉醒,开始行动起来,加入保护自然资源的行列当中。古人云:“但存方寸地,留予子孙耕”。是的,我也想告诉如漫画中正砍伐树木的叔叔们:“放下你们手中的斧头吧!行动起来,植树造林,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子孙后代,保护好地球上的每一片绿,不让自私自利的害虫所吞噬。让我们一起保护森林资源,共营生命绿色!”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九篇】

我有两个同桌,都各有千秋,今天姑且说说坐的离我最近的这一位吧。坐在我左手边的同学叫吴浩铭,其貌不扬,与我身量相当,在男生中实在算不上强壮。

他性格也算随和,遇到冲突不怎么计较,一笑泯恩仇。可是有时他也很顽劣,用圆珠笔在我手上画“鬼画符”,稍不注意一道道黑色笔画就在我的手背上虎踞龙盘。每逢此时好好沟通已是不可能的了,唯有一顿暴打才能完美公正地解决问题。

我的同桌精力充沛的很。在作业多的时候,无论晚上熬到几点,他第二天还是活蹦乱跳,可我就不同了,每逢老师讲到无聊之处就神游天外。就在我昏昏欲睡之际,他总能恰到好处地叫醒我,而叫醒方法以激将法为主,纵然我自认定力已达到八风吹不动的境界也禁不住吴同学揪辫子、戳肋骨。于是我满脸肃杀地抬起头瞪着他,他却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地说:“别睡了,好好听课!”动机正当、理由充分还不卑不亢,我有一肚子气却无处撒只得服软,正襟危坐成为一名装模作样认真听课的好学生。

尽管我的同桌有时不太正经,但也会少有的表现出几分细心。

有几次自习课我“公务在身”,看了一眼满是作业的黑板,觉得自己没时间记作业,就随口对吴同学说:“你帮我记下作业然后发群里!”说完之后我自己也忘了这回事,晚上到家正准备打电话找人问作业,吴同学的头像就从微信聊天框里蹦出来,把作业详尽地发过来,还附了一句:“雷金瑛,作业在此!”我一时百感交集,觉得他是个靠谱的人,忙不迭发了一串“谢谢”。

人都是多面的,顽劣与细心不冲突,反而构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是一个学习上互相帮助、平时又逗乐诙谐幽的好同桌。

同学传记初范文【第十篇】

秋天来过了,却见不着一片落叶。因为很多清洁工。大家都忙得没空怀旧吧。

我在这个秋天遇到那个同学,我还算记得的同学——林华。

中学时,她初初转来,是一个黝黑,瘦高,一头乱蓬蓬的卷发,是那种非洲狮一般的头型。两只绿豆般的小眼睛,满脸的青春痘,唯一可人的就是她的标准的普通话。和我们好奇她的民族——回族。其实是好奇她的饮食。到底她吃不吃猪肉?嘿嘿,大家叫她斗鸡眼,因为转得快的缘故。哈哈。可是她学习倒是刻苦,初中毕业后上了师范学校。我们于是分开了,很久没有见面。据说她回本校小学做了教师,心里有些小看她的普通。最记得的是她走路扭扭捏捏的,说话很做作的娇气。很多人反感她。我却还忍得她。因为不是十分谈得来,所以没顾得上计较她的那些。想不到很多年后的某天能遇见她。

那天,很热的天。我乘二环路出去办事。在我思考的时候听到有人叫我。一眼我就认出她,因为她的小眼睛。分开几乎二十年了,她的外貌没怎么老,而且变得漂亮了,头发还是短发,显然拉直过了(哈哈),没有了青春痘,脸上虽然不是很光洁,倒还凑合看,还是纤细(羡慕),穿套西服裙,气质很好,很斯文的模样儿。她对我笑:“嗨,是你哦?好久不见。你还是漂亮哦?”我知道她不是很主动的人,有点卡壳的道:“啊哦,是你,还在学校?”旁边有个蛮帅的老家伙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华作了三小的校长咯。”说完暧昧的瞟她一眼。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叫我,炫耀来了。我微微笑道:“啊呀,想不到哦,恭喜恭喜!”她却不答话了,对老家伙说:“我不来了,你笑话人家,我请客,你付款哦。”还对我说:“一起去?宰他。”我知道老家伙不是她老公。心里瞧不起她:“啊呀,岂敢哦,我怎好做灯泡?”她做作的道:“你也欺负我?胳膊往外?”我过去怎么没觉得她做作?实在眼瞎,今个儿几乎忍不住想发作。隐忍着:“哪里,我怎敢?我以前就没说过你的坏话哦。”正说着,车子一晃,她娇滴滴的对老家伙道:“我最怕坐公交车哦,老抓不稳,也站不稳。”老家伙从后面一手环住她道:“我给你挡。”我捂住嘴嗤嗤笑。她满脸通红。我便想到过去的她,虽然做作,却很刻苦,本分。想不到这个公开的场合,当众现眼,本来想炫耀的,弄巧成拙,反而出丑。我站起来预备下车了,对她调侃道:“啊哟,校长要专车哦,这种晃你怎受得了哦?”她恼道:“小心啊你。”我故作认真说:“可惜,我女儿毕业过了,正上高中哦,你不会调到区高中做校长吧?那我就慌。”她倒皮厚:“嘻嘻,我拔掉你的伶牙俐齿,看你哦?”我故意:“啊哟,可怕,下车。”我到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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